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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检验制度范文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砼结构用的钢筋,其种类、钢号、直径等均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3013-91的要求。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以同一批号,同一截面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钢筋进场首先检查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代表直径。在每批钢筋中选取一个拉力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按试验规程GB228-76金属拉力试验法和GB232-85金属冷、热弯曲试验法的规定进行试验,其中拉力试验项目应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

依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砼建筑物应选用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也应为425#;运至现场的水泥应有厂家品质试验报告,进场后尚须复验。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三个月时,在使用前尚须重新检验,其品质质量按复验结果为准和使用。

通过水泥试样检验其标号、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必要时尚须增加细度、稠度和水化热等检验项目。在这些品质检验指标中,安定性检验项目用沸煮法必须合格,若不合格时该水泥定为废品;凝结时间检验时: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此项检验不合格,该水泥为废品,而终凝时间不得迟于12h,否则为不合格品;细度项目用0.08mm方孔筛,筛作不得超过12%,超过者为不合格;?另外,烧失量、不溶物以及水泥标号代于商品标号或者水泥包装标志不全者,任一项不合格都为不合格品。只有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各项指标均合格的为合格品。

混凝土用砂应符合SDJ207-82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第4.1.13条款。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粒径小于0.08mm的细屑、淤泥和粘土的总量要小于砂重的3%。

砼用石应按批检验其颗粒级配、含泥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若工程具有抗冻要求D150的砼,其石料坚固性指标应小于5%;其力学性能的检验可按JGJ53-9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当粗骨料中含有活性骨料、黄锈等必须进行专门的试验论证。

土工布与土工膜除满足一般物理力学性能外,见设计施工说明尚应满足水利专业特殊要求的指标,验收时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达到合格品后方可购入使用,在此应强调土工布的有效孔径检测指标对反滤作用至关重要,一般工程无纺布是无此技术指标要求的,而且多数厂家产品达不到此项水利要求,承建管理购货时切切注意!

鉴于当前市场上橡胶止水质量下滑状况,特别强调对购货前应测试其性能指标;比重应为1.2~1.5、含新胶量应为≥60%、极限强度应为13~15MPa、肖氏硬度应为50~60、延伸率应达400%~500%、弹性模量和在-40℃温度下工作不发生冻裂或硬化以及压缩应力等性能指标均达到规范标准,并以省检测中心站的检测报告为验收依据。对橡胶止水材料的采购建设施工单位购买时征得建设单位的认可。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使用的工程建筑材料负全部的责任。一旦发现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按发包单位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立即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增加工程支付。

砼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工程建筑材料进行自检,并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站确认,并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篇2: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存储管理制度

1、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篇3:原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1试验室负责对进场的原材料进行成品检验、记录。

2物资科采购产品到场后,对进场的原材料收取对应的合格证及质量保证单,对试验室进行委托,试验室对采购材料按检验标准进行取样、试验。

3试验室按检验规范进行检验合格的,填写相关的试验检测记录及报告。

4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及时通知物资部,进行清场,不合格品严禁使用,未经检验的半成品应在指定位置挂上待验牌。

篇4:材料进场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篇5: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材料员采购材料、构件及设备时要选择合格产品、材料、构件及设备进场时要严把产品质量检验关。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不仅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道重要关口,也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一、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员必须有较丰富的材料采购经验,熟悉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2、根据工程提供采购的机具,原材料的成品和半成品价格、数量、规格、质量为理想的供货单位,能满足工程需要,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向项目经理汇报认可后方可签订合同。

3、对大宗材料的采购,必须向项目经理汇报材料规格、价格、质量、数量四要素,确定后方可采购,对砂石料的进场,必须事先谈好单价、质量、数量和含水量要求,装货前验质量,运货时派人督促等现场收料的一系列采购进场制度。

4、对数量较大的五金材料,常用材料,尽可能批发或直接向生产厂家采购,及时了解市场信息、价格、质量、来源、进行货比“三家”对比后采购的要求。

5、须及时完成下达的采购计划,入库手续,并且提供质保书等。

6、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保证甲方材料正常供应,并协助仓库做好提供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清点工作,凡经清点、计算、检测有问题的材料,应及时通知供货单位进行交涉,并与建方联系解决。

7、领用的支票、现金必须妥善保管,尽量避免支票抵压,万一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二、材料检验制度

1、材料员需要制订采购文件,包括材料的供货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标准或样板图样以及验收标准,凡进入现场的原材料、零件、半成品等物资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作质量记录。

2、核对建材的产品牌号和随同文件是否符合订货时所提出的要求,如牌号、规格、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并核对数量,检查外观质量和包装质量,检查有否因装卸运输途中所引起的损坏、丢失。

3、检查中发现建材外观缺陷或缺项及其它不符合项,应作好详细的记录、标识,交堆放在不合格品堆放区。让供货方签证后提出退货或索赔。

4、对进场的钢材、水泥、砖等材料,未经试验室试验合格的材料不得应用于工程施工。

5、对于某些建材进货时不需作技术性检验或试验,仅在作外观,数量、检验的基础上,查阅供货商是否提供了本产品的合格证。

三、材料保管制度

1、料员根据建材的合格证、技术标准,检验规范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章,水泥还应及时抽样送到试验室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2、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人员填写的收料单和发票逐项核对、计量清点,确认建材的品种、规格、材质均正确无误后接收入库。

3、若采购建材质量与其质量证明文件不相符,应由采购人员与供方交涉,办理退货、调换、索赔工作,对质量不合格的建材,应根据仓库保管员指定另行堆放,作好状态标志,不得投入生产。

4、大批量使用的建材应按顺序堆放,先进行出,并注明进库时间。

5、进库时由保管员按规定区域分类堆放,并做记录,为防止建材的损坏、锈蚀、变质,必须按其物理属性及特点,用途分类存放。

6、钢筋制品、金属构件使用前若有时间间隔,应置于防雨防水的棚内,防止锈蚀,木制品易吸潮、变形,应置于平整、干燥的仓库内,水泥等易吸潮变性的建材应置于专用仓库内;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品置于危险品,化学用品的专用库内,检测设图、工具、建筑配件等置于仓库货架上。

7、建材进库后应作好标志,标明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进库时间,并作好记录。

8、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入库材料的性质,做好防水、防潮防热、防需求、防碰撞,防磨擦工作,对有可能互相影响的(质量、安全方面)应按规定分开放置。

9、建材堆放应注意“上轻下重”“先进行出”的程序,堆放应注意其抗压性,不得起高,超重堆放。

10、仓库应保持整洁、畅通,无关物品禁止入库,仓库保管员应对库内建材定期(一般半个月一次)检查,发出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11、建材出库应凭施工员签署的领料单出库,单中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日期。

12、出库前的建材,应经仓库保管员复核合格,严禁变质、损坏的建材投入使用。

13、化工危险品的领用,必须有专业操作人员和安全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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