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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8

第一条?基建档案资料管理部门在档案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公司基建档案和单项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第二条?在办理验收移交使用的同时,应建立基建技术档案,档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程竣工图;

(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三)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四)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和处理记录;

(七)测量定位,放线检查验收记录;

(八)建构筑物沉降和变型观测记录;

(九)设备、管道、电气安装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对于重大精尖及大型动力设备或专用生产线,应将安装、调试情况专门记录;

(十)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的建构筑物使用注意事项;

(十一)上级部门对该工程的有关技术决定;

(十二)施工日记。

第三条?按照公司建档规范进行登记整理,注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同时做好归档立卷工作。

第四条?凡新开工项目竣工后,均应及时整理资料,并做好综合验收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借阅基建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重要基建档案必须经档案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六条?基建档案须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图纸档案资料有无丢失、霉烂、虫咬,帐物是否相符,如存在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档案室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未经许可闲杂人员不准进入。

第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篇2: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文书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鉴定、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原则们及其管理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

2、工作内容

2.1文书档案的归档

2.l.l各部门承办完毕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分类保管,第二年年初立卷移交归案。

2.1.2各部门兼职档案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归档制度,不得私自留存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工作调动不得私自带文件到其它单位。

2.1.3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字迹工整,严禁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和红墨水书写。

2.1.4移交归档的案卷应编写部己,由交接双方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2.1.5归档的案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5.1案卷必须用统一的卷皮装订。

2.1.5.2标题要文字概括、简洁、准确,而且标题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0个字,统一用黑笔写案卷。

2.1.5.3根据保管期表规定,注明该卷的保管期限。

2.1.5.4卷内文件要逐张编号,填写好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2.2文书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2.2.1本单位全部档案统一用一种分类文法,系统地加以分类整理、编号、立卷、登记入库保管,

2.2.2要做到档案卷册存放条理、整齐,便于查找和检索。

2.2.3档案要编号、分保管期限保存,并制订案卷目录。

2.2.4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其档案库房和存储设备必须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光、防鼠、防虫的七防要求。

2.2.5档案保管要按照永久、长期、短期分类保管,重要档案要加锁妥善保管。

2.2.6档案管理人员对库房存档要进行定期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研究解决。

2.3文书档案的签定和销毁

2.3.1企业组织鉴定小组,负责对档案材料的鉴定工作。

2.3.2档案材料鉴定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应对照上级和本单位的保管期限进行审查,根据案卷对本单位现实工作和长远工作的参考价值,确定保管期限。

2.3.3对确实推动保管价值的档案,列出销毁清单,经有关领导审核。

2.3.4销毁时必须多人以上监销。销毁人和监销人均应在销毁单上签字,销毁清单和有关领导的签署材料永久保存。

2.4文书档案的统计利用

2.4.1档案室要定期或不定期编制有关统计表、主要内容、时间、案卷段、鉴定、销毁、借阅、复制等。

2.4.2档案人员要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如案卷目录、索引等。

2.4.3文书档案和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人对借阅的档案注意爱护、保密,严禁私自涂改和销毁。

2.4.4对带有保密性重要档案,要经广级领导审批,方可借阅,且只能在档案室借阅,不准持出,以防丢失,且不得擅自查阅与自己无关的部分。

篇3: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管理应做到及时、准确、系统、科学、完整。

2、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档案是在施工过程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定计划、收集、审查、汇总、管理、保存,直至最后按规定移交。

3、公司的安全监理部门、技术部门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的编制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

4、公司每月、项目监理部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档案检查。

5、安全监理档案建立过程中,监理人员如有更换时应及时制表登记,对更换的时间、原因、完成工作交接手续等记录清楚。

6、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公司在安全检查中,下达的整改通知单和项目部整改后的报告,应完整的保存在档案中。

7、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档案按规定立卷归档。

篇4:工程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的和现在的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的对安全生产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本企业的所有人员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负责安全及工程技术的领导,应把档案管理列入每年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第六条:工程科主管工程技术档案工作,对分公司的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工程科档案室及档案保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的工程安全技术档案。

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第九条:对按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相关资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工程技术科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第十条:档案室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管理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一条: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坚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

篇5:施工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工程项目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工程项目的开展及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装等项目的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

1.3项目工程档案按照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重要及常用的文件移交档案室保管,以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并便于使用。

1.4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建立、建全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的工作体系。

第二章工程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

2.1项目部是公司项目工程相关档案的统一管理者,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所有相关文件;并对工程项目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2.2现场工作组是项目部的下属部门,受项目部的直接领导,在项目部的领导下负责收集现场施工、工程预算、工程更改、支付、结算、决算、验收等环节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接收、审核施工、监理等相关方移交的资料,并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统一整理。

2.3档案室接收项目部移交的项目档案,并加以分类、整理、管理,并负责工程资料的收发、借阅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流程

3.1工程项目档案是指导工程项目及日后的生产、建设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继承工程项目知识的重要手段,因此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先明确责任;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明确项目从立项到最终验收交付的过程中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及职责。

3.2从项目开始立项,项目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负责人,工程项目施工前由项目部指定人员收集立项、选定工程合作单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从项目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由现场工作组负责档案的收集。

3.3资料收集人在工程资料收集后根据项目工程的逻辑性,对工程项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对缺少的资料应及时收集,使工程资料完整、逻辑条理清晰。

3.4根据工程项目特性,现场工作人员在适当时候将工程资料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由项目统一整理、登记、编号、组卷。根据其逻辑顺序,分类保存,保存的资料应做好标识,方便管理查询。

3.5项目部对移交的资料统一整理后,重要的、日常使用的资料,项目部应及时归档,方便资料需要人的使用,项目部归档的工程资料应为原件,项目部自留复印件。

档案室应做好项目部移交资料的登记,并对移交工程资料单独归类存放。

3.6档案室管理人员应做好借阅管理,原件资料一般不允许借阅,借阅复印件供借阅人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向外递交的档案应做好说明,备注原因。

工程项目档案借阅后,档案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借阅人,按期归还。

第四章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4.1工程项目文件是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等。

4.2工程项目档案从立项到验收交付过程中,施工、监理等相关方应主动将相关资料移交现场工作人员;同时档案收集人应及时收集及催促资料移交人移交资料,工程资料一律先收集、整理、归类,再移交项目部,由项目部统一整理、分类,在项目工程每环节完成后,根据项目特点,由项目部将需要归档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室。

4.3档案收集工作的要求

(1)认真贯彻集中统一管理项目档案的原则;

(2)遵循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

(3)保证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

(4)认真审核,未经相关机构审批签字的要求相关人及时补齐;

(5)资料移交方和接受方均须做好资料备份。

4.4工程项目资料的收集管理

4.4.1项目部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施工前)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察、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项目部移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见)。

4.4.2项目施工阶段,由承包单位负责其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移交现场工作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并提交现场工作组。

4.4.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完工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交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负责竣工验收阶段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

4.4.4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归入建设工程项目档案。

收集范围包括立项文件、设计基础文件、设计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工艺设备文件、涉外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

4.4.5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4.5工程项目资料以收集人收集和档案资料产生部门或单位主动移交相结合,在资料收集整理过程中,对形成的项目工程文件进行鉴别,包括完整性、准确性鉴别以及审批情况。

4.6项目工程档案的分类要求

(1)档案的分类,要符合形成档案的专业和形成单位的项目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在公司各类工程项目中,同一类工程档案的分类标准应该一致;

(3)分类层次,类目要简明,不宜过多过繁;

(4)分类应力求按照专业系统实现标准化。

4.7档案整理工作遵循项目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项目档案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利用档案原有的整理基础,对项目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整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4.7.1工程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工程整理。

4.7.2勘察、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工程项目整理。

4.7.3施工技术文件应按项目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4.7.4设备、技术、工艺、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按工程项目整理。

4.8项目档案案卷管理

4.8.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4.8.2基建类案卷按项目依据性材料、基础性材料、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工程竣工验收等排列。

4.8.3设备类案卷按设备依据性材料,外购设备开箱验收(自制设备设计、制造、验收)、设备安装调试、随机文件材料、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排列。

4.8.4项目档案号,要反映项目档案系统整理后的客观秩序,同项目档案的分类方法和分类方案的结构层次相一致;项目档案号应力求简明,不要过于复杂繁琐。

项目档案号=分类号+案卷顺序号。

4.9工程项目档案的编目包括登记号、登记日期、档案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数量、保管期限、变更记载、备注等内容。

4.10工程项目资料的更改

4.10.1当工程项目文件需要更改时,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通知收集管理人,并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

4.10.2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或依据项目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审批,经更改审批的文件应及时交予档案收集管理人,收集人交上级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并做好更改备注。

4.11工程项目档案的借阅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工程项目档案借阅申请表》(见附件),经档案室相关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档案室借阅文件一般为复印件,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工程借阅记录》(见附件),如果原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说明原因。

4.12项目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由项目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而制定,在项目部将资料归档移交档案室时明确提出,由档案室人员在保管期满后,提出销毁申请,项目部决定其销毁与否。

4.1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合同是工程项目的重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现场工作组、项目部及档案管理人员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

工程项目合同一经审批签订后,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并移交档案室,通知做好留底工作。

工程项目发生变更后,修要更改合同或补充的,项目部应在合同修改或补充审批后,通知档案室,并将新的合同或协议归档。

第五章附则

5.1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解释。

5.2本制度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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