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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27

镇便民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一、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二、作息时间: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均上班服务。冬春季: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夏秋季: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上午8:30时为内务整理时间,8:30时正式办公服务)。

三、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班指纹刷卡,规定时间超过15分钟上班为迟到、提前下班超过15分钟为早退、超过30—60分钟下班记脱岗处理。

四、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需离岗外出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因公、因病、因事离岗外出实行书面报告或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报中心负责人审批;

(2)请假1天以上(含1天)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

(3)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由镇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2、不论有何种原因,窗口岗位不能脱人。

五、中心主任或指定人员负责考勤汇总,按月公布。考勤情况抄送窗口工作人员所在部门。

篇2:职工考勤制度

1、工人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每月基本出勤日,每月一般规定工作人员出勤日不低于22天。

2、公司考勤员和班组长必须确切掌握出勤人员。要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严禁迟到、早退。

3、工伤、病假、事假、旷工制度。

(1)工伤事故必须填报“工伤事故报告书”并有医院、医生证明和群众的分析讨论,经领导批准方可给予工伤待遇。

(2)坚持请、销假制度,对超假不归者要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要给予必要的处理。

(3)对无故旷工者加强教育,对旷工严重、屡教不改者,严肃处理,以至除名。

篇3:考勤请假休假制度

一、企业考勤制度公司作息时间规定

每周周一至周五工作五天,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考勤管理细则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因对外活动较多不需打卡外,其余人员均应按规定打卡。员工每人一卡,每日打卡两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凡超过或上班时间或早于下班时间打卡者按迟到或早退计,4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未打卡者,必须于当日下班前持卡由上级领导在卡片上核准签注理由,否则视为旷工半天;员工下班未打卡者,必须在下一个上班日上午由上级领导在卡片上核准签注理由,否则视为旷工半天。有需次日外出办公者,一般情况下须先至公司打卡后再行外出,特殊情况须在前一天向上级领导报备。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已旷工论处:委托他人代打卡者。有涂改情况者。故意损毁出勤卡者。无故迟到后不打卡者。考勤打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3日前填写《考勤统计汇总表》,报财务部。二、员工请假规定

公司规定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病、事、婚、丧、产、年和路程假。法定节假日均不含公休假日,如遇公休假日应顺延。

每周公休假日:每周休息2天,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假日,顺延补假。婚假: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持结婚证书经直接上级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员工如属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持结婚证书按照请假流程经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婚假10天。员工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根据正常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按照请假流程批准后即可享受带薪丧假5天。到外地奔丧的员工根据在途往返时间酌情核给路程假。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90天带薪产假。晚育者可享受105天产假,难产或剖腹产者可享受105天产假。男员工可享受7天的护理假。有不满8个月婴儿的女员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一次哺乳时间,每次1小时。年假:公司员工工作年满一年后(含试用期),从第二年起,可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一个工作年限只能休一次,年假不能累积,但是经主管经理批准后可在一个工作年限内分开来休。路程假:除上述符合规定可以核给路程假的之外,配偶在外地工作的已婚员工以及父母居住在外地的未婚员工工作年满一年后(含试用期),从第二年起,在过春节时,按照乘火车的正常往返路途时间核算路程假。三、请假制定请假需请半天或者整天。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由员工将请假单交至前台秘书处,或将批示邮件转发至前台秘书处。经前台秘书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执行。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急提前请假者,必须当天上午10:00以前向直接上级电话请假,并由直接上级通知前台备案。返回后当天须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前台秘书备案。请假单或批示邮件由前台秘书存查,前台秘书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员工请假期满,如不在假满当日以前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除确因不可抗力时间外,均以旷工论处。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无故连续旷工,除因临时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之外,根据《员工奖惩制度》予以相应的处分。请假批准权限:请假5天(含),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内若设组,请假两天(含)以内,可由组长批准;两天以上到5天(含)以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5天以上到10天(含)以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10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休年假须得到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的批准。请假程序。需请假的员工填写员工请假申请表,注明原因、请假天数,按审批权限由部门或分公司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逐级审批,批准后将请假条报考勤员备案登记。销假程序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人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待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每月和年终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员工考勤,计入员工档案考勤汇总表,作为年终奖罚的依据。

篇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篇5:考勤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规定

1.项目总监根据工程管理的特殊性,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在确保工程监理优质完成的前提下,自行安排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可灵活调整;

2.连续工作后须保证休息时间;

3.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进场后七天内制订作息时间计划;

4.作息时间计划必须经项目管理部审批;

5.每周上班时间不得少于6天。

一周出勤计划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根据工作计划制订本周轮休计划;

7.轮休计划尽量考虑在周六、周日安排轮休;

8.若周六、周日无法安排轮休,须根据工程进展集中安排休息;

9.轮休计划在每周一晨会制订。

考勤抽查点

10.抽查点:考勤表、监理日志、晨会、巡视记录、监理资料、监理;

11.从抽查点核实考勤的真实性。

监理日志抽查

12.日记填写是否连续;

13.日记内容是否与其它抽查点相符;

14.日记内容是否真实。

晨会签到表抽查

15.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组织晨会签到;

16.因值班轮休未签到,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备注说明;

17.晨会签到表月底报项目管理部。

监理资料抽查

18.项目管理部考核前查阅现场监理资料;

19.涉及考勤考核的监理资料;

20.监理函件;

21.监理工程师通知;

22.会议纪要;

23.其它资料。

迟到、早退、旷工

24.上班迟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上班时间为迟到;

25.下班早于作息时间计划中下班时间为早退;

26.旷工:

1)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人员离开工地现场;

2)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

3)未经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批假不上班;

4)未向项目管理部按时销假;

5)未向项目管理部办理延假手续,不上班;

6)项目总监(或其代表)负责对迟到、早退、旷工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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