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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督查检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妥善加以整改,保证经营生产和管理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领导小组,所长任组长,各副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对各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不定期检查。所长带队督查(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分管副所长每月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督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完好情况;

4、现场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有无违章现象;

5、驾驶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重大隐患和危险源整改、监控情况;

7、事故处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8、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情况;

9、督查(检查)有关安全生产应该督查(检查)的有关事宜。

四、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指出,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开具安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立即或限期整改。督查(检查)人员、被督查(检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事故隐患督查通知书或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记录上亲笔签字。其中督查通知书一式两份,督查(检查)小组、被督查(检查)单位各一份。

六、被督查(检查)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书面反馈;督查(检查)人员应当对隐患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验收。

七、各督查组应在每次督检工作完成后,形成书面材料,及时进行登记汇总造册。

篇2: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一、安全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安全事故处理应当严格遵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三、事故调查

1、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轻伤、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由相应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有关人员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本所及各企业单位发生的职工死亡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2人及以上的运输安全事故,由运管所上报至上级机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处理。

2、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做到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结案等记录和内容详实、齐全。各单位发生的重伤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死亡1人的运输安全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结案后5天内把所有资料整理后报运管所备案。

篇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应当满足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中级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A证。

3、从事8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充分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二、质安部经理负责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上岗证书。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三、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助安全部经理对公司下属项目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要求:

1、具有中专或相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3、从事3年以上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经验和协调能力。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负责,资格要求:

1、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并持有安全资格B证。3、从事5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和协调能力,并持有安全资格C证。

3、从事2年以上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六、所有安全管理人员都必须持有安全资格C证及以上的资格证书,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复训。

七、年满60岁,不得继续担任安全管理人员。

篇4: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无事故,根据公司的实际,安全管理机构分为: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生产检查组。

1职责

1.1安全生产委员会

1.1.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规定,落实上级公司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令,开展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1.1.2审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值,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

1.1.3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1.1.4批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

1.1.5负责事故处理的审批工作。

1.1.6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总结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1.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2.1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有关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和国内近期相关行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传达、学习上级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1.2.2研究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和职业危害,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1.2.3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当期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安全工作新举错。

1.2.4负责组织事故(含未遂事故、工伤事故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3安全生产检查组

1.3.1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环境卫生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评;

1.3.2负责公司日常性安全生产管理及消防设施的配备与检查,对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1.3.3协助安全生产工作组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1.3.4组织安全生产及重大节日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3.5督促、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各部门、岗位的执行与落实等。

篇5: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制度

为促进综掘一队的健康有序发展,激发员工爱岗敬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将员工工作目标与区队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员工工作目标与区队目标保持一致,特建立和完善我队考核激励约束机制。

一、考核小组

组?长:队?长?

成?员:副队长、跟班队长、班组长、技术员?

二、考核范围

所有班组及各岗位人员

三、考核原则

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具体考核办法:

考核目标:本年度“零三违”、“零事故”、“零隐患”。

(一)、考核形式:

1、考核实行日考核,月兑现。

2、各班组安全目标控制考核相关记录由队部进行统一管理。

3、月末奖罚台账必须及时进行公示。如各班组成员对奖罚项目有争议,可提请队长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即为最终考核结果。

4、当月工资工分按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具体按当月的工分分配方案及当月考核奖罚进行兑现。

(二)、日常考核:

按《综掘一队责任划分》、《综掘一队安全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月底兑现。

(三)、奖励:

个人出勤奖励:正常月出勤奖(每月除去周日后,倒数三天为出勤奖范围)以出勤27/26天为基点,满27/26天奖励工分50分;出勤26/25天奖励工分20工分;出勤25/24天奖励10工分。

优秀员工奖励: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奖励100工分。

优秀班组奖励:当月被评为优秀班组奖励该班组600工分。

注:以上考核如遇当月出勤天数小于等于或者大于等于半月天数奖励减半。

小改小革创新奖励:每月本区队班组各成员对提出的小改小革创新项目被矿部采纳发放奖金后区队另对该员工奖励50工分。

合理化建议奖励:每月本区队各班组成员提出的建议被矿部采纳按矿部采纳等级奖金对该员工进行对应的工分奖励。

其它临时安排作业具体按工作量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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