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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按检查部门不同,隐患排查分上级部门检查、公司检查(由公司班子成员及安环保卫办组织每周进行)和部门自查(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每班检查),隐患排查必须由2人以上进行,且有安全技术人员参加。

2、根据季节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潜在的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性隐患排查。对于节假日前后(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集中开展反“三违”安全检查。

3、隐患排查的主要内容:具体以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纪律、查措施、查教育、查安全设施,根据季节和不同时期的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

4、上级部门检查及公司检查由安环保卫办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部门自查由各部门负责人下发隐患整改指令书,各部门接到隐患整改指令书后,要立即编制隐患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并对隐患整改计划进行公示,挂牌督办。

5、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需上报主管经理,由主管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要坚持停产整改,不消除隐患不生产。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采区负责人立即组织进行整改。

6、隐患实行销号制度,各部门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期限之内),根据整改情况要认真填写《隐患销号申请单》,逐级上报签字复查,经复查合格后进行销号。

篇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快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我矿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实行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网络化为平台的安全监控体系,形成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从而防止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这项创新工作顺利的贯彻落实下去,使每名干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做到能知、能会、能操作、能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板石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实施办法。一、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范围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各分管副总、团委书记;各生产、政工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厂、正副区(队)厂长;各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员。上述人员简称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区(队)厂干部、班组长安全信息管理员资格分别由矿和安监科审查批准,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资格分别由党委、工会和团委审查批准。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责任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党委书记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和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生产、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分管专业副总是所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管检查工作。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管、检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工会主席是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团委书记是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监督全矿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各科室正副科长是分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信息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和复查工作。各区(队)长是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复查和报告工作。各区(队)副职干部(包括值班)是本单位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复查和报告工作。班组长、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是各班组本岗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复查和报告工作。安全检查员是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工作,监控工作,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复查整改和报告。驻矿安全检查员是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分管岗位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工作,监督复查全矿安全隐患信息整改和报告。安全隐患信息员是全矿安全隐患信息整理、统计、反馈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传递、反馈、统计和分析工作。三、安全隐患信息管理遵守三全四到位原则安全隐患信息管理遵守“三全四到位”原则。“三全”即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要覆盖全矿各生产环节和所有生产过程,避免出现死角和盲点。“四到位”即安全隐患信息采集(排查)、传递、反馈要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要到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要到位,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落实要到位。避免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过程中,发生新的安全生产事故和拖延安全隐患整改进度情况。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识别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的识别,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源总汇、三违处罚条列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为依据。安全管理问题是指不直接和间接危险人的生命安全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状态和情况,应视为安全管理问题。五、安全隐患分类、分级认定和监控管理(一)安全事故隐患分类安全事故隐患,按隐患分一般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大类,按专业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和其他十大类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立即局部停产或全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和因外部因素致使难以排除的隐患。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防炮、火灾、水灾和其他十大类隐患中又包含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二)安全隐患分级安全隐患根据一般安全生产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性质可分为A级、B级、C级隐患。C级安全隐患是指一般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在本班或下班能自身整改的隐患。B级安全隐患是指一般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处于中下,在16小时以外能整改完,并且在整改期间存在局部停产和停产的隐患。A级安全隐患是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立即局部停产或全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三)安全隐患监控管理C级安全隐患管理:可由在现场查出隐患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安全措施、隐患整改时间,并按规定上报填写入井检查记录,然后由安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和监控。B级安全隐患管理:由在现场查出隐患的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难易情况,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时间、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分别向区队和安全信息站汇报填写安全隐患信息和整改情况。区队和安检科分别对安全隐患跟踪复查和监控。A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由查出重大安全隐患人员立即采取局部停产、全部停产、撤离人员、设置警戒等安全措施,并且立即按照重大安全隐患处理程序上报调度室和安全信息管理中心,由矿、区两级领导对A级重大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监控、安排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人、安全技术措施和整改时间。六、建立健全安全信息管理中心各类报表及记录1、建立健全安全信息采集、传递、反馈、监控、台账报表;2、建立各级干部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资格登记表;3、健全矿、区(队)、科领导带班入井检查记录,矿、区(队)、科领导入井检查记录;4、建立班组长入井检查记录;5、建立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入井检查记录;6、建立安全隐患和问题信息反馈表;7、健全安全隐患分类反馈表;8、建立安全隐患及问题跟踪复查情况台账;9、建立安全隐患分析日、旬、月统计表;10、健全板石煤矿查找三违记录。七、安全信息管理流程1、矿、区(队)、厂带班干部和入井检查干部、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班组长根据自己岗位职责和当天(当班)安全生产任务要求,在到岗后首先要依据安全隐患和问题识别方法和矿下发的危险源汇总、危险源辨识卡,对本岗位和周边生产环境及所负责区域进行安全确认。在确认岗位和周边环境区域安全时,方可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活动期间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指派人员整改,整改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安全措施和整改时间,防止在处理安全隐患时发生新的安全生产事故。升井后要先到“安全信息管理室”严格按表格内容和规定填写《干部入井检查记录》、《干部入井带班记录》和《查处三违登记表》以及《班组长、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入井检查记录》,把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书面形式传递反馈给安全信息站,并由安全信息管理员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矿、区(队)、厂领导按责任分工,对所负责的安全信息管理层面进行监督、管理,每天对填写的入井检查(写实)记录进行阅查和签字,从而保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使安全信息管理工作顺利进行。2、安全信息管理室的安全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将上述信息输入计算机,并根据安全隐患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整理统计,提前做好向区(队)、安检科和矿副总以上领导反馈准备。3、安全信息站对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各类抽查和矿领导入井带(跟)班、区队干部入井带(跟)班,班组长入井级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入井查出的“三违”和安全隐患及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后,分类录入信息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形式第一时间把安全隐患、安全问题信息反馈给区(队)和安检科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和监管的办法,同时也通过网络平台和书面形式把已分类后的安全隐患及问题,上报反馈给矿副总以上分管领导进行审批、检查,矿领导根据反馈上来的安全信息情况,安排监督各区(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复查,并将整改和复查情况再一次反馈回安全信息站。与此同时矿、区(队)、各班组长、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每天在交班时,要把当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隐患整改的安全措施、整改责任人、时间交待给下一班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复查、整改、监控,形成安全信息在三个小班循环运行状态。党员监保员、群监员、青安岗员,每天也要把当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以及隐患整改情况,隐患整改人、安全措施、时间,按领导分管层次,分别汇报给带班矿、区(队)、科干部,由带班干部负责安排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及复查(带班人或复查人员负责填写入井检查记录中,隐患复查、签字栏内容)。安检科在每个小班第一时间接到安全信息站反馈的上一小班安全隐患和问题后,要立即组织安排有关人员对上一班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跟踪监控和复查,形成安全隐患和问题复查、监控双轨制。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办法。每个小班安全员要把安全隐患整改和监控情况,汇报给安全信息站,安全信息站根据反馈上来的安全信息情况,进行下一轮安全信息调度和反馈工作。对反馈上来的重大安全隐患信息,安全信息站要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矿调度室和带班矿领导,调度室和矿领导根据重大安全隐患危害和整改处理难易程度,立即下达局部停止作业或全部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设置警戒、限期整改等安全技术措施和指令。重大安全隐患处理进度和结果,有关科室和矿领导要及时反馈到安全信息站,以便安全信息站了解掌握隐患处理情况,进行下一步安全信息传递反馈工作。安全信息站通过对日常反馈上来的安全隐患信息采集(排查)、整改、复查、监管情况进行整理、分类、统计。对发生三违情况和安全问题进行梳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矿班子及安检科报告一个时段全矿安全信息管理和安全动态情况,同时向各基层单位和部门通报全矿安全信息管理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安全信息站对出现在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期间发生的拒不执行安全指令等问题,要建议矿长和安委会例会解决。安全信息站要定期对全矿安全动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分析,为矿领导和安委会提供一个了解掌握全矿安全动态,进一步加强全矿安全管理和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平台。八、奖罚办法(一)奖励办法对在安全信息管理过程中有以下突出贡献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1、遵守国家、集团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规程、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显著的;2、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采取防治措施或及时上报,防治事故发生的;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避免事故发生的;4、抢险救灾有突出表现的;5、在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有创新、有良好效果的。对在上述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奖金额度为100元—10000元。(二)处罚办法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和给予处罚。1、不认真填写各类安全信息管理记录的;2、入井检查时不认真、有遗漏安全隐患和问题的;3、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安排整改处理的;4、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不整改、不处理,进行拖延的;5、安全信息录入管理不健全或弄虚作假的;6、散布有碍安全生产和安全信息管理言论、制造事端的;7、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排查不及时、对隐患整改和落实检查监督不利的科室和单位;8、没有完成矿下达的安全工作和指令;9、对制止“三违”行为、落实安全隐患整改人员进行谩骂殴打或借机报复的;10、破坏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制造混乱的;11、包庇“三违”人员转嫁责任、弄虚作假、破坏现场的;12、不进行安全信息传递和交接班,致使安全隐患和问题不能得到整改落实和复查的。(三)处罚和考核办法1、对违反上述安全信息管理处罚十二条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集团公司三违处罚条例》、《板石煤矿职工奖惩制度》,对单位给予100元—50000元罚款,对个人给予20元—10000元罚款。2、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酌情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安全信息管理人员津贴、取消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资格、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免职、撤职、开除公职或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等处分。3、对欠款予以处罚的单位和个人,在处罚前执行安全处罚的科室,要下发矿安全处罚通知书(一式两份),待无异议后下达安全处罚决定书(一式两份),并在收到安全罚款后开据安全罚款收据。4、对后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个人,按矿党政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收货部制度

篇3:事故隐患整改规定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消除生产中各类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2、适用范围:

任何人在工作或非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影响公司生产活动正常进行或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设施、设备故障,道路交叉施工、违章占压以及管理制度的缺陷。

3、职责:

根据管理职责规定的由隐患所在部门着手解决,安全质监部负责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并将隐患的发现和处理情况纳入月度安全考核。

4、事故隐患的分类:

燃气公司运营过程中涉及到自有设施和用户燃气设施两类,根据隐患整改的主体责任不同,分为内部隐患、第三方违章隐患和用户设施隐患三类,其中用户设施隐患又分为居民用户设施隐患和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

4.1内部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由公司自行落实整改的隐患,例如场站设施隐患,道路小区管网设施自身的隐患;

4.2第三方违章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因除公司原因及用户原因之外的第三方对管网设施的违章占压、破坏或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带来的,需要第三方进行整改的隐患;

4.3用户设施隐患:管网设施运行过程中,属于用户建筑区域的,由用户管理部分管网设施存在的,需要用户进行整改的隐患。

5、过程:

5.1内部隐患的发现和处理

任何人发现隐患后,应告知隐患对应的管理部门和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填写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

将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交隐患所在责任部门,另一份交安全质监部备案。若安监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由安全质监部直接开《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责任部门,另一份安全质监部留底。

隐患所在责任部门接到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部门解决确有困难的,申明原因,及时上报公司,部门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或对隐患部位进行跟踪监控,并在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处理一栏做记录。

隐患整改完毕,上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负责复查验收,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中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隐患严重,极易引发事故的,责任部门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协助进行处理。

5.2第三方违章隐患的发现和处理

5.2.1由管网设施管理部门出具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给对方单位或个人,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一式两份,一份发放,一份部门保留。

5.2.2在整改期间,责任部门应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进行必要的跟踪监控,直到隐患消除。

5.2.3整改时间到期,责任部门应对整改的完成情况进行复查验证,复查合格的,复查人员在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中记录;不合格的,整改部门继续整改,直至复查合格为止。

5.2.4隐患严重,极易引发事故的,责任部门立即报告安全质监部,并上报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理。必要时安全质监部可报告公司批准后停止设施的运行进行整改。

5.3用户设施隐患的处理

5.3.1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处理

安检人员安检时发现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检单中应注明隐患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对于以下几种容易引发事故的情况发放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a、非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卫生间内

b、厨房与卧室之间没有门;

c、管道经过卧室、浴室、卫生间;

d、使用直排式热水器;

e、存在多余支管阀门拒绝拆除的;

f、胶管中间接带阀门铜三通;

g、瓶装气和管道气混用(在同一个厨房中);

h、户内燃气设施已发生泄漏,用户拒不配合整改的;

i、内厨房、地下(半地下)室,无报警系统;

j、管道私接;

k、其他需要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5.3.2处理流程

安检人员发现隐患,属于以上隐患的范围的,由安检人员立即发放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在部门整理清单汇总后发至客户服务部,抄报安全质监部。

客户服务部将清单分解至各个区域的抄表人员,由抄表人员抄表过程对隐患整改进行的复查,所在部门将复查结果反馈至管线所,由管线所汇总统计后报至安全质监部。

对于未整改的用户,由安全质监部进行最后一次督促,无法解决的,由安全质监部上报园林市政局。

5.4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处理

5.4.1安检人员安检时发现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在安检单中应注明隐患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同时对于以下几种容易引发事故的情况出具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间的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不能确定的,报安全质监部,由安全质监部组织人员现场核查后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后发放:

a、可燃气体报警设施故障或停用;

b、内厨房、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c、私接私改燃气设施;

d、存在多余支管阀门拒绝拆除的;

e、燃气设施泄漏;

f、其他需要发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其中燃气设施泄漏,在发隐患整改通知的同时,应关闭泄漏设施前道阀门,消除安全隐患。

5.4.2工商业用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抄表员填写,由客户服务部现场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者以挂号信形式发放给客户,并负责跟踪。隐患发现后一周内应发放隐患整改通知。

5.4.3客户服务部每月5日前将上月隐患整改通知书发放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统计报安全质监部。

5.4.4对于连续两次发放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用户,安全质监部上报园林市政局。

5.5用户隐患停气处理程序

对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连续两次发放隐患整改通知后,仍不整改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给予停气处理。第一次整改时间以隐患整改通知书限定时间为准,第二次为3天,若未进行整改或未达成整改协议,由客户服务部发书面《停气通知单》后,由管线所实施停气处理。

6、其他

工商业用户隐患中委托燃气公司代为整改的,其整改流程依据附件《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公司工商业用户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

7、资料归档

内部隐患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安全质监部在跟踪完成后,下一季度归档至档案室;第三方违章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管线所跟踪完成后,下一季度归档至档案室;工商业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客户服务部建立临时跟踪档案在部门保存,完成整改的下一季度归档至客户档案;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由客户服务部(或管线所)按季度计入安检系统,按年度在次年第一季度归档至客户档案。

6、记录

QR2940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内)

QR2940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对外居民用户)

QR29403《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第三方违章占压等)

工商业用户隐患整改告知书

篇4: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总则

1.1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厂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1.2车间安全生产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二、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2.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2.2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3日常安全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2.4季节性安全检查

2.4.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倒塌、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2.4.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2.4.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温为重点检查内容;

2.4.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毒为重点检查内容;

2.4.5季节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2.5专业性安全检查:

2.5.1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2.5.2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除尘、噪声等;

2.5.3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防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等;

2.5.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2.5.5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2.5.6检查工艺操作、跑、冒、滴、漏、堵、串等;

2.5.7检查设备开停工等安全状况;

2.5.8检查文明生产、环境卫生等;

2.5.9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和车间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2.6节假日安全检查

2.6.1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检查;

2.6.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2.6.3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a: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b: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c: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物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d: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e: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f: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g: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2.7不定期安全检查

2.7.1新、改、扩建装臵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检查,装臵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2.7.2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2.7.3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车间、班组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2.7.4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2.7.5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厂里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2.7.6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2.7.7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2.7.8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生产办签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2.7.9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2.7.10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车间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隐患整改

3.1事故隐患范围

3.1.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3.1.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3.1.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3.2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实施、验收

3.2.1事故隐患治理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生产部需建立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并负责日常的隐患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及备案工作;

3.2.2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要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两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

3.2.3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3.2.4安全主管领导须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负首要责任,技术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负责。

3.3各部门及车间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进行全面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并做好治理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4治理项目竣工验收

3.4.1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报请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组织考核、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建立竣工档案;

3.4.2项目验收合格后,由车间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维护管理。

3.5车间要高度重视事故隐患的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小组依据发现事故隐患的难易程度,隐患危险性,发生事故的后果程度及事故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对发现重要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同时对不认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篇5: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电厂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电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电厂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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