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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分级管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了做好洗煤厂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结合生产作业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安全隐患分级标准根据作业现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与一般隐患。(一)重大安全隐患

1、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

2、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

3、胶带输送机皮带接头开裂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厂房建筑承重结构。

5、擅自封堵作业场所的安全通道及高层建筑顶部通往地面的应急舷梯。

6、在油罐车、浮选药剂库(桶)周边、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7、在煤尘浓度大的场所进行焊接作业。

8、压力容器不按期校验或出现焊缝开裂、深度机械伤痕、锈蚀点,以及安全阀整定值超过规定限值。(二)较大安全隐患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坑口孔洞未加盖或围拦,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配电室门窗无防止雨、雪、小动物、风砂及污秽尘埃进入的措施。

5、未按规定时间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试验。

6、设备机体运行不平稳,有异常声响和冲击现象,机体有变形、锈蚀、开焊现象。

7、钢丝绳绳卡不牢固,直径变细超过10%,一捻距内断丝超过10%

8、煤仓检查孔无盖板,入料口未设置固定的箅格防护,箅格网眼不符合规定标准。(箅格网眼不应大于200mm×200mm)

9、煤堆道路的坡度大于25°或宽度不足5m。

10、设备的传动部位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11、输送机长度超过30m未设置人行过桥。

12、输送机长度超过50m未设置急停按钮或拉线开关。

13、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14、梯子有晃动摇摆现象,梯脚无防滑,中间有缺层。

15、配电室未配备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笔、绝缘棒、绝缘手套、接地棒、绝缘靴等安全工器具。

16、加药点未布置在安全位置,未采取防滑、防火措施。

17、带式输送机的机头、机尾未设置安全防护罩或栏杆。机下过人的地方未设置防护遮板。(三)一般安全隐患

1、作业场所未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不完好或管理不规范。

2、消防砂结块或砂箱内有杂物、积水。

3、材料和备件乱堆乱放,堆放不稳固,影响人员通行。

4、氧气、乙炔瓶未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

5、宽度超过10cm的导水渠、孔洞未加盖板。

6、防鼠板高度不足500mm,或起不到防鼠效果。

7、配电室内地板有油污或其他易燃物。

8、车间内电机外壳或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未接地。

9、设备制动装置不可靠、不灵敏,销、杆不齐全,闸带磨损超过原厚度1/3

10、电气系统运行不平稳,控制元件不完整、不齐全,仪表、信号指示不规范,机体接地不良好。

11、平台、走桥、楼梯未使用花格板。

12、筛分机激振器温度、油位、运转声音不正常;筛梁、减振弹簧有断裂变形等情况。

13、压力表、阀门不完好或不灵敏。

14、带式输送机未设置清扫器,或清扫器失效。

15、机架较高的带式输送机未设置防护遮板。

16、带式输送机托辊不齐全,托辊转动不灵活。托辊有变形、开裂、锈蚀。

17、刮板输送机运行中有链条拉斜、跳链或槽箱内卡有杂物等现象。

18、起重设备无专人管理,未定期检查与维修保养。电源开关未加锁。

19、车辆制动装置磨损超限。

20、车辆前照明灯、后尾灯及转向灯不亮。

21、车辆轮胎有破口,防滑部分磨损严重,气压不足。

22、车辆各仪表失灵或指示不准确。

23、车辆未配备灭火器或灭火器失效。

24、车辆方向灯不亮或故障。

25、车辆无后视镜或后视镜不完好、后视镜角度调整不合适。

26、梯子不用时未放平。

二、管理考核

1、本细则未涉及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认定,并及时进行补充。

2、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当场停止作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对部门负责人处罚100元;较大与一般安全隐患视现场情况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按期整改完成的不进行处罚,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所有隐患都将列入安全型班组考核、标准化管理考核、安全工作市场化考核、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安全目标考核。

篇2: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整治,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和《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当作事故管理的意见〉的通知》(黔安办〔2013〕30号),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A、B级)和一般隐患(C级)两大类,

重大隐患:A级是指危害严重,治理难度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顿的,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煤矿自身难以排除,需要集团公司解决才能排除的隐患;B级是指危害比较严重,或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一般隐患(C级):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对矿安全有一定影响,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分级

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处理难易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集团公司解决的重大隐患。B级:难度较大,须由本单位解决的重大隐患。C级:由本单位业务部门、各级施工单位或区队能够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三、重大隐患类型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瓦斯超限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的;

4.高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5.矿井通风能力不足,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不合理的;

6.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7.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8.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9.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10.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11.不按规定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或消防器材不按规定配备的;

12.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3.采区或工作面存有火区、巷道未按防火要求布置施工的;14.相邻矿井有突水可能或矿井之间的隔水煤岩柱被破坏、

未建水闸墙隔离的;

15.开采受高承压水严重威胁的煤层未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的;

16.提高开采上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7.在水淹区积水面以下的煤、岩层中采掘隔水煤岩柱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8.受承压水威胁的采区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设置防水设施,未完成防治水工程而强行生产的;

19.受老空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探水线未按规定探放水、掘进回采超出批准范围的;

20.受含水层、陷落柱、表土松散层等水体威胁的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打探水钻的;

21.在水体下开采未按论证方案执行的;

22.未经批准开采各类防水隔离煤、岩柱的;

23.采区以上水仓清挖不及时或水仓容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4.超层越界开采的;

25.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26.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27.斜井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

28.斜巷摘挂车场无躲避洞,摘挂车安全间隙不符合规定的;

29.矿井主要泵房排水能力、排水系统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30.主扇风机备用风机起不到备用作用的;

31.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的线路少于两回路的;

32.主井提升:提升装置存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严重缺陷的;

33.主、副井绞车及提人绞车不按规程设置各种保险装置或设置不全的;

3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35.没有双回路供电的;

36.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它区域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37.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38.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39.放炮员无证操作的;

40.井下火药库及发放硐室炸药、雷管超量储存的;

41.开采的煤层无矿压观测资料,设计的支护强度和密度无科学依据的;

42.无批准的设计方案或不按设计施工的;

43.特种作业人员不培训,数量不足的;

44.新购进且涉及煤安标志的设备和材料无煤安标志的;

4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篇3: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办法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治理以“自主管理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宗旨,不断提升班组自主管理能力,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零容忍”的理念,营造全员参与治理隐患的氛围,不断提升全员自主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的能力,不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生产线、辅助班长及以上管理干部为责任主体;

2、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

三、管理办法

1、根据特箱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中的隐患类别,分三个层面进行管控:

①一级:发现违反特箱“三个核心”安全管理制度、违反重要危险源管控措施、违反消防安全制度、违反安全用电制度、违反特种设备持证上岗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调度以上干部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②二级:发现违反特箱“三大重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指名作业管理制度、违反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违章作业,由工段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③三级:发现违反预防手持手置伤害管理制度、违反物料堆放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可能造成一般性伤害的违章作业,由班长主持召开现场分析会。

2、各班组将“南通中集特箱生产部现场隐患排查指引”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并组织员工培训,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身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参与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的缺失,预防事故发生。

3、提倡“我能安全、人人都是安全员”、“隐患治理、消除违章”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从身边做起,从每一个细节做起,发现隐患及时按“三定”、“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并及时报班组。要求每位员工每月至少必须查找2项安全隐患,隐患治理率100%;

4、各班组将相关安全隐患治理管理要求张贴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让员工清楚地了解自身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以及每位员工排查治理隐患的指标,让员工有目标地排查治理隐患。

5、各班组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后能自己处理的应自己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各级干部接到员工的报告后应按照“四不推”原则逐级上报,在逐级上报过程中,所有干部都能知道所存在的隐患,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6、各班组应将每月员工排查治理隐患的情况张榜公布于班组安全管理板,进行目视化,让员工们互相了解各自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并互相督促,互相鼓励,互帮互助,真正达到“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目标。

7、每月安全办对查找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对难以治理、治理有困难的隐患提交生产部,由生产部召集设备、工装部门研究讨论攻关课题;

8、班长以上干部每月须查处2起违章,点检隐患10处,并自查自改;

9、每月由安全办对违章进行统计分析,列出重点,纳入下月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计划;

10、对重大隐患、三违作业中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安全办从“人、物、管理”三方面分析总结,并进行横展。

11、对不能自改的隐患由安全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12、对干部查处的违章情况由统计室统计汇总后报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统计分析违章类别及频次,对于频次高的违章类别,作为下阶段安全管理重点工作进行管控;

13、对违章作业人员,每周五下班后在三楼会议室进行视频安全培训;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安全办负责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一般违章作业人员由工段、班组负责组织培训。

四、“三违”的定义

1、违章指挥

是指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

2、违章作业

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

3、违反劳动纪律

主要是指员工违反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五、“三违”产生的根源

1、“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

2、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成的“草率人”,十一是心神不定的“心烦人”,十二是习惯违章的“固执人”,十三是凑凑合合的“懒惰人”,十四是带病工作的“坚强人”,十五是休息不好、身体欠佳的“疲惫人”,十六是变化工种岗位的“改行人”,十七是酒后开工的“不醉人”,十八是力不从心的“老工人”,十九是初来乍到的“新工人”,二十是受了委屈的“气愤人”,二十一是不求上进的“抛锚人”,二十二是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二十三是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这23种人不仅存在于现场操作人员中,也存在于管理人员之中。

六、杜绝“三违”的对策

1、通过认真分析发现,“三违”是引发事故的最根本和直接原因,“三违”不除,事故难免。“三违”行为和现象不仅存在于作业人员之中,而且在许多现场管理人员之中也大量存在,例如为了赶任务或急于完工而支持工人投机取巧、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规定作业;劳动组织混乱,组织职工疲劳作业;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规范和标准,审批把关不严;安全检查走过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等等。

2、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是违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是严重的违章指挥行为。所以,管理人员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岗位安全责任意识: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三违”行为坚决制止;只要管理人员作风过硬,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爱岗、敬业、勤勉,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监督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措施得力,“三违”现象就无藏身之地,安全生产事故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七、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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