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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提高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各单位和部门,与本厂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厂区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2、本厂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厂长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部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设环保员一名,车间由车间主任兼环保员。

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4.1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4.2环保知识;

4.3本厂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4本厂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4.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4.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6、本厂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8、每年初本厂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9、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

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2、本厂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篇2: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本厂安全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00-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00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篇3:环保设施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环保设施的管理。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

2.2设施所在车间负责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2.3维护车间负责环保设施监测仪表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3.环保设施定义:

3.1凡为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所设立的设备、装置及工程设施,均属环保设施。

3.2生产上所需而又为环保服务的设施,主要为环保服务的则属环保设施。

3.3为保护环境所采取的“三废”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属于环保设施。

3.4用于环境保护监测的装置及仪表等属于环保设施。

4.环境保护设施

4.1主要环保设施

TDI公司主要环保设施包括:水汽锅炉脱硫装置、水膜除尘装置、造气炉旋板除尘器、光气碱破坏处理系统、氢化尾气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

4.2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

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有总排污口COD、氨氮、PH值、废水流量计在线监测装置;锅炉烟气SO2、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

5.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主要环保设施日常管理

5.1.1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所在单位不得随意停用、改造、搬迁环保设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需要停用(或改造、搬迁)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由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实施。

5.1.2主要环保设施新建、改造时,应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安全环保部上报主管副总批准,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3主要环保设施由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正常、稳定与主体装置

同步运行;所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日常维护及维修,保证设施完好率、运转率及处理效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5.1.4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有完整的环境保护设施操作规程和完善的运行操作记录。

5.1.5质检中心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对环保设施处理效果进行监测。

5.1.6主要环保设施所在单位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因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造成排放超标或污染,要与公司考核挂钩。

5.2环境保护监测装置、仪表日常管理

5.2.1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2安全环保部负责委托第三方有运营资质单位对废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并进行监督管理。

5.2.3环保监测仪器所在车间负责在线监测仪器日常巡检,如出现异常,通知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置。

5.2.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线监测仪正常运行。如状态发生改变,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环保设施检修

6.1环境保护设施检修环保设施所在单位要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部门备案。

6.2环境保护设施检修时,应做到按时检修,保证质量;检修期间严格控制污染物和清洗液等的排放,坚持不随便倒、放、洒,做到无污染检修;

6.3检修期间需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时,须向安全环保部报告并采取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污染及损失者要追究当事人和车间责任。

7.记录

《废气污染源监测报表》

《污水处理场监测报表》

《厂区废水排放监测周报》

《总排口废水监测报表》

8.支持性文件

《三废排放管理》

《环保监测管理》

篇4:环保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环保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部门在各种环保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各单位的档案资料由专人实行统一管理。

3职责

3.1部门档案专人管理,负责部门档案的统一管理并建档,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及档案标签的统一打印。

3.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下发文件根据下发部门进行分类并填写安全环保部文件内部阅送表送相关人员阅后进行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

3.3各主体档案由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归档、保管,档案变更及时通知档案管理员,由档案管理员对档案编号及标签进行及时修改。

4管理规定

4.1档案资料的收集

4.1.1各主体使用人员自行搜集整理档案资料。

4.1.2下发文件由档案管理员根据发文单位进行搜集、整理、归档

4.2档案立卷标准:

4.2.1文件齐全完整。

4.2.2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

4.2.3卷内目录填写清楚。

4.3档案的保管

4.3.1根据档案集中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由各主体使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

4.3.2设置档案柜、统一的档案装具及其它必要设施,严格管理,防止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4.3.3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归档文件材料分类清楚,组卷合理,以利于调阅、存放和档案的安全,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

4.3.4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在离职前,将其所保管的档案数量及现状交代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4.4档案柜管理

4.4.1档案柜的摆放力求整齐。

4.4.2入柜档案井然有序,并设目录索引以满足迅速调阅的需要。

4.4.3定期进行检查核实,如发现档案与目录不符应及时更正。

4.4.4保密材料不得作为废品出售。待确认无保存价值后,编制清册,经领导审批后销毁。

5.相关文件

档案管理

篇5:环保例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环保信息,研究部署各项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环保工作得到有效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召开环保工作例会,提交会议议题,准备相关资料,形成会议纪要。

2.2各车间﹙部室﹚参加人员会后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会议内容并向员工传达。

3.例会内容

3.1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3.2总结上阶段的环保工作,部署下阶段的环保工作;

3.3通报环保事故及处理决定,进行警示教育;

3.4对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3.5交流学习环保知识、治污新技术、清洁生产及环保管理工作经验等。

4.环保例会与安全例会合并进行,各车间﹙部室﹚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按时参加,不能到会者另行指定人员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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