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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演练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公司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据《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细则

第一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第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第三条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第四条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满足要求,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最终达到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确保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第五条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各单位应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如救护人员、特殊环境、关键岗位人员等)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第六条应急响应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公司周边公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意识。

第七条培训结束应编制应急培训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第八条各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三年内完成应急预案中所有项的演练。

第九条应急演习可采用包括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模拟演习在内的多种演习类型。

第十条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演习指挥策划小组,根据选定的演习类型制定应急预案演习方案,演习方案包括下列事项: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第十一条应急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演习评价总结,并编制演习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的演习检验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第十二条应急演习结束后,演习指挥策划小组应对演习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习发现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第十三条演习结束后,各单位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持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第三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执行上级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由安检部负责解释。

篇2: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驾驶员在行车工作中发生刮擦、碰撞、辗压、翻复、失火或其他过失,造成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000元以上者均作记案事故处理。

第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当地交警部门和公司,在处理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第三条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启动《道路运输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会同公司车技部和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条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车技部备案。书面检查要将肇事日期、时间、所驾车辆号牌、行驶路线、出事地点、原因、经过、后果(含人、畜伤亡和车、物损失情况)及本人对事故的认识、教训、今后措施详细写清楚。

第五条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广大驾驶员,公司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没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过;没有认真写出书面检查及订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在安全会上深刻检查使广大驾驶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训不放过。同时,其驾驶执照由公司收缴保管,待后处理。

第六条对肇事驾驶员,公司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第七条事故结案后,应将事故结案复印一份由车技部存档。同时事故结案书正本及索赔单位应汇总、整理交由有关经办人员办理索赔手续。

第八条每年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举行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驾驶员、押运员、公司内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九条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周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通过处置模拟突发火情,组织从业人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检验安全运输应变扑救的能力,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第十条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运输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定期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职工进行消防演习,以增强驾从人员、职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使从业人员、职工在突发事件真正到来时临危不乱,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削减到最小。并将演练的内容、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备案,完善灭火和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篇3:应急救援演练管理制度

1目的

针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制订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组织力量并采取正确的措施,将事故损失减至最低。通过对应急预案的学习演练,提高反事故能力。

2职责

2.1保卫部负责组织对存在重大危险的火灾爆炸、环保污染、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报公司审批呈报当地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由保卫部牵头,其他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3应急响应

3.1公司生产装置内凡发生轻伤、重伤和死亡事故,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3.2装置内发生任何形式的爆炸事故,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3.3装置内发生任何程度的火灾事故,在报火警后,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3.4生产过程中,凡发生三废违规排放或出现事故排放,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部门主管必须立即向总经理汇报。

4应急预案演练

4.1保卫部会同行政人事部、设备动力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火灾爆炸、环保污染、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4.2演练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保卫部根据当前生产实际落实演练的具体科目及特殊要求。

4.3由保卫部负责与对口上级、外协部门进行演练协调与接洽工作。

4.4由保卫部对应急预案演练过程中职工的情况进行记录、考核和总结评价。

4.5参加演练的全体职工必须态度严肃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4.6根据公司奖罚规定,对演练工作成绩突出的班组和个人实施奖励,同时对不合格的实施处罚。

4.7每次演练工作结束后,由保卫部写出书面的评价总结,随同奖罚通知下发到班组。

4.8参加考评的评委打分要合理、公正,要能真正体现班组的水平。

5演练程序

5.1组织成立公司应急预案演练考评小组。

组长:李勇强

成员:部门主管、班组长

5.2演练执行程序:

桌面演练要求:口述实际操作内容;

现场演练要求:操作人员到达要求部位、器材场位置后,手触摸器材口述操作内容。

消气防器材的使用与报警演练,根据评委当时的实际要求执行。

6奖罚方式

6.1以部门、班组为单位,对评委打分并统计后平均值为最终评分奖罚依据。

6.2考评以部门、班组为单位奖优罚劣。对考核评分职工个人低于80分者,由班组自己申报重新演练至合格为止。

篇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演练制度

(一)总经理应每年度指定安全生产技术部,对企业所有的原料、设备、设施及场所进行检查,确定本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并按规定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公司进行安全评价。

(二)技术安全部必须按(国家安监局56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的方法,对本企业的危险源进行检查,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根据企业具体的情况,加强防火、防爆、中毒管理,同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局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的规定与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如本企业技术力量不足,未能自行制订,则应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安全评价公司代为制订)。

(四)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上级审批合格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演练,每年演练不得少于两次(其中包括消防演练)。

(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应按预案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认合格后,总经理应亲自组织,指挥安全技术部进行人员组织、物资准备、资金投入,确保符合预案的要求。

(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规定及具体实施的程序和方法,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本职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八)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根据企业生产发展,危险源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同时要做好编制实施,学习与演练的档案工作。

篇5: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7)

小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制度(七)

1.小区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并在不同的季节进行。

2.小区的演练应得到批准并得到妥善安排,由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拟订年度演练计划。并确定以下内容:

(1)提前3天张贴告示,告之小区有关人员;

(2)尽可能安排在周六.日进行;

(3)有关设备在演练前经过检查.保养,并处于运行状态;

(4)人员和物资得到落实;

(5)申请使用有关场地.房间;

(6)应设置明显标志,防止演练期间有人乘坐电梯.在防烟楼梯间逗留等。

3.演练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助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助的程序和措施。

(6)应对人员到达和义务消防队员的能力.报警时间和准确度.设备运行状况.消火栓充实水柱及其它情况进行考核.测量,已达到预期的目的。

4.演练完毕后应进行总结,并不断完善预案和演练;恢复有关设施.清理有关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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