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安全管理部组织架构岗位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组织架构:

备注:安全管理部目前编制3人(目前编制3人,其中经理助理1人、安全专员1人)二、岗位责任:1、安全管理部经理A、负责本公司安全质量及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运作之监督、检查和维护;B、组织安全管理评审工作;并对提出的各类措施进行跟踪、验证;C、指导、协助各部门制定职业安全计划,并进行监督;D、安全系列制度及考核的编制;E、组织对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的研究、推广工作;F、进行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项培训;G、对部门业务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提供相应的支持;2、经理助理:A、负责管理项目入驻前的安全管理评估;B、在管项目安全管理评估、夜间查岗、神秘客户检查;C、项目安全方案的策划;D、各业务部门业务的月度检查;E、安全骨干、班组长的培训;F、组织公司各业务安全月度会议;G、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专业研讨工作,研究并解决项目安全工作中的各种新技术和新问题;H、组织、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3、安全专员:A、负责各项社区活动、室外客户活动安全风险控制;B、负责公司风险管控、检查及验证;C、公司级演练和业务部门演练计划及实施;D、总控中心管理;E、对业务部门安全类及风险评估;

篇2: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办公场所的办公室、计算机房、财务室、档案室、停车场(库)、会议室等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2管理职能2.1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负责办公场所的室外区域和室内公共区域(停车场(库)、公用会议室、楼道过道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办公场所一般办公设施、设备、用具的安全管理;2.2各单位厂长(经理)办公室负责安排办公场所节假日的值班;2.3各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2.4各部门负责所属办公场所的安全管理。3管理内容与要求3.1一般安全要求3.1.1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本室安全保卫工作。3.1.2下班后,最后离开者应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3.1.3办公室的门窗应保持完好、牢固。3.1.4办公室内各种文件、资料、报表应按保密制度管理,严防失密。财会现金按银行规定限额,存放于保险柜内。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办公室内。3.1.5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内。3.1.6办公场所内的设备设施等应定置摆放,通道以及暖气、电气设施上以及电气柜内、消防卷帘门下不得放置任何物品。3.1.7办公室钥匙不得转借,人员调出要及时收回。3.1.8逢节、假日,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并进行严格检查,并保存记录。3.2电气安全要求3.2.1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电加热器具;严禁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3.2.2办公场所在电器设备应明确管理责任人,大功率电加热器和专用电工用具应明确使用人员,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停止使用并立即报修;电气设备设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2.3各单位应明确办公场所电气管理部门,配置维修电工负责电气维修检查,任何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电气作业;有变配电设备设施的,应单独设立变配电室,配置值班电工。3.3消防要求:3.3.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安装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设施和器材必须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3.3.2建立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示意图或清单,包括配备位置、型号和数量等;灭火器材应定置存放,有器材编号。3.3.3消火栓、灭火器应在检验有效期内,每月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进行合格检查,并填写和保存检查记录。3.3.4不得随意移动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变动消防系统工作状态、确需移动或变动时,应通过安保部门批准;消火栓、灭火器前方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用过的灭火器不应放回原处。3.3.5办公场所应划定吸烟区,并放置烟缸等用于烟头熄灭的装置;严禁在吸烟区外吸烟,严禁烟头未熄灭人员离开现场。3.3.6安全出口、应急疏散和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保持记录。3.3.7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3.3.8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3.3.9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对办公楼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3.4环境、健康要求3.4.1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3.4.2办公室装饰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装修材料等应符合国家消防和健康环保标准,装修后应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3.4.3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并由专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清洗,并保存清洗记录;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至少进行1次卫生状况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3.4.4集中空调应适时开启,夏季气温低于26℃时,原则上不开启空调。空调设置温度夏季应控制在26℃或以上。3.4.5在办公时间,办公室内禁止植物杀虫作业及产生异味、噪声的施工。3.4.6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饮用水净水加热装置的过滤装置进行定期更换;每年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至少进行1次卫生状况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3.5室外区域的要求3.5.1室外空调机组、室外照明设施等应安装牢固,支架无严重锈蚀和变形现象,固定螺栓无松动现象;电线无破损、不松弛;灯具和灯管不松动、无脱落现象。3.5.2窗台、露台等处不得放置花盆及其他无固定措施的物品,防止遇外力或大风坠落伤人。3.5.3应规定室外通道的车流、人流走向,有条件的路段应实行人车分流;应对进出办公场所的机动车辆进行引导,使其规范停车,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视线受到遮挡的转弯处应设置凸面镜。3.5.4下雨时,办公场所进口处应放置防滑标志牌,并设有放置雨伞的装置,保持地面整洁、干燥。除上述通用要求以外,财务室、档案室、计算机房、停车场(库)、会议室应符合以下安全管理要求:3.6财务室的要求3.6.1财务室及现金存放处应安装防盗门,设置防盗报警系统,如处较低楼层的宜加装可开启式防盗窗。各类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3.6.2财务部门保存现金必须设置保险柜,保险柜与地面要有牢固的连接,保险柜钥匙必须由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3.6.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下班前将超额部分送存银行。3.7档案室的要求3.7.1档案室应安装防盗门,设置防盗报警系统,如处较低楼层的还应加装防盗窗。各类安防设施应定期检查,并保存记录。3.7.2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应进入档案室。3.7.3较重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超过2m的资料柜应设置取物梯台。3.7.4室内不应使用照明、电脑以外的电气;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3.7.5悬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标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3.8计算机房的要求3.8.1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3.8.2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机房中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外

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机房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和对机房设备影响最少的供电方式。3.8.4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3.8.5机房门口设置“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识,机房内设置相关的安全标识,包括预防触电等;标识应齐全、完好。3.8.6机房除纸介质等易燃物质外,禁止使用水,干粉或泡沫等易产生二次破坏的灭火剂。3.8.7机房使用的磁盘柜、磁带柜、终端点等辅助设备应是难燃材料和非燃材料,应采取防火、防潮、防磁、防静电措施;机房内所使用的纸,磁带和胶卷等易燃物品要放置于金属柜内。3.8.8每季度应彻底清除UPS不间断电源机内的积尘,并保存记录。3.8.9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3.8.10应定期检查机房的温、湿度情况,并保存记录;应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3.9停车场(库)安全管理3.9.1停车场(库)必须有专职保安或车管员24小时值班,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职责;采用自动管理系统的,现场应设置监控系统和紧急报警电话,并设专人在监控室负责监控。3.9.2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灭火器,由专人定期检查维修,并保存记录。3.9.3停车场(库)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限速、减速、消防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3.9.4各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畅通。3.9.5停车场(库)内张贴提示标识,提醒驾驶人员不要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辆内,离车时应锁好门窗等。3.9.6在停车场(库)应划分单位车辆和个人车辆停车区域;出入口处和必要位置设减速带、路障和防护栏。3.9.7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保安或车管员指挥,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本单位人员停车的,由停车场(库)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登记,发放停车证,并指定停车区域;外来车辆,由保安或车管员要求其驾驶人员填写《外来车辆登记表》,并留存驾驶人员行驶驾照后,发放停车证,方可允许其到指定停车区域停放;车辆停放高峰时段应加派人员现场疏导。3.9.8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场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办公场所的停车场(库)。3.9.9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处理。3.9.10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3.9.11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包括汽油、烟花爆竹、打火机加气罐、油漆及稀料等;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需施工作业时,应办理审批手续。3.9.12停车场(库)内不准人员留宿;不准临时搭建建筑设施。3.9.13如相关部门需召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车辆主管部门,以便提前安排停车场的车辆停放。3.9.14应制订停车场(库)现场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评价预案的可行性。3.10会议室管理3.10.1会议室应设定人数限额,举办会议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3.10.2会议室安全出口和疏散标志齐全,并张贴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示意图;安全出口门应完好无破损,能关闭自如;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严禁堵塞或变相用作其他用途,保持畅通。3.10.3会议室应配置专人负责灯具、扩音、投影等电气设施管理;大型会议室(50人以上)停电时有应急照明;灯具使用功率应确保不会引燃易燃物;会议开始前检查电气设施,会议结束后,关闭总电源后方可离开。3.10.4会议室应划分为无烟会议室和有烟会议室,无烟会议室应在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并严格执行禁烟规定;有烟会议室禁止乱丢烟蒂,应配备烟灰缸,会前由专人在烟灰缸内放入些许水,会后清空烟灰缸,确保会议室内没有烟蒂才能离开。3.10.5搭建临时性室外会议场所,应针对防火、疏散、电气安全、人数限额等内容编制临时性室外会议场所搭建方案,并经过安保部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根据政府要求,需报政府消防、公安部门批准的,应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搭建;搭建完成后,应组织由安保部门参加的场所验收,并保持记录;3.10.6举办超过100人的大型会议,应事先制定会议方案,明确会议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根据情况确定现场防火、疏散、通风等具体措施。4记录与报告名称填写部门流转部门保管部门保存期限节假日值班记录值班室办公室办公室三年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示意图或清单行政后勤部门安保部门安保部门、行政后勤部门一并保存长期消防、应急、安防设施和器材检查记录安保部门安保部门三年出入登记计算机房计算机房一年UPS清尘记录计算机房计算机房一年机房温湿度记录计算机房计算机房一年停车证发放记录停车证发放部门安保部门停车证发放部门、安保部门一并保存长期外来车辆登记表停车场(库)管理部门停车场(库)管理部门一年饮用水卫生检测报告行政后勤部门行政后勤部门三年办公楼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行政后勤部门安保部门安保部门、行政后勤部门一并保存三年

篇3: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二)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将检查、消除情况记录存档;

(三)确保该场所实际容纳人数不超过设计的最大容量;

(四)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前款规定的公共场所包括影剧院、歌舞厅、文化宫、网吧、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文体娱乐场所和旅游景区;宾馆、酒楼、商场等商业经营场所;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场所;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对公众开放、人员聚集的场所。

在公园、旅游景区、广场、公共道路、体育场馆、会场、展览馆等场所,举办下列单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举行,公安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一)体育比赛、民间竞技等体育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产品展览、商品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民间传统活动;

(五)庆祝、庆典、人才招聘会等活动;

(六)名人签名等宣传活动;

(七)现场开奖的彩票发行活动;

(八)其他大型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前款规定。

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运转;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参加活动的人数在安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

鼓励大型活动的承办者为参与活动的公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负有安全管理监督职责。大型活动举行前,应当对活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书面通知承办者予以整改。在活动举行前未能整改合格的,责令暂停举行活动;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举行活动。大型活动中,应当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依法处置。

文体娱乐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使用火炮。但经市政府批准的除外。

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焰火燃放安全规程和经许可的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

对危险等级较高的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对城市道路、桥梁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巡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道路、桥梁养护责任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障措施;

(三)在养护、维修作业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

城市道路、桥梁损坏影响通行安全时,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告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重影响通行安全时,城市道路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封路、封桥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禁止盗窃、破坏、非法销售、非法收购城市道路上设置的各种井盖、沟盖、交通指示牌及其他市政设施。

井盖、沟盖出现破损、移位或者丢失的,产权单位知悉后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予以更换、补缺或者正位。

游泳池、海滨游泳场等游泳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救生人员;

(二)保证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设有能通观全场的监视(指挥)台、通讯联络广播设施和载有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事项的告示牌;

(四)配备与游泳场所相适应的救生设备和器材;

(五)海滨游泳场应当设置表示危险区域的标志和安全网。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游乐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维修和改造。

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验。未经安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标准和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设置广告,确保户外广告安全使用。

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和维修制度,保证户外广告设施安全使用;遇有台风、汛期等特定气候条件,应当事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的需要,加强户外广告安全性的监督管理。

物业服务单位应当加强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查制度,对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或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做好防止物业管理区域内高空坠

篇4:防灾减灾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服从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社区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5、整合社区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救灾物资储备。购置救灾衣被、食物、净水设备(药品)等救灾物资。

6、完善社区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培育、发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7、详细了解辖区内广场、学校和企业的分布情况,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则,合理选择避险场所。

8、积极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加大社区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阵地,广泛宣传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篇5:解系缆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港务公司职工解、系缆时的操作标准,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避免人身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港务公司所有人员。

第三条

按规定劳保着装。

第四条

系缆时安全事项

1、在船方投掷撇缆绳前,操作人员应站在投掷方向的垂直位置的安全地方或躲避在管架、流量计、高杆灯、输油臂等有阻挡物的后面,严禁正对投掷方向,待绳锤落地后再靠近。

2、拖缆时由一人做指挥,操作人员应站在导缆管内侧,禁止脚踏或越过导缆管,严禁将撇缆绳、绞缆绳等引绳缠绕在手上。

3、使用绞缆机绞缆时,按照《绞缆机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挂缆时操作人员应一同站在系缆桩的外侧,手握住绳扣的外侧一同用力、挂缆。

5、示意船方,在岸上操作人员离开后再绞紧缆绳,紧缆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缆绳受力方向的垂直位置的安全地方或躲避在管架、流量计、高杆灯、输油臂等有阻挡物的后面。

第五条解缆时安全事项

1、解缆时操作人员应一同站在缆绳外侧。

2、解缆前还要将细引绳移到操作人员的正前方,以防解缆后细引绳捆伤人或缠到脚脖。

3、由一人做指挥,在缆绳完全松到海面后再解缆绳。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