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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查处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项目总监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发出口头指令,要求施工人员停止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项目部经理到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总监应安排监理工程师监督整改,直至消除隐患为止。

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落实每日安全巡查的过程中,如发现本专业或其它专业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要求停止施工作业,并将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做出处理决定。

3、对于已发现的安全隐患,监理人员已下达口头整改指令,施工单位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并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有效沟通。

4、如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整改的事项拒不整改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建设业主报告,如建设单位态度不明确的,项目总监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汇报,取得公司领导同意后,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对发现安全隐患和消除安全隐患的过程,要认真建立安全监理档案资料,安全监理档案资料要能够充分证明监理人员在消除安全隐患所发挥的作用。

篇2: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范本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实施依法治安、依法治矿,强化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变事后制裁为事前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和“谁包队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一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号管理制度。

一、我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工作,各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办责任人;各区队正职对本区队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检查科负责对各专业隐患排查组织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整改效果差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二、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矿井上下生产现场、系统、生产工艺、技术管理、自然环境、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问题。

三、为便于安全隐患跟踪管理,将隐患进行以下分类:

(一)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二)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分别分为A、B、C三级。

A级:矿井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并经公司批复,由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

B级:区队无能力整改,须由矿级领导安排解决的隐患。

C级:由区队、业务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三)按安全生产的专业分为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灾、地测、

顶板和其他隐患。

四、安全隐患来源依据

(一)上级各类检查。

(二)公司领导下井检查。

(三)矿领导下井检查;矿、区队领导值班、跟班下井安全隐患汇报;矿各类安全专项验收和检查;矿安检员检查;其他人员反映的隐患。

五、隐患的排查、检查、整改与上报

(一)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由矿长组织每月对矿井重大隐患进行一次排查。

(二)各专业分管矿领导在按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专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验收检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把查处隐患当作首要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隐患,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每个人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归类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三)日常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由检查科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各类专业检查的隐患,由矿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对C级隐患立即安排区队整改,对A、B级隐患,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在24小时内召集分管矿领导、检查科、各业务科室及区队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检查科、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归档管理,将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和安监局;同时将A级隐患另行文上报公司。

(四)矿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各单位上报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后,要在24小时内审查、认定并归档。属于本专业的A级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意见,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由矿安全部门研究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经分管领导、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报送安全部,由安全部研究解决。

六、隐患整改

1、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行政正职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

3、检查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

七、几点要求

(一)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遗漏隐患、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

(三)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矿各业务科室、检查科或区队要立即撤出人员停产整顿,属矿业务科室自停的,由矿组织验收(必要时可报请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属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停的,由公司组织验收,并决定是否恢复生产。

(四)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本单位、本专业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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