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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控制安全技术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车间和工作场所的噪声应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见附表1;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见附表2。2.对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把噪声控制设施与主体工程进行“三同时”。3.所有噪声大的生产设备,必须采取消声、隔声、吸声、隔振、阻尼等控制噪声的措施。4.压缩机的噪声应控制在90dB(A)以下,超过者应在压缩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或在室棚、墙壁上帖附吸声材料。5.对风机、球磨机等应采取综合性消声措施。6.各气体排放口的正常放空,噪声大于90dB(A)时,应安装消声器。直接排入大气的事故放空,其放空口宜设在离工作人员经常停留的地方10m以外。7.噪声大的岗位,在未消除前,应设隔音室;噪声大的机器设备应设隔音罩或放在隔音房内。对于存在强噪声设备而职工需长时间在该设备旁工作的场所,应当设置隔声监控室;职工需长时间在强噪声设备旁工作且混响声较强的工作场所,应当尽可能采取吸声降噪措施,使该场所的平均吸声系数高于0.3或使该场所噪声监测的数据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各生产单位进行噪声控制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和国标《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推荐实践》(ISO11690)的规定。9.凡被列入主要噪声源或监测点监测数据超标的场所,按照《环境管理程序文件——Q/TJHG010012噪声控制程序》(ISO14001)进行治理。10.对于强噪声的生产单位应备有三种以上护耳器(包括不同类型不同型号的耳塞或耳罩)以供职工选用,凡进入噪声监测超标场所的作业者必须佩戴护耳器。11.作业场所噪声的日常监测,应定点、定期进行。监测频率按《化工健康监护技术规定》确定为2次/年。12.监测点的监测率应达到95%以上。13.环保安全部监测站进行监测,监测数据于每月5日前报环保安全部工业卫生科,工业卫生科对监测结果进行卫生学评价、入档,并及时反馈到各有关单位;对超标点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各有关单位在限期内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使之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附表1非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地点名称卫生限值dB(A)工效限值dB(A)噪声车间办公室75不得超过55非噪声车间办公室60会议室60计算机室、精密加工室70附表2噪声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日接触噪声时间(h)卫生限值[dB(A)]/2971/41001/8103最高不得超过115dB(A)

篇2: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一、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计划

企业自身:

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3、?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车间、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5、?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要求。

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各车间、各部门、各岗位及员工:

1、?严格实施本企业指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2、?生产场所及生产和辅助设施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各种机械设备转动部位安装防护罩、栏杆、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需配备发放实物。

3、?生产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优先投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新员工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有记录。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企业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考核办法

2.1?安全基础管理

(1)各级组织和人员职责明确,单位内各项制度、规程齐全,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按要求记录,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2?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1)按要求进行一、二、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

(2)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与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

以上每项不符合,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3?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1)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100元。

2.4?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落实控制措施,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作业现场配备警示标识、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4)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5)车辆(包括外来车辆)与人员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车辆违犯规定,每次扣罚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要求赔偿。

(6)岗位安全作业证放置不到位、丢失等,每人次扣50元。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工作鞋等,每项每次罚款50元。

(8)不遵守各项临时安全规定罚款50元。

2.5?安全设施管理

(1)按要求设置安全设施,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转,部门各项安全设施责任人明确。

(2)按要求对安全设施进行检维修,因维修其它设施而移动、拆除的安全设施必须检修后必须及时复原。

(3)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岗位上的各种消防及个体防护设施必须定点放置,按要求正确使用,如有失效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新。

(5)任何人不得私自违章动用和破坏安全设施,损坏的安全设施必须赔偿。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当事人50元。

2.6?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

(1)公司级承包人与其他各级管理人员应按《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要求参加安全活动,并作好相关活动记录。

(2)各部门与人员按要求加强对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指令,按要求组织整改。

(3)按要求编写预案、组织演练。

以上每项不符合项,扣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员50元。安委会每季度对公司级承包人的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安全活动参加情况进行公布,该结果作为领导安全责任制的重要输入依据。

2.7劳动纪律和环保规定考核

(1)不按要求参加安全消防环保会议,一次扣50元。

(2)上班睡觉,一次扣100元-200元。

(3)脱岗、串岗,发现一次扣100元。

(4)上班看书报,一次扣50元(学徒工看业务书除外)。

(5)上班干私活,一次扣50元。

(6)酒后上班或班上喝酒,一次扣罚50元-100元。

(7)设备设施有跑、冒、滴、漏,没有及时回收,泄漏液进入外排水沟的,一次扣罚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危害情况加倍处罚。

(8)锅炉烟囱冒黑烟,一次扣罚50元-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

(9)蒸汽、工艺气体因调节操作不当,安全阀打开,造成环境污染,一次扣罚50元-200元。

对所辖范围内有违反以上劳动纪律、环保规定条款的,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值班长连带100元的罚款,部门领导连带50元的罚款。

2.8?加强禁火、禁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对吸烟者处以100元的处罚,对没有及时制止吸烟的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当班值班长也将处以50元的处罚,对吸烟者所在区域部门领导每人次处罚50元。

(2)生产区内禁止随意点火、动火,违者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在生产区内(室内和室外卫生区)发现烟头,按照卫生区的划分范围,将对烟头所在部门(车间)按每个烟头5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2.9?职业卫生管理

(1)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严防“跑、冒、滴、漏”,一次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按要求对职业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处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10?应急管理

(1)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按要求上报事故报告,一次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按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每项不符合,扣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3)按要求制定车间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每项不符合,扣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50元。

2.11?事故考核

(1)发生轻微、一般事故,每次对单位罚款100元。

(2)发生重大事故,每次对单位罚款300元。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对单位罚款200-500元。

(4)按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的事故赔偿罚款。

(5)重大及以上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6)其它事故的处理

生产事故、设备事故、治安事故、交通事故、质量事故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2.12奖励

(1)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发生,奖励相关人员500-1000元。

(2)在隐患整改及日常安全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措施被采纳运行效果较好的,奖建议人200-800元。

三、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考核

3.1公司安全办公室每年组织一次对各部室、车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考核。

3.2考核以检查表的方式进行,考核表根据各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定,各种指标不符合项的考核与日常管理考核标准一致。

3.3除进行集中考核外,日常管理中的考核汇入到年终考核中。

3.4根据考核分数,确定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对完成安全目标较好的部门给予奖励300-500元,对安全目标完成较差的部门给300-500元的罚款。

篇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1?范围

为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的设立、职责、监督、检查内容及奖惩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玉门油田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4〕13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站管理规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总监:是指公司安全总监及其所属单位安全总监。

3.2安全监督: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人员。

4内容

4.1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

4.1.1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副总监或由安全副总监兼任安全科科长;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设兼职安全总监,由同级副职兼任。

4.1.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工作的需要,在要害车间、队站设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员,其他设兼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员。

4.1.3?公司分专业(钻井、井下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在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QHSE监督站,实施异体安全监督,监督站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8‰。

4.1.4?公司安全监督机构为质量安全环保处,除4.1.3条所述其他单位安全监督机构为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

4.1.5安全监督的素质要求

a)具有工程技术或安全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b)安全监督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

c)遵纪守法、尊重民俗;信守合同、保守秘密;敬业诚信、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敢于负责;客观公正、文明服务。

4.2各级安全总监职责

4.2.1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监)职责

a)负责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负责监督公司及有关单位设置与生产规模和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

c)负责监督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包括重要承包商)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情况,监督各类违章现象的查处情况;

d)负责监督公司重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及重大安全评估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e)负责监督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

f)对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g)负责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危险分级,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监控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负责对公司承包商准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i)监督承包商及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j)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2.2二级单位安全总监(副总监)职责

a)负责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负责监督所属各车间队站和部门设置与生产规模和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督人员;

c)监督各类违章现象的查处情况

d)负责监督所属各单位(包括承包商)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情况,监督所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召开QHSE工作会议、开展QHSE教育培训、进行QHSE工作检查;

e)监督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重要设备、装置和在役油气压力管道的安全评估工作;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

f)对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油气压力管道、消防设备及特种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g)监督本单位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

h)对本单位钻井、试油、修井、检维修、油气管道施工检测、消防工程设施维修等工程施工作业派驻安全监督;对本单位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许可证(票)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i)对本单位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QHSE合同,并保证员工QHSE合同的条款得到有效落实;对本单位各类承包商的QHSE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j)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使用,监督保健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k)监督完善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各类作业应急方案,监督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安全监控方案的实施,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3安全监督职责

4.3.1负责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3.2审核现场安全措施,监督现场的QHSE体系运行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4.3.3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3.4负责监督本单位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负责本单位QHSE数据的上报工作,监督“两书一表一卡”的规范运作,监督本单位是否按要求召开QHSE工作会议、开展QHSE教育培训、进行QHSE工作检查。

4.3.5负责监督安全检查制度执行,监督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监督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演练,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对本单位承包商、员工QHSE生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3.6按照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现场和临时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收取QHSE教育费。

4.3.7对本单位钻井、试油、修井、炼化装置检维修、消防工程设施维修及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实施安全监督,审查施工方案,并定期提交现场监督的审核意见。

4.3.8负责监督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监督保健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4.3.9发生事故后,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本单位事故处理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监督违章查处情况。

4.3.10监督本单位安全专用器具的管理及维护保养,对本单位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实施监督。

4.3.11设立安全监督站的安全监督须定期向委托方(或被监督单位)提交现场监督意见,向安全监督站定期提交现场监督工作报告。

4.4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4.4.1公司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a)负责监督落实国家、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b)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安排相关工作;定期向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

c)负责监督公司重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及重大安全评估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d)负责监督公司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立项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施工的现场安全监督;

e)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重要承包商)建立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评审和审核情况;

f)负责监督各类承包商和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工作;负责进入公司市场的工程服务类承包商的安全资质的审查;监督消防、劳保及特种设备生产厂商实行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

g)负责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h)监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情况;

i)负责监督公司各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执行情况、违章查处情况。

4.4.2二级单位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a)负责监督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工作;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本单位安全监督的工作汇报;向所属单位安全监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c)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d)负责监督本单位安全隐患、安全技术措施的立项并实施;负责监督各类特殊作业票证执行落实情况;

e)?负责监督检查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f)监督所属单位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审核及评审。监督本单位持续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削减和控制工作;

g)负责监督本单位承包商和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h)?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监督所属单位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i)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站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

4.5安全监督的权利

4.5.1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随时对所属各单位(包括承包商)生产、施工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受检单位和员工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督和检查。各级安全监督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监督或主管领导反映有关安全问题。

4.5.2参加所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或被监督单位的生产、工程例会,对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5.3对被监督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业绩考评有建议权。

4.5.4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其整改,如不能当场解决,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停产整顿。发现作业场所有特别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将情况和处理措施向上级报告。

4.5.5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同时依照《QHSE奖惩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收取QHSE教育费:

a)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未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安全监督人员不落实的;

c)?员工上岗前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上岗证上岗工作的;

d)?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操作的;

e)?未向岗位操作员工及时发放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f)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不定期检的;

g)应急预案没有或针对性不强,不定期演练的;

h)?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其他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未整改的;

i)违反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单位;

j)违反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个人;

k)违反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4.5.6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停产整顿并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并同时依照《油田分公司QHSE奖惩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收取QHSE教育费:

a)井控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b)未经申报批准擅自钻开油气层的;

c)井控装置配套安装不齐全、试压不合格,不具备控制井口的条件就违章进行下步作业的;

d)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e)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造成事故而不听劝阻的;

f)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没有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或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听劝阻的;

g)施工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人身伤亡等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4.5.7安全监督人员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同时报所属单位的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必要时得到批准后方可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5.8安全监督人员和各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在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之前,须得到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监)或安全监督机构的批准,方可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对特别危险情况,安全监督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可以临时停止其作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事后要按照监督程序进行汇报并补办相关手续。

4.5.9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督业务培训、会议及专业学术活动。

4.5.10获得满足工作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以及生活条件(包括检测仪器、护品、生活、通讯、交通设施等)。

4.6安全生产检查

4.6.1各级安全总监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

4.6.2安全生产检查应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相结合,检查的内容应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相一致,检查(审核)出的问题需要修改体系文件的,要按照体系管理要求及时组织修订。

4.6.3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车间(队、站)每月组织一次系统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按日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

4.6.4检查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检查的内容应编制QHSE检查表,发现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执行;发现违章行为,按《QHSE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6.5安全监督实行现场巡回监督检查制,对重要的生产、施工环节等,安全监督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编制并填写QHSE检查表,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管理办法》进行追踪处理。

4.6.6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季节性、节假日、专业、综合性等检查方式。

4.6.7日常检查

a)连续性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按规定路线和内容定时、定点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同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

b)非连续性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对工作环境、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作业;工作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监督,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及时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解决。

4.6.8季节性检查

a)春季:以防雷、防风、防静电、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化冻跑损、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开展检查;

b)夏季: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汛为重点开展检查;

c)秋季: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开展检查;

d)冬季:以防火、防爆、防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开展检查。

季节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4.6.9节假日检查

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业务范围在节日前组织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4.6.10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各主管部门应对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车辆安全、防尘防毒、防洪防汛、生产运行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予以消除。

4.6.1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4.6.12安全检查实行“检查表”制度,各级部门须完善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根据“检查表”逐项对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安全检查后,检查负责人签名,保证所检查的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承担检查责任,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直到彻底整改为止。

4.6.13公司及各单位QHSE管理机构应建立QHSE检查记录,记录实施QHSE检查的情况,并不定期公布检查的情况;安全监督检查要有记录,形成现场监督日志,详细记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安全检查的总结材料和隐患整改结果需存档,对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好的方法及发现的共性问题要进行通报。

4.6.14各级安全监督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汇报制度。现场安全监督每周要向厂级单位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厂级单位每月要向公司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公司每半年要向股份公司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随时向主管领导和上一级安全总监汇报。

4.7奖惩

4.7.1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表扬或给予奖励,奖金由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从季度安全奖中列支:

a)?模范执行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b)?在安全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制定或修订安全标准取得重要成就并在安全管理实践中成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c)?发现事故征兆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d)?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

e)?安全监督工作成绩突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业绩成效显著;

f)坚持原则,在监督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

g)受到被监督单位好评的。

4.7.2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监督单位获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均应获得表扬和奖励:

a)获得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人均3000元奖励;

b)获得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奖励。

4.7.3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实行季度考核并兑现。奖金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从公司QHSE奖金总额中列支,由公司对二级单位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考核兑现,二级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监督考核兑现。上一级安全监督机构考核过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再参与本单位季度安全奖考核。

a)当季无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且事故发生率不超标,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安全监督人员,奖金为每季人均1200元;炼化总厂、油田作业公司、综合服务处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奖金为每季人均1800元;青西油田作业区、老君庙油田作业区、鸭儿峡油田作业区、水电厂、机械厂、建筑安装工程处、物资供应处、方圆物业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奖金为每季人均1500元。炼化总厂、老君庙油田作业区、油田作业公司、综合服务处、水电厂、机械厂、建筑安装工程处若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当季安全奖沉没,若一般事故C级事故超标,则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起扣减300-600元,若事故发生率不超标,则每少1起嘉奖300元;青西油田作业区、鸭儿峡油田作业区物资供应处、方圆物业公司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当季安全奖沉没。以上单位若连续两季无事故,则另奖励1000元,若连续三季无事故,则另奖励1500元,若全年无事故,则另奖励2000元;

b)公司其他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当季无事故,奖金为人均每季500元,当季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则当季安全奖沉没。

4.7.4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根据情节分别予以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a)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因监督失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b)没有履行职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的;

c)能够整改的隐患未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

d)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妨碍被监督单位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

e)违反工作原则,包庇、纵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违章的;

f)违反监督合同,给安全监督站造成恶劣影响的;

g)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并应当受到处罚的。

4.7.5发生责任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人员按照《QHSE奖惩管理办法》处理。

4.7.6对隐瞒事故的单位,一经发现,全额扣除该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该季度安全奖

4.7.7安全监督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发现制止和及时处理,以及隐瞒不报或谎报,致使事故发生或出现管理混乱局面,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安全监督资格的处理。

4.7.8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监督的奖惩方案须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相关文件及记录

5.1相关文件

《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QHSE奖惩管理办法》

5.2记录

《停产整顿通知书》

篇4: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强化“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进一步规范项目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保证生产安全所必须的人、财、物的资源配置。

3.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应依法管理,工区经理对工区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有效实施负第一责任。

4.本办法适用于工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管理。

二、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内容和要求

1、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2)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

(3)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

(4)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

(5)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

(7)尘、毒、噪治理。

(8)安全生产课题研究。

(9)重大危险源控制与应急预案。

(10)安全警示装置。

(11)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12)安全生产奖励。

(13)安全生产重大会议及其它。

2、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按照相关文件及制度要求,围绕安全生产工作所进行的一切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为了提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水平、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所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社会性重大安全活动。国家、地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工区部署的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活动。

4、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具备的设施和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安全平台及安全围栏;安全标志标牌;孔洞盖板及临时防护栏杆;栈桥、栈道;通风除尘设施;安全网;安全自锁装置;水冲式或干式厕所;排水及废弃物处置设施;钢扶梯、爬梯、简易木梯;排架、井架;漏电保护器;安全低压照明设施;喷洒水车;易燃易爆物品储存设施等。安全设施的实施必须依照《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设施,必须与本工程项目生产设施同时计划、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生活基地的公共安全设施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审批安排设置。工区经理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5、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生产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的购置、安装、使用及维护。安全设备、装置、器材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所需的专用设施,如:通风设备及配套装置、起重设备重新配置的限位装置等。安全监视测量装置、仪器、仪表是指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监视和测量的设施,如尘、毒、噪检测仪、起重设备警示装置、地质裂变观测装置等。

保证安全设备、装置、器材和安全监视装置、仪器、仪表的投入满足生产安全需要,并做好日常维护管理。

6、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是指施工生产人员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者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救生衣、电气绝缘手套、电气绝缘操作棒、防尘、防毒用品用具等。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应按规定配置,保证质量和数量,不准使用非标准产品。

7、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配置。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是根据产业特点对生产实施中的经验总结,对产业自然规律的认识及运用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定,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工具和指南,应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生产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及部门进行配置,满足需要;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是针对某一具体工艺、工种、岗位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作业规则,应当做到有关生产岗位的人员人手一册。

8、尘、毒、噪治理。尘、毒、噪是指有毒、有害粉尘、气体、噪音的施工作业对施工作业人员造成健康影响和安全生产影响的施工作业场所。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保证尘、毒、噪治理措施资源投入。

9、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即针对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对安全高效的设备、工具、工艺方法和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的研究开发,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依靠科学技术保障安全生产。工区应当从人、财、物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先进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及推广应用。

10、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存储、搬运、加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较大的人身伤害和机械设备损毁的情况及因素。为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安质部应建立动态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预案所需的人、财、物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11、安全警示装置。安全警示装置是指施工场所、设置及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性装置,如:施工道路、施工现场与设施设置的安全警示牌、指示信号灯及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安装的警示信号灯等。工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警示规定,确保及时、有效设置。

12、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一旦事故发生,工区及各架子队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

13、安全生产奖励。工区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局指进行奖励,如:安全生产月奖、单项奖、特别奖、年度安全生产兑现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集体、个人奖励等。确保奖惩兑现。

三、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计划和实施

1、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以施工项目为基础、自下而上、由年度到季(月)度制订。工区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年度季(月)度计划和单项计划,报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

2、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以及根据本工区年度生产经营项目进行编制,在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3、季(月)度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是在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实施中,进行阶段性的调整和细化,根据季(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和生产安全需要编制,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单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是对重要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应在实施前一个月编制。

4、工区经理部应做好对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计划管理,明确主管部门行政副职、主管部门、协管部门和分管负责人员。编制的计划应做到对项目、投资、实施方案、实施负责人、完成期限、验证人等清楚表述,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

5、工区经理部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的编制,应根据项目类别和特点,按部门职责分工编制,如:安全设施投入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投入计划应由安质部会同工程技术部编制,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安全投入计划应由物资设备部编制,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投入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会同安质部编制,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投入计划应由物资设备部编制等。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应通过相关管理等部门评审会签,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6、安全费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工区主要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积极筹措,优先安排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或挪用。

四、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监督管理

1、工区经理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实施情况,检查和部署工作。

2、工区经理部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将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情况及实施结果形成记录并进行经常性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应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专人负责,严格管理。

3、工区经理部负责人应结合年度工作总结、月生产计划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计划”工作专项检查和总结。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对各级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和需要及时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计划是否围绕生产安全需要及时进行有效调整并得到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资金是否得到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管理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等。检查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如发现问题,应下达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

4、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计划和分项(类)统计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汇总到财务及安质部存档,统计报表由安质部归口逐级按规定时间上报。

5、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资源保证,工区经理部应认真执行上级安全技术措施和费用投入的规定。

6、财务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和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渝利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一工区

?二00九年一月二十日

篇5: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条例、物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物流中心各岗位操作规范,结合物流中心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安全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检查组成员

组长:物流中心分管领导,其职责为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全盘管理工作。

副组长:物流中心副主任,其职责为负责安全隐患检查的组织协调排查工作。

副组长:行政部主任,其职责为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有台账,有整改,有复查

成员:物流中心中层干部其职责为负责配合安全隐患的检查,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复查。

第三章检查形式及内容

第五条检查依据

国家安全法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规范等。

第六条检查形式

检查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现场检查,一种是资料检查。

第七条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内容为作业人员安全保护措施、作业及作业环境是否符合标准,危险物品及物资是否按仓储规定储存,消防设施及器材是否符合标准,运输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标准。

资料检查内容为现场装卸记录。

第四章检查时间

第八条安全检查时间

1、定期检查:现场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2、不定期检查:日常随机检查和抽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3、落实集团公司安排的专项安全检查,并在例会中通报检查及整改情况。

第五章整改落实原则

第九条对各级领导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以下要求整改:

1、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

2、按照“四定”(定整改项目、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的要求整改。

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

4、复查工作,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

5、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第六章奖惩

第十条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处罚:

1、作业中未佩戴手套或安全帽、未穿着劳保鞋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2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2、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3、装卸运输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4、作业前应检查装卸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凡带故障作业的,一经发现,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5、电工独自一人进行维修、拆卸、安装等带电作业的,处罚现金10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部。

6、在装卸作业时,有酒后作业行为的,处罚现金50元,并予以记录,交予财务处。

7、由于工作或私事发生争吵、打架,造成不良影响的,双方各处罚现金50-1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根据安全作业监督卡打分内容,以1分20元累计,处罚监督卡归属部门扣分累加款项,并交予财务部。

奖励:

1、积极向公司提供违章、违纪及破坏、偷窃货物的一经查实,公司视其情况予以奖励50-200元。

2、针对安全监督部门或岗位设立年度安全奖,安全生产日累计达365天的,每人奖励200元。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物流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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