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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范围

为保障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总监、安全监督的设立、职责、监督、检查内容及奖惩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玉门油田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石油质字〔2004〕137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站管理规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3术语和定义

3.1安全总监:是指公司安全总监及其所属单位安全总监。

3.2安全监督: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生产现场和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人员。

4内容

4.1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

4.1.1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设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副总监或由安全副总监兼任安全科科长;其他单位根据需要设兼职安全总监,由同级副职兼任。

4.1.2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工作的需要,在要害车间、队站设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员,其他设兼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员。

4.1.3?公司分专业(钻井、井下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在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QHSE监督站,实施异体安全监督,监督站人员配置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8‰。

4.1.4?公司安全监督机构为质量安全环保处,除4.1.3条所述其他单位安全监督机构为本单位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

4.1.5安全监督的素质要求

a)具有工程技术或安全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有良好的品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b)安全监督须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

c)遵纪守法、尊重民俗;信守合同、保守秘密;敬业诚信、恪尽职守;严以律己、敢于负责;客观公正、文明服务。

4.2各级安全总监职责

4.2.1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监)职责

a)负责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各级领导、各单位及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负责监督公司及有关单位设置与生产规模和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人员;

c)负责监督公司及各有关单位(包括重要承包商)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情况,监督各类违章现象的查处情况;

d)负责监督公司重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及重大安全评估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e)负责监督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落实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单位进行查处;

f)对公司各类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未遂事故调查分析及改进措施的落实;

g)负责对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危险分级,负责监督安全隐患监控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h)负责对公司承包商准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i)监督承包商及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j)负责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2.2二级单位安全总监(副总监)职责

a)负责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及本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b)负责监督所属各车间队站和部门设置与生产规模和安全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监督人员;

c)监督各类违章现象的查处情况

d)负责监督所属各单位(包括承包商)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情况,监督所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召开QHSE工作会议、开展QHSE教育培训、进行QHSE工作检查;

e)监督本单位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的执行落实情况;监督重要设备、装置和在役油气压力管道的安全评估工作;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

f)对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油气压力管道、消防设备及特种设备的采购、施工、安装、检验、维修、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

g)监督本单位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的执行情况;

h)对本单位钻井、试油、修井、检维修、油气管道施工检测、消防工程设施维修等工程施工作业派驻安全监督;对本单位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许可证(票)制度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i)对本单位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签订QHSE合同,并保证员工QHSE合同的条款得到有效落实;对本单位各类承包商的QHSE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j)监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使用,监督保健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k)监督完善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各类作业应急方案,监督本单位重点要害部位和关键装置安全监控方案的实施,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安全可靠性审查程序进行监督。

4.3安全监督职责

4.3.1负责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情况,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3.2审核现场安全措施,监督现场的QHSE体系运行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4.3.3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3.4负责监督本单位QHSE体系的建立、定期评审与审核,负责本单位QHSE数据的上报工作,监督“两书一表一卡”的规范运作,监督本单位是否按要求召开QHSE工作会议、开展QHSE教育培训、进行QHSE工作检查。

4.3.5负责监督安全检查制度执行,监督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监督应急预案是否定期演练,负责监督本单位生产岗位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对本单位承包商、员工QHSE生产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3.6按照安全检查表要求,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现场和临时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并按规定收取QHSE教育费。

4.3.7对本单位钻井、试油、修井、炼化装置检维修、消防工程设施维修及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实施安全监督,审查施工方案,并定期提交现场监督的审核意见。

4.3.8负责监督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监督保健费、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是否符合规定

4.3.9发生事故后,组织或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本单位事故处理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进行,监督违章查处情况。

4.3.10监督本单位安全专用器具的管理及维护保养,对本单位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实施监督。

4.3.11设立安全监督站的安全监督须定期向委托方(或被监督单位)提交现场监督意见,向安全监督站定期提交现场监督工作报告。

4.4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4.4.1公司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a)负责监督落实国家、上级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b)坚持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安排相关工作;定期向股份公司、专业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

c)负责监督公司重大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及重大安全评估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d)负责监督公司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的立项并监督实施;负责重大施工的现场安全监督;

e)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重要承包商)建立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评审和审核情况;

f)负责监督各类承包商和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工作;负责进入公司市场的工程服务类承包商的安全资质的审查;监督消防、劳保及特种设备生产厂商实行准入制度的落实情况;

g)负责监督公司所属各单位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h)监督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使用情况;

i)负责监督公司各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执行情况、违章查处情况。

4.4.2二级单位安全监督机构职责

a)负责监督落实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汇报工作;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本单位安全监督的工作汇报;向所属单位安全监督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c)对本单位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及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d)负责监督本单位安全隐患、安全技术措施的立项并实施;负责监督各类特殊作业票证执行落实情况;

e)?负责监督检查进入危险区域施工、参观学习等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f)监督所属单位QHSE管理体系的建立、审核及评审。监督本单位持续开展危害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削减和控制工作;

g)负责监督本单位承包商和员工QHSE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h)?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监督所属单位员工安全培训工作;

i)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站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内容及相关要求。

4.5安全监督的权利

4.5.1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可以随时对所属各单位(包括承包商)生产、施工和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受检单位和员工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监督和检查。各级安全监督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监督或主管领导反映有关安全问题。

4.5.2参加所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或被监督单位的生产、工程例会,对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4.5.3对被监督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业绩考评有建议权。

4.5.4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其整改,如不能当场解决,应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或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停产整顿。发现作业场所有特别危险情况时,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将情况和处理措施向上级报告。

4.5.5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同时依照《QHSE奖惩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收取QHSE教育费:

a)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b)未设立安全监督机构或安全监督人员不落实的;

c)?员工上岗前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未取得上岗证上岗工作的;

d)?特种作业人员未持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操作的;

e)?未向岗位操作员工及时发放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f)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防护用品、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不定期检的;

g)应急预案没有或针对性不强,不定期演练的;

h)?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或其他需要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未整改的;

i)违反承包商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单位;

j)违反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的个人;

k)违反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

4.5.6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责令停产整顿并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并同时依照《油田分公司QHSE奖惩管理办法》对违规单位或个人收取QHSE教育费:

a)井控检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b)未经申报批准擅自钻开油气层的;

c)井控装置配套安装不齐全、试压不合格,不具备控制井口的条件就违章进行下步作业的;

d)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e)严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可能造成事故而不听劝阻的;

f)危险作业、工艺点火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没有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票或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听劝阻的;

g)施工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中毒窒息、防人身伤亡等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相关安全标准,未按《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的。

4.5.7安全监督人员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同时报所属单位的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必要时得到批准后方可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5.8安全监督人员和各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在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之前,须得到公司安全总监(副总监)或安全监督机构的批准,方可发出《停产整顿通知书》。对特别危险情况,安全监督和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可以临时停止其作业,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事后要按照监督程序进行汇报并补办相关手续。

4.5.9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监督业务培训、会议及专业学术活动。

4.5.10获得满足工作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以及生活条件(包括检测仪器、护品、生活、通讯、交通设施等)。

4.6安全生产检查

4.6.1各级安全总监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

4.6.2安全生产检查应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相结合,检查的内容应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相一致,检查(审核)出的问题需要修改体系文件的,要按照体系管理要求及时组织修订。

4.6.3公司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车间(队、站)每月组织一次系统安全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岗位操作人员按日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

4.6.4检查人员要具备相应的知识和经验,检查的内容应编制QHSE检查表,发现事故隐患按《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执行;发现违章行为,按《QHSE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6.5安全监督实行现场巡回监督检查制,对重要的生产、施工环节等,安全监督要及时到现场进行检查,编制并填写QHSE检查表,需要限期整改的隐患,按《事故隐患管理办法》进行追踪处理。

4.6.6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季节性、节假日、专业、综合性等检查方式。

4.6.7日常检查

a)连续性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按规定路线和内容定时、定点进行检查,特别要对安全监控危险点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同时将处理情况详细记录;

b)非连续性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员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对工作环境、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后方可开始作业;工作中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确保安全作业;工作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监督,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及时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解决。

4.6.8季节性检查

a)春季:以防雷、防风、防静电、防火、防爆、防触电、防化冻跑损、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开展检查;

b)夏季:以防暑降温、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汛为重点开展检查;

c)秋季: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开展检查;

d)冬季:以防火、防爆、防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开展检查。

季节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有计划地进行检查。

4.6.9节假日检查

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业务范围在节日前组织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制定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

4.6.10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时,以各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各主管部门应对特种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车辆安全、防尘防毒、防洪防汛、生产运行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予以消除。

4.6.1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执行公司有关规定。

4.6.12安全检查实行“检查表”制度,各级部门须完善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根据“检查表”逐项对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根据《事故隐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安全检查后,检查负责人签名,保证所检查的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承担检查责任,并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直到彻底整改为止。

4.6.13公司及各单位QHSE管理机构应建立QHSE检查记录,记录实施QHSE检查的情况,并不定期公布检查的情况;安全监督检查要有记录,形成现场监督日志,详细记录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的情况。安全检查的总结材料和隐患整改结果需存档,对安全工作先进经验、好的方法及发现的共性问题要进行通报。

4.6.14各级安全监督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汇报制度。现场安全监督每周要向厂级单位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厂级单位每月要向公司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公司每半年要向股份公司汇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应随时向主管领导和上一级安全总监汇报。

4.7奖惩

4.7.1各级安全监督人员、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督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表扬或给予奖励,奖金由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从季度安全奖中列支:

a)?模范执行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b)?在安全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安全管理及学术研究、制定或修订安全标准取得重要成就并在安全管理实践中成果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c)?发现事故征兆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d)?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企业财产损失有突出贡献者;

e)?安全监督工作成绩突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业绩成效显著;

f)坚持原则,在监督工作中严格履行职责,工作突出的;

g)受到被监督单位好评的。

4.7.2安全监督人员和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成绩突出、所负责监督单位获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均应获得表扬和奖励:

a)获得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人均3000元奖励;

b)获得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给予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奖励。

4.7.3对公司各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实行季度考核并兑现。奖金由质量安全环保处从公司QHSE奖金总额中列支,由公司对二级单位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考核兑现,二级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监督考核兑现。上一级安全监督机构考核过的安全监督人员,不再参与本单位季度安全奖考核。

a)当季无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事故且事故发生率不超标,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安全监督人员,奖金为每季人均1200元;炼化总厂、油田作业公司、综合服务处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奖金为每季人均1800元;青西油田作业区、老君庙油田作业区、鸭儿峡油田作业区、水电厂、机械厂、建筑安装工程处、物资供应处、方圆物业公司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奖金为每季人均1500元。炼化总厂、老君庙油田作业区、油田作业公司、综合服务处、水电厂、机械厂、建筑安装工程处若发生一般事故B级及以上事故,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当季安全奖沉没,若一般事故C级事故超标,则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起扣减300-600元,若事故发生率不超标,则每少1起嘉奖300元;青西油田作业区、鸭儿峡油田作业区物资供应处、方圆物业公司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当季安全奖沉没。以上单位若连续两季无事故,则另奖励1000元,若连续三季无事故,则另奖励1500元,若全年无事故,则另奖励2000元;

b)公司其他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及有关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当季无事故,奖金为人均每季500元,当季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则当季安全奖沉没。

4.7.4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根据情节分别予以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a)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因监督失职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b)没有履行职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的;

c)能够整改的隐患未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未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

d)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妨碍被监督单位正常安全生产管理的;

e)违反工作原则,包庇、纵容被监督单位和个人违章的;

f)违反监督合同,给安全监督站造成恶劣影响的;

g)违反其他有关规定,并应当受到处罚的。

4.7.5发生责任事故,对负有责任的安全监督人员按照《QHSE奖惩管理办法》处理。

4.7.6对隐瞒事故的单位,一经发现,全额扣除该单位安全总监及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该季度安全奖

4.7.7安全监督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对影响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行为或者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发现制止和及时处理,以及隐瞒不报或谎报,致使事故发生或出现管理混乱局面,视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其安全监督资格的处理。

4.7.8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及安全监督的奖惩方案须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5相关文件及记录

5.1相关文件

《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QHSE奖惩管理办法》

5.2记录

《停产整顿通知书》

篇2: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园区管委会各组成部门应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本部门安全检查计划。

(二)日常监督检查应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热诚为企业服务,帮助和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日常监督检查以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四)日常监督检查周期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

(五)园区管委会每一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含现场办公),参与督查的部门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应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需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

(七)检查、督查后,应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督查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令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同时书面报市安监委员会。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按照“编号登记、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复查销号”的要求,实施全过程跟踪。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九)在每次检查前要认真制订检查计划,做到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保守被查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

(十)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定期向市安监委员会汇报。

篇3: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帮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是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帮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篇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2)乡(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业主等,有职责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地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生产及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3)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4)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5)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篇5:某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施工面积:结构层次:总监:

项目经理:安全员:形象进度: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情况1基本建设手续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安全监督备案证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3项目经理资格B类人员考核证项目经理资质:级,证书号:B类人员考核证号4安全员、C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C类人员考核证号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有、无)无证上岗及证件过期(有、无)6机械设备使用登记设备种类、数量检测(有、无);设备使用登记(有、无)7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责任制建立情况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目标建立分解情况9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情况(有、无、不完全),对方案实施的验收手续(有、无)专项施工方案有(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工程、大型结构吊装安全技术方案、机械设备拆装方案、其它)10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建立11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教育培训计划(有、无);教育培训记录(有、无)12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审核批准演练记录13日常安全检查活动开展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记录14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情况

施工单位签字:检查人:

监理单位签字:

二○○年月日

说明:

1、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通常可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到主体部分阶段完成约30%左右进行,其他装饰、装修桩基础等工程项目可选择在完成工作量约30%左右进行;

2、监督科室(或部门)对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表(上表)进行检查;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应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要求施工现场进行反馈:

(1)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备,施工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或配备不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证过期;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及需要专家论证的而来进行论证的无应急救援预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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