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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指责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部,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3.对一般事故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监督、检查、通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工作情况;

6.保证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隐患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检查人检查出安全生产隐患后,应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能现场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书上应有:隐患单位、检查时间、隐患情况、整改期限、检查人、被检查人。

2.被检查人接收“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证明文件、资料,交由检查人存档备查。

3.检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证明文件、资料后,应立即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能签字确认。

4.检查人确认安全隐患已消除,应认真填写《隐患整改记录》,并附上《隐患整改通知书》、整改证明文件、资料等,由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保安部存档备查。

三、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检查、反馈

检查人员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被检查人进行整改,并掌握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并及时反馈整改的信息,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篇2: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

1、隐患的检查

(1)公司每月、楼层每周、柜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

(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楼层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

公司在收到楼层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柜组级隐患由楼层领导通知柜组长,进行确认反馈;楼层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

1、隐患的分级:

柜组级隐患由柜组管理,柜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楼层对柜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楼层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

柜组、楼层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凡属生产楼层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三不交即:柜组能整改的不交楼层,楼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三明确即: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明确完成时间。

2、公司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公司级整改的隐患项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隐患所在柜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凡公司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科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书,令责令限期整改。

4、隐患整改具体要求

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各单位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单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5、公司财务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并监督其正确作用。

五、考核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在年终纳入考核,并作为考核人员效绩的考核内容。

2、对下列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检查工作;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项目未按“三明确”要求按期整改;对已整改的隐患、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因维护和使用不当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状态;扣责任单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责任20-50元。

3、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事故的,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构成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安保科对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要及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对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5、对及时发现隐患和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篇3:隐患排查会诊制度

一、职责范围

公司经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经理负责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经理对经理负责,对分自分管范围内排查的隐患进行治理;安全环保健康(EHS)组织专家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综合汇总和监督检查及考核。

二、隐患排查

1、公司安全隐患按其严重程度和解决难易程度为A、B、C、D、E“五级”。A级:危害严重或治理难度大,分公司解决不了,须由山能机械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基层解决不了,须由分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对分公司及单位安全有一定影响,由基层单位、业务部室必须解决的隐患。D级:对基层单位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班组或岗位必须解决的隐患。E级:对班组或岗位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直接危害自己或他人,由个人必须解决的隐患。

2、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机电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电缆及线路设施;危险化学品、气瓶及管道、易燃易爆设备及设施;生产作业的重点现场;起重设备、安全件等;工程及设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阀和水位报警;避雷设施和其它。

三、治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1、经理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排查本公司的事故隐患。

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经理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会议,由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环保健康(EHS)部、设备和消防等有关专业的负责人参加。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对上月隐患排查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提出意见;(2)对新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日期及方案并确定责任人;(3)对重大隐患问题(需公司解决B级隐患),提请分公司安全办公会通过,并由公司经理安排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进行隐患治理;(4)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重大或较大的隐患问题,研究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严格监控,待问题治理完成后恢复正常生产;(5)形成会议纪要,下达事故隐患排查指令,责任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如期完成后报项目检查人验收签字并消号,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制定时间,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对重大安全隐患或较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要纳入调度内容,依据隐患排查会议纪要的要求,公司必须做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并及时平衡和汇报整改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情况,每月由安全环保健康(EHS)负责向分公司报告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情况,由安全环保健康(EHS)每季向总部安监处书面汇报一次(特殊情况下立即汇报)。

4、实行“五级”隐患排查制度,即:员工上岗前排查一次(做好记录备查);岗位每天排查一次(做好记录备查);班组每天排查一次〔书面报所在单位备案〕;车间每周排查一次(建立隐患项目、编号、消号制度,并做好记录备查);公司每月排查一次(建立隐患项目、编号、消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项目,必须按照“六落实”的原则进行治理,确保安全闭合。上述未按规定排查的,分别扣罚责任人10元、20元、30元、50元、50元;按其程度,扣罚单位500~2000元,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5、公司有关领导、业务部室等要对岗位、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和隐患治理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严格考核。

6、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编号跟踪管理,确保实现安全闭合。(1)每月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主持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总结上月隐患治理情况,制定本月和下月排查项目、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落实责任人,实施隐患跟踪考核,并由专人监督落实,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备查;(2)对C级以下隐患项目和整改情况,每周在安全生产调度会上汇报(单位有记录),否则,扣罚单位负责人和整改责任人各20~200元。

7、公司必须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明确责任,落实项目,对排查不彻底或隐瞒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文件执行;对漏排的隐患,每发现一条对单位负责人扣罚500~2000元,扣罚责任人20~200元。

8、公司要根据隐患整改要求,积极组织落实,到期完不成,对单位负责人扣罚20元,扣罚责任人20元。因特殊情况完不成者,必须由公司写出延期分析报告(需经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经理批示并签暑意见)报分公司安监处部门,否则,对公司党政负责人各罚款50元。

9、按照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时间,验收人员和整改部门负责人要按期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对不按期验收的验收人员各扣罚50元。

10、公司每月组织进行的安全综合大检查,都要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纳入重要检查内容。

11、公司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班组,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对被挂“停止作业牌”的,按公司安全文件执行,并处以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四、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公司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可靠,手持电器是否按规定使用,电缆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电开关等。

2、气泵及压力容器安全阀,油温指示表是否动作灵敏可靠。

3、起重设备的各种安全装置(抱闸、限位开关、安全开关等)是否完善可靠,钢丝绳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起重设备承载构件是否存在隐患,实际最大起吊重量是否能达到标称额定重量。

4、高低压供电线路是否完善,工作是否正常,备用供电线路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能否应付突发事故。

5、重点要害岗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6、特种作业岗位和危险品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7、各类机电设备是否出现漏气、漏油、漏水、漏电现象。

8、设备、避雷接地是否定期检测,是否符合规定。

9、配电室(所)高压开关是否工作正常,过流、失压、接地等保护装置是否完善,动作是否灵敏可靠,绝缘用具是否齐全和定期检验。

10、工作现场内安全通道是否被占用,工作场所是否整洁。

11、吊索具是否有不可靠、不安全现象,是否定期检验,有无超载或断股使用现象。

12、有职业病危害岗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到位。

13、重要岗位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可靠。

14、“三气”管路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防静电系统是否完善可靠。

15、公司氧气、丙烷、二氧化碳气瓶是否按规定要求使用;丙烷管道是否有防回火装置。

16、登高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可靠,房屋等基建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17、配电室、高压开关柜等使用环境有无安全隐患。

18、油站有无安全防范和控制措施,使用的相关设备是否灵敏可靠,现场周围环境是否良好,有无障碍物堵塞。

19、现场用工是否规范,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20、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按公司规定执行。

21、其它是否有不安全现象。

篇4: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1.目的:

1.1为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2.范围:

2.1本公司所有生产储存场所、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

3.职责:

3.1公司生产质量总监负责审批隐患整改报告,保证资金投入。

3.2公司安全员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整理隐患整改报告,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3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整改资金的保障。

3.4各部门对有关的检查和隐患整改签收,并对检查和隐患整改结果负责。

4.检查依据:

4.1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4.2本公司制度、规范、规定、等相关文件。

4.3通过系统评价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

5.检查形式和内容:

5.1综合检查(包括节假日检查):

5.1.1公司级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1.2车间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

5.2专业检查:

5.2.1专业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公司级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5.2.2QC负责危险物品、工程部负责安全装置、电气装置等专业检查;

5.2.3工程部负责消防、防尘噪声、安全、保卫等专业检查;

5.3季节性检查:

5.3.1工程部负责进行防汛防台、防雷电、防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

5.3.2各部门负责进行防暑降温、防风防冻及保暖检查。

5.4日常检查分岗位检查和公司安全人员巡检。

5.4.1岗位检查:必须严格履行巡回检查职责按照安全日常检查表上内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5.4.2公司安全人员巡检:对各部门进行安全抽检。

6.整改:

6.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

6.2对所有的隐患问题是都必须立即整改、整改率达100%,不得无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及环境因素,当时不能解决的应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计划,按期执行,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绝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

6.3对重大隐患项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员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部门负责人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负责处理。

7.验收:

7.1整改部门在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毕后。由安全管理人员检查验收,并开具《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单》,由整改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7.2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包括“四定”要求的隐患治理通知书、限期治理,并建立台帐。

7.3对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

7.4对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报告公司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7.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篇5: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发展,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地方安全监管一线的工作者,深深感觉到一些传统的老办法已不能适应当今现实工作的需要,其中之一就是在各地推行多年的隐患整改百分比管理方式,它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可以说弊多利少。弊表现在:第一,各基层单位出于自身利害关系的考虑,常常不敢、也不可能如实上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情况,少报、小报、虚报、瞒报的现象司空见惯,目的是不让未完成整改的百分比影响政绩(成绩),使上级无从追究责任并在考核中扣分。第二,由于下级报喜不报忧,使得上一级政府或部门很难及时掌握和了解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的真实情况,特别是隐患存在的情况,这势必造成在部署总体工作时,无法将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问题考虑和纳入到计划中,造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的盲目性,无法在全局上对隐患整改和问题的解决进行指导协调。这样,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就会长期存在,久而久之,养患成灾。为使“关口前移、超前预防”的工作思路落实下去,改变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疲于事后处理的不利局面,弥补隐患整改百分比管理方式的严重不足,笔者认为,亟待建立一种安全隐患报告(备案)制度。具体做法是:1.改变目前以隐患整改的百分比为考核硬指标的做法,鼓励各地、各单位及时如实上报安全隐患情况,并把它作为一种制度来执行。2.把安全隐患报告(备案)列入安全责任状考核当中,做出严格规定,对不如实评估和上报本地本单位安全隐患情况的单位,一经查实或群众举报证实,就参照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予以严肃处理。3.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把安全隐患报告(备案)当作安全生产的长效工作来对待。通过年度检查,把各类安全隐患分类排队,评估、认定之后制定隐患档案,并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制定出应急处理预案。4.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应树立安全生产主体意识,对本地本单位安全隐患情况应了如指掌,按照轻、重、缓、急来制定短期和长期的整改计划,建立起隐患整改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报告(备案)制度,不仅有利于如实掌握各地、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情况,而且有利于企业单位确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整改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依法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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