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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和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3、设备安装结束后,应做好调试记录,严格遵守ISO9000质量检查标准中,4.9过程控制的有关要求,所有设备进场、安装结束,自检合格后,申报总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后,开准用证,注册、登记方能投入生产。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检修、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管理人员应停止其使用。严禁对正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机械作业时,操作员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7、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应追究直接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机械设备使用前,施工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知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9、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0、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搭设机械设备防护棚(要求做硬性防护和防雨),焊机操作人员工作中,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11、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予盾对,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12、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逐事故时,必须及时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篇2: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

第五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公司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沟)等的土方开挖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沟)等的土石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

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基坑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的工程。

(四)模板工程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

3特殊结构支撑系统工程。

(五)起重吊装工程

(六)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高处作业吊篮;

7卸料平台;

8其他临时设置的作业平台。

(七)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

1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卸、顶升;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拆卸;

3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钢结构工程施工;

4索膜结构施工;

56m以上的边坡施工;

6地下暗挖与隧道工程;

7水上桩基施工;

8人工挖孔桩施工;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已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等工程。

第六条下列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深基坑(槽、沟)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槽、沟)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使用安全的基坑(槽、沟)开挖及降水工程。

(二)高大模板工程

1高度超过8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2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3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现浇混凝土梁板构件模板支撑系统;

4滑模模板系统。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超过20m的悬挑式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起重量超过200吨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

22台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容易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以及其他需要专家论证的工程。

第三章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组织编制,编制人员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深基坑、附着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企业负责编制。

第八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和勘察设计文件,并结合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特点进行编制。除工程建设标准有明确规定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应包括工程概况、周边环境、理论计算(包括简图、详图)、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安全措施、劳动力组织、以及使用的设备、器具与材料等内容。

第九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设备、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还应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十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十一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人等应由本人在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上签名并注明技术职称。

第四章?方案的专家论证

第十二条方案论证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办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公司应向论证专家提供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五套,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论证会专家组人员由协会从专家库中根据工程情况抽取,并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得少于3人。专家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二)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十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

(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十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第十四条?专家论证审查宜采用会审的方式,协会应派出人员对论证会进行组织协调。下列人员应列席论证会:

(一)公司的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实行专业工程分包的相应人员;

(二)方案编制人员:***************************

(三)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签字后,方可实施。

专家组认为专项施工方案需做重大修改的,公司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挂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名称、部位、措施、施工期限、安全监控责任人和举报电话等。

篇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制度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或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是生产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各分公司、项目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必须认真重视编制和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一、分公司、项目部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具体项目可由项目部技术生产、设备动力等部门提出,交本单位安技部门汇总,报公司工程部备案,经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所需设备、材料、资金应列入当年开支计划,所采用的安技措施应做到四定: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成果,经理、项目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对安技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贯彻执行负责。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针对工程特点、施工方法、使用机械、动力设备和现场环境等具体条件,制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重要项目要报公司审定核备。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的经费要保证,必须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

四、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的主要范围:

1、安全防护、安全技术措施:以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设施等。包括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等。

2、环境卫生技术措施:以改善有害员工身体健康的生产环境,防止职业病为目的一切措施,如防尘、防噪音,以及通风、降温、防寒、垃圾清运等。

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安全警示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及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等。有关保证生产卫生方面所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等。

4、宣传教育奖励管理:安全技术教材,图书仪器,安全技术训练班等所需的设施。安全培训、教育、奖励、管理等。

5、业主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

五、各分公司、项目部在编制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时,必须把本单位、本项目部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控制预防措施首先编入计划。要抓住关键问题,分别轻重缓急,对一时不能做到的,要逐步实施。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中应包括的项目:

1、单位和工作场所;

2、措施名称;

3、措施内容和目的;

4、经费预算;

5、负责设计、施工、负责人;

6、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7、预计效果。

篇4: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规定

为了管好用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安全,保护环境,达到其用途明确,申报有序,审核有据,落实好国家法律法规,现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程序规定如下:

一、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内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和安全施工费组成,具体内容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牌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安全培训及教育等费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费用;施工安全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防护围栏、地下作业防护、抢险应急性措施、提升架体安全网购置、消防设施费用以及施工现场围栏与装饰,七牌二图,临时办公、宿舍、食堂、卫生、场地排水排污、除四害设施等费用。

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与使用

1.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有关规定,每月编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计划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核和安监机构备案。

2.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工程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各工区支付。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4.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报告,否则按规定对监理单位作出处理。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项目报建和报监前应查验: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投标预算和拨付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否按计划专款专用,未提交费用使用计划和费用支付凭证的,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以确保该项费用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审查程序

1.监理部由现场专监、安全专监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进行审查;

2.现场专监主要审查施工单位所上报的材料用途是否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

3.安全监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满足《青岛市地铁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施工现场)〈暂行〉及国家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负责审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和支出情况,监督计划的执行,建立费用支出台账,掌握费用支出动态。

4.施工单位在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要附有采购发货票及收货明细单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财务用章(红色),分包项目要有分包合同协议书,文明施工用工要有身份证复印件并在工资表上签字按上手印,对于临时设施费用要附有临建设施验收资料,并按类别逐项进行统计,填写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申报表,先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报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安全专监核准支出金额后报总监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各执一份备查。

北京铁城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01标监理部

二O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篇5:建筑施工转料平台安全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直监工程建筑施工转料平台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现场的转料平台是用于提供施工过程中材料转运暂存的工作台。必须满足卸料存料运料用料的使用方便与安全。

第三条转料平台在搭设中,应当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转料平台搭(拆)单位应对搭(拆)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吊料平台的制作、搭(拆)应由具有专业资质证书单位进行。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五条转料平台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有施工图纸和设计计算书,且符合安全技术条件。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并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下实施。转料平台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六条转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转料平台与建筑物连接及支承等构造详图、荷载取值、使用要求、平台搭设、维护及拆卸等安全技术措施。转料平台依附的建筑结构应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不得依附在砖混结构或砖结构上。

第七条转料平台施工荷载一般可按3000N/m2计算(主要考虑卸料、存料的不均匀性),使用荷载要控制在2000N/m2以内,同时为确保安全,转料平台宽度不应大于3m,长度不应大于3.5m。当有特殊要求时,按要求进行设计验算。

第八条转料平台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同时,在同一垂直面上不得重复设置。

第九条转料平台应自成受力体系,其载荷应直接传递给工程结构,不得传递给脚手架。其支点或上部吊拉点的工程结构应通过计算复核满足施工期间荷载的安全要求,平台两边应各用2道钢丝绳与建筑物上梁柱相拉卸荷,钢丝绳采用的直径应经计算确定,吊拉点的锚固强度应验算复核。

第十条转料平台的支承结构应为型钢制作的悬挑梁或悬挑桁架等,不得采用钢管;其节点应螺栓联结或焊接,不得采用扣件连接。转料平台的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米,与预埋固定件紧固连接。转料平台至少设三道横杆,间距不大于1米。转料平台水平杆和横杆的型号、规格大小应经设计计算确定。

第十一条转料平台与建筑物连接应采用水平支承于建筑梁板结构上的形式,固定端长度应大于1.8米,与建筑物连接必须可靠(如可在建筑物上预埋不少于两道的钢筋套箍固定,或由不少于两道的预埋U型螺栓与压板采用双螺母固定,螺杆露出螺母应不少于3扣),其连接强度应经计算确定。楼层钢筋隐蔽验收时应包括连接件的预埋或预留。

第十二条转料平台周围应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密目网,连接牢固,应能承受1000N的外力。平台两侧栏杆不小于三道,高度不低于1.5米,平台脚手板不得使用竹笆榀,脚手板应满铺固定牢靠并有防滑措施,不能有移动和空隙。同时平台前应设置平网防护。

第十三条转料平台构配件宜定型化,采用的原材料材质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应按规定进行进场验收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在转料平台的明显处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标明使用要求和限载重量。平台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或集中堆载,堆载高度不宜超过1.2m。

第十五条转料平台搭设完毕后,总承包单位应按本规定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等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转料平台使用中应有专人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水平杆与建筑物的连接、上拉钢丝绳与梁的连接等部位及防护栏杆、密目网、平台前平网、警示标牌的完好性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转料平台拆卸。转料平台拆卸前,应对转料平台完好性进行检查;拆卸工作需按专项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拆卸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拆卸时应有可靠防止人员、物料坠落措施,严禁抛掷物料。

第十八条转料平台搭设、拆卸时,应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夜间或遇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等天气,不得进行搭设与拆卸作业。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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