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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安全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本单位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资金能做到专项专用,并检查资金的使用是否正确;

4、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并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篇2:总经济师安全责任制

1、总经济师是公司的经济负责人,协助公司总经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从资金筹措、财务管理方面处理好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措施费用,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参加全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更改工程项目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

3、教育有关部门的人员加强安全责任感,指导他们在保人身、保安全求效益方面做好工作;

4、根据总经理的安排和工作需要,参加或主持安全经济分析活动,参加省、市公司组织的有关安全活动和事故调查的有关工作;

5、建立保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人身保险及工伤抚恤工作;充分发挥安监部门在保险中的作用,做好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确保职工保险返回资金用到安全生产方面。

篇3: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副经理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做到“五同时”。参加安全例会和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发展趋势,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措施,认真落实,并付诸实施。

2、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或本单位编制的安全设计、安全措施,对临时设施、机械设备、小型机具、劳动保护设施等,使用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准使用,并需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机定人,加强维修保养,不准无证上岗和带病操作,确保安全。

3、参加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处理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停工、撤离人员的果断措施,同时迅速采取有效办法,消除险情,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4、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劳动纪律、安全技术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负责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经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包括一般工种调换的工人)。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操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100%;对无合格证的工人不得分配工作。

5、要加强节假日前后和探亲归队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稳定职工情绪,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6、督促班长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认真开展每周安全活动日制度并布置活动内容。

7、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要求和计划,组织职工认真贯彻实施,按期建成安全标准工地或样板工地。

8、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

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设计(安全措施)。

10、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三大权力”,不安排他们做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集中精力履行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篇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委会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统筹、指导、督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3、统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5、组织、督促各部门、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组织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领检查小组进行工作;

8、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表彰大会;

9、组织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评估及防护措施的制定;

10、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11、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落实措施;

12、任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篇5:安全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1、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

2、参加或组织(按分级权限)审查安全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积极提出改进意见,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参加检查验收各种施工临时设施和劳动保护设施。对不符合安全规定者,有权制止使用。

3、参加审查公司新建、改建和大修工程的设计,并参加工程验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应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制止施工和停止使用。

4、参加生产会议,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伤亡事故情况和保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等,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查出的严重安全问题填写“监察记录簿”或“监察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罚款;遇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有权指令先停止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7、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和取证工作。

8、在企业评先、评优奖励工作中,安全监察部门参加审核把关,坚持安全指标否决权。对在安全工作中采取措施预防事故作出成绩的人员,有权提出给予一次性奖励的建议。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者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直至建议领导调离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

9、参加领导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分析研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总结安全生产的经验和教训,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安全活动的部署安排。

10、对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年度检审工作。

11、参加伤亡事故及行车、汽车交通、锅炉等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伤亡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贯彻执行。

12、根据国家和上级规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发放和管理。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标准、劳动保护设施的管理使用以及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3、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对下级安全监察部门的人员聘(任)用有建议权,并负有业务培训和指导的责任。安全监察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劳动部门的指导。

14、在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中要建立健全十三种资料台帐:

《安全十二项制度及保证体系》、《会议记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学习记录》、《特殊工种台帐》、《安全奖惩台帐》、《行车管理》、《事故台帐》、《劳动保护台帐》、《事故调查报告》、《安全技术交底》。

15、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经常检查作业场所劳动环状况。监测尘毒物质浓度、噪音标准。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尘工程及高处作业工种的工人进行体检,发现不宜从事原岗位工作的工人,及时提出治疗、调换工作的建议。

16、对工伤及时组织抢救和治疗,并提出医疗诊断书。

17、检查监测宿舍、工棚、浴室、食堂卫生和防止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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