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公司安委会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统筹、指导、督促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全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通报公司安全生产情况;
3、统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协调并指导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5、组织、督促各部门、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
6、组织大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带领检查小组进行工作;
8、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表彰大会;
9、组织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调查、研究、评估及防护措施的制定;
10、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11、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解决办法和落实措施;
12、任命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
篇2:工会主席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主席的安全生产责任
1.督促并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
2.参与人身事故的调查处理。
3.总结交流劳动保护工作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责任
在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安全工作,可以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交安全生产书面工作意见,主要包括:针对公司的安全状况提出防范措施,隐患整改方案以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的开支计划。
参与制订防止伤亡、火灾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本公司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