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现象,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2、保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未经许可不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动用他人负责的机械和设备。
3、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积极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安全隐患。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制度的错误决定或行为进行投述。
收货部制度
篇2: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篇3: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篇4: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
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篇5:安全总值班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总值班在施工现场值班期间,全面负责本工地安全生产。
(2)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活动及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对安全重点区域要提出建议,供领导决策或加强防范措施。
(3)根据现场检查范围,对安全设施、安全用电、现场操作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关措施,限令有关部门或个人及时整改。对个别不听劝阻的,有权暂停其操作或提出处理意见。
(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5)做好总值班安全生产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