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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管作业噪声控制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目的

通过对发电厂吹管噪声的特性、来源进行分析,对其造成的危害加以控制,把吹管噪声对环境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华电工程项目蒸汽吹管噪声控制。

3定义

3.1噪声污染

指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3.2噪声级

是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借助噪声计来测量,将声压级和频率信号转变为电压,经过处理后用电表指示出噪声分贝dB(A)数。

3.3吹管噪声

火力发电厂锅炉点火进行蒸汽吹管时产生的强烈噪声,在吹管方向施工厂区噪声级可达120-140dB(A)。

3.4吹管

主要是对锅炉、主蒸汽、热段、冷段等设备及系统进行蒸汽吹扫,目的是保证设备及系统的内部清洁度。

4职责

4.1施工单位负责安装调试消音器,并编制吹管降噪措施。

4.2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电厂吹管降噪技术信息,审核吹管噪声措施,并对可能产生的顾客投诉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4.3工程管理部将吹管噪声控制措施提交业主方或地方环保部门批准,并对噪声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4.4施工单位负责厂界噪声的监视测量,并将测量情况及时传递给工程管理部。

4.5安全管理部负责吹管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和安全监控工作。

5工作程序

5.1措施编制

5.1.1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吹管措施(或作业指导书),确定吹管参数:包括温度、压力、持续时间、吹管标准和吹管方式等,按规定的渠道提交审批。

5.1.2当业主方或设计单位提供吹管方案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方案的评审。

5.2临时系统安装

施工单位根据吹管措施方案和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确定吹管临时管道的走向和布置,提交项目部审查。落实吹管临时系统所需材料,组织临时管道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消音器的安装

5.3.1施工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和降噪要求,选择适合的消音器。常规电站吹管用消音器的主要参数为:消音器出口气体流量300kg/s、流速65m/s、压力不大于1.1大气压。

5.3.2消音器布置于汽机房外侧,且对周围区域进行隔离。

5.3.3排汽口的位置根据厂区条件尽量增加与边界的距离,排汽方向不允许直接朝向厂区边界。

5.4周边建筑物因素的考虑

在吹管管道排汽口的确定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周围汽机房、升压站、化学水处理室、电厂办公楼等建筑物,达到经过建筑物的反复折射降低吹管噪音的目的。

5.5系统隔离

为了保证系统的严密性,应在吹管临时管道上加装两个控制门,一个用于系统控制,一个用于系统隔离,以保证系统严密性和安全性。

5.6吹管过程的控制

5.6.1施工单位负责对参加吹管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确保其熟悉并掌握吹管的措施和步骤。

5.6.2工程管理部具体协调吹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并确保吹管过程中信息的及时交流和沟通。

5.6.3施工单位在周边界区进行噪声测量,当超出控制范围时,及时向项目领导报告,并确定需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5.6.4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吹管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接受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

5.6.5为保证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避免影响周边地区人员正常的生活,吹管工作应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停止,特殊情况下需经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

5.7吹管过程的记录

施工单位做好吹管过程的相关记录。

5.8保卫和监控

安全管理部负责吹管区域的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监控,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6相关文件

《噪声控制安全管理程序》

篇2:项目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篇3:施工现场过程安全控制程序

1目的

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策划的结果和安排,确保与所识别的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有关的活动、人员、设施、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以便从根本上控制和减小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影响。

2职责

2.1项目经理是本要素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控制;

2.2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和重点部位(重大环境因素)控制方案及程序;

2.3项目工程师负责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4施工员负责安全作业指导书交底;

2.5安全员负责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

2.6综合办负责消防及文明施工交底;

2.7项目副经理负责动火审批。

3程序

3.1管理要求

项目管理部通过制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安全施工方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作业指导书,对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程序和措施,并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3.2重点部位管理

4.1项目部根据危险源辩识和环境因素识别所列入的重点部位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

4.2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

4.3对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进行交底并形成记录。

3.3环境运行管理

a.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和实施计划,保持场容场貌和生活设施文明卫生

b.各类管线保护:

·有方案,交底

·同管线单位签订协议

·有管线单位专人到现场实施监护

c.消防管理

·重点防火部位配置规定数量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定期组织检查

·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演习,成立义务消防队

·动火按规定申报程序报批,派人监护及配置消防器材

d.施工控制

·施工废水控制

·施工粉尘控制

·施工噪声控制

·废物控制电焊条头收集、废油处置及油漆空罐的收集

·危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仓库的管理

·防汛防台及施工现场的周边下水道的通畅

3.4管理内容

运行控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条例、规定、制度及作业指导书。规范安全管理及重要环境因素相关活动及过程。本项目部组织操作者通过培训、学习、理解和掌握程序,工作方法,确保运行符合要求。

3.4.1监护人员持证上岗(该证由公司培训发证);

3.4.2监护人员要记录当时现场的实际情况。

如吊装:进场的吊车型号、吨位、年检证明和准用证、驾驶员复印件、现场的环境(场地是否平整、临近有否高压线)、钢索和吊钩是否良好、限位及指挥人员作业环境、第一吊试吊情况等……

3.5常规管理

本项目部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项目管理和生产活动全过程中,可能导致事故和环境灾害发生的常规管理活动制定程序化的规定,以有效地控制安全事故和削减施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因素,同时确保施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环境管理要求。

3.6安全运行管理

a.总包对分包进行进场安全总交底(责任人)

b.防护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进场、按采购管理要求执行

c.核实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能力鉴定,按规定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建设部《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安排项目部有关人员及特殊工种培训,根据职责分配组织各项安全交底,按规定提供作业人员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责任人)

d.对进场的物资、小型设备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e.对现场搭设设施及大型机具设备装拆及使用组织专人进行验收标识(责任人)

·脚手架、模板支架搭拆及使用,需有方案、交底、监护、书面资料(责任人)

·井架、人货两用梯、塔吊、龙门吊安装后必须经各地省、市建筑机械检测中心检测后,出具检验合格证,方可使用(责任人)

·大型移动吊车必须具有年检证书方可使用(责任人)

f.各种防护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验收(责任人)

4.记录

4.1.总包对分包的进场总交底

4.2.专项施组,方案、各类管理制度、作业指导书

4.3.分部、分项交底记录

4.4.安全操作规程交底记录

4.5.重点部位交底记录和监控记录

4.6.防火档案

4.7.模板拆除(安全)申请表

4.8.文明施工措施及实施计划

4.9.脚手架拆除(包括主要构件)申请表

4.10.用电档案

4.11.大型机械档案

4.12.各种脚手、支撑、平台防护设施搭设验收记录表

4.13.三令:模板拆除令、砼浇捣令、吊装令

篇4:某安全保证体系文件控制程序

1目的

本项目应对与安全保证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各有关作业场所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文件。

2职责

项目副经理是文件控制的主要领导;

资料员是文件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登记、传阅及分发;

项目安全员是收集文件并汇编的责任人员。

3程序概要

3.1文件和资料的分类

(1)安全保证体系手册,作业指导书,安全记录;

(2)法律、法规、规范;

(3)技术文件、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组,各项施工方案;

(4)其他管理文件、合同、协议、管理规章制度。

3.2文件和资料的受控、非受控、标识及有效版本

3.2.1受控

受控文件,经过受控标识,在项目部执行的文件,均属受控文件。

3.2.2非受控

非受控文件,不需本项目部执行的文件,均属非受控文件。

3.2.3标识

凡是文件都需标识,加盖受控章,非受控文件不加盖受控章,作废文件在左上角加盖"作废"以示标识。

所有文件均须字迹清楚,注明日期(包括修订日期),标识明确,妥善保管,以便查找,并在规定期间内留存。

4文件的批准

4.1安全标准体系手册由项目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各部门审批后,由公司副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

4.2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文件的销毁

5.1本项目无权销毁任何资料和文件。

5.2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5.3涉及工程类的有关资料竣工后,办理归档手续,有关部门安全记录竣工后保存两年。

6文件的记录

6.1文件收文记录

6.2文件传阅及发文记录

6.3文件批准记录

篇5: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控制程序范本

1目的

为确保在施工程作业中的危害因素被有效控制,确保员工健康安全、财产不受损失。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处所有在施工和生产加工场所的现场作业安全监督。

3职责

3.1技术发展科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审核。

3.2质量安全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3.3生产经营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

3.4人力资源科负责外埠施工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

3.5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落实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资质管理

4.1.1为确定承建者的安全生产能力,保证施工过程安全并符合法律要求,开工前或与相关方签订合同前必须进行资质审核。

4.1.2项目经理部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体系。独立工程分包人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资质证书,并配备具有安全员证书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4.1.3外埠施工队应有《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许可证》及劳务用工注册手续。

4.1.4分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须有相应从业资质。

4.2文明施工

项目经理部入场后首先按要求进行现场的临时设施建设,并根据现场进度设置各种现场标识。

4.2.1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设置以下施工标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外施队管理制度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牌及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牌。

4.2.2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门楼、门标、围墙的设置,符合工程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各项规定。

4.2.3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情况、工程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及《安全色》、《安全标志》标准,对场区内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出入口等周边醒目位置配备警示、提示、禁止指令标志。

4.2.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项目经理部应立即组织整改。

4.3施工现场的要求

4.3.1项目经理部依据《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组织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工作,项目经理部做好教育考试的记录。

4.3.2质量安全科负责对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

4.3.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佩带安全帽,高出作业面2米以上无法做可靠防护的作业人员依据国标《安全带》(GB6095-85)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施工现场安全员、工长及班组长负责监督。

4.3.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女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工作。

4.3.5施工人员退场必须经项目经理部登记,重新返场须重新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考试。

4.3.6施工人员转岗必须经过相应安全培训方可上岗。

4.3.7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经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主管工长、使用班组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8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主管工长与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

4.4现场机电安全管理

依照《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程序》进行。

4.5土方工程安全管理

4.5.1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现场和邻近区域内的地表排水系统、地下管网分布及邻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基坑深度超过5米,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上报工程处技术发展科。

4.5.2项目经理部按方案进行施工,方案更改须及时上报审批。

4.5.3人工挖基坑,严禁采用掏挖。

4.5.4基坑周边防水埝、排水沟的设置,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标志灯.

4.5.6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根据季节对基坑护坡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4.5.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对土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

4.6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随工程的进行项目经理部应不断完善现场的各项防护设施。对出现的危险源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进行辨识,评价和控制,

4.6.1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料具码放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按《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的要求在施工方案中应进行描述,要措施到位、方案合理。

4.6.2项目经理部依据方案进行施工,各项防护措施应与施工进度相适应。

4.6.3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现场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符合,根据问题性质,责成责任部门按《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改进。

4.7脚手架管理

4.7.1随工程结构施工进度,项目经理部应按方案进行外防护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

4.7.2脚手架类型:一般脚手架、高大脚手架、异型脚手架、外挂承重架、吊篮脚手架、插口架子、桥式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其它脚手架。所有脚手架和承重平台,项目经理部都要编制搭设(拆除)方案。

4.7.3一般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项目安保部备案;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总工审批。

4.7.4一般脚手架的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组织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安全员验收;高大、异型脚手架搭设(拆除)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工程技术部门、安保部、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搭设(拆除)负责人、使用负责人联合验收。

4.7.5脚手架一经使用严禁私自拆改。如需要拆改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生产经理、总工程师、主管工长和安全员共同确认,并作记录。

4.7.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作业班组长及主管工长负责对脚手架进行日常检查,雨、雪、大风后必须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如发现问题,按《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整改,并做好记录。

4.8现场消防管理

现场的消防管理详见《消防管理程序》。

4.9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水上作业安全管理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进行。

4.10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管理

4.10.1起重吊装前必须制定方案,并进行安全交底。

4.10.2起重吊装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和专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操作,信号指挥员不得兼职,挂钩人员要相对稳定。

4.10.3吊索工具应配套检查,符合规程要求,在吊装中应正确使用,并经常检查,用毕妥善保管。

4.10.4塔吊等机械的运输、拆、装应有方案,有详细交底、有检查,有专人指挥,有明确分工并组织从事作业人员学习有关规定后,方可进行。

4.10.5吊装构件,模板等设备时应按设计规定吊点进行吊装,对无设计规定的,应按方案进行试吊,高度不超过20至30公分,确认无问题时,再行起吊。

4.10.6各种起重机操作人中必须遵守《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11季节性施工管理

4.11.1项目经理部在雨季和冬季安排施工时要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11.2季节性施工方案内容

a)天气异常变化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现象,及时加固处理。

b)机械、电气设备有防雨防潮措施,塔吊要有固定措施,原料、成品、半成品有防雨措施。

c)雨季现场道路加强维护,马道应有防滑措施,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d)冬季施工做好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滑、防爆等工作。

e)高出建筑物的塔吊、外梯、脚手架等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f)夏季要采取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等措施。

4.11.3季节性施工方案经项目经理总工程师组织本单位技术部门、安保部进行审批后执行。

4.11.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4.12分承包方、机械设备租赁方及配套服务提供方,在施工和服务中,都应满足工程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

4.13监督检查

每季度由质量安全科组织有关部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以《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隐患,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支持文件

5.1《项目经理部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5.2《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安全设施标准》

5.3《能力、意识和培训控制程序》

5.4《机电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5.5《消防安全管理程序》

5.6《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控制程序》

5.7《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8《安全生产、环保、交通安全》现行规章制度汇编

5.9《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手册》

6记录

6.1《安全教育记录卡》(C*-22-1)

6.2《检查记录表》(C*-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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