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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安全技术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1.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的产品分类、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煤矿井下使用的外径不大于80mm的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的安全标志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8094水胶炸药GB18098工业炸药爆炸后有毒气体含量的测定GB28286-2012工业炸药通用技术条件GB/T10111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GB/T14659民用爆破器材术语MT61-1997煤矿许用炸药井下可燃气安全度试验方法及判定规则MT519煤矿许用导爆索MT558.2-2005煤矿井下用塑料管材第2部分:聚氯乙烯管材MT/T934-2005煤矿许用炸药煤尘—可燃气安全度试验方法及判定WJ9066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3.产品名称与型号3.1产品名称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3.2规格型号药柱的规格一般为:a)药柱外径:40mm±1mm;50mm±1mm;63mm±1mm;75mm±1mm。b)药柱长度:1000mm±10mm。4.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煤矿瓦斯抽采水胶药柱应以不低于三级煤矿许用水胶炸药为主装药,药柱中起传爆作用的部件安全度应符合MT519的要求,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条件应通过设计定型。

篇2:煤矿瓦斯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④局部高冒区域。(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14.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

15.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员姓名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

16.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

17.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员和专职瓦斯检查员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向通风调度汇报。

18.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19.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员,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0.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

21.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不准放炮。

22.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23.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

24.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洞内检查时,应由救护队员进行。

25.携带的瓦斯检定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的问题;瓦斯检定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

2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切断电源。

篇3:煤矿瓦斯检查安全技术措施

1.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2.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

3.必须严格执行有关通风、瓦斯等的规定,会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

4.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应向通风调度汇报。

5.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6.瓦斯检查员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记录表格。

7.在领取瓦检仪时应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检查气密性和螺栓。

8.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烷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

9.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

10.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②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③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④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⑤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斯的巷道)栅栏处。(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①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②掘进工作面回风流;③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④局部高冒区域。(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①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11.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1)瓦斯检查次数按有关规定执行;(2)循环检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①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②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而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③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④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的,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12.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黑板牌,并随时向调度站汇报。

13.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篇4:煤矿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排放瓦斯前的准备工作

1、排放瓦斯前,回风系统内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除安全科安监员、瓦检员外,其它人员严禁进入回风系统,

2、凡是通往瓦斯排放回风流经的巷道,必须设置警戒,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睡觉,防止闲杂人员进入回风巷。警戒位置由安全科安监员现场指定:

3、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区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

4、排放瓦斯前,瓦斯员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扇。

5、局扇启动后,要检查局扇运转情况,严禁局扇发生循环风。

6、排放时,必须采取限制向独头巷道内送入风量,严禁“一风吹”。

二、瓦斯排放时的工作

1、排放时,应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一台便携式瓦检仪,由瓦检员在该处检查瓦斯,排出ch4、co2浓度严禁超过1.5%时。

2、排放时,应控制风筒出口端,使其在不同断面上,由外向内,逐渐推进,在同一断面上,自下而上全断面排放瓦斯。

3、排放瓦斯后,经过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经稳定2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撤回警戒。

4、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排放该区域的单位电工对巷道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恢复供电,其它地点供电工作由安全科瓦斯员通知电工实施供电。

5、排放后,碛头风筒必须按规定悬挂好。

三、参加排放瓦斯人员组成及职责

1、由安全科加班安监员负责现场全面指挥工作。

2、安全科安监员1人,负责现场监督检查,落实措施执行情况,措施不落实,不准排放瓦斯。

3、排放瓦斯区域的单位负责警戒,人员多少,按措施规定而定。

4、瓦斯排放的人员组成:安全科安监员1名,瓦斯员1名,瓦斯员负责检查混合风流气体及排放后正常气体检查工作,排放瓦斯的单位电工一名。

5、排放瓦斯前,必须组织排放人员学习《排放瓦斯安全措施》,组织人员由井部加班中干负责组织,严格按措施执行。

9、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应在措施上签字,以备查。

篇5:某某煤矿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排放时间及地点

排放时间2014年2月8日7:00至12:00排放地点+670m南茅口大巷,+670m北茅口大巷,+670m北一石门,+760m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760m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二、排放原因

春节放假后恢复矿井通风

三、组织机构

指挥长梁登勇调度指挥值班调度员现场负责严俊现场监督值班安监员

(临时确定)地面断、送电人三五站

值班员井下断、送电人井下值

班电工(1名)通风瓦检(临时确定)四、安全技术措施

1、主要通风机开启30分钟后,调度室方可同意瓦斯排放人员入井排放瓦斯。

2、瓦斯排放人员入井,应携带瓦斯检测仪、甲烷报警仪,佩带好自救器,携带好矿灯,并认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合格符合标准。

3、瓦斯排放前,在排放人员进井逐段检查瓦斯抽放管有无脱落、漏气现象,如有脱落、漏气现象要及时处理。

4、瓦斯排放顺序必须按照先下后上,先进风后回风的原则,+670m南茅口大巷,+670m北茅口大巷,+670m北一石门,+760m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760m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预计排放时间计算:

q积=c×l×s

式中;q--巷内积聚瓦斯量。

c--积聚瓦斯浓度

l--积聚瓦斯的巷道长度。

s--积聚瓦斯的巷道断面

t=q积/q排

t--排放瓦斯时间(min)。

q积--巷道内积聚瓦斯量(m3/min)。

q排--每分钟瓦斯排放量(m3/min)

+670m南茅口大巷:(3%×500×7.2)/(128×1.5%)=57min

+670m北茅口大巷:(3%×1100×7.2)/(128×1.5%)=124min

+670m北一石门:(5%×50×5.1)/(128×1.5%)=7min

+760m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5%×70×5.1)/(128×1.5%)=10min

+760m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5%×110×5.1)/(128×1.5%)=15min

5、瓦斯排放前,恢复送电工作,必须按瓦斯排放顺序进行,逐点检查瓦斯并且瓦斯不超限时逐级送电。瓦检员应首先检查各片区硐室瓦斯,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能通知地面向各片区配电室供电,第三步再检查各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及局部通风机和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只有当瓦斯浓度在0.5%以下,才能向局部通风机的启动设备供电,并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

6、各掘进工作面瓦斯排放,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段进行排放的原则,严禁“一风吹”,可采用“三通”或在局部通风机排风侧的风筒上捆上绳索,收紧或放松绳索控制供风量等方法控制向掘进工作面的送风量,确保排放瓦斯风流在全风压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排放时,瓦检员要经常检查瓦斯并在全风压混合处设置声光甲烷报警仪。

7、排放瓦斯时,不得向独头巷道的回风系统供电,不准有人进入。

8、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氧气浓度不低于2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稳定30min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

9、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中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中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

10、当掘进工作面瓦斯层状积聚和部份段积聚时,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处理:(1)增加所在巷道的供风量。(2)在巷道安设风幛、挡板。(3)风筒三通法。(4)若是裂隙瓦斯引起的,应采用黄泥进行封堵。

11、被高浓度瓦斯(指瓦斯浓度在3%以上)淹没区域的电气设备,排放瓦斯结束后,必须由电工打开开关盖,排除内部积聚瓦斯后,方可人工复电。

12、在瓦斯排放过程中,瓦检员在启动局部通风机前、排放瓦斯结束都必须向调度室报告。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每30min向调度室电话报告排放情况,监控值守人员应注意观察主机显示情况,记录各点瓦斯变化情况,随时向调度室汇报。

13、排放结束后,要经通风瓦斯检查人员再次全面检查,巷道各气体浓度均在规定范围内,且保持30min稳定期,证实确无危险,方可由调度室安排各部门人员入井进行隐患排查工作。五、其他措施

1、瓦斯排放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进井,严禁携带点火物品入井。

2、在瓦斯排放过程中,必须至少两人一组相互照应,严禁任何人进入盲巷检查瓦斯,杜绝任何物体产生撞击火花和摩擦火花。

3、瓦斯排放前后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4、人车必须作为应急救援,随时听候调度。

5、整个瓦斯排放巷的回风内不得有人。

6、本次瓦斯排放重点是+670m南茅口大巷,+670m北茅口大巷,+670m北一石门,+760m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760m北k1煤巷运输掘进工作面。六、审签意见

审签领导审签意见签字日期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调度室矿总工程师七、排放人员学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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