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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5年7月13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程序

国务院授权或委托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适用本程序。

一、事故调查准备

(一)信息接报及处置。

1.办公厅(总值班室)接到特别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报告办公厅负责人;按照响应程序通知相关司局及应急指挥中心做好赴现场准备工作。

办公厅(总值班室)负责起草《安全监管总局值班信息》,经总局领导审签后,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通报公安部、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工作组赶赴现场。

2.办公厅(总值班室)根据总局领导指示,组织、联系赴事故现场有关事宜;通知相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和相关技术支持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由总局领导率队赴事故现场。如需专家参与,由相关业务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提出邀请专家名单并负责通知专家赶赴现场。

(三)提出立案调查建议。

3.工作组根据事故情况,初步确定为生产安全事故的,提出立案调查建议和事故调查组组成建议。办公厅起草建议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立案调查的请示,附事故调查组建议名单,经总局主要领导审签后上报国务院。

二、事故调查和结案

(四)成立事故调查组。

4.国务院批复同意后,召开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宣布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成立,部署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包括工作纪律)。同时,研究制定事故调查工作方案。

5.事故调查有关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由事故调查组组长直接负责;相关业务司局或事故调查组综合组负责草拟新闻通稿,报事故调查组组长审核后由人事司(宣教办)组织发布。

(五)开展事故调查。

6.事故调查组可设技术组、应急评估组、管理组、责任追究组和综合组。

技术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技术组内可设专家组);应急评估组负责对事故发生单位和事发地人民政府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可与技术组或管理组合并工作);管理组负责事故管理方面的原因调查和对相关单位(人员)的初步责任认定,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责任追究组负责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事故责任追究意见,报事故调查组审议;综合组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后勤保障和资料证据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7.召开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事故调查报告并经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字确认。相关业务司局起草请示,以总局文件向国务院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结案。

8.国务院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后,事故调查结案。相关业务司局负责起草结案通知,并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结案通知中要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结案一年后开展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要求。结案通知以总局文件发至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抄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总局内部送有关司局。

9.相关业务司局负责起草事故调查报告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督办通知书,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分别通知有关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同时抄报国务院,并具体负责跟踪督办工作。

三、评估和归档

(七)评估。

10.国务院批复结案之日起近一年时,统计司负责及时起草文件,请示国务院成立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11.评估组由安全监管总局和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部门派人组成。评估组要在评估组成立60日内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结论。

评估组具体工作由统计司会同相关业务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组织。

(八)归档。

12.统计司会同相关业务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归档工作。

四、国务院授权或委托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照本程序执行。

篇2:小门脸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

单位人数:主要生产经营内容:

现有应急设施:

二、可能发生事故类型:火灾触电其它事故

三、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或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报警,组织事故抢救,主要程序如下:

(一)报警

1、发生火灾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

2、发生其它事故时,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电话:;

3、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4、其他报警电话:。

(二)处置

1、发生火灾时,立即用灭火器、水、沙土等进行扑救,同时通知相邻单位和居民,组织人员疏散,共同应对事故;

2、发生触电事故时,迅速切断电源后,抢救受伤人员;

3、发生其它事故时,视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在保证抢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4、在事故扩大可能产生次生或衍生灾害时,单位所有人员应立即撤离事故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

四、本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进行修订。

主要负责人签字:实施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篇3: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预防和有效处置校园意外事故,以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处理;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以学校大局为重,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尽可能避免负面的影响。对出现的事故采取积极主动、沉着冷静、公正合法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程序

(一)逐级上报原则

在校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当堂任课教师(或当日行政人员及训练队教练)为第一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告知该班班主任教师,或将事故情况及时上报学校行政。再由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逐级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不论第一责任人(当堂任课教师、当日行政值周人员)有无责任。都应做为事故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积极主动、及时、有效的处置方式方法,尽可能减少损失。

2、班主任教师做为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事故第一责任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及事故的处理工作。若能够妥善处理的,且没有造成任何影响的,学校将不予追究责任。若不宜处理的事件,请求行政人员协助处理。

3、包级领导得知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置方法。及时了解事态的发展,并协助事故第一责任人解决相关问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4、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人,针对所发生事件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对所发生事故采取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将实施意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就由相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处理,其他部门相互支持,在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在第一时向上一级报告。相关科室得到报告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安抚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好、做细思想工作。

4、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对不服从学校指挥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不同类别的事故处理方法

1、重大伤亡事故。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达现场或指定医院。

2、有生命危险的事故。在事故中发现学生有呕吐、昏厥等情况时,立即拨打120并护送到医院,配合卫生监督及有关部门追究事故原因,处置善后事宜。

3、一般性安全事故。学生有轻微擦伤,相关责任人送往村卫生室进行医治,并根据情况和家长的意见送市级医院治疗。

4、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教师或班主任要初步调查矛盾的原因,在根据情况通知相关家长到校共同处理。

5、个别问题学生的教育工作。要加强学生的心理辅导与教育引导工作,加强与家长的信息沟通,必要时要通知家长到校参与教育工作。

档案管理制度

篇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是指导企业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电力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反事故斗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重要方法。为了有预见,有重点、有计划地消灭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消除电力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两措计划的编制

l、两措计划的编制工作在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编制工作由安监部和生技部共同负责组织各生产车间编制,同时还应邀请工会主席和劳动保护委员会主任参加。安措由安监部为主,反措由生技部为主编制。

2、两措计划项目确定的原则

(1)只要有发生事故、障碍、轻伤或异常的原因,可能造成事故,危及职工身体健康的,都应订人两措计划内。防止人身事故的措施订入安措计划,防止设备事故的措施订人反措计划内。

(2)已经订人有关制度或已经形成制度的有关反事故工作不再订人两措计划。

(3)没有具体措施,只有原则要求的不订入两措计划。

(4)一般的研究项目及没有足够根据只凭推测的问题不订人两措计划。

(5)器材、施工力量、经费不能落实的项目不订人两措计划。

(6)购置备品、工具、仪器等不订人两措计划。

(7)有关职工福利、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计划项目不订人两措计划,

(8)大修的标准项目所规定的工作,不订人两措计划。以防止事故为目的非标准项目可以订人两措计划。

3、两措计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规章、标准以及上级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电力工业工作规程、各种反事故指示和安全生产通报在本厂应执行的。

(2)本厂的安全分析、日常检查及安全大检查中所指出的问题和发现的安全生产漏洞、设备缺陷,威胁安全生产应采取的措施。

(3)本厂安全性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4)本厂发生的事故教训应采取的事故对策以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本厂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5)国内外在安全生产上的先进经验、部颁反事故技术措施对本厂反事故工作有实际意义的措施。

4、两措计划的编制步骤和方法

(1)安监、生技部门根据本厂安全性评价、事故、障碍分析结果和省公司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重点反事故措施要求,拟定出下一年两措计划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于九月底前下达至各生产部门、部门组织编制车间、部门的两措计划。

各生产车间、部门分析本车间、部门的事故、障碍、异常、不安全因素,收集各种编制两措所需资料,根据厂部下达的编制提纲和具体要求,提出本车间、部门下午度的两措计划,于十底前报安监部、生技部。

(2)安监、生技部门受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的委托,分别将各车间的主要两措计划项目汇总编制成厂部下年度的两措计划。

(3)下年度的两措计划经厂领导批准后,报送省公司一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报送市劳动局一份,并于十二底将已批准的两措计划正式下达给各车问、部门执行。

二、两措计划的执行检查

(1)两措计划正式批准后,应将有关项目纳入年度检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供应计划、财务计划中,逐一落实,不得遗漏。

(2)各车间、部门在制定月度计划时.必须把当月应执行的两措计划项目列入当月的工作计划中去,以保证两措计划的完成。

(3)各车间、部门安全员应在每季度末五日前将本部门下季度两措计划及本季度两措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安监部、生技部。

(4)安监部门应会同生技部门、生产部门、车间安全员每月督促车间、部门按计划执行。

(5)各部(公司)、车间、班组每月三日前将上月计划完成情况登记到台帐上。

(6)安监部、生技部每季度将全厂两措计划执行情况作出汇总。

(7)每年十二月,安监部、生技部要对全年的两措计划完成情况作出汇总总结,对未完成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向厂部报告。

篇5: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

煤矿水害是煤矿五大灾害之一,是一种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故类型,近年来全国发生过多起煤矿水害事故,集团公司历史上也曾发生过一些水害事故。为引起各矿和有关单位对矿井防治水的高度重视,加强安全工作刚性考核,有效地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规定预防水害事故安全管理红线如下:

1、采掘生产必须由地质部门提供盘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等有关的地质资料,回采和掘进过程中必须进行地质预报和水文地质预报。违反上述规定,免去地质科长职务。

2、井下和地面探放水工程必须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大型探放水工程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违反上述规定免去矿总工程师职务。

3、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的原则,由掘进队或矿专门指定的队伍进行探放水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免去分管开拓工作副矿长职务。

4、回采工作面采前必须对上层采空区积水进行疏干排放,严禁顶水采煤。违反上述原则的免去生产矿长职务。

5、采掘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备必要矿井、盘区和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杜绝无排水系统生产的现象。违反上述原则免去生产矿长职务。

6、有承压突水危险性的矿井必须进行突水危险性评价,不进行此项工作的追究矿总工程师和矿长责任。

7、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中必须明确采掘工作面的排水系统和设施的配置,对不按设计安装管路、水泵、形不成排水系统,造成水淹工作面事故,追究分管准备工作副矿长和生产副矿长的责任。

8、没有地测机构或地测机构不健全,发生重大地测工作失误,免去矿长职务。

9、测量给线、开口、贯通必须严格执行测量规程等有关的技术规定,不能造成无效进尺或不能正常贯通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免去分管测量工作科长职务,并追究地质科长和矿总工程师责任。

10、发生透水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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