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子间通道起底安全技术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梯子间通道起底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情况说明

现准备在梯子间通道和管子道进行预埋起底,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二技术要求

1、起底总长为17.6m,靠巷道左帮200mm开始起底,起底宽度为800mm,深度1000mm。(后附起底示意图)

2、起底顺序:从梯子间通道到管子道,由西向东。

3、施工主要采用风镐作业,巷道底板坚硬时,用打小眼放小炮方法进行,放炮时要用旧皮带,保护好周围电缆与其它物件。

4、运输系统:施工前在管子道内安装一部绞车,人工出渣(装入矿车)--管子道绞车提升矿车--中央水泵房--水泵房通道-518下部车场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管子道绞车运行时坡上、下设好把勾工,并禁止行人。

2、把勾工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和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3、把勾工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4、把勾工认真检查矿车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5、矿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摘钩时→先摘保险绳→后摘钩头;挂钩时→先挂钩头→后挂保险绳。保险绳的一端卡在钩头上,另一端做成绳扣,用插销与矿车尾车相接。此时,保险绳搭在矿车上部,放置稳定,防止中途滑落。

6、装车时,用管子道小绞车将矿车缓缓下放至出矸位置,拿枕木在轨道上“十字交叉”堵好,防止矿车下滑。

7、矿车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8、矿车运行时,要严密注视矿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放炮前要在管子道口、东、西、北码头门及清煤斜巷做好警戒,并派专人进行看护。

10、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雷管、火药不能乱仍、乱放,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运输雷管、火药人员在途中不能逗留,运送距离保持在25m以上。

11、使用风钻打眼注意事项:

(1)钻眼前,先检查风、水管线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牢固,并试运转。

(2)钻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工要相互配合,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领钎工站在一侧手握钻杆,并把钻头放在眼窝上。

(3)开钻时,应把风钻操作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定推进20~30mm后,再把操作手把扳到中速运转位置钻进,直到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完眼或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脚前后错开,禁止踩空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5)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钻杆拔出,停止钻眼。

12、不准在残眼中打眼,也不准套打已废掉的老眼。

13、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测制度和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三人联锁放炮制,只有瓦斯浓度<0.8%、所有通道都按规定设置警戒、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处,才能实施放炮工作。

14、放炮母线使用双股铜芯绝缘线,放炮前两端扭成短路,连线由放炮员采用串联进行,不得有明接头;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器不得在井下检修或换电池,不得在井下用短路法试验放炮器和母线。

15、当班装药,当班放完,当班放不完,瞎炮处理不掉,放炮员必须与下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16、放炮后,待炮烟吹散,放炮员、班组长应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瞎炮、残炮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只有在炮烟散净,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17、发现放炮地点通风不良,瓦斯超限、煤尘未处理好及其他隐患时,放炮员应停止装药,处理好后方可恢复操作。

18、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交给他人,不放炮时不准插入放炮器。放炮后立即拔下,摘掉母线并扭结在一起。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放炮员必须亲自操作。

19、处理瞎炮、残炮的规定:

处理瞎炮、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离瞎炮至少0.5m处另打一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使用手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位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禁用糊炮和明火放炮。

20、装配起爆药卷、装药及炮眼封泥的规定: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规程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到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6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21、检查瞎炮、残炮步骤

(1)当装药联线后,跟班队长、班长必须同放炮员一道对所有炮眼雷管脚线是否全部连接好进行检查,发现漏连的炮眼及时重新进行连接,确认所有炮眼全部连接好后,方可撤人进行放炮作业。

(2)炮后跟班队长、班长同放炮员一道对堆积的矸石进行检查是否有瞎炮和残炮,发现瞎炮和残炮按照瞎炮处理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3)查找瞎炮时,应采取水冲岩石表面或用木质工具进行清理查找瞎炮,严禁使用钢质材料的工具进行查找瞎炮。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测制度和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三人联锁放炮制,只有瓦斯浓度<0.8%、所有通道都按规定设置警戒、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处,才能实施放炮工作。

篇2:梯子间通道起底安全技术措施

一情况说明

现准备在梯子间通道和管子道进行预埋起底,为确保安全施工,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二技术要求

1、起底总长为17.6m,靠巷道左帮200mm开始起底,起底宽度为800mm,深度1000mm。(后附起底示意图)

2、起底顺序:从梯子间通道到管子道,由西向东。

3、施工主要采用风镐作业,巷道底板坚硬时,用打小眼放小炮方法进行,放炮时要用旧皮带,保护好周围电缆与其它物件。

4、运输系统:施工前在管子道内安装一部绞车,人工出渣(装入矿车)--管子道绞车提升矿车--中央水泵房--水泵房通道-518下部车场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管子道绞车运行时坡上、下设好把勾工,并禁止行人。

2、把勾工必须详细检查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钩头和钢丝绳的连接)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3、把勾工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影响安全提升的安全隐患、有无人员工作,如有以上情况,必须待消除隐患和撤离人员后,方可提升。

4、把勾工认真检查矿车的装载情况,必须捆绑固定牢靠,重心稳定,否则不准提升。

5、矿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严禁蹬车摘挂钩。摘钩时→先摘保险绳→后摘钩头;挂钩时→先挂钩头→后挂保险绳。保险绳的一端卡在钩头上,另一端做成绳扣,用插销与矿车尾车相接。此时,保险绳搭在矿车上部,放置稳定,防止中途滑落。

6、装车时,用管子道小绞车将矿车缓缓下放至出矸位置,拿枕木在轨道上“十字交叉”堵好,防止矿车下滑。

7、矿车摘挂钩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8、矿车运行时,要严密注视矿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或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9、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放炮前要在管子道口、东、西、北码头门及清煤斜巷做好警戒,并派专人进行看护。

10、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雷管、火药不能乱仍、乱放,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运输雷管、火药人员在途中不能逗留,运送距离保持在25m以上。

11、使用风钻打眼注意事项:

(1)钻眼前,先检查风、水管线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牢固,并试运转。

(2)钻眼时,风钻司机和领钎工要相互配合,司机站在风钻后侧面,手握把手,领钎工站在一侧手握钻杆,并把钻头放在眼窝上。

(3)开钻时,应把风钻操作阀开到轻运转位置,待眼位稳定推进20~30mm后,再把操作手把扳到中速运转位置钻进,直到钻头不易脱离眼口时,再全速钻进。

(4)开钻时,要先给水,后给风,钻完眼或换钻杆时,要先关风,后关水,司机扶钻时,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风钻侧面,两脚前后错开,禁止踩空钻眼,以防钻杆折断时,风钻扑倒伤人。

(5)遇有突然停风、停水时,应将风钻取下,钻杆拔出,停止钻眼。

12、不准在残眼中打眼,也不准套打已废掉的老眼。

13、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测制度和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三人联锁放炮制,只有瓦斯浓度<0.8%、所有通道都按规定设置警戒、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处,才能实施放炮工作。

14、放炮母线使用双股铜芯绝缘线,放炮前两端扭成短路,连线由放炮员采用串联进行,不得有明接头;放炮必须使用放炮器,放炮器不得在井下检修或换电池,不得在井下用短路法试验放炮器和母线。

15、当班装药,当班放完,当班放不完,瞎炮处理不掉,放炮员必须与下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

16、放炮后,待炮烟吹散,放炮员、班组长应检查放炮地点的通风、瓦斯、煤尘、顶板、瞎炮、残炮等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处理好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只有在炮烟散净,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17、发现放炮地点通风不良,瓦斯超限、煤尘未处理好及其他隐患时,放炮员应停止装药,处理好后方可恢复操作。

18、发爆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准交给他人,不放炮时不准插入放炮器。放炮后立即拔下,摘掉母线并扭结在一起。放炮前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放炮员必须亲自操作。

19、处理瞎炮、残炮的规定:

处理瞎炮、残炮必须在班组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现场交接清楚。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2)在距离瞎炮至少0.5m处另打一同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严禁使用手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位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

(4)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处理瞎炮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禁用糊炮和明火放炮。

20、装配起爆药卷、装药及炮眼封泥的规定:

(1)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本规程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3)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2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到振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4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5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6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7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21、检查瞎炮、残炮步骤

(1)当装药联线后,跟班队长、班长必须同放炮员一道对所有炮眼雷管脚线是否全部连接好进行检查,发现漏连的炮眼及时重新进行连接,确认所有炮眼全部连接好后,方可撤人进行放炮作业。

(2)炮后跟班队长、班长同放炮员一道对堆积的矸石进行检查是否有瞎炮和残炮,发现瞎炮和残炮按照瞎炮处理措施及时进行处理。

(3)查找瞎炮时,应采取水冲岩石表面或用木质工具进行清理查找瞎炮,严禁使用钢质材料的工具进行查找瞎炮。严格执行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的“一炮三检”的瓦斯检测制度和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三人联锁放炮制,只有瓦斯浓度<0.8%、所有通道都按规定设置警戒、所有人员撤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处,才能实施放炮工作。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