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主井下码绳头安全技术措施
一、时间:二、地点:主井口
三、内容:剁主井下码绳头四、负责人:
五、措施内容:
1、施工前,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贯彻此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此措施,所有人员听从负责人统一指挥。
2、施工前,负责人向全体施工人员,讲明施工顺序及注意事项。施工过程中注意严禁行人通过。
3、施工前,负责人严格细致的检查绞车的制动系统,确保灵活可靠。
4、井口作业人员,一律佩戴合格的保险带,保险带要悬挂在安全可靠之处。
5、施工过程中,司机要听从负责人指挥,控制好车速。
6、施工过程中,一律使用检修信号,且信号系统要清晰可靠。
7、首先将下码箕斗开到井口;然后,使松绳及过卷失去作用。
8、打开离合器,将下码箕斗提起,用四根6寸钢管担住箕斗。
9、拆卸绳卡前,用棕绳将绳头绑牢;然后去掉联结销子,将绳头拖出井筒。并用棕绳将钢丝绳固定在井口架子上。以防钢丝绳倒滑。
10、去掉绳头卡子,剁下一截钢丝绳。
11、上绳头卡子,然后开车将绳头开到井筒箕斗上。注意用棕绳拉住卡子。司机控制车速小于0.5米每秒。
12、上好固定销子。
13、将箕斗稍微提起,去掉6寸管子。
14、对好深度指示器,恢复松绳、过卷,调绳。
15、试车,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篇2: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副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山阳矿副井安装设计需要,需要在井下用雷管炸出梁窝,按照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史英寿、余广阳
放炮员:贺鹏飞、程国龙
瓦检员:郝改朝?作业内容:打横梁梁窝
监护人:阴亚青?作业地点:山阳矿副立井井底
安全检查员:尹成尽?作业时间:2012年3月
二、准备工作
1、放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资格证书,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躲避在距离放炮地点距离不小于100米的地方。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5--329、331-342之规定,杜绝“三违”。
4、放炮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乳胶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每次爆破只准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采用矿用井下符合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6、爆破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7、爆破前,用局部通风机(jk58-1-4?5.5kw)将井底惰性气体及有害气体吹散。
8、放炮前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距离放炮地点100米以外处设立可靠的警戒;警戒人员在炮响之后用局部通风机(jk58-1-4?5.5kw)将炮烟吹散,在炮烟未吹散之前严禁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9、放炮前,对可能影响到的设备及电缆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10、放炮前,要将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损物件用废旧皮带等保护好,严防煤(矸)块飞出伤及人员及损坏机电设备。
11、所有参与爆破、运送、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
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上岗证及雷管炸药领取火工品,火工品的数量按照后图所附数量领取。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放炮员把火工品运到施工地点后,必须分类集中放在专用箱内,专用箱应放在吊盘内铁棚下、通风良好、干燥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地方上锁存放。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角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拧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脚线绝缘层。
5、打眼爆破作业时,整个作业过程必须在跟班队长的监护下进行。
6、为确保安全,严禁发生多打眼、多装药现象。
7、放炮员、班组长、兼职瓦检员在放炮作业中必须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8、放炮前,瓦检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进行爆破。
9、放炮器的钥匙必须有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0、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电工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前,班长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11、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
12、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四、工作完成后
1、放炮后,放炮员和班长、瓦检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局部通风机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3、放炮后,监护人员亲自到放炮地点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作面作业。
4、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b)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d)当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五、躲避
结合副立井井筒实际情况,放炮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地面。通知矿建公司调度室将人员撤离工作面,得到答复后才可放炮。放炮时,将吊盘提至马头门以上,再进行放炮操作。
篇3:副立井下放信号线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该矿立井副井井筒内需增加通信光缆一根,电缆长为米。由于在井筒施工,危险系数大,给施工带来一定的困难,为使该工程安全、顺利、按期完成,特拟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主要工程量
1、矿用钢丝铠装单模光缆线:米
2、永久光缆卡子加工和安装
三、施工方法及工序
通信光缆敷设
1、将光缆运到井口,坐到转盘上,将电缆按“8”字形盘到罐笼内。
2、将电缆从罐笼上方罐盖内引出,井上留出足够长的米数。
3、在罐笼上搭设平台,施工人员站在平台上将电缆用永久卡子固定到井筒内的电缆支架上。固定完毕传递信号下放罐笼,同时在罐笼内设人向罐笼上方窜光缆及监护电缆,防止电缆损坏。每下放5m停罐,把一道电缆卡子,把好后再下放罐笼。用以上方法将光缆从井上敷设到井底。
光缆下放到井底后,引到井底分线盒处。
四、质量标准
1、光缆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断层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2、光缆敷设的位置和标高正确,排列整齐,标志牌设置正确。光缆垂直敷设应在每一支架上固定。
3、光缆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
五、安全及注意事项
1、全体施工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
2、入井人员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扎好安全带。
3、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酒后不准作业。
4、敷设光缆时要设专人指挥。
5、井上、下信号要畅通,信号工传点要快速。准确。轿车工要精力集中,听点开车。
6、当信号系统停电时必须立即停车。
7、绞车要信号操作,听清、听准信号在开车,信号不清不准开车,必须重新确认准确后再操作。
8、各岗位施工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到不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在罐笼上施工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且要可靠、安全。
10、光缆敷设时要按规定打卡子,防止光缆坠落。
11、施工工具要系好安全绳,防止施工中掉入井筒中。
12、在井筒作业时,井口要设专人看护,防止坠物。
13、施工中要设专人监护光缆,防止损坏光缆。
14、绞车下放速度要与放光缆的速度协调一致。
15、全体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本安全技术措施。
篇4:机运队井下车场停放车辆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目的:
因为采煤队的大件要出井或下井,要用到我矿新买的大平板车,而根据我队井下的轨道情况,车场主道和辅道之间的距离只有0.65米,使大件车辆不能正常通过。为了能使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正常的运输,故我队特写此措施。
措施适用范围:
一水平车场、暗斜井下车场、二水平风门车场
措施内容:
我队一水平车场全长130米,分为主道和辅道,鉴于两道之间的距离较窄,靠近电缆侧的辅道只准停放一般车辆,不准停放超宽、超高及大件车量,现入井大平板车(2.8米、宽1.4米),在主道时运行时,辅道不能存放大件平板车量。
1.2米绞车车场长13米,辅道可存放一般车5辆,在大件运行中,辅道不能存放大件平板车辆
暗斜井下车场,长17米可存放一般车8辆,在大件运行中,辅道不能存放大件平板车量
二水平风门内车场长20米,辅道可存放车9辆,为了安全运行,在大件运行中,辅道不能存放大件平板车辆。
根据现在煤机大件提升情况,为避免影响运输提升,在提大件设备车辆的同时,不能同时下大件设备车辆。
篇5:井下中央水泵房使用非防爆工具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述:
中央水泵房铺地装修,需要在井下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目前由于电动工具暂无防爆型,为了安全顺利完成安装任务,编制本措施,待审批后严格执行。
二、施工地点:
中央水泵房
三、施工时间:
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31日
四、施工队组:
机电科
五、施工内容:
中央水泵房铺地装修需要使用无齿锯(属于非防爆型设备)。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本措施必须经矿领导及有关部门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2、施工前,必须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工具,对非防爆工具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动工。
3、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时,作业地点20m的井巷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和一个消防沙箱,施工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并应接有洒水水源,安排专人负责喷水。
4、非防爆工具(设备)使用前,经瓦斯员和安检员同意后方可施工,当瓦斯员测得施工地点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使用非防爆工具。施工前将非防爆电器使用20m范围内地面油脂、木屑、棉纱等可燃物品清理干净,或者使用带盖子的全封闭容器进行存放。
5、操用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等非防爆电器必须配带防护眼镜,非防爆电器喷射火花前方严禁站人。施工时,妥善保护好电缆及非防爆工具,电缆要布置合理,严禁踩踏。
6、施工地点需悬挂便携仪,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如果瓦斯浓度达到0.5%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非防爆工具。
7、电动切割机(无齿锯)工具(设备)使用工作完毕,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应立即处理。
8、非防爆工具(设备)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必须有专业电工接火,操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严格按照停送电程序操作,不使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悬挂停电牌,派专人看护,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9、井下如使用各种溶剂和油品时,应与非防爆电器保证20m安全距离,严禁在同时同地点使用非防爆工具(设备)。
10、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及跟矿调度和机电科调度汇报工作情况。
11、施工前严格贯彻本措施到每个施工人员,所有施工人员应签字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