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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7

一、概述:

近日,由于我矿配煤巷煤库发生堵塞,不能正常提煤,严重影响了出煤效率,经矿领导现场研究决定,对煤库进行放炮处理,为了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二、准备工作:

1、首先将煤库下周围的杂物清理干净,为人员撤离做好安全通道。

2、长柄工具(采用可接长的工具或足够长的竹竿)

3、压风管路。

4、煤矿许用电雷管和刚性被筒炸药。

5、各种警戒及防护设施。

三、放炮专项措施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

2、“一炮三检”就是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瓦检员要认真检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的瓦斯浓度、煤尘情况,瓦斯达到1%,不准爆破。

3、“三人联锁”就是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检查放炮地点的煤尘、瓦斯、洒水等情况,符合要求后,指派专人和携带警戒牌在能通过爆破地点的地方按照放炮警戒图的规定放好警戒并在警戒位置设置警戒绳等明显标志,警戒放好后联络员回来通知班组长,班组长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安全副队长,由安全副队长再次检查爆破地点的通风、煤尘、瓦斯情况,确认安全后,所有人员全部撤出爆破地点至警戒线以外,安全副队长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爆破15分钟后待炮烟吹散,由放炮员、班组长、安全副队长由外向内检查煤尘、瓦斯、瞎炮、残爆、拒爆等异常情况,确认安全后三牌各归原主,由班组长亲自派联络员通知警戒员撤警戒,警戒员方可按原路返回,否则严禁警戒员私自离开警戒地点,并由班组长安排专人对放炮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灭尘。

4、放炮时必须采用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其它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每次爆破只准用一个煤矿许用电雷管,且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克,采用长柄工具捆绑炸药输送到爆破地点,操作人员严禁将身体探入煤库内。

6、警戒地点应设在距放炮地点不小于100m并有遮挡物的安全地点,同时必须确保警戒线内工作人员全部撤至警戒线外,当警戒放好后,警戒线内严禁有人。

7、施工地点必须有洒水灭尘设备,爆破前后对爆破地点20m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洒水灭尘。

8、每次放炮前必须将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的工具、材料、缆线等,移至安全地点,对无法移动的电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用旧皮带进行遮盖保护。

9、装药时,采用长柄工具将药卷捆绑好,人员站在放煤口侧,向放煤口上方轻轻往上顶,药卷送到位后,将长柄工具下端放在巷道底版或支在可靠的地点,所有人员撤离警戒以外安全地点,方可进行放炮工作。

10、爆破15分钟后,派专人(1人)用长柄工具将压风管捆绑好,对放炮地点进行吹风降尘、降瓦斯。待放炮地点的炮烟被吹散,放炮地点煤库内的煤渣掉落停止,并用工具进行探查堵煤库处稳定后,小队长、瓦检(安全)员必须检查通风、瓦斯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四、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前,通风队必须派专职瓦检员,对堵塞部位和上、下部空间的瓦斯进行检查,将数瓦捆绑在长柄工具顶端探入煤库收集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浓度低于1%时,人员方可进入施工地点进行作业,瓦斯浓度达到1%时立即停止作业。

2、爆破前,必须洒水灭尘,同时将压风管放入煤库内将积聚瓦斯吹散完。

3、爆破前,班组长或付队长必须亲自检查放煤闸板是否关闭,防止吐库现象发生。

4、装药时,要安排好监护人,随时观察煤库内情况,防止煤库悬煤突然垮落伤人。

5、放炮警戒距离为100米,放炮期间煤库上方人员撤离煤库口以外30米的安全距离,且皮带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6、放炮前和放炮后,跟班对干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工作情况。

7、本措施向进行参与处理煤库的所有人员进行贯彻,未贯彻或贯彻不到位的严禁参与施工。

8、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中的相关安全规定。

篇2: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全体工作人员安全,确保副立井井筒装备安装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山阳矿副井安装设计需要,需要在井下用雷管炸出梁窝,按照施工作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组织:

施工负责人:史英寿、余广阳

放炮员:贺鹏飞、程国龙

瓦检员:郝改朝?作业内容:打横梁梁窝

监护人:阴亚青?作业地点:山阳矿副立井井底

安全检查员:尹成尽?作业时间:2012年3月

二、准备工作

1、放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资格证书,放炮时放炮人员必须躲避在距离放炮地点距离不小于100米的地方。

2、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3、井下放炮,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15--329、331-342之规定,杜绝“三违”。

4、放炮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煤矿许用乳胶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每次爆破只准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炸药采用矿用井下符合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6、爆破前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回风流中的瓦斯情况。

7、爆破前,用局部通风机(jk58-1-4?5.5kw)将井底惰性气体及有害气体吹散。

8、放炮前必须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距离放炮地点100米以外处设立可靠的警戒;警戒人员在炮响之后用局部通风机(jk58-1-4?5.5kw)将炮烟吹散,在炮烟未吹散之前严禁人员进入放炮地点。

9、放炮前,对可能影响到的设备及电缆都必须加以可靠的保护。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10、放炮前,要将距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的易损物件用废旧皮带等保护好,严防煤(矸)块飞出伤及人员及损坏机电设备。

11、所有参与爆破、运送、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中注意事项

1、放炮员应凭放炮员上岗证及雷管炸药领取火工品,火工品的数量按照后图所附数量领取。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放炮员把火工品运到施工地点后,必须分类集中放在专用箱内,专用箱应放在吊盘内铁棚下、通风良好、干燥无淋水,避开电气设备及导电物体的地方上锁存放。

3、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的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角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拧成短路。

4、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脚线绝缘层。

5、打眼爆破作业时,整个作业过程必须在跟班队长的监护下进行。

6、为确保安全,严禁发生多打眼、多装药现象。

7、放炮员、班组长、兼职瓦检员在放炮作业中必须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8、放炮前,瓦检员必须对放炮地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进行爆破。

9、放炮器的钥匙必须有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放炮后,必须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0、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电工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放炮前,班长必须在指定的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先发出放炮信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

11、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

12、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四、工作完成后

1、放炮后,放炮员和班长、瓦检员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瞎炮、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只有在工作面的炮烟被局部通风机吹散,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3、放炮后,监护人员亲自到放炮地点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工作面作业。

4、处理瞎炮(包括残爆)必须在班长直接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

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重新连线放炮。

(b)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

(d)当瞎炮的炮眼爆炸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五、躲避

结合副立井井筒实际情况,放炮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地面。通知矿建公司调度室将人员撤离工作面,得到答复后才可放炮。放炮时,将吊盘提至马头门以上,再进行放炮操作。

篇3:采用放炮法处理煤仓堵塞安全技术措施

一、堵塞煤仓位置:

二、作业时间:

三、现场跟班队长:

四、煤仓处,应配备大锤、钢筋钎子,如煤仓堵塞,在队长或班长监护下,人员在煤仓外口,用长柄钢钎处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经捅、撬等人工方法无法处理时,跟班队长或班长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放炮员、瓦检员前去处理,同时通知安检科,安排人员现场监督。由跟班队长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贯彻经过审批的放炮处理煤仓堵塞措施,并签字。

五、施工前,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有学习签字记录,签字记录本由施工队保存备查。

六、放炮地点炸药,由我队火工人员领取,放炮员只能领取雷管,不准药管同带,使用不完的药、管要及时交回药库。

七、放炮处理煤仓堵塞时,必须检查放炮地点20m以内、煤仓内堵塞部位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装药放炮。

八、处理煤仓堵塞时,严禁任何人员钻入煤仓内观看、捅撬、装药,监测气体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装药部位由现场跟班队长指定,应避开给煤机固定螺栓及其它易损设备,并尽可能地采取保护措施,装药时,严禁开动皮带和给煤机。

十、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煤仓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十一、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节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超过450克。

十二、放炮前,作业地点20m以内都要洒水降尘除尘,若一次放炮未处理通,要等溜煤眼内无煤尘飞扬后在洒水除尘,在瓦斯不大于0.8%时方可再次放炮。

十三、煤仓处我队应备用十根长度不小于2m的炮棍,当堵塞处离煤仓口较高时,应把被筒炸药捆在炮棍上,往上举到堵塞处进行放炮处理,往上举时,必须有专人看护。

十四、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放炮把口制度。

十五、煤仓附近不得堆放杂物,以利撤退。往煤仓内装药时,装药人员要看好退路,并在安全地点(能有效防止煤仓内突然冒落煤体伤人的地点)向上装药。

十六、放炮前,必须由现场跟班队长负责布置专人警戒,撤人距离:距放炮地点不低于70m的所有通道。

十七、措施由现场跟班队长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严格执行处理煤仓堵塞措施中有关规定。

十八、出现以下情况,不得装药放炮:

1、煤仓未经捅、撬等人工处理的。

2、跟班班队长、放炮员不在现场的。

3、措施未学习清楚,无签字记录的。

4、煤仓处无洒水降尘装置。

5、作业地点20m以内瓦斯浓度超过0.8%的。

6、不设警戒的。

7、无安检员现场监督的。

十九、当施工地点出现威胁安全的情况时,要立即停电撤人。待安全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十、处理完毕后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放炮员、跟班队长一并巡视放炮地点确定无误后,方能进行工作。

二十一、其它未尽事宜,按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上级矿有关规定执行。

补充:

篇4:地面煤仓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当地面煤仓出现卡煤、矸现象时,需采用放炮的方法进行处理。为确保放炮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操作,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井上放炮条文的规定。人员不得进入煤仓,如确需进入,必须系牢安全带和保险绳。

2、装药前必须对放炮地点20米内范围洒水降尘。

3、必须采用经部委批准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每次放炮只准使用一发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能超过450克。

4、放炮员必须把炸药和电雷管分别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包和雷管盒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炸药箱包必须放在避开电器设备的安全地点,每次放炮时都必须把炸药箱包放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在所有放炮威胁安全的地点必须停电,在所有可以通入放炮地点的通路上必须有专人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得低于100米。

6、放炮现场由调度室统一指挥,警戒人由调度室亲自安排和撤回。

7、如果煤仓内有积水严禁放炮,必须排完积水,经安全部门检查验收后放可装药放炮。

8、放炮后仔细检查有无遗漏的炸药、电雷管等物品。处理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

9、未尽事项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认真执行。10、实际生产过程中如出现其它问题,应另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篇5:石门揭煤突出煤层采用震动放炮时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石门揭煤层采用震动放炮安全可靠,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揭穿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回风系统,在其进风侧的巷道中,应设置两道坚固的反向风门,在其回风系统中必须保证风流畅通,并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与该回风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风桥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二、凿岩爆破参数、放炮地点,反向风门位置,避灾路线,停电撒人和警戒范围等必须具体情况在设计中明确规定。

三、震动放炮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并有矿山救护队在指定地点值班,放炮后至少30分钟,由矿山救护队进入工作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恢复送电、通风、排除瓦斯等具体措施。

四、如果震动放炮未一次揭穿煤层,剩余部分必须采取预防突出措施。

五、为降低震动放炮时发生突击的强度,应采用挡栏设施。

六、石门煤层的全过程中必须特别加强支护,并应有发生突出时保证人员安全的措施。

七、采用金属骨架措施揭煤层后,严禁拆除或回收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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