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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间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安全工作,使我校安全工作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从小处做起,形成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问,有效杜绝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现根据教安[2009]39号文和渝教办[2009]9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防范踩踏事故的紧急通知》的基本要求,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特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楼梯间安全责任管理制度,望各处室和各班级经及各教师遵照执行。

一、专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德平、

副组长:罗玉康、余小刚、王世洪

组员:徐旭立、何世雄、林光平、李祖成、蒋明芬、张绍魏

二、楼梯间专项安全工作管理小组人员名单

督导小组:安全工作小组全体成员;

管理小组:学校各班班主任;当值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

执行小组:各科任课教师。

三、各工作人员具体工作内容及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教育和督促考核,以及此项工作的组织汇报,应急事件的指挥处理,关系协调。

2、副组长负责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全面主持此项工作的布署、检查和考核。

3、组员中徐旭立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各方面统筹工作以及应急情况的协调处理,同时也要指导管理小组成员对学生加强教育;王世洪负责对楼梯间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李祖成、何世雄、蒋明芬负责学校整体教育和宣传;管理小组的全体成员则全面负责宣传教育和指导督促工作;当值行政值周和值周教师协助各班主任开展好平时的教育指导和管理考核。

四、楼梯间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管理范筹对涉及到的相关人员进行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定性,并同时依据本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必要时责任追究。

1、每堂课下课时(包括早晚自习课),任课教师要先于学生出教室维持秩序,把学生带到楼梯间并让学生先走,靠着楼梯间教室的科任教师要到指定位置疏散学生,其余班级任课教师把学生带到楼梯口并维持秩序,直到学生疏散方可离开。

2、每天由行政值周主要负责督查、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协助。发现有任课教师未按规定执行的,在年度考核积分中扣除0.2分(相当于早退处理),上不封顶。

3、各班班主任要大力宣传教育,禁止学生在楼梯间玩耍、游戏、追打、搞恶作剧不良活动及其它体育活动,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的,一人次扣除班主任学月考核积分1分,上不封顶。有教师看见上述情况视而不见的,则记一次不良记录。

五、具体负责楼层:

1、靠着楼梯间所在班级的任课教师负责在在二楼到三楼转角处维持秩序。

(1)小学部三楼:六(1)班任课教师

(2)小学部二楼:四年级任课教师

(3)中学部三楼:七(2)班任课教师

(4)中学部二楼:八(3)班任课教师

2、中小学二、三楼其余教室的任课教师在学生下课时要把学生带到楼梯口并维持秩序。

(1)小学部三楼:三年级任课教师、六(2)班任课教师

(2)小学部二楼:五(2)班任课教师、五(1)班任课教师

(3)中学部三楼:九(2)班任课教师、九(1)班任课教师

(4)中学部二楼:八(2)班任课教师、八(1)班任课教师

綦江县安稳镇羊角学校

二00九年十二月十日

篇2:建筑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项目经理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项目部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项目部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篇3:爆破员岗位之安全责任制度

爆破是安全使用爆炸物品最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生产进度和安全,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局、处有关规定,不折不扣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精心作业,确保施工爆破安全。

二、担任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当地县级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上岗,爆破作业责任重大,上班前四小时内严禁饮酒,保持清醒头脑,处处注意安全。

三、严格领取手续,按施工需要填好《领取爆炸物品申请单》《爆破日志》方能到库房取药。爆炸物品领出后,除起爆药外,其余雷管、炸药分开装运,并直接送往爆破场地,作到人不离药,严加看管,防止丢失、被盗及发生意外爆炸事故。

四、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在指定施工场所进行爆破作业,按设计用量和安全技术规程操作,爆破前,要落实警戒范围,岗哨、标志、信号等安全措施,引爆时要统一指挥,定人、定数、定时,引爆人员要在安全时间内全部撤离危险区,爆破后按规定的安全时间进行现场检查,方可解除警戒,处理瞎炮、残药。同时认真核对爆炸物品剩余数量,并立即退回库房,决不私存、乱放、转送,转借他人。

五、按照领用的实际数量认真填写《爆破员领用爆炸物品日志》未用完的火工品按规定存入防爆箱内,还有剩余的必须退回,做退库处理,并立即填写好《日志》,

六、在作业过程中,发现爆炸物品丢失、短少、被盗要立即报告。

篇4:项目监理部安全责任制度

(一)项目总监、总监代表

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落实项目安全总监责任制,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明确各管理岗位、各职能人员的安全监理责任和考核标准,领导并支持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本项目的《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风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严格对进入现场施工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对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和管理工作,审查安全管理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上岗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各种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查对大型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验收手续。

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单位的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实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审查对危险源项目如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塔吊、脚手架、拆除和爆破等专项方案及审批情况和需要提供的专家论证、审查的书面资料。

审查总包与建设方、总、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临时安全协议。

加强安全巡视,及时下发《安全监理通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二)?项目安全监理人员

项目安全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宣传、贯彻国家及地方以及上级单位关于安全奖励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要求。

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年度安全监理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实施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巡视过程中检查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安全、消防安全等标准化执行情况,配合对脚手架搭设与各项防护措施方案的审定。

实施安全跟踪管理,组织定期安全巡视对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人员。

抽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情况,要求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证明、政府颁发的相应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上报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

(三)?项目土建监理人员

项目土建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土建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艺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对所监理范围内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负安全巡视责任。对重点部位和特殊部位要跟踪到位,保证安全措施的实施。

在进行验收签字过程中,对四口、五临边、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重点工程和部位加强巡视和监督力度。

(四)?项目电气监理人员

项目电气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机电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暂时用电的电闸箱、电缆和其他用电设备等完好性否则,加强临时用电的安全巡视。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加强对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理工作,确保临时安全。

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加强安全监理。从租赁、安装、设备自身资质把关,加强对全场协议签订、现场安全较低、产权单位的自检、设备完好性等方面做好监理。

(五)?项目水暖监理人员

项目水暖监理人员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在水暖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监理指导书》,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巡视。

对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的消防泵、消防水箱、消防管线和竖管、水龙带等消防设备等完好性、有效性要加强安全巡视。

要求施工单位配备合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本专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监理工作,对电气焊工持上岗证、用火证和看火措施工作进行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六)?项目资料员

项目资料员专业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方案和安全措施等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发的会议纪要及时转给相关责任人并在处理完后及时归档。

及时对其他有关的安全监理资料进行存档。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应做好以下几点:

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拒不停止设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责任主要体现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犯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是规划和指导即将建设的工程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综合性技术文件,它既要体现建设工程的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又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对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呼吁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塔吊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转向施工方案,工程监理单位对这些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于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在具体程序上,建设工程的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当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书面的建议,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一般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的组织结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的情况。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区、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深圳雨季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要求。

土方开挖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协议书的签订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安全隐患处理制度。

严重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执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监理制度。

安全监理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只有明确了项目监理部各个岗位上监理人员的从业要求和法律责任,才能有的放矢地在各个岗位上配合合适的人选,并组成一个团结、高效、履约能力强的项目监理部。

一、?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具有工程监理单位的条件,已取得监理资质证书。

(2)工程监理单位内部有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理责任制。

(3)工程监理单位的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的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监理知识。

(4)对已完成或在监理项目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未负有重要责任。

(5)经理人员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方针、政策等。

(6)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设备和设施,如车辆、通讯器材、摄录像机、照相机、计算机等。

(7)已配备实施安全监理所需的安全检测工具,如检查几何尺寸的卷尺、经纬仪、水准仪、卡尺、塞尺;检查受力状态的传感器、拉力器、力矩扳手;检查电器的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电压电流表、漏电测试仪等;检查测量噪声的声级机;检查测量风速的手持式风速仪。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安全监理的要求

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并掌握一定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为:

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结构知识。

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良好的品德。

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一)?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重、特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国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各种制度和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建设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要求

监理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连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了解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方法。

了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的内容。

了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了解过内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企业安全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专项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能有效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三)?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要求

监理员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除了应具备基本素质要求以外,还应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具备安全生产知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本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报告制度,调查处理方法以及防护救护方法。

能有效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具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能有效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能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能及时制止现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行为。

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

监理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熟练的安全监理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实事求是、科学的工作作风。

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具有独立处理安全技术,进行安全管理的能力。

熟悉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

掌握合同管理的能力。

掌握规避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能力。

(四)?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特别是新的安全管理理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法律法规、政策的提出和制定,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了解现代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建设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

因此,注册监理工程师每年都要接受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可采取多种不同的方式,如脱产学习、集中授课、参加培训班、参加研讨会(班),撰写专业论文等。

篇5: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装饰装修工地质量要求标语。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标语。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则,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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