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作业管理规定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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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作业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目的

规范公司内的ESD防护标准,保证生产线和有关产品操作区的品质,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生产区、物料检验区(IQC)、电子仓储区。

3.定义

ESD静电放电ElectrostaticDischarge

静电防护对静电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的防御和消灭措施.如泄露.中和.屏蔽.增湿等方法。

4.责任

4.1工程部

制定工厂的ESD防护规程和检测计划,负责工厂的所有ESD技术支持,对EPA内的静电阻抗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组织ESD知识的相关培训,为公司提供安全的ESD生产保障。

4.2行政人事部

负责实施工程ME提出的ESD安装工程:对所要求的ESD物件实行实际购买。

4.3全体职员

严格遵守EPA区内的ESD防护规定,做好个人ESD防护工作。

4.4外来访客

遵守公司的各项ESD防护规定,在接待人员带领下进入EPA区

5、ESD防护要求

5.1环境要求

5.1.1生产区:温度:25±5℃相对湿度:30%~60%

5.1.2仓储区:温度:25±5℃相对湿度:30%~60%

5.1.3检验区:温度:25±5℃相对湿度:30%~60%

5.1.4实验区:温度:15℃~35℃相对湿度:45%~75%

5.2ESD接地要求

5.2.1生产区和来料检验区

区内必须有良好的ESD接地系统;ESD的接地需跟电源的接地线分开:区内各种设备物件的表面阻值和对电阻都应该符合电子行业类工厂的ESD防护要求

5.2.2仓储和实验区

区内无须ESD接地系统:各物品的保存须遵守其采购时的防静电包装形式,须有良好的静电防护功能

5.3生产区(EPA)物品要求

5.3.1设备仪器

设备仪器需要有完好的接地线装置,各设备仪器的表面阻值应该在10?Ω-10?Ω内,其设备各部分对地电阻值应符合表一的数值要求

5.3.2工作/坐椅台面

工作台须有防静电台垫覆盖;工作台和坐椅的表面阻值在104Ω-104Ω内

5.3.3PCB/电子元件包装类

表面电阻值应符合附件表二的数值要求

5.3.4服饰/手套类

表面电阻值应符合附件表三的数值要求

5.3.5加工工具类

需要符合防静电附件表四要求

5.4人员要求

5.4.1产线员工

各人员必须穿静电鞋或使用静电鞋套后方可进入生产区(EPA区);必须穿防静电衣裤和戴防静电帽才能上线生产;生产时对于能接触PCB板和电子元件的员工必须佩戴有线静电手腕环或戴静电手套,关键工位时可戴手指套替代静电手套;静电手环需每班前测量一次,符合要求的才可上线使用

5.4.2产线支持人员

必须穿静电鞋或使用静电鞋套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在工作区内须穿防静电上衣;在接触PCB板和电子元件时必须戴静电手腕环或戴静电手套。

5.4.3来料/成品检验员

必须穿防静电衣进入工作区,在对PCB板和电子类元件进行检验时须佩戴经典手腕环或戴静电手套。

5.4.4仓储/实验室

区内工作人员须穿防静电衣;在对PCB板和电子元件类进行保存和处理时,必须保持其原来来料时包装形式,对于零散类电子元件须使用防静电包装袋包装.当手直接接触到电子元件时.须戴静电手套。

5.4.5临时进入人员(包括访客)

必须穿静电鞋或使用静电鞋套并穿上静电大褂衣后方可进入生产区(EPA区);在接触PCB板和电子元件时必须佩戴静电手腕环或戴静电手套。

6、检测维护

工程设备科负责制定工厂内ESD物品的定期检测计划,做好《工厂ESD检测记录》,及跟

进各物品的ESD防护状态。

7、参考文件

8、相关表格

《静电环测试记录表》

篇2:隧道掌子面作业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制度(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触犯法律的一律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二)、严格按照项目部的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更改技术交底和现场指令,由此所造成的返工,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罚,并按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凡不按要求返工处理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开除项目。(三)、服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按现场的指令和要求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同时在两工序未交接班前不得私自离开现场或下班,否则按旷工处理不予以支付工资。凡不服从项目及项目部管理、违规犯纪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接受项目和项目部的处罚,项目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对教育仍不改的给予开除。(四)、做好施工准备。上班时间,不得修理钻机、磨钻头;不得修理喷浆机等。各种设备必须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五)、严格按时上下班,上班开始时间为约定的到达作业面的时间,上班结束时间为完成当班工作任务,经值班人员、班长验收合格后允许下班的时间。迟到早退1分钟,每分钟罚款5元。无故缺席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上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脱岗、睡觉罚款200元。(六)、凡需外出办事、回家探亲必须提前向项目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去向地点、时间、理由,经项目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在外出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违法犯纪均与项目无关、一切损失自负。(七)、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和赌博,违者每次罚款2000元,由此造成的后果一律自负。(八)、安全1、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等防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上班,一经项目或项目部检查发现每次罚款100元,其罚款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2、遵守国家或地方有关森林防火和项目部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携带明火上山,违者每次罚款200元,其罚款于当月工资中扣除。3、严格按照项目部下发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操作。凡因违章操作等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工伤事故,由事故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4、员工大小自然生病一律由员工自己承担。(九)、进场工人不得无故退场,确因个人原因需离开工地,提前一个月书面报项目负责人,因此退场人员发放路费,其未发工资按项目部拨付按月发放。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地的,工资降低30%。(十)、包月制的员工,每月工作时间未满300小时,必须服从项目工作调配。否则,未上班时间不发放工资。(十一)、损坏项目财物,照价赔偿。二、工作内容(一)、开挖班1、隧道的开挖(包括洞身、中央排水沟、仰拱、通风洞、避车洞、积水坑等,欠挖处理及开挖所需要的辅助工作等);2、灯线及机具电缆的收放工作;3、风水管的接续工作;4、台架及机具的维修、保养、管理;5、距掌子面50米内的现场文明施工、便道铺设、排水等相关工作;(二)、立架班1、?班长负责爆破后工作面的扒碴。2、在立架前找顶排险。3、主电线路以外的用电工作。4、处理局部欠挖(局部欠挖20%以内)。5、安装拱架、连接筋、网片、锁脚锚杆、系统锚杆、超前锚杆。6、距掌子面50米内的现场文明施工、便道铺设、排水等相关工作;(三)、喷浆班1、负责喷浆机设备检修2、负责喷浆。3、主电线路以外的用电工作。4、负责回弹料利用。5、超挖片石回填。6、风水管连接;(四)、出碴班?1、负责隧道内相关出碴工作。?2、洞外需要机械设备的零星作业。三、考核办法?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内部班组承包制度,结合进度、超欠挖控制、材料节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否决指标,对班组项目进行奖罚,考核见《开挖单循环生产记录及考核表》,考核表上每班没有计工的人员不发放工资。(一)、开挖班一)、进度指标1、铁路单线隧道。Ⅱ级围岩开挖每月不低于240米,Ⅲ级围岩开挖每月不低于180米,Ⅳ级围岩开挖每月不低于120米,Ⅴ级围岩开挖每月不低于80米。每月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如果完不成施工计划,则按照相关进度扣减班组工资总额。超额完成进度,每米给予奖励。对班组奖励也可以折算为时间定额奖励。二)、超欠挖指标1、严格控制超欠挖,超欠挖控制指标按照《铁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执行,Ⅱ类围岩允许超挖值为10cm,Ⅲ类围岩允许超挖值为15cm,Ⅳ类围岩允许超挖值为15cm。超出允许范围的超挖方量将按照二衬同等标号砼回填进行赔偿(遇地质有滑层除外),费用由班组及相关责任人承担。2、欠挖部位的处理:光面爆破要在掌子面施钻时进行处理,当时不处理的先按照200元/m2警告处罚,如再不处理,则加倍处罚,因欠挖处理而影响正常开挖施工,开挖班承担因此给项目造成损失的全部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立架欠挖不得超过15cm,超过部分由开挖班负责处理。一个月不能出现5次超过15cm的欠挖,每超过一次,罚款200元。3、大面积补炮一月允许3次,超过一次罚款500元;4、锚杆和小导管的施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若检查出不合格的锚杆和小导管,开挖班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5、洞身开挖光面爆破成形炮眼残留率在95%以上,周边眼三架以上周边眼间距不大于35cm,三架以下,周边眼间距不大于45cm,周边眼间距每超出允许值一次,罚款100元。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施钻,保证底板无错台,否则将进行处罚,处罚金额按照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材料节约指标1、超过材料定额消耗,按照超耗额的100%扣工费,节约材料,按照节约额的100%奖励工费。工作面严禁浪费材料,发现一次,除全额赔偿外,并处班组罚款200元。(浪费材料的现象)。各种围岩材料消耗定额:2、材料领用根据现场情况,报生产负责人审核后,由班长或其指定人员到材料库领取。3、材料实际领用数量指连续1个星期与定额指标超过30%,由项目组织人员重新调整定额。4、实行限额发料。材料部门根据项目制定的材料消耗定额,限额发料,同时,按照班组进行登记。5、领用材料以旧换新。6、控制空压机运转时间,严禁空转。四)、开挖施工安全1、司钻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必须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如支护、顶板及边墙是否稳固,如有松动的岩石应立即加以支护或清除。2、开钻前应检查供风、供水、供电管线路的布置是否合理,高压风水软管是否过度磨损,接头是否安全可靠等。3、风钻及电钻钻眼前应对设备、工具、绝缘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应立即修理或更换,不得在工作台上拆卸、修理风、电钻。4、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应将支架安置稳妥;站在碴堆上钻眼,应注意石碴的稳定,防止操作中坍塌伤人。?5、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严禁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尘埃和石屑,司钻工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6、使用电钻钻眼时,钻眼工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钎子,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五)、爆破施工安全1、由专人负责领取爆破器材,领取后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爆破后的剩余火工品等材料应检查核对后及时退库,严禁随地存放或带入宿舍,违者一次罚款50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对私藏火工品的一律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爆破器材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每次爆破使用的引线长度,应根据燃烧速度确定;引线与雷管的连接,应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时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3、装药必须由工班长指定有爆破合格证的爆破工完成,装炮区内严禁吸烟,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出装炮地点。4、装炮完毕必须检查并记录装药个数、地点,以便爆后核对有无瞎炮。5、在起爆前,警戒区四周必须设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必须持红旗和口哨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警戒范围一般小炮为200米。6、瞎炮由原装药人员当场处理,瞎炮地点应设立明显标志,其周围5米范围内严禁人员通行,残眼应视作瞎炮处理。7、处理瞎炮必须设立警戒区,处理方法视具体情况决定,可按以下几种办法处理:①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②距瞎眼0.6米打一平行炮眼进行诱爆,但需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纹;③能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新起爆药包进行起爆。六)、文明施工指标1、风水管线不得漏风漏水,每一处罚款100元。2、钻机、钻杆定置摆放,否则,罚款50元。3、软风管、水管定置摆放,否则,罚款50元。4、开挖台架无落石,否则,罚款50元。5、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罚款100元。(二)、立架喷浆班1、进度指标。进度按照项目规定的时间完成。超时间罚款,节约时间奖励。2、立架、挂网质量指标1)、焊接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搭接焊接。2)、拱架螺丝齐全。3)、连接筋、钢筋网片搭接符合规范要求。4)、锁脚锚杆安装必须符合数量、深度要求。3、喷浆质量指标1)、喷浆密实,不得留空洞。2)、外观平整。3)、控制回弹料。4、立拱、喷射混凝土施工安全1)、钢拱架、钢筋网片、超前小导管及系统锚杆必须按照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作,严禁重叠作业;在高空作业上下传递料物时,必须确定联络讯号,做好安全工作;2)、喷射混凝土前应先检查设备各操作手把、开关、按扭、仪表是否灵活可靠,试运转后电机、泵体及传动部分是否正常,各密封部位、各管阀等有无漏风、漏水、漏油现象,如有故障必须先排除,严禁机械带病作业。3)、在开挖面上进行初次喷护,应先检查危石、浮碴和岩粉是否清除干净;如在作业台架上进行,必须检查脚手平台和周围环境是否安全并确定其作业范围。5、文明施工1)、钢筋网片、连接筋、拱架、各类锚杆分类定置摆放。喷浆机摆放安全位置,否则,每项罚款100元。2)、电焊机、焊把线、铁锹、风水管线等工具定置摆放,否则,罚款100元。3)?、场地干净整洁,工完料尽场地清。否则罚款100元。(三)、出碴班1、响炮5分钟后,挖掘机、装载机进入掌子面。挖掘机进行排险、配合炮工补炮;装载机负责出碴。2、响炮15分钟后,第一车碴必须出洞。3、注意行车安全。4、因生产需要,值班员、班长可调度设备。如出现工序冲突,由值班员协调。5、设备停放需到制定位置,整齐停放。(四)、循环进度管理1、在规定的循环作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每节约1分钟,给予班组奖励。1)、完成作业时间定额:围岩级别进尺开挖出碴立架挂网喷浆Ⅱ级3.7m5h3.5h2h2.5hⅢ级3.5m4.5h3.4h2h2.5hⅣ级1.2m3.5h2.53h3hⅤ级1m3h2h3h3h2)、奖励标准项目奖励标准起讫时间奖励对象开挖6元自测量完成开始至响炮时间止开挖班出碴5元自响炮时间至出碴结束出碴班立架5元自挖掘机扒碴完成开始至工作结束立架班挂网5元自台架推到位到挂网完成立架班喷浆5元自三架挂网完成(开始打锁脚)到喷浆结束喷浆班3)、否决指标。各班组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取消当班进度考核。2、操作流程1)、项目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起讫时间做好各班组完成工作的时间登记,同时,作业班组签字确认,并交项目总管签字,后报项目负责人确认,作为计发进度奖金的依据。2)、进度奖金1星期发放一次。3)、时间定额超过实际定额30%,重新公布定额。3、保障措施1)、按照项目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遵守项目的各项制度,做好施工准备,减少施工干扰。否则将按照项目的相关规定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2)、项目一切工作围绕掌子面展开。资源、工序冲突时,掌子面优先。3)、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掌子面员工随时能吃上热饭、洗上热水澡。员工上班期间不得回家吃饭。四、考核方法(一)、根据考核办法约定的考核内容,填制《隧道开挖循环生产记录及考核表》、《隧道初支立架(挂网)喷浆生产记录及考核表》,此表作为作业班组计工的依据。各部门分工如下:1、材料人员填制材料消耗数量。2、技术人员填制超欠挖数量,评价超欠挖指标,提出改进方案。3、值班人员填制相关时间等因素,计算单项材料消耗数量,对班组进行评价。4、开挖班长负责本班组计工,并对考核表中所填数据复核。5、总管负责对表中所列示内容进行复核6、项目负责人对考核进行审核。7、根据考核表填制完成后的内容,由项目总管、值班员、班长将责任落实到人,计算每人工资。(二)、操作流程1、每周星期日18:00召开班组长会议,总结本周生产任务,布置下周任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班组责任的,落实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2、由技术部门负责考核表的收集整理,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三)、制度保障成立执规执纪工作小组,由李荣任组长,员工骨干任组员,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内容不定期对管理人员、值班人员、班组进行现场考核、现场奖罚。本办法自2010年6月26日起执行。二零壹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篇3: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同一工作面或同一立体空间范围内的不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避免财产损失,特制订此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生产区域内的各种交叉作业。包括:作业区域内桥梁施工、深基坑作业、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同一作业面上多台起重机械和专用机械的交叉作业以及其他作业许可中规定的不相容作业。第三条术语与定义交叉作业--凡在不同作业面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作业或在同一作业面处于起重机回转或运行范围之内同时进行的作业。第四条管理规定交叉作业安全进行的关键是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尤其是进入他人场地作业时必须通知该场地施工作业负责人,做好交叉作业人员之间的协调工作,明确双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与配合要求。一、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贯通同一垂直面上作业,后行作业人员注意避让先行作业人员。二、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三、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构件的下方休息、逗留。四、起重作业1、吊装移动工件、分段前,起重指挥与起重司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及吊物行走路线范围无人员及障碍物,吊物通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无条件撤离。2、起重挂钩、指挥人员站位不得与起重物体起吊路线交叉,不得站在被吊物体通行的死角,与被吊物体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五、施工区域内车辆作业1、施工区域内各类车辆在大型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作业时,大型起重设备拥有优先通过权,施工区域内各类车辆必须避让,不得争抢通行。2、车辆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做好防范措施(警示标识、监指挥引导人员)防止碰撞其他物件与人员。3、施工区域内车辆进入作业区域,须按项目部限速规定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通道。4、高空作业车、汽车吊在狭小空间或高压线线附近作业时,必须保持可靠的安全距离(见下表),操作时须缓慢,严禁大幅度运行作业。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线路电压(kv)<垂直距离(m)1.53.04.05.06.07.08.5水平距离(m)1.52.03.54.06.07.08.5六、搭架作业1、脚手搭设中或未检验合格,其他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搭架范围,脚手架等辅助材料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2、脚手板堆放高度过不得超过2米、脚手管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堆放的底部宽度应大于1米,以保证堆放的稳定性。3、严禁在堆放物的脚手架、模板旁休息,防止倒塌伤人。七、明火、打磨作业1、加油作业与电焊、打磨作业不得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交叉作业。2、焊接动火作业与气体软管、气体分气包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或做好可靠的防护。3、打磨作业时,打磨机磨屑方向不得有人员和易燃物。4、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若有应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生火灾。八、设备维修时,按规定挂警示牌告知操作者,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守、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九、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该场地管理者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间、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围、需要配合事项,与该场所管理者协调做好防范措施后方可作业(见附录),其中必须进行告知的作业有:1、进入门机、龙门吊运行范围,有可能影响门机、龙门吊安全的交叉作业,如高空作业车跨越门机、龙门吊轨道进行的涂装作业。2、生产区域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建构筑物维护保养作业。3、其它由施工负责人根据作业风险分析确定需进行告知的交叉作业。十、施工现场同一平面的交叉作业,如:施工现场与施工便道的交叉等,必须有足够安全警示牌。必要时需配专人指挥。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武昆高速公路第十四合同段项目部二0一0年三月一日

篇4: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整个合同段全体人员:

第二条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

4)?高处作业未穿防滑鞋;

5)?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6)?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

7)?在岗位上打闹者;

8)?在预制箱梁、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

9)?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10)?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11)?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12)?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7.项目部、施工队因采购物品不新鲜或采购腐烂变质等物品或因消毒措施不当而引起职工中毒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事故,对相应部门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项目所在地区如发生传染性疾病,项目部已采取措施,并作出具体的要求,而施工队没有按要求实施,导致有人员染病的情况,项目部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18.因防暑措施不到位,发现一例中暑者对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9.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因发现一例因煤气中毒者对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20.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发放不及时,发现因防护原因而引起的伤害,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1.凡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或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对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的标识、标牌。

22.有下列行为的,对电工处以50元罚款(若该部门单位电工已对该部门单位负责人已提出整改意见的除外):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架(敷)设,不符合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发现一次,对架(敷)设线路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2)?对使用木质配电箱,或无配电箱直接将刀闸装在木板上的,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3)?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二级漏保,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4)?开关箱应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严禁“一闸多接”,违者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用其它导体代替熔断丝,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0元罚款;配电箱内有多路配电(指2路以上)无标记注明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闸刀破损、闸具不符合要求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移动照明灯具用铁杆支架无绝缘保护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

5)?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的,违者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2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集中各班组、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班组长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和被交底方的签名记录,没有交底或交底无记录的对班组长处以50元罚款,对工区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24.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格的施工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5.未经过领导同意,擅自向河道、池塘排放泥浆,违反上述规定对实施排放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对存在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其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部门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27.屡次违反某一条款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下一次的处罚以上一次罚款的双倍数计罚。

28.现场受到业主批评或罚款的,对经理部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项目部应对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29.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上述多项规定的部门负责人将处以100~300元的合并处罚。

第四条项目每年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与奖励;

第五条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单位

1.?严格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有显著成绩和值得全公司推广的先进经验的;

2.?领导重视、将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并把安全工作、环保工作纳入单位经营考核内容;

3.?组织健全,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安全人员,设立了安全机构,有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并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在完成项目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情况下,积极采取了预防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无因工伤亡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积极主动,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无“三违”行为,无事故和隐患责任;

2.?热爱本职工作,并对预防和避免因工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

3.?在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及环境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履行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4.?在预防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批准权限及奖励办法

一、?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向公司报送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呈公司安委会批准;

二、?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通报表彰及发给适当奖金予以奖励,奖金数额由筹建处研究决定。

第七条?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项目施工中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土方施工);

3)人工挖孔桩施工;

3)各类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各类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预应力结构张拉;

8)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9)冬、雨季施工。

7.2项目部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基坑开挖超过5米(含5米)或基坑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1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5)土石爆破工程。

7.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7.4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详细地制订施工程序、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7.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及标准,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

7.6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者,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补充其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达到预防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的目的。

7.7专项施工方案须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便随时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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