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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安全技术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前言

涂装是产品表面保护和装饰所采用的最基本的技术手段,涂装作业遍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当前我国涂装危害恶性发展趋势有所遏制,但职业危害依然严峻,火灾事故十分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涂装技术有了长足进步,但落后工艺还有相当比例;防护工程技术有了较大进步,但整体安全水平急待提高。涂装职业危害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关注。

80年代以来,我国启动了涂装安全标准化工作。现已颁布的标准有:GB/T14441《术语》、GB7691《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已修订,正在报批中),GB7692《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己修订,将GB7692、7693合并),GB6514《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已修订,将GB6514、6515合并),GB12367《静电喷漆工艺安全》,GB15607《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7750《浸漆工艺安全》,GB14444《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773《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GB1294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等11项国家标准。现将标准体系的基本要点作如下概述。

2、限制、淘汰严重危害人民安全健康的涂料产品和涂装工艺

--积极推广有利于人类安全健康的涂料和涂装工艺;

--禁止使用含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禁止使用含铅白的涂料;限制使用含红丹的涂料;禁止使用含苯、汞、砷、铅、镉、锑和铬酸盐的车间底漆;

--严禁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禁止使用火焰法除旧漆;禁止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严格限制使用干喷砂除锈。

修订GB7691时,将进一步提高和扩大限制、淘汰的范围:

--将含铅白的涂料由禁止提高到严禁使用;将干喷砂除锈由限制提高到禁止使用;新增限制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洗液;限制使用含铬酸盐的清洗液;

3、对涂料、金属清洗液、化学处理淮实施化学品管理

--对涂装作业使用的化学品,实施国际劳工组织《1990年化学品公约》管理。

--涂料及有关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注册登记,评价确定化学品危害性。

--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必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标签、包装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所有的(生产、经营、运输、贮存、使用)的经济部门都要遵守有关规定。

--进口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必须提供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加贴中文标签。

4、合理选用与布置工艺路线

--选用有利于人类安全健康的涂装工艺与涂料。

--正确布置工艺路线,采取必要的隔离、间隔设施。

--喷漆室不能交替用于喷漆、烘干,除非符合特定条件。

--流平区、滴漆区必须要有局部排风和收集滴漆装置。

5、工程设计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消防、环保要求

--车间布置不应危害环境和其他生产作业。

--涂装作业场所宜布置在顶层或边跨。

--按使用的涂料闪点确定火灾分类,并符合相关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割和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的有关规定。

--建筑结构、构件及材料选用,应达到防火防爆等要求。

6、合理划分并分别控制危险区域

--极度危险区域。存在危险量的易燃和可燃蒸汽、漆雾、粉尘和积聚可燃残存物的涂漆区或前处理区,应划分为极度危险区域,一般不布置电气设备,如确需布置应严格控制电气防爆。

--高度危险区域。可能出现(包括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蒸汽、漆雾、粉尘等混合物的电气防爆区域,应划为高度危险区域,严格控制电气火花。

--中等危险区域。极易产生燃烧的火灾危险区域,应划为中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易燃物存量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危险源。

--轻度危险区域。容易产生燃烧的、为涂装作业专门设置的厂房或划定的空间,应划为轻度危险区域,禁止一切明火和阻止外来火种进入。

7、重点控制电气安全

--严格划分电气防爆级别和区域范围。电气系统的选型设计、安装和验收必须符合划定的级别范围和规范。电气系统必须包括设备、线路及其连接、紧固、支架、灯架等相关的一切设施,不允许有一个例外,以保证电气整体安全。

--正确实施接地接零和防静电接地。

--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必须采取通风防护技术措施

--要以局部通风为主,辅以全面通风。

--人员操作区域,必须选用合理的(风速、气流组织、排风方法、抑制等技术)方式,使通风系统达到保护人员健康的目的。

--对于通风的封闭空间,必须选用合理的(浓度计算、温度控制、泄压、防止漆垢沉淀等技术)方式,确保通风系统达到保证安全的目的。

--合理选用与布置风机、管路及其连接、固定,采取必须的浓度检测、温度控制、电气接地等措施,使通风系统处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状态。

9、必须采取保护健康的卫生防护措施

--操作区域的有害因素(有害物质、温度、湿度、噪声、照明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确定卫生特征级别,配套必需的卫生辅助用房,配置应急卫生设施。

--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和有害因素定期检测。

10、严格控制设备的安全性能

--设备应具有便于操作、维护和清理的合理结构、足够的强度、刚度,适当的材质和连接。

--设备还应具备必要的要素控制仪表、安全装置和技术措施;限制过负荷、过电压安全装置;危险区域内的设备表面温度控制;点火能量、火花放电安全距离控制,高压屏蔽;承压装置的耐压、气密性能;应急的紧急安全技术措施。

--另外,还包括:符合规定的产品品牌(包括特定项目),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包括安全内容)。

11、配置防止灾害发生与扩大的联锁、报警装置

--控制误操作的连锁装置:误操作声光信号装置;误入危险区的断电联锁装置;间歇作业与手动操作的自锁装置;操作与通风系统的联锁装置。

--控制设备故障的联锁装置:动力、供漆与通风装置的联锁、切断装置;通风与工件输送系统的联锁装置。

--控制火情的报警、联锁装置:温度、浓度控制报警装置;火情报警与动力、工件输送、灭火系统的联锁装置;特定条件下的涂料加压输送系统与报警装置、灭火系统的联锁装置。

--防止系统内部爆炸传递的联锁装置。

12、注意涂装流水线的工件输送系统安全性能

--工件输送系统应和工艺匹配,线路合理,运行平稳。

--工件间距适当,防止碰撞。

--吊具设计合理,防止工件脱落。

--要有必要的接地、防静电措施。

--防止外界腐蚀吊具的措施。

13、控制现场涂料储存和输送

--设置专门的配漆间。

--限制现场涂料的化学品存量。

--涂料输送的管路布置、材质与连接、涂料流速、涂料补充等必须置于安全控制范围之内。

--严格限制使用加压输送涂料工艺,除非符合特定条件。

14、必要的净化设施

--根据不同工艺及排入性质、数量、特点、合理选用有机溶剂和工业废水(包括水中的重金属)的净化设施,并严格控制净化设施的安全性能。

--厂界噪声应符合环境保护标准。

15、重视人机工程系统安全的人员控制环节

--对涂装设计、工艺、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建立安全操作、设备维护、现场管理等规章制度。

--进行监控,定期检测、维护和整定设备。

--为操作者设立安全装置、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提供合理的防护用品。

16、特殊环境作业和特殊群体保护

--有限空间应严格执行通风、监护、测爆、动火等相关安全技术条件。

--对妇女实行禁忌劳动范围制度。

--禁止未成年人从事有毒、粉尘作业。

17、结语

涂装安全是一个综合性很强,涉及面广泛,技术要求很高的标准体系,仅标准中引用的相关消防、电气、工业卫生、化学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检验方法等国家和行业标准达51项,具体的定性定量技术要求还应查阅标准文本。

篇2:喷漆车间安全操作及防护措施

1.1作业前准备

1.1.1作业者必须持有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才能进入有限空间。

1.1.2应备有检测仪器,并设置相应的通风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具。

1.1.3将有喷漆区内管道开口端严密封住,并堵上盲板,检查阀门滑块或伸缩接头,其质量必须可靠,严禁堵塞通向大气的阀门。

1.1.4在容器制造时,因工艺要求有限空间本身必须转动时,应限制最高转速。

1.1.5必须将有限空间内液体、固体沉积物及时清除处理,且保持足够通风,将易挥发的气体排出有限空间,或采用其他适当介质进行清洗、置换。

1.1.6有限空间外敞面周围应有便于采取急救措施的通道。

1.1.7高处作业时,必须设置脚手架,并应固定牢固或配戴安全带。

1.2作业的安全与卫生

1.2.1必须对空气中含氧量进行检测,在大气压条件下,有限空间的空气中含氧量应为18%~21%,若空气中含氧量低于18%,应有报警讯号。

1.2.2业时,有限空间空气中,有害物质应尽量排除。

1.2.3当必须进入缺氧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在进行短暂时间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避免出现急性中毒症状。

1.2.4有限空间内存在燃性气体和粉尘时,严禁带入能产生烟气、明火、电火花的器具。

1.2.5根据作业环境和有害物质的情况,应分别采用头部、眼睛、皮肤及呼吸系统的防护用具。

1.2.6发放个人防护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个人防护用具应由单位集中保管,定期检查,保证其性能有效。

1.3照明安全

1.3.1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电压应符合380V以内。

1.3.2照明线路必须架设,照明灯不准用电线悬吊,照明线路应无接头。

1.3.3临时照明灯或手提式照明灯,除应符合1.3.1条规定外,灯与线的连接应采用安全可靠绝缘的重型移动式通用橡套电缆线,露出金属部分必须接地。

1.3.4严禁在有限空间内使用明火照明。

1.4机械设备安全

1.4.1在有限空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将有限空间内具有转动部分的机器设备或转动装置的电源切断。

1.4.2若设备的动力源不能控制,应将转动部件与其他机器联动设备断开。

1.4.3喷漆高压软管,必须无破损,软管的金属接头应用布妥善包扎。

1.4.4高压喷漆机的接头线,必须完好接地,卡紧装置必须可靠。

1.5通风及其合理布局

有限空间的吸风口应放置在底部。当存在和空气一样重或比空气轻的污染物质时,还应在顶部增设吸风口。

2.涂装作业安全

2.1涂装前处理作业应符合1.1有关规定。

2.2涂装工艺安全应符合公司工艺安全的有关规定。

2.3涂装作业的警戒区

a.在有限空间外敞面,根据具体要求应设置警戒区、警戒线和警戒标志。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火种或可燃物落入有限空间。

b.警戒区内应设置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消防员应在警戒区定时巡回检查、监护安全生产。

c.涂装作业完毕后,应继续通风1小时。

2.4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作业时,场外应有人监护,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2.5涂装作业完毕,剩余的涂料、溶剂等物,必须全部清理出有限空间,应存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3安全管理

3.1作业管理

3.1.1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作业安全管理,应给本单位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部门颁发作业许可证。

3.1.2颁发作业许可证,应具备以列条件:

a.有经培训合格的作业负责人员、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和持证作业人员;

b.有经检验合格的检测仪器;

c.有符合国家标准,经检验合格的专用防护用具及电器照明设备。

3.1.3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及携带物品均应逐人清点,并记录进出时间,完成作业后,经查明无遗留物、无火种,方可撤离和封孔。

3.1.4建立每班的作业记录制度,并应备档。

4.1作业审批

4.1作业审查应具备下列内容:

a.有限空间的作业位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员、作业监护人员和作业的安全对策;

b.有限空间内部结构示意图(包括设备、管路、电器线路、地沟等分布);

c.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应采取的控制措施和救护措施;

d.通风布置、电器照明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具。

4.2作业监护

a.作业监护人员必须检查作业人员的作业许可证,以及备好作业监护记录;

b.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坚守岗位,严密监护;

c.发现作业人员有反常情况或违章操作,应立即纠正,并撤离有限空间;

d.在监护范围内遇有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应发出呼救信号,作业监护者不准离开岗位,并立即发出营救信号,设法营救;

e.应标明作业警戒区。

4.3作业检查与检测

4.3.1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必须定时检测空气中含氧量及可燃性气体,以保证作业安全。

4.3.2有限空间内设备、管道、地沟等封闭情况,应符合1.1.3条与1.4.1条规定。

4.3.3警戒区的布置应符合1.1.3条规定。

4.3.4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不准任何人进入有限空间。

4.4作业人员及安全教育

4.4.1必须建立作业人员定期体检制度,经诊断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及未成年者,严禁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4.4.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教育。

4.4.3作业前应公布作业方案,对作业内容、危害等进行教育。

4.4.4进行有关职业安全法规、标准和制度的教育。

4.4.5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窒息、中毒及其他伤害的急救知识以及检查救援措施,进行教育。

5涂料贮存和输送

5.1贮存量

静电喷漆区允许存放一定量的涂料,但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班的用量。

5.2容器

向静电雾化器供料的容器,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并应保证不泄漏、不外溢。

自流式供料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班所需涂料的贮量。

5.3防静电

将可燃或易燃涂料从一个金属容器倒入另一个金属容器,应将两个金属容器有效地连接和接地。当用管路输送涂料时,除将管路接地和跨接外,还应控制涂料流速,其流速不宜大于1m/s。

6.1清洗溶剂的闪点

清洗静电雾化器用溶剂的闪点不得低于23℃,且应超过作业区环境温度;清洗喷漆系统用溶剂的闪点不得低于37.8℃。

6.2清洗操作注意事项

a.必须用金属容器装清洗溶剂,容器必须可靠接地;

b.清洗静电雾化器进,严禁通高压电;

c.必须在机械通风良好的区域清洗;

d.每次使用的清洗溶剂的数量应严格限制,盛放清洗溶剂的容器灌装量不得超过该容器容积的80%。

6.3废物的处理

沾有涂料或溶剂的棉纱、抹布等物不得乱抛,应放入带盖的金属箱(桶)内,当班清除和进行妥善处理。

6.4维修

维修操作应按照以下规定:

a.维修前应停止静电喷漆作业,机械通风装置继续运行,将室内可燃气体排尽,并将可燃物撤离现场;

b.当维修操作有明火作业时,必须经企业安技部门审查批准,必须执行动火安全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篇3:喷漆行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序号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依据一、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和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安全措施。11.调漆房未独立、封闭设置,与火灾、爆炸危险区(1区)的安全距离未大于6m。5.11涂装前处理、喷漆、涂料配制等腐蚀、有毒、易燃易爆可能性大的工序,隔开布置,调漆(含有机溶剂)间应独立,封闭设置,与火灾、爆炸危险区(1区)的安全距离应大于6m。《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122.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应与其他生产工序未隔离布置,或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不符合GBJ16的规定。5.12涂装作业场所采用有机溶剂除油时,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应符合GB50016规定的耐火极限时间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233.涂漆车间、烘干车间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的GB50016的规定。5.5涂装作业场所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544.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厂房四周未按GB50016的规定设消防通道。长度和宽度均超过160m的超大厂房,当消防设施在150m有效范围内无法保证厂房面积全部覆盖时,未设置厂房内消房车道,或门洞净高、净宽小于4m,车道净宽小于3.5m。5.6涂装车间厂房四周应按GB50016的规定设置消防通道,长度和宽度均超过160m的超大厂房,若消防设施的150m有效范围无法保证厂房面积全部覆盖,应设置厂房内消防车道。且门洞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车道净宽不应小于3.5m。《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655.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厂房没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或未保持畅通。超大厂房内的涂漆、烘干操作工位与出入口安全门的紧急撤离距离超过25m。5.7涂装车间厂房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且保持畅通。超大厂房内的涂装作业工位与出入口安全门的紧急撤离距离一般不超过25m。《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766.涂漆和烘干作业处在封闭的室内,以及室内空间内保持负压,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5.8当涂装作业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并使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同时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且喷漆工段防火分区占涂装车间面积不到20%,厂房可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确定防火要求(喷漆工段防火分区的灭火设备配置除外)。《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877.涂漆车间、烘干车间的门窗未向外开,车间内的主要通道宽度小于1.2m,且未保持畅通。5.14涂装车间的门窗内应向外开,车间内的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且保持畅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488.涂漆车间应在利用自燃通风的同时,未设置有组织的局部排风,必要时也未采取全面强制通风。5.15涂装前处理和涂漆、喷粉作业场所应在利用自然通风的同时,设置有组织的局部排风,必要时采取全面强制通风,以防止涂装作业过程中的有害物质产生职业危害,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599.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未独立设置,未远离火源,库房的耐火等级、与周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的要求,消防设施不齐全,通道不畅通;库内没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5.9危险化学品、油漆库房布置应远离火源,并符合国家现行消防规定,一般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边缘区域。《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9二、涂漆、烘干设备的安全要求11.涂漆、烘干设备不符合GB4064、GB5083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专业安全要求。6.1涂装设备设计应符合GB4064、GB5083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专业安全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6.122.喷涂器具和喷涂设备各种喷涂器具、喷涂设备及辅助装置,不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中使用的安全技术条件。各种喷漆器具和进入喷漆室的喷涂设备、辅助装置,都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中使用的安全技术条件。《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33.烘干设备烘干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GB14443的要求。6.5烘干、固化设备涂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涂层干燥、固化用烘干室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14443的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6.544.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的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GB20101的要求。6.6废气处理设施涂装作业通风排气装置排出的气体有害物浓度超过GB16297中的规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制时,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废气处理设施安全要求应符合GB20101的规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6.6三、防火、防爆11.调漆、涂漆、烘干作业火灾危险性区域未按GB6514和GB50016分类;与调漆、涂漆、烘干作业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未按GB6514分为1区、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7.1涂装工程火灾危险区域按GB6514-2008和GB50016-2008分类,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按GBGB6514分为1区、2区、排爆炸危险区域;喷粉区按GB15607相对应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分为11区、2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122.存在危险量的可燃漆雾和可燃残存物的涂漆区,未划为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该区域一般不布置电气设备,未按布置电气整体防爆要求严格控制。7.2存在危险量的可燃蒸气、漆雾、粉尘和可燃残存物的涂装区或前处理区,应划分为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该区域一般不布置电气设备,如确需布置应按电气整体防爆要求严格控制。《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233.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未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7.3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应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344.容易产生燃烧、爆炸的2区、22区,亦为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未划为中等危险区域,未严格控制易燃物存量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危险源。7.4容易产生燃烧、爆炸的2区、22区亦为火灾爆炸区域,应划分为中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易燃物存量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危险源。《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455.轻度危险区域。调漆、涂漆、烘干作业专门设置的厂房或划定的有产生燃烧可能的空间,未划为轻度危险区域,未禁止一切明火,防止外来火种进入。7.5轻度危险区域划分。为涂装作业专门设置的厂房或划定的有产生燃烧可能的空间,应该划为轻度危险区域,但是必须停止一切明火,防止外来火种进入。《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566.涂漆车间、烘干车间不符合相关的耐火等级和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的要求。建筑结构、构件及材料未根据防火、防爆要求选用;疏散门最小宽度大于0.8m,且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走道的净宽大于1.4m。疏散设施未备有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7.6涂装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耐火特级和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的要求。建筑结构、构件及材料应根据防火、防爆要求选用,疏散门最小宽度不宜小于0.8m,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设施应备有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677.涂漆车间、烘干车间未正确分区布置工艺路线,未从有利安全、卫生、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要素出发,未采取必要的隔断、隔离设施,未注意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割。7.7涂装作业场所应正确分区布置工艺路线,从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要素出发,采取必要的隔断、隔离设施,并注意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割。《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788.喷漆室交替用于喷漆、烘干两用;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喷漆、烘干两用设备,不符合GB1443和GB14444的特定条件。7.9喷漆室不应用于交替喷漆、烘干,特殊情况下使用喷漆、烘干两用设备,必须符合GB14443和GB14444的特定条件。《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999.有限空间内的涂漆作业条件不符合GB12942的要求。7.11有限空间内的涂装作业条件应符合GB12942的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11四、电气安全11.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和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安全,不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其中有的不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乱接临时电线。8.1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122.爆炸危险等级为1区的调漆房、涂漆车间和烘干车间内,电动机未按顺序选用隔爆、正压、增安型,2区未选用无火花型电动机8.2爆炸危险区域等级为1区的涂装作业场所内,电动机、变压器按顺序选用隔爆、正压、增安型。2区可选用无火花型电动机和充油型变压器。《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233.有防爆要求场所的开关、空气断路器、二次启动用空气控制器以及配电盘未采用隔爆型;操作用小开关未采用正压(充油)型;操作盘和控制盘未采用正压型;接线盒未采用隔爆型。8.3有防爆场所的开关、空气断路器、二次启动用空气控制器以及配电盘宜采用隔爆型;操作用小开关宜采用正压型(充油)型;操作盘和控制盘宜采用正压型;接线盒宜采用隔爆型。《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344.有防爆要求场所的照明灯具,固定式白炽灯和固定式荧光灯以及指示灯未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信号报警装置未采用正压型或增安型,半导体整流器未采用正压型。8.4有防爆要求场所的照明灯具,固定式白炽灯和固定式荧光灯发及指示灯应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信号报警装置应采用正压型或增安型,半导体整流器采用正压型。《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455.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控制电线未用铜芯铠装,截面在1.5㎡以下,接线盒未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8.5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控制电线宜用铜芯铠装,截面在1.5mm2以上,接线盒则应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566.确定为1~2区爆炸危险等级的涂装作业区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除照明装置外的其它电气设备未采用专用接地线,接地线利用了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接地干线未在不同方向至少两次与接地体相连。8.6确定为1~2区爆炸危险等级的涂装作业场所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采用可靠接地。除照明装置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均应采用专用接地线,任何接地线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接地干线宜在不同方向至少两次与接地体相连。《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577.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接地体宜垂直敷设,应深入地面并小于2m,水平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小于0.6m。并应与建筑物相距1.5m以上。8.7接地线与连接体的连接线应采用焊接、接地体宜垂直敷设,应深入地面并不小于2m,水平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小于0。6m,并应与建筑物相距1.5m以上。《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788.正常情况下,连续或经常存在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和喷漆室内部设置了电气设备。但由于测量,当维修或控制要求不得不设置电气设备,却未按GB50058规定的防爆要求安装。8.8正常情况下,连续或经常存在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和喷漆室内部不宜设置电气设备,但由于测量,维修或控制要求不得不设置电气设备,则应按GB50058规定的防爆要求安装。《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899.在涂装作业的爆炸危险场所内,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不作规定的以下部分未接地。a、不良导电地面处,38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b、干燥环境下,110V及以下的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c、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8.10在涂装作业爆炸危险场所内,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不作规定的以下部分应接地。?a不良导电地面处,38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b?干燥环境下,11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C?安装在已接地的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10五、防雷、防静电11.高大厂房没有防直击雷的设施,控制系统没有防感应雷的设备,其检测指标未达到GB50057的规定。9.1高大厂房应有防直击雷的设施,精密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应有防感应雷的设施,其检测指标应达到GB50057的规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9.122.涂装作业场所内的工艺管线、排风管道及易燃易爆物料储存设备等未作可靠的防静电接地。9.3涂装作业场所内的工艺管线、排风管道及易燃易爆物料存放设备等必须做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9.333.防静电的接地与其它用途的接地共用时,其接地电阻可按各种用途的接地电阻最低值确定。在爆炸危险场所内,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分开有困难时,接地阻值未按防雷接地电阻值选取。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电阻,阻值大于1×10Ω。9.5防静电接地与其它用途的接地共用时,其接地电阻可按各种用途的接地电阻最低值确定。在爆炸危险场所内,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分开有困难时,接地电阻值应按防雷接地电阻值选取。爆炸场所内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电阻,电阻值不得大于1*10Q。《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9.5六、技术文件1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和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建筑平面图,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工艺布置图,并应标注和划分火灾危险区域、爆炸环境危险区域。22.有关化学品的技术资料。33.调漆、涂漆和烘干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44.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告。55.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附录:5.12涂装作业场所采用有机溶剂除油时,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应符合GB50016规定的耐火极限时间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3.2.1?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表3.2.1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名称耐火等级构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难燃烧体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柱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梁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楼?板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75难燃烧体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燃烧体疏散楼梯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75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燃烧体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3.2.2?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2.1的规定提高1.00h:1?甲、乙类厂房;2?甲、乙、丙类仓库。5.5涂装作业场所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3.4.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表3.4.1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名称甲类厂房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仓库)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高层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甲类厂房12.012.012.014.016.013.025.0单层、多层乙类厂房12.010.010.012.014.013.025.0单层、多层丙、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10.012.014.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12.014.016.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14.016.018.0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6.07.09.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7.08.010.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9.010.012.0高层厂房13.013.013.015.017.013.013.015.017.0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5,≤1025.025.012.015.020.012.015.020.025.0>10,≤5015.020.025.015.020.025.030.0>5020.025.030.020.025.030.035.0注:1?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5.6涂装车间厂房四周应按GB50016的规定设置消防通道,长度和宽度均超过160m的超大厂房,若消防设施的150m有效范围无法保证厂房面积全部覆盖,应设置厂房内消防车道。且门洞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车道净宽不应小于3.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6.0.6?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6.1涂装设备设计应符合GB4064、GB5083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专业安全要求。《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已作废)《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略)6.5烘干、固化设备涂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涂层干燥、固化用烘干室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14443的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略)6.6废气处理设施涂装作业通风排气装置排出的气体有害物浓度超过GB16297中的规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制时,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废气处理设施安全要求应符合GB20101的规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已作废)《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20101-20064.1涂装作业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GB6514-1995中5.2.1的规定时,应采取通风排毒措施。通风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16297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时,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4.2净化处理措施应根据涂装工艺条件和污染状况选择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或液体吸收等净化装置,净化后排人大气的污染物应符合GB16297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7.1涂装工程火灾危险区域按GB6514-2008和GB50016-2006分类,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按GBGB6514分为1区、2区、排爆炸危险区域;喷粉区按GB15607相对应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分为11区、2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5.1.3?电气设备防火防爆5.1.3.1涂漆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安全,可靠。涂漆区内一般不设置电气设备,如必需设置时,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5.1.3.2涂漆区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划为1区危险区域,其通向露天的门、窗以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1m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2区。5.1.3.3封闭或半封闭涂漆工艺装置内部为1区危险区域,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1m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2区。5.1.3.4与涂漆区相邻车间之间的隔墙应为不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墙上的门亦应是不燃烧体。5.1.3.5用有门的隔墙与涂漆区隔开的相邻场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见表8。5.1.3.6涂漆区内爆炸性粉尘环境划为11危险区域。表8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5607-2008(略)7.9喷漆室不应用于交替喷漆、烘干,特殊情况下使用喷漆、烘干两用设备,必须符合GB14443和GB14444的特定条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4.6.3喷漆室不宜兼作烘干室。对于不得不交替进行喷漆及烘干作业的喷烘两用房,应保证达到下列各项要求:a)设备内部残留的漆渣能随时清理干净;b)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导线不接触漆雾;c)烘干工作温度低于80℃;d)通风和加热系统分别符合4.3.2.2和4.2.1.2a)的规定;e)符合GB6514和GB14444中的相关安全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9喷烘两用喷漆室9.1喷烘两用喷漆室通风系统应使排出气流中各溶剂蒸气的浓度低于其燃烧极限下限值的25%。9.2喷烘两用喷漆室内表面应经常清理,以尽量减少可燃物的沉积。9.3应设置温度限制开关,当烘干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自动切断烘干设备的加热源。9.4喷漆设备、烘干设备和通风系统应有连锁装置。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或带电状态时,喷漆设备应自锁或整体移出。9.5烘干设备运行前应移走喷漆室内所有的易燃和可燃液体。9.6有动力车辆进人喷烘两用喷漆室前应卸下除少量用作动力燃油外的所有易燃物。9.7喷烘两用喷漆室应符合GB14443和GB6514--1995中5.2.1的有关规定。7.11有限空间内的涂装作业条件应符合GB12942的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略)8.8正常情况下,连续或经常存在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和喷漆室内部不宜设置电气设备,但由于测量,维修或控制要求不得不设置电气设备,则应按GB50058规定的防爆要求安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规范》GB50058第2.5.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宜将正常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二、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产品。

四、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9.1高大厂房应有防直击雷的设施,精密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应有防感应雷的设施,其检测指标应达到GB50057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第3.3.1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井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第3.4.1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篇4:塔架喷漆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上级领导指示,由本队负责对架空线塔架进行定期喷漆,(具体规定:雨季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旱季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做到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施工期间,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实施后,将按此方案执行。一、作业时间:每两个月月初进行2月-4月4月-6月6月-8月8月-10月10月-1月二、准备工作:1、组织人员进行学习,并进行考试。2、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品到位。3、提前办理好停电工作票。4、提前一个月向供应处上交所需材料。三、作业人员:单位负责人:董玉庆安全负责人:阮红喜孙建军技术员:李世雷郝晓旭验收人:三职队干进行验收工作作业人员:检修车间全体人员四、工艺流程: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好停电、验电、放电程序。2、所参加作业人员,需穿戴好防护用品。3、喷漆前须对塔架进行处理,要求无锈、无油污,保持塔架的清洁干燥。4、用专用稀释剂调整施工粘度;根据用量配漆,配好的油漆应在8小时内用完。五、质量标准要求:1、塔架的整体颜色采用银粉漆,塔身中部(从地面至塔身1.5米处)标示三道警示线,分别为两红一黄,宽度为5cm。2、塔架必须喷涂两道,每道干膜厚度为35±5um,要求施工间隔大于20分钟。3、喷过的塔架不允许有遗漏的地方。4、塔架的颜色必须一致,严谨色调不统一。六、安全注意事项:1、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作业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2、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及通风,操作时必须佩戴好防毒口罩及防护眼镜。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防止滑跌。4、工具、漆桶要稳妥放好。5、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严禁电氧焊作业及明火。6、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1米以内,严禁喷漆作业。7、在运输线上工作时,时刻注意脚下,防止因不慎跌倒。8、使用手提式磨光机抛光塔架时,严禁两人在同一地点进行作业;使用敲打物件时,要时刻检查锤柄是否牢固,严禁对面有其他人员作业。9、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应戴好防毒面具,严禁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10、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11、喷枪应与喷涂面相距300-400mm,喷漆时要不断的移动喷枪,不能对着一处,喷枪与喷涂面要保持平行并垂直于喷涂面,不可做弧形摆动,以免漆层喷涂不均匀。12、调和漆、硝基漆、乙烯漆等化工配料及汽油等易燃物品,应分开存放,密封保存。13、溶剂和油漆在检修车间的储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放在阴凉处。14、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15、空气压缩机要有专人看管,开机时应遵守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注油,严禁超压使用。待工作结束,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16、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清点好工器具,废旧棉纱应放到指定地点。17、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篇5:喷漆作业中安全防护解决方案

喷涂(喷漆)指人们利用喷枪或碟式雾化器,使喷涂溶剂通过外界离心力或压力,分散为均匀、细微的雾状物,从而喷于被涂物表面。喷涂是高度分散的漆雾和挥发出来的溶剂,这些喷涂或喷漆中的细小颗粒物很容易被吸进人体肺部,从而危害身体健康,轻则使人感到不适、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和精神不集中等症状,重则对人的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和生殖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毒害。喷涂作业中对人体的危害也是非常大了,所以在日常的喷涂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各类安全防护

一、眼睛防护

在喷涂操作前,检查材料时(如开罐或搅拌),漆料可能溅入眼睛,应该佩戴防护眼镜或护目镜。溅出的漆料一旦进入眼睛,使用清水冲洗,并立刻送医诊治。

二、身体防护

因为喷涂或喷漆,雾状的有害物质具有渗透能力,且颗粒物直径细小,为避免喷涂雾状物刺激皮肤,一定要穿防化服作业。防化服等级需要选用type4喷雾致密型防护服,市场上较常规的有杜邦Tychem系列和雷克兰凯麦斯系列等。

三、呼吸防护

避免呼吸接触,不良的通风情况中,高浓度的溶剂挥发气体会在空间中累积,长期暴露其中可能导致昏晕及失去知觉。打磨时的粉尘、腐蚀性溶液或溶剂的雾状蒸气、喷涂时的漆雾对人体的肺部危害极其严重,长期从事这类工作的工人而言尤为如此。为防护作业人员的呼吸道不受有毒害物质的侵害,作业人员一定要佩戴防毒面具或长管呼吸器等呼吸防护用品,同时保证作业场地良好的通风状况。

四、手部保护

喷涂中含有多种化学品均能刺激皮肤,长期接触可能导致皮炎。此外,有些溶剂可经由皮肤吸人体内。漆类喷涂物溅在皮肤上时应迅速擦去,必要时用适当的清洁物质帮助去除,再用肥皂和清水冲洗。戴上合适的防化手套,可以有效地防护手部不受涂料或其他液体的伤害。防化手套可以选择丁腈橡胶手套或氯丁橡胶手套。

五、脚部保护

工作时应该穿具备防砸防刺穿且防滑的安全鞋。因为工作环境中可能有物件砸伤脚趾或地面出现油漆等造成跌倒伤害。另外,安全鞋还需要为长时间站着进行打磨的工人提供良好、舒适的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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