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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为进一步加强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各项工作要求,遏制烟花爆竹经营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相关要求,全面排查我企业烟花爆竹经营和库存存在的事故隐患。

(二)加强排查烟花爆竹经营和库存安全生产隐患情况,制定隐患治理计划和措施;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管理责任、隐患排查、隐患报告、隐患治理实施、隐患治理验收注销及隐患公告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杜绝烟花爆竹伤亡事故,促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范有序发展,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

经营区内和烟花爆竹库房。

三、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1.检查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2.检查仓库烟花爆竹不得有超量存储现象,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不得同库存放。

3.制定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4.不得使用无相应资质运输车辆配送烟花爆竹。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加强烟花爆竹仓库在高温和雷暴雨天气时的检查,排查隐患,逐项消除、治理隐患。

2.认真开展安全设施检修、安全培训等工作。

3.按国家有关标准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检查,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排查治理的方式

公司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企业内部和烟花爆竹仓库进行检查。

枣庄吉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5日

篇2: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方案一: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系会议《关于印发山西省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价钱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源头管理,有效和遏制危险货物燃气运输突发事故发生,现在全公司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单位和环节存在的隐患和漏洞,重点整燃气市场存在的难以根治的顽症,切实把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和效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门力量,对全公司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按照"不漏场所、不漏部位、不漏隐患"的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彻底整改隐患。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公司车辆途经的路段。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公司全体车辆

三、整治要求

(一)凡是不符合安全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停运整顿;

(二)必须加装燃气泄露报警器、强制通风等装置

(三)必须淘汰超期限未检验液化石油气钢瓶。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宣传阶段

集中宣传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意义、整治范围重点、整治要求,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开展自查,和供气单位共同协调整治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范围及重点、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在案。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责任部门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认真总结验收,并做好回头看、查死角工作。

方案二:燃气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以构建"和谐**"为目标,通过"管理创新、规范市场、强化监管、消除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属地责任,落实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燃气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公安分局政委**、区市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街道分管安全的主任、安监站工作人员、安监局一科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工作目标

1.完成市燃气办下达的拆除违法占压燃气管线建构筑物的任务。

2.巩固"两无"街道成果,防止违法占压燃气管线的建构筑及"黑站"、"黑点"回潮。

3.协助燃气管理部门对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普查动员阶段(2月9日---3月31日):召开全区燃气工作部署会议,下达各街道20**年燃气工作任务和拆违、"打黑""打非"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管理、责任三到位,全面启动全区燃气管线巡线工作。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4月1日---8月10日):4月份,各街道根据市下达的拆迁任务,首先将街道自建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对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及拆违的准备工作。5月重点将区域内单位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同时启动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摸底梳理工作。6月份重点将区域内个人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拆除。7月份是攻坚阶段,将前期没有拆除的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集中人力、物力,联合各职能部门,全部拆除燃气管道上出现的违章建筑。加大区域内燃气管线的巡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在公安派出所、工商所、质监**分局、区市容局的配合下,联合市燃气管理处对辖区内违法经营的"黑站"、"黑点"进行打击取缔,重点打击辖区内违法经营燃气的"黑站"、"黑点"瓶库和送气车。5、6、7每月打击一次,彻底杜绝燃气"黑站"、"黑点"和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检查验收阶段:8月中旬,区安监局将联合市有关部门对全区拆违、打黑、打非、巡查情况逐一进行验收。

总结阶段:11月上旬,将对今年**区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中成绩突出、措施扎实的燃气安全管理达标的街道进行表彰,对工作措施不力,作风拖沓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燃气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街道领导要亲自抓,按照属地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组成燃气专项治理工作小组,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巡查力度,保证本质安全。各街道的燃气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燃气管线进行巡查,对燃气管线上新增的违建,要及时制止,并上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新晨范文网

3、加大执法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各街道要对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施工活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占压燃气管道设施的违章建筑回潮。协助市燃管处加大"打黑、堵源"力度,将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点、黑站"、向非法经营燃气者供气的"黑气源"以及送气车作为打击的重点。维护好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4、完善监督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区安监局加强与街道、社区联系,建立健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扩大监管面,拓宽信息渠道,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杜绝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各街道要加强对专项治理活动信息的反馈工作,建立信息联络员例会制度,并及时上报治理工作情况,每月20日向区安监局上报工作情况,联系电话:********,传真:*******

方案三:绍兴市市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燃气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市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通过城市燃气行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二、排查治理对象与内容

排查治理对象:城市燃气有关生产经营和设施运行养护管理单位,以及各类燃气经营、运输、储存等设施设备和场所。

排查治理内容:一是城市燃气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分解落实情况;二是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健全情况;三是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劳动纪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四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五是燃气应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六是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和检测检验情况等。具体检查重点是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情况;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城市燃气气质、加臭量、储配站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压力容器、安全防护、消防设施、防雷接地装置、泄漏报警装置、燃气管网等设置完好及运行情况;安全生产及相关管理人员配备与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安全隐患的排查及安全管理台帐建立情况等。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阶段(4月至5月中旬)。

一是制定一套整治方案(5月7日前)。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隐患排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是全面摸排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二是召开一次会议(5月9日前)。组织市区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燃气监管部门负责人,召开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再动员会议,深入部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工作责任。

三是构筑一条安全责任链(4月至12月)。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分解落实各自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制层层签订不留死角,安全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不留漏洞,并强化日常检查考核,确保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4月至5月)。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燃气企业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第二阶段为整改巩固阶段(5月中旬至9月)。

这阶段重点是要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前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同时,根据季节和气候等情况变化,开展不定期的隐患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燃气安全运行。

一是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5月底前)。为确保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有效开展,结合燃气经营许可工作的推进,组织开展一次有建设、消防、工商、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检查。

二是试行"红、黄、绿"三牌明示制度(5月至11月)。对存在严重隐患,挂"红牌"警示,责令相关彻底整改,隐患排除前停止生产;对存在一般隐患,挂"黄牌"警示,责令限期整改;对完成隐患整改,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摘除"红""黄"牌,挂"绿牌"。

篇3:喷漆行业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序号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依据一、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和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安全措施。11.调漆房未独立、封闭设置,与火灾、爆炸危险区(1区)的安全距离未大于6m。5.11涂装前处理、喷漆、涂料配制等腐蚀、有毒、易燃易爆可能性大的工序,隔开布置,调漆(含有机溶剂)间应独立,封闭设置,与火灾、爆炸危险区(1区)的安全距离应大于6m。《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122.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应与其他生产工序未隔离布置,或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不符合GBJ16的规定。5.12涂装作业场所采用有机溶剂除油时,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应符合GB50016规定的耐火极限时间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233.涂漆车间、烘干车间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符合的GB50016的规定。5.5涂装作业场所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544.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厂房四周未按GB50016的规定设消防通道。长度和宽度均超过160m的超大厂房,当消防设施在150m有效范围内无法保证厂房面积全部覆盖时,未设置厂房内消房车道,或门洞净高、净宽小于4m,车道净宽小于3.5m。5.6涂装车间厂房四周应按GB50016的规定设置消防通道,长度和宽度均超过160m的超大厂房,若消防设施的150m有效范围无法保证厂房面积全部覆盖,应设置厂房内消防车道。且门洞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车道净宽不应小于3.5m。《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655.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厂房没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或未保持畅通。超大厂房内的涂漆、烘干操作工位与出入口安全门的紧急撤离距离超过25m。5.7涂装车间厂房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且保持畅通。超大厂房内的涂装作业工位与出入口安全门的紧急撤离距离一般不超过25m。《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766.涂漆和烘干作业处在封闭的室内,以及室内空间内保持负压,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5.8当涂装作业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并使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同时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且喷漆工段防火分区占涂装车间面积不到20%,厂房可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确定防火要求(喷漆工段防火分区的灭火设备配置除外)。《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877.涂漆车间、烘干车间的门窗未向外开,车间内的主要通道宽度小于1.2m,且未保持畅通。5.14涂装车间的门窗内应向外开,车间内的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且保持畅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488.涂漆车间应在利用自燃通风的同时,未设置有组织的局部排风,必要时也未采取全面强制通风。5.15涂装前处理和涂漆、喷粉作业场所应在利用自然通风的同时,设置有组织的局部排风,必要时采取全面强制通风,以防止涂装作业过程中的有害物质产生职业危害,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1599.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未独立设置,未远离火源,库房的耐火等级、与周边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存放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的要求,消防设施不齐全,通道不畅通;库内没有隔热、降温、通风等措施。5.9危险化学品、油漆库房布置应远离火源,并符合国家现行消防规定,一般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及边缘区域。《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5.9二、涂漆、烘干设备的安全要求11.涂漆、烘干设备不符合GB4064、GB5083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专业安全要求。6.1涂装设备设计应符合GB4064、GB5083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专业安全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6.122.喷涂器具和喷涂设备各种喷涂器具、喷涂设备及辅助装置,不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中使用的安全技术条件。各种喷漆器具和进入喷漆室的喷涂设备、辅助装置,都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中使用的安全技术条件。《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33.烘干设备烘干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GB14443的要求。6.5烘干、固化设备涂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涂层干燥、固化用烘干室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14443的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6.544.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的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GB20101的要求。6.6废气处理设施涂装作业通风排气装置排出的气体有害物浓度超过GB16297中的规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制时,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废气处理设施安全要求应符合GB20101的规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6.6三、防火、防爆11.调漆、涂漆、烘干作业火灾危险性区域未按GB6514和GB50016分类;与调漆、涂漆、烘干作业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未按GB6514分为1区、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7.1涂装工程火灾危险区域按GB6514-2008和GB50016-2008分类,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按GBGB6514分为1区、2区、排爆炸危险区域;喷粉区按GB15607相对应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分为11区、2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122.存在危险量的可燃漆雾和可燃残存物的涂漆区,未划为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该区域一般不布置电气设备,未按布置电气整体防爆要求严格控制。7.2存在危险量的可燃蒸气、漆雾、粉尘和可燃残存物的涂装区或前处理区,应划分为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该区域一般不布置电气设备,如确需布置应按电气整体防爆要求严格控制。《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233.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未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7.3高度危险区域(1区、11区)应设置安全报警装置并与自动灭火装置连锁。《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344.容易产生燃烧、爆炸的2区、22区,亦为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未划为中等危险区域,未严格控制易燃物存量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危险源。7.4容易产生燃烧、爆炸的2区、22区亦为火灾爆炸区域,应划分为中等危险区域,严格控制易燃物存量和可能产生明火的危险源。《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455.轻度危险区域。调漆、涂漆、烘干作业专门设置的厂房或划定的有产生燃烧可能的空间,未划为轻度危险区域,未禁止一切明火,防止外来火种进入。7.5轻度危险区域划分。为涂装作业专门设置的厂房或划定的有产生燃烧可能的空间,应该划为轻度危险区域,但是必须停止一切明火,防止外来火种进入。《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566.涂漆车间、烘干车间不符合相关的耐火等级和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的要求。建筑结构、构件及材料未根据防火、防爆要求选用;疏散门最小宽度大于0.8m,且未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走道的净宽大于1.4m。疏散设施未备有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7.6涂装工程设计应符合相关耐火特级和厂房防爆,安全疏散的要求。建筑结构、构件及材料应根据防火、防爆要求选用,疏散门最小宽度不宜小于0.8m,应向疏散方向开启;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设施应备有应急照明和安全疏散标志。《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677.涂漆车间、烘干车间未正确分区布置工艺路线,未从有利安全、卫生、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要素出发,未采取必要的隔断、隔离设施,未注意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割。7.7涂装作业场所应正确分区布置工艺路线,从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要素出发,采取必要的隔断、隔离设施,并注意防火间距和防火分割。《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788.喷漆室交替用于喷漆、烘干两用;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喷漆、烘干两用设备,不符合GB1443和GB14444的特定条件。7.9喷漆室不应用于交替喷漆、烘干,特殊情况下使用喷漆、烘干两用设备,必须符合GB14443和GB14444的特定条件。《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999.有限空间内的涂漆作业条件不符合GB12942的要求。7.11有限空间内的涂装作业条件应符合GB12942的要求。《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7.11四、电气安全11.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和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的电气安全,不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其中有的不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乱接临时电线。8.1涂装作业场内的电气安全,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要求,即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必须符合防爆安全要求,严禁乱接临时电线。《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122.爆炸危险等级为1区的调漆房、涂漆车间和烘干车间内,电动机未按顺序选用隔爆、正压、增安型,2区未选用无火花型电动机8.2爆炸危险区域等级为1区的涂装作业场所内,电动机、变压器按顺序选用隔爆、正压、增安型。2区可选用无火花型电动机和充油型变压器。《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233.有防爆要求场所的开关、空气断路器、二次启动用空气控制器以及配电盘未采用隔爆型;操作用小开关未采用正压(充油)型;操作盘和控制盘未采用正压型;接线盒未采用隔爆型。8.3有防爆场所的开关、空气断路器、二次启动用空气控制器以及配电盘宜采用隔爆型;操作用小开关宜采用正压型(充油)型;操作盘和控制盘宜采用正压型;接线盒宜采用隔爆型。《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344.有防爆要求场所的照明灯具,固定式白炽灯和固定式荧光灯以及指示灯未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信号报警装置未采用正压型或增安型,半导体整流器未采用正压型。8.4有防爆要求场所的照明灯具,固定式白炽灯和固定式荧光灯发及指示灯应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信号报警装置应采用正压型或增安型,半导体整流器采用正压型。《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455.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控制电线未用铜芯铠装,截面在1.5㎡以下,接线盒未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8.5有防爆要求场所的控制电线宜用铜芯铠装,截面在1.5mm2以上,接线盒则应采用隔爆型或增安型。《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566.确定为1~2区爆炸危险等级的涂装作业区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未可靠接地。除照明装置外的其它电气设备未采用专用接地线,接地线利用了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接地干线未在不同方向至少两次与接地体相连。8.6确定为1~2区爆炸危险等级的涂装作业场所的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采用可靠接地。除照明装置外的其它电气设备均应采用专用接地线,任何接地线不得利用输送易燃物质的管道。接地干线宜在不同方向至少两次与接地体相连。《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577.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接地体宜垂直敷设,应深入地面并小于2m,水平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小于0.6m。并应与建筑物相距1.5m以上。8.7接地线与连接体的连接线应采用焊接、接地体宜垂直敷设,应深入地面并不小于2m,水平敷设时,埋设深度不小于0。6m,并应与建筑物相距1.5m以上。《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788.正常情况下,连续或经常存在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和喷漆室内部设置了电气设备。但由于测量,当维修或控制要求不得不设置电气设备,却未按GB50058规定的防爆要求安装。8.8正常情况下,连续或经常存在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和喷漆室内部不宜设置电气设备,但由于测量,维修或控制要求不得不设置电气设备,则应按GB50058规定的防爆要求安装。《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899.在涂装作业的爆炸危险场所内,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不作规定的以下部分未接地。a、不良导电地面处,38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b、干燥环境下,110V及以下的正常不带电的电气设备金属外c、安装在已接地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8.10在涂装作业爆炸危险场所内,接地设计技术规程不作规定的以下部分应接地。?a不良导电地面处,38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b?干燥环境下,110V及以下电气设备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C?安装在已接地的的金属结构上的电气设备。《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8.10五、防雷、防静电11.高大厂房没有防直击雷的设施,控制系统没有防感应雷的设备,其检测指标未达到GB50057的规定。9.1高大厂房应有防直击雷的设施,精密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应有防感应雷的设施,其检测指标应达到GB50057的规定。《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9.122.涂装作业场所内的工艺管线、排风管道及易燃易爆物料储存设备等未作可靠的防静电接地。9.3涂装作业场所内的工艺管线、排风管道及易燃易爆物料存放设备等必须做可靠的防静电接地。《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9.333.防静电的接地与其它用途的接地共用时,其接地电阻可按各种用途的接地电阻最低值确定。在爆炸危险场所内,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分开有困难时,接地阻值未按防雷接地电阻值选取。爆炸危险场所内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电阻,阻值大于1×10Ω。9.5防静电接地与其它用途的接地共用时,其接地电阻可按各种用途的接地电阻最低值确定。在爆炸危险场所内,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分开有困难时,接地电阻值应按防雷接地电阻值选取。爆炸场所内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电阻,电阻值不得大于1*10Q。《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AQ5201-2007?9.5六、技术文件1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和油漆(危险化学品)库房的建筑平面图,调漆房、涂漆车间、烘干车间工艺布置图,并应标注和划分火灾危险区域、爆炸环境危险区域。22.有关化学品的技术资料。33.调漆、涂漆和烘干工艺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44.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告。55.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附录:5.12涂装作业场所采用有机溶剂除油时,与相邻生产部门的封隔墙材料应符合GB50016规定的耐火极限时间要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3.2.1?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表3.2.1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名称耐火等级构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难燃烧体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柱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梁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楼?板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75难燃烧体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燃烧体疏散楼梯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75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燃烧体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3.2.2?下列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表3.2.1的规定提高1.00h:1?甲、乙类厂房;2?甲、乙、丙类仓库。5.5涂装作业场所与相邻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有关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3.4.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表3.4.1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m)名称甲类厂房单层、多层乙类厂房(仓库)单层、多层丙、丁、戊类厂房(仓库)高层厂房(仓库)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甲类厂房12.012.012.014.016.013.025.0单层、多层乙类厂房12.010.010.012.014.013.025.0单层、多层丙、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10.012.014.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12.014.016.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14.016.018.0单层、多层戊类厂房一、二级12.010.010.012.014.013.06.07.09.0三级14.012.012.014.016.015.07.08.010.0四级16.014.014.016.018.017.09.010.012.0高层厂房13.013.013.015.017.013.013.015.017.0室外变、配电站变压器总油量(t)≥5,≤1025.025.012.015.020.012.015.020.025.0>10,≤5015.020.025.015.020.025.030.0>5020.025.030.020.025.030.035.0注:1?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如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5.6涂装车间厂房四周应按GB50016的规定设置消防通道,长度和宽度均超过160m的超大厂房,若消防设施的150m有效范围无法保证厂房面积全部覆盖,应设置厂房内消防车道。且门洞净高、净宽不应小于4m,车道净宽不应小于3.5m。《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6.0.6?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甲、乙、丙类厂房或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6.1涂装设备设计应符合GB4064、GB5083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专业安全要求。《电器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4064(已作废)《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略)6.5烘干、固化设备涂装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涂层干燥、固化用烘干室设备的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14443的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略)6.6废气处理设施涂装作业通风排气装置排出的气体有害物浓度超过GB16297中的规的大气污染排放限制时,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废气处理设施安全要求应符合GB20101的规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已作废)《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GB20101-20064.1涂装作业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使作业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GB6514-1995中5.2.1的规定时,应采取通风排毒措施。通风排气装置排出的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16297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时,应采取净化处理措施。4.2净化处理措施应根据涂装工艺条件和污染状况选择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或液体吸收等净化装置,净化后排人大气的污染物应符合GB16297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规定。7.1涂装工程火灾危险区域按GB6514-2008和GB50016-2006分类,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按GBGB6514分为1区、2区、排爆炸危险区域;喷粉区按GB15607相对应的爆炸性粉尘环境区域分为11区、22区、非爆炸危险区域。《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6514-20085.1.3?电气设备防火防爆5.1.3.1涂漆作业场所的电气设备应安全,可靠。涂漆区内一般不设置电气设备,如必需设置时,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5.1.3.2涂漆区内爆炸性气体环境划为1区危险区域,其通向露天的门、窗以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1m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2区。5.1.3.3封闭或半封闭涂漆工艺装置内部为1区危险区域,其开敞面以外,水平距离3m,垂直距离1m以内的空间区域划为2区。5.1.3.4与涂漆区相邻车间之间的隔墙应为不燃烧体的实体墙。隔墙上的门亦应是不燃烧体。5.1.3.5用有门的隔墙与涂漆区隔开的相邻场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见表8。5.1.3.6涂漆区内爆炸性粉尘环境划为11危险区域。表8与涂漆区相邻场所的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GB15607-2008(略)7.9喷漆室不应用于交替喷漆、烘干,特殊情况下使用喷漆、烘干两用设备,必须符合GB14443和GB14444的特定条件。《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34.6.3喷漆室不宜兼作烘干室。对于不得不交替进行喷漆及烘干作业的喷烘两用房,应保证达到下列各项要求:a)设备内部残留的漆渣能随时清理干净;b)加热器、电气设备及导线不接触漆雾;c)烘干工作温度低于80℃;d)通风和加热系统分别符合4.3.2.2和4.2.1.2a)的规定;e)符合GB6514和GB14444中的相关安全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9喷烘两用喷漆室9.1喷烘两用喷漆室通风系统应使排出气流中各溶剂蒸气的浓度低于其燃烧极限下限值的25%。9.2喷烘两用喷漆室内表面应经常清理,以尽量减少可燃物的沉积。9.3应设置温度限制开关,当烘干温度超过设定温度时,自动切断烘干设备的加热源。9.4喷漆设备、烘干设备和通风系统应有连锁装置。当烘干设备处于运行或带电状态时,喷漆设备应自锁或整体移出。9.5烘干设备运行前应移走喷漆室内所有的易燃和可燃液体。9.6有动力车辆进人喷烘两用喷漆室前应卸下除少量用作动力燃油外的所有易燃物。9.7喷烘两用喷漆室应符合GB14443和GB6514--1995中5.2.1的有关规定。7.11有限空间内的涂装作业条件应符合GB12942的要求。《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12942(略)8.8正常情况下,连续或经常存在爆炸混合物的场所和喷漆室内部不宜设置电气设备,但由于测量,维修或控制要求不得不设置电气设备,则应按GB50058规定的防爆要求安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规范》GB50058第2.5.1条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宜将正常运行时发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布置在爆炸危险性较小或没有爆炸危险的环境内。

二、在满足工艺生产及安全的前提下,应减少防爆电气设备的数量。

三、爆炸性气体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产品。

四、不宜采用携带式电气设备。

?9.1高大厂房应有防直击雷的设施,精密电气设备、控制系统应有防感应雷的设施,其检测指标应达到GB50057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第3.2.1条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应装设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使被保护的建筑物及风帽、放散管等突出屋面的物体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架空避雷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二、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3.2.1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五、防直击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并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之用。第3.3.1条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井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10m×10m或12m×8m的网格。所有避雷针应采用避雷带相互连接。第3.4.1条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避雷网(带)或避雷针或由这两种混合组成的接闪器。避雷网(带)应按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20m×20m或24m×16m的网格。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m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篇4:安全隐患排查报告整改办法

6月6日,行政人事部协同公司生产部门对我司进行了内部安全隐患自查,问题及整改办法如下:

1、三楼铸金房员工未佩戴劳保用品,使用机械只有部分有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记录,无设备记录卡,未设置区域警示标志,未设置危险区域进入权限,未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使用照明灯不符合安全规范。

整改意见:员工进入操作间时,应佩戴相应劳保用品(活性炭口罩、耐火棉手套、防火隔热服等),使用中是每台机器都必须要有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记录,并有设备记录卡,门口需设置警示标志,设置进入权限及操作人员姓名照片,无关人员进入需登记,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及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机器出现问题时能及时断电,照明灯建议换成防爆灯,请在6月30日前完成。

2、各个工作组的化学品均未定点存放,无二次容器防泄漏,未张贴MSDS化学品安全数据表,部分机器没有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记录,没有设备记录卡。

整改意见:化学物品要定点存放,取用后及时放回原处,设置二次容器防止泄露,张贴MSDS化学品安全数据表,标示该化学物品的名称及其他数据,每台使用中的机器都需有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记录,请在6月25日前完成。

3、化学品仓库未安装防爆插座,无防泄漏设施,如围堰、泄漏池、导流沟渠渗漏沟,二次防渗漏托盘,温湿度计,强力吸水棉,适当的灭火器,黄沙,防爆空调。无MSDS,

整改措施:安装防爆插座,增加防泄漏设施,如围堰、防泄漏池、导流沟渠渗漏沟,设置二次防泄漏托盘,温湿度计,准备一些吸水棉、黄沙备用,空调建议改成防爆空调,化学品要有MSDS说明书,请在7月10日前完成。

4、煤气未集中放置,燃气管不规范,有一个煤气罐小幅漏气

整改措施:煤气无法集中放置时,应设置一个固定容器将煤气罐装入,燃气管道最好改成金属管,接到燃气口的塑胶管不能超过1.5米,煤气漏气需请专业人员测试煤气浓度,杜绝安全隐患,请在6月25日前完成。

5、二三楼配电房、吸尘房未安装应急灯,未配备灭火器,未安装防鼠板。

整改措施:配电房安装应急灯,配备灭火器,并安装防鼠板,请在6月20日前完成。

6、部分消防设施未设置明显标志,没有使用说明。

整改措施:消防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并附简单易懂的说明,请在6月20日请完成。

烤瓷炉等高温装置没有贴警示标志,也没有防护装置:

整改措施:高温装置贴警示标志,并安装防护装置,请在6月25日前完成。

一楼危险品仓库内的堆放杂物,煤气与氧气瓶堆放在一处。

整改措施:杂物需搬出,煤气瓶和氧气瓶需保持一定距离。

请根据以上隐患安排整改,尽快处理完成,防微杜渐,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沈志刚

2013年7月5日

篇5:浅谈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扑救措施

随着元旦的临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的机率将会加大,烟花爆竹事故一旦发生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近年来,我国每年都发生多起烟花爆竹火灾、爆炸事故,已引起国人的高度关注。所以,认识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危险性,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尤为重要。?

一、烟花爆竹的主要成分及燃放安全措施?

1.爆竹的主要成分?

爆竹的主要成分是黑火药,含有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有的还含有氯酸钾。制作闪光雷、电光炮、烟花炮、彩色焰火时,还要加入镁粉、铁粉、铝粉、锑粉及无机盐。加入锶盐火焰呈红色、钡盐火焰呈绿色、钠盐火焰呈黄色。当烟花爆竹点燃后,木炭粉、硫磺粉、金属粉末等在氧化剂的作用下,迅速燃烧,产生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同时产生大量光和热、而引起鞭炮爆炸。?

2.烟花爆竹的化学成分分类?

烟花爆竹的化学成分大体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氧化剂,如硝酸盐类、氯酸盐类等。?

第二类是可燃物质,如硫磺、木炭、镁粉和赤磷。爆竹内的火药是以1硫2硝3碳的黑色火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一般配方是:硝酸钾(KNO3)3克,硫磺(S)2克,炭粉(C)4.5克,蔗糖(C12H22O11)5克,镁粉(Mg)1~2克。其中蔗糖作为气体发生剂以增加响度,镁为发光剂。?

点燃后的爆炸反应主要是:

S+2KNO3+3C?→K2S+N2+3CO2+707kJ?

第三类是火焰着色物,如钡盐、锶盐、钠盐和铜盐。焰色来源于高温下金属离子的焰色反应,如果这些重金属被人大量吸入的话,将有可能使人重金属中毒,严重的有可能至人死亡。?

第四类是其他特效药物,如苦味酸钾、聚氯乙烯树脂、六氯乙烷、各种油脂和硝基化合物,这些物质又会造成有机污染。?

?3、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措施?

(1)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的安全规定。

(2)烟花的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3)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4)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5)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6)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7)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思想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产品。未成年的小孩慎用烟花爆竹产品。?

(8)燃放时万一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许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也不要马上靠拢产品,停止燃放其它产品,等明确原因,再行处理,一般为15分钟后再去处理。?

二、烟花爆竹火灾事故的原因

燃烧和爆炸都必须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形成,必须具有热能、光能、机械能、电能、化学能和其他能才能形成。根据这一原理,烟花爆竹灾害事故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自燃自爆事故。这类事故是一种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学反应,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问题。原材料纯度不够、含杂质高,或材料超过保质期等。

(2)原材料或药物受潮湿等。

(3)配料不当或辅助材料(如米汤、浆糊等)变质等。

(4)烟火药散热不彻底、干燥不彻底等。

2、机械能作用事故。机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种物理因素的反应,是外力(机械能)作用产生的结果,其原因如下:

(1)违反操作方法。操作时摩擦、撞击、拖拉、用力过猛;不使用专用的工具等。

(2)干燥方法不当。干燥(日晒、烘房)时超过规定的温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药架离热源太近等。

(3)处理销毁废品方法不当。

(4)机械设计、制造缺陷或机械发生故障引发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击等难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导致的事故。

4、工作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事故。工作条件和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方面,有许多事故就是由于忽视工作条件和环境造成的。例如,机械设备、工具不符合要求,电器开关防爆不良,工作场地通风不良,光线不足,操作场所堆积物多造成疏散通道不畅,出入通道太窄,工作空间拥挤,地面不清洁,厂房布局不合理,甚至野生、家养动物的活动引起的碰击都可以引起事故发生。

5、明火造成的事故。所有易燃、易爆物质遇到明火都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6、接触火源、摩擦、冲击容易引起事故。接触火源、摩擦或冲击是烟火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据事故统计分析,上述原因导致的事故占90%。如果在操作过程中避免接触火源、摩擦和冲击,事故就可以大大减少。原材料中如果带进砂石和其他杂质,遇有摩擦,都会导致事故发生。凡药物车间,没有将药物清扫干净时,不允许对车间机械、工具和房屋进行维修。

7、静电引发烟火药事故。在烟花爆竹企业中,下面一些工序和设备容易产生静电:

(1)传动设备、装置容易产生静电。例如:机械的传动皮带和运输机的皮带转动时,由于与皮带轮摩擦产生静电。

(2)药物沿管道流动时,由于药物与管道摩擦,会产生静电。

(3)烟火药在搅拌、混合时也会产生静电。

(4)化工原材料在粉碎、筛选混合和液体喷成雾状时,都会产生静电。

(5)倾倒烟火药,从溜槽中溜下烟火药或用瓢舀取烟火药时会因摩擦产生静电。

(6)烟火药被压紧、装药、压药、筑药时,都会产生静电。

(7)操作人员穿化纤衣服、塑料鞋底和橡胶鞋操作或走路时都会产生静电。

三、烟花爆竹火灾事故的扑救措施

1、充分利用固定消防设施灭火。烟花爆竹工厂按照规定,根据工厂规模大小、厂房布置分散密集程度、建筑物耐火等级等配备了完善的固定式灭火装置,以及消防泵、灭火器、砂箱、覆盖物等消防器材。官兵到场后可抓住有利战机,充分发挥固定消防设施的优势,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2、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供水。烟花爆竹厂房一般设置在城市边缘,在市政消防给水管网达不到供水要求时,工厂设有可靠的取水设施,如自备的水源井、蓄水池、水塔或有天然河、湖、池塘可利用,可用固定式消防泵组或直接用消防车、手抬机动泵吸水供水。

3、及时扑灭初期火灾。烟花爆竹工厂可燃物、危险化学品、爆炸品多,及时扑灭初期火灾至关重要。应尽快侦察火情,及时分析判断燃烧位置、起火原因、威胁范围,及时确定处置内容、扑救方法,扑救动作要迅速,将火灾扑灭于初期。

4、正确使用灭火剂。纸张、木炭、材料库等一般可燃物发生火灾,或装有药的成品、半成品纸筒燃烧,均可用水扑救。镁粉、铝粉、锌粉、钛粉等金属粉末火灾不可用水施救,因为金属处在燃烧状态时,温度很高,性质活泼,可与水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引起爆炸或使燃烧更加猛烈。例如燃烧着的镁遇水会生成氧化镁,同时放出氢气,使火灾发展得更猛烈。镁粉、铝粉等,也禁止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因为它们的金属性质十分活泼,能夺取二氧化碳中的氧,引起化学反应而燃烧。三硫化四磷、五硫化二磷等硫的磷化物遇水或潮湿空气,可分解产生易燃有毒的硫化氢气体,所以也不可用水施救。

大部分氧化剂引起的火灾都能用水扑救,最好用雾状水。一般也可用砂土进行扑救。由于氧化剂自身可以释放出氧气,所以窒息法灭火是无效的,应避免使用二氧化碳及其它惰性气体扑救氧化剂火灾。烟花爆竹工厂的危险化学品往往是多品种混存于一座仓库,扑救时要区别对待,防止顾此失彼。若仓库内同时存有氧化剂和铝粉、镁粉,则不可用水扑救;这时要使用砂土、干粉、7150作灭火剂,既可以扑救氧化剂火灾,也可以扑救铝粉、镁粉火灾。

5、烟火剂、火药及其产品禁止用窒息法灭火。烟火药的燃烧在表面现象上与一般燃料在空气中的燃烧很类似,但它们有本质的区别:一般燃料的燃烧需要外界供氧或其他助燃气体,烟火药的燃烧是依靠自身所含的氧进行反应的。烟火剂、火药及其产品一旦着火,一般只要不堆积过高,不装在密封的容器内,散装不一定会形成爆炸。如用沙土等覆盖层压盖会造成爆炸。因为覆盖层根本隔绝不了其自身的供氧,反而造成燃烧产生的大量气体的扩散和大量热量的损失。如果烟火药类物质在房间内着火时,要迅速将门、窗打开,向内射水冷却,不可用窒息法灭火。

6、防止爆炸伤人。烟花爆竹工厂火灾,燃烧而尚未爆炸,要首先设法防止爆炸发生。要把药库、成品库作为重点灭火部位,当火势威胁到这些部位时,须集中一定力量,阻止火势向这些部位蔓延,并对这些部位进行冷却。扑救火灾时要及时划定警戒线,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越过警戒线。在有发生爆炸危险的情况下,一线灭火的人员应尽量减少。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仓库着火,应采用大口径水枪远程扑救,要充分利用就近地形、地物作掩体,以防发生爆炸时伤人。

7、避免水枪直接冲击。在使用大口径水枪射水灭火时,要防止直接冲击花炮和原料堆垛,以免因撞击导致堆垛倒塌而发生爆炸。大口径射流,也不可直射简易厂房结构的承重墙,防止可能倒塌伤人。对粉末原材料的燃烧,不可用直流水枪冲击,以防在水流冲击作用下造成粉尘扬起,形成粉尘的空气混合物。粉尘的表面积大量增加,化学活性增强,可以在没被扑灭的火星甚至火焰作用下发生更剧烈的燃烧、爆炸。

8、疏散物质时注意事项。火灾时如果条件许可,应将火药、成品疏散到安全地点。选择疏散路线应根据最短、充分利用掩护体的原则,迅速安全脱离危险区;对疏散路线要部署一定力量进行掩护,使之畅通无阻。在疏散危险化学品及花炮半成品、成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因撞击、拖拽、抛掷、倒垛而发生二次灾害。

四、烟花爆竹火灾扑救的注意事项

(一)消防车到达火场时不要盲目驶入火点附近,侦察后根据具体情况,在确定停车位置。

(二)对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仓库着火,应采用大口径水枪远射程扑救,要充分利用就近地形地物作掩护,防止爆炸时伤人。

(三)下风方向的水枪阵地应设在稍偏于侧风的方向。并用喷雾水流加强对前方灭火人员的冷却掩护。

(四)深入内部侦察人员要佩戴空气(氧气)呼吸器,穿防火隔热服。

(五)在疏散化学危险物品及花炮成品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因撞击、抛掷、倒垛而发生爆炸。

(六)要设置火场警戒区,禁止一切无关人员越过警戒线,在有发生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第一线灭火人员应尽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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