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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引火线安全技术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1.引火线应表面整洁干燥,无破损漏药、无藕节、无空引和无霉变。

2.氯酸钾引火线不得含有硫磺和硫化物。

3.吐珠类引火线应在6~10s引燃主体,小礼花弹类引火线应在8~12s引燃主体,其它各类产品的引火线应在3~6s内引燃主体。

4.引火线应安装牢固,应能吊起规定重量的重物,保持1min不脱落:

a.产品在10g以下的,应吊起10g重物;

b.产品在10~50g,应吊起自重2倍的重物;

c.产品在50g以上的,应吊起100g重物。

篇2:销毁废旧烟花爆竹时注意事项

对在安全执法当中收缴、罚没的三无、劣质烟花爆竹产品以及在经营流通过程中造成的废旧、积压、残次烟花爆竹产品,进行集中销毁是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销毁时一般采用拆卸倒药、烧毁、炸毁等方法进行安全彻底的处理,严禁使用投入江、河、湖、溏、水井或掩埋等易遗留后患的方法,但在烧毁、炸毁过程中如果组织不当极易发生危险,笔者建议在具体销毁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建立指挥组织:当销毁的烟花爆竹数量较多,规模较大时,一定要建立现场指挥机构,设立运输、爆破、警戒、消防、应急保障等组,作好分工、搞好协同,统一指挥信号,确保销毁过程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爆破时尽量选择遥控点火或远距离点火的方式,禁止近距点火。

二、选择销毁环境:销毁鞭炮时一要避开大风干燥天气;二要注重场地选择,销毁场地一般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1、位置适当。要远离库房、工房、城镇、居民点、工矿企业、公路、铁路、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森林、草原和易燃柴草地区,并与周边的繁殖、养殖区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2、地形良好。最好选在山沟、丘陵、盆地等地形不易碎片飞散的地方,如三面或四周环山,中间较为平坦的山洼地区。3、交通方便。要选择便于运输车辆、人员出入,点火引爆人员快速撤离隐蔽的场地。

三、布置销毁场地:为确保安全顺利地实施销毁作业,场地选定后,应对销毁场地进行安全布置。1、清除易燃物品,将周边的杂草、碎布、塑料等易燃物品清理干净。2、清除易飞物品,将周边的小石块、硬土块等坚硬物品清除掩埋,防止在烟花爆竹爆响时抛出伤人。3、设置防火带。为防止销毁时引起火场扩大,应提前设置防火带,阻隔火势漫延。4、设置指挥所和观察所。指挥所和观察所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便于观察全场的山丘或高坡上,并设有良好的防护能力。

四、划定警戒界限,在销毁现场应根据所销毁烟花爆竹的数量、品种、爆炸威力等因素划定安全警戒圈,并做好安全警戒标志,所有进入销毁现场的通道和入口区都必须配备人员警戒。警戒人员应持有警戒旗、警笛或便携式扩音器、对讲机。执行警戒任务的人员,必须按时上岗,认真履行职责,杜绝闲杂人员、车辆进入警戒范围内,发现意外情况及时报告。在未接到解除警戒信号前,不得离开警戒位置。

五、做好善后处理,销毁人员在进入销毁结束的现场时一定要确保无爆炸、无烟火时方可进入,对未燃爆的零散鞭炮可集中进行第二次销毁,在销毁彻底结束后,要对灰烬喷水掩埋,不可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篇3:烟花爆竹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烟花、爆竹统称为花炮,是我国传统的手工艺品。目前,花炮生产遍及全国各地,花炮企业超过20万,从业人员超过千万。花炮的品种日益增多,有声、光、烟、色和造型等综合效果的产品约500多种。其中,有欢庆节日的大型高空礼花、有花色繁多的各种鞭炮、烟花、信号弹、纸火箭等。

一、烟花爆竹的危害:由于花炮是爆炸物品,主要原料都是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因此,在生产、运输、储藏、销售等过程中有很大的燃烧、爆炸危险。据了解,仅在1986年在花炮火灾、爆炸事故中死、伤人员占25.5%和42.84%。花炮中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不断发生,给群众带来了严重危害。今年,重庆市春节烟花爆竹由禁改限,将极大的丰富节日庆典,增加群众欢乐气氛,因此,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十分重要。

二、烟花爆竹的防火安全要求:烟花爆竹品种繁多,工艺也有差别,有一些不同的防火要求,但也有一些共同的防火要求,下面简单介绍几种防火安全常识。

(一)、烟花爆竹在运输中应注意哪些安全要求

1、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使用汽车、手推车,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

2、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机动车应以低速行驶。

3、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4、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震动,使用铁橇等铁制工具。

5、运输中不得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米,烟火药装车堆码不超过车厢高度。

6、运输烟花爆竹必须派专人押运,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二)、在烟花爆竹贮存当中应注意哪些安全要求

1、产品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库。库房应通风干燥,库房温度不得超过35度,相对湿度控制在75%以下,并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2、产品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与堆垛(货架)之间应留有不小于2.0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m。

3、产品从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条件下运输、贮存,不得超过有效期。

4、储存仓库与经营规模、产品品种相适应并符合安全的要求;

5、储存仓库的内部安全距离、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以及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烟花爆竹储存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分离;

6、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周边应有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

7、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储存现场应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8、严禁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架设电气线路及设施;

9、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烟花爆竹在销售当中应注意哪些安全要求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经营其它易燃易爆商品

2、专库储存,专柜销售;

3、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4、零售场所应设置一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5、零售点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语,并张贴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防火安全要求

1、不得在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学校学生宿舍和电线下面、工厂、仓库、公共场所、易燃房屋、建筑工地、草堆、易燃易爆加油站、加气站及其他重要设施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能在窗口、阳台、室内燃放。禁止在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场所和禁止时段进行燃放。

2、燃放前,必须仔细阅读烟花爆竹上的燃放说明,按说明方法燃放。

3、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要注意其落地情况,如落在可燃物上,并仍有余火,应立即采取措施,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4、节假日,工厂企业、高层建筑等场地要关闭门窗,以防外来烟花爆竹窜入。堆置在阳台、屋顶、露天的可燃物应移往安全地带或加以遮盖和保护。

5、不要让小孩燃放高空烟花及其他危险品种,阻止他们从烟花爆竹中取出火药改做玩具。小孩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有大人在一旁看管指教。

6、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车辆等交通工具。

7、买回家的烟花爆竹要放在安全地点,不要靠近灯火源、热源、电源,并要防止鼠咬,以防自行燃烧、爆炸。

8、燃放烟花爆竹时,不能以零售地点半径100米内和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燃放;不能在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50米内燃放。

篇4: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措施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应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责任的落实。

二是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户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是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制定科学周密、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协同作战,强化日常监管,突出抓好烟花爆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隐患分类治理程序,严把整改验收关,同时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牵头负责,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

篇5: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对策措施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阿坝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本文就切实加强阿坝州烟花爆竹经营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一些对策措施。

【关键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对策措施

一、经营和安全管理现状

(一)经营基本情况

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在我州经济发展中广泛存在,而且烟花爆竹有它特殊的文化意义,在机关、广大农村、人民的生产生活领域广泛使用。但是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点多面广等特点,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巨大,后果不堪设想。所有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我州现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我州规划设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5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1家。零售网点206家(其中:马尔康县5家,金川县10家、小金县35家、阿坝县1家、若尔盖县1家、红原县1家、壤塘县1家、汶川县44家、理县21家、茂县48家、松潘县21家、九寨沟县13家,黑水县5家)。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和省安监局指导下,通过全州各安监部门与公安、质监、工商、供销等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依法加强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立了较好的安全管理基础,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使我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安全管理现状

在广大基层、乡、村烟花爆竹的经营领域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把好准入关。结合实际,州、县安监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制定了烟花爆竹经营布点规划,严格按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审批,建立起了公平、公正、有序、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流通秩序。

2、严格审查。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和经营现场逐一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了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3、规范发证程序。按照《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起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制度,规范许可工作行为,依法做好了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工作。

4、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按要求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效地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完善了应急救援体系,增强了防范事故的能力。

6、持续组织开展反“三违”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强化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7、各级安监部门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了安全经费投入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进货渠道不统一,个别零售网点存在销售非定点厂烟花爆竹的现象。

(二)个别县供销社对烟花爆竹经营不作为,自愿放弃经营行为,不履行职责,导致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混乱。

(三)有以开放办社挂名形式将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权转让,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州政府规定的“归口”经营烟花爆竹的规定。

(四)只重视批发经营,忽视网络零售网点管理或布点不合理,有的未开展专柜专销、未加贴或少贴封签、无烟花爆竹批发专营达标仓库。

(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摊点仍然较多,经营市场混乱。

三、安全管理对策与措施

(一)走联合(集团)经营之路,整合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资源。烟花爆竹既是节庆的特殊商品又是易燃易爆物品,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州地广人稀,经营战线长,经营量小但又必须确保供应。根据这一特殊地域和经营情况,为更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和管理,使具备批发经营资质的县供销社或烟花爆竹公司尽快获得到批发权许可,从根本上解决我州大部分县供销社批发经营资质不达标,无达标仓库、无专人专车运输、不按规范要求购、销、调、存等问题,走联合(集团)经营的路子,“一条龙”服务的经营管理模式,重新整合我州的烟花爆竹批发市场资源。

走股份联合(集团)经营的路子,集团内相互不杀价,方便调剂余缺,便于市场监管,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

第一,建立阿坝州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以州供销社都江堰采购经营站为批发中心(该站是全州目前唯一具有批发经营权资质的企业),计划在茂县或汶川选址,投资200万元,筹建一个约1000—1500平方的烟花爆竹专用仓库,承担起全州各县烟花爆竹流通的重任并起到“蓄水池”作用。形成采购站(批发中心)直接对各定点生产厂的货源组织,从根本上解决各县各自为阵、市场混乱、经营不作为、专人专车运输难和目前采购站被动管理的问题,真正起到“统领市场、确保供应、安全管理,连锁经营”的目的。第二,以经济、交通、地域为界,组建股份联合集团经营模式建立五大烟花爆竹批发中心。一是以汶川批发中心为依托,辐射理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二是以茂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黑水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三是以九寨沟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松潘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四是以马尔康县批发中心为依托,幅射小金、金川、壤塘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五是以红原县批发中心(刷金寺)为依托,幅射阿坝、若尔盖县各连锁零售经营市场。

(二)创新体制,加快构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网络体系。烟花爆竹的归口经营政策已被“许可经营”所替代,且已发展到逐步形成多家经营的竞争格局。要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小而散”的传统经营模式,必须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步伐,走联合集团经营、连锁经营路子。将连锁经营这一现代营销理念引入到烟花爆竹流通领域,既有利于培育发展壮大烟花爆竹批发龙头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实现责、权、利的有效统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又有利于增强批发企业对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的控制力,推进流通现代化,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实现烟花爆竹经营标准化,规范化,达到安全经营的目的。各县批发公司(批发中心)对辖区内的直管连锁配送店均按照“八统一”标准来进行连锁配送,即“统一安全防火标准、统一安全警示用语、统一安全管理制度、统一店招标识、统一调剂余缺、统一中转储存、统一贴制封签、统一布点专柜销售”(具体在执行中再细化)。

(三)继续坚持实行行业有效的“定点供货,封签管理”制度。坚持实行厂家定点供货制度、合同监证制度、商品封签制度、货源配送制度、市场联合检查制度,是多年来行业有效的安全管理手段,是识别是否合法合规进入我州烟花爆竹市场的重要标志,这对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自身经营的相互制约都将起到明显的示范监管作用。今后,继续由州级职能部门共同考察指定对我州定点供货企业,继续实行“定点供货,封签管理”制度。

(四)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真正形成合力,不断净化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环境。多年来我州烟花爆竹行业一直存在着合法经营与非法经营的斗争,但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监管力度大,监管工作到位,哪个地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就相对规范,安全隐患就少。长期以来州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面对我州当前烟花爆竹流通环节的安全形势,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供销应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市场清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序发展,流通环节的市场安全经营才能真正实现。

(五)坚持召开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供货)工作会(协会),是保障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重要前提。坚持每年的10月中下旬召开全州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专门会议,主要目的是检查总结一年来的烟花爆竹安全和经营工作(含订货和协会工作),查找经营安全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审核衔接与定点厂的定货计划、交流协会工作,州级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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