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化工企业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装置中存在着较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介质,同时化工企业中存在着高温、高压、深冷等危险因素,在设备检修中危险因素更多,其中一条就是特殊作业多。由于在特殊作业中往往是多工种联合作业,作业条件复杂,安全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出现的事故也较多,必须高度重视。其中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更要切实做好。

一、进塔入罐作业

进塔人罐作业也称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由于设备内部活动空间较小,空气流动不畅,贮存过危险物质;很可能积聚了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在里面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因此,进塔人罐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作业票中所列出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执行中有问题,需经总负责人批准才能变更。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节,绝对与系统完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熔丝,并查明取下保险熔丝与所停电路对号,再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字样。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安全灯,电压为12V,绝缘要良好,灯具要捆扎牢靠。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在检修前需进行清洗置换,必需同时达到两个要求:

(1)其冲洗水溶液达到中性。

(2)无超规定浓度的易燃、易爆气体。

清洗置换时要注意清理设备内的沉积物,因这种沉积物会继续蒸发分解,所以必须用蒸汽或热水吹扫清理合格。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设备中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h分析1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遇有特殊情况,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在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靴、面罩、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在罐内作业,每隔半小时轮换1次。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应选用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监护场所,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系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设备外要准备好救护、消防器材及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人内。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在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化工企业检修中经常进行的工作,但是动火作业危险性大,是事故多发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检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十分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一、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企业安技部门审核、批准;特殊危险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安技和消防部门审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外,一、二类动火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拆下动火部件,达到动火作业及安全防火要求方可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凡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否则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点由动火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特殊危险动火,一、二级动火都必须有可靠的消防措施,没有消防措施,严格禁止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除具备一、二级动火条件外,在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篇2:化工企业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复杂,装置中存在着较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介质,同时化工企业中存在着高温、高压、深冷等危险因素,在设备检修中危险因素更多,其中一条就是特殊作业多。由于在特殊作业中往往是多工种联合作业,作业条件复杂,安全措施的实施难度较大,出现的事故也较多,必须高度重视。其中进塔入罐及动火作业,更要切实做好。

一、进塔入罐作业

进塔人罐作业也称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膛、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由于设备内部活动空间较小,空气流动不畅,贮存过危险物质;很可能积聚了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物质,在里面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中毒、窒息、灼伤、着火、爆炸等事故。

因此,进塔人罐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进入容器、设备的“八必须”。

1.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采取可*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作业票中所列出的安全措施必须逐项落实,不得随意变动,如执行中有问题,需经总负责人批准才能变更。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将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节,绝对与系统完全隔离。

3.必须切断动力电源,并使用安全灯具。切断电源取下保险熔丝,并查明取下保险熔丝与所停电路对号,再挂上“有人检修,请勿启动”字样。使用的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安全灯,电压为12V,绝缘要良好,灯具要捆扎牢。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在检修前需进行清洗置换,必需同时达到两个要求:

(1)其冲洗水溶液达到中性。

(2)无超规定浓度的易燃、易爆气体。

清洗置换时要注意清理设备内的沉积物,因这种沉积物会继续蒸发分解,所以必须用蒸汽或热水吹扫清理合格。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在进入设备前30min必须取样分析,设备中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和(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h分析1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6.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如遇有特殊情况,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戴自吸或机械送风式的长管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在腐蚀性介质污染环境中,应从头到脚穿戴耐腐蚀的头盔、手套、胶靴、面罩、衣着等全身防护用品。佩戴防毒面具在罐内作业,每隔半小时轮换1次。

7.必须有人在容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监护人员应选用有工作经验、熟悉本岗位情况的人担任,监护人要坚守岗位,不得离开监护场所,必要时由监护人将绳子系住检修工身上的安全带进行施工,设备外要准备好救护、消防器材及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如罐内发生异常情况,监护人不得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贸然人内。

8.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在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化工企业检修中经常进行的工作,但是动火作业危险性大,是事故多发作业。为了保证安全检修,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必须十分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严格遵守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安全生产41条禁令》中的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装置、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一级动火作业是指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是指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动火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一、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企业安技部门审核、批准;特殊危险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安技和消防部门审查,厂长(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隔绝,禁止动火。除特殊危险动火外,一、二类动火必须与生产系统可*隔绝,拆下动火部件,达到动火作业及安全防火要求方可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凡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否则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动火分析的取样要有代表性,取样点由动火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特殊危险动火,一、二级动火都必须有可*的消防措施,没有消防措施,严格禁止动火。

特殊危险动火除具备一、二级动火条件外,在动火作业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正压应停止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档案管理制度

篇3:化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动火及动火的危险性

在化工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熬沥青、烘烤、喷灯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开坡口、砂轮机打磨、电气设备的耐压试验等易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凡在禁火区内从事上述作业,都需要办理动火证审批手续,落实安全动火措施。检修动火具有很大的危险性。检修动火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规定,高度重视动火作业的安全。

(2)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的划定

化工企业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

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为允许从事焊接、切割、使用喷灯和火炉作业的区域。设立固定动火区应符合下列条件:

a.距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等不应小于30m。

b.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通畅。

c.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能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在任何气象条件下,固定动火区内的可燃气体含量必须在允许含量以下。

d.固定动火区要有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有适用的、数量足够的灭火器具。

e.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车间(科室)申请,经防火、安技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

禁火区。一般认为在正常或不正常情况下都有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和存在易燃、可燃化学物质的场所都应划为禁火区。一般而言,厂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禁火区。

需要在禁火区动火时,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禁火区内动火,应根据危险程度进行等级划分,并根据危险等级确定相应的动火审批人,以确保动火的严肃性。

(3)动火的安全规定和措施

为了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动火的安全规定。

a.动火作业的一般要求:

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为此,动火时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按规定办理“动火证”的申请、审核和批准手续;按“动火证”的要求,认真填写和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在“动火证”批准的有效时间范围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动火或补充动火都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二是检查和落实动火的安全措施。凡在贮存输送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管道、容器及设备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还可将动火区与其他区域采取临时隔火墙等措施加以隔离,防止火星飞溅而引起事故。

三是动火设备经清洗、置换后,必须在动火前半小时以内做动火分析。考虑到取样的代表性、分析化验的误差及测试分析仪器的灵敏度等因素,留有一定的安全裕度,分析结果符合以下标准方为合格:

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的0.5%;

爆炸下限<4%(体积比)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爆炸下限的0.2%。

分析人员在“动火证”上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方为有效。

四是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间隔半小时以上或中间休息后再动火,需重作动火分析。

五是将动火现场周围10m范围内的一切易燃和可燃物质(溶剂、润滑油、可燃废弃物等)清除干净。

动火地点应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有看火人员,必要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动火现场做好准备,并保证动火期间水源充足、不得中断。动火完毕,应确认余火熄灭,不会复燃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动火人员要有一定资格。动火作业应由经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压力容器的补焊工作应由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资质的工人进行。“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涂改,动火人员到达动火地点时,需呈验“动火证”。

七是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如在动火中如遇到生产装置紧急排空或设备、管道突然破裂而造成可燃物质外泄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审批并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动火。

焊割动火还必须同时符合焊接作业的有关规定。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5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高处动火作业时,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规定。

罐内动火时还应同时遵守罐内作业的安全规定。

b.特殊动火作业的要求

油罐带油动火。当油罐内油品无法抽空,不得不带油动火时,除了上述动火的一般要求外,还应注意在油面以上不准带油动火。

补焊前先进行壁厚的测定,补焊处的壁厚应满足焊时不被烧穿的最小壁厚要求(一般应≥3mm)。根据测得的壁厚确定合适的焊接电流值,防止因电流过大而烧穿。

动火前用铅或石棉绳将裂缝塞严,外面用钢板补焊。

油管带油动火的要求基本与上述要求相同。

带油动火补焊的危险性很大,只在万不得以的情况下才采用,除采取比一般动火更严格的安全措施外,还需选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施焊要稳、准、快。焊接过程中,监护人员、扑救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带压不置换动火。对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的低压设备、容器、管道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在理论上是允许的,只要严格控制焊补设备内介质中的含氧量,不形成达到爆炸范围的含量。在正压条件下外泄的可燃气体只燃烧不爆炸,即点燃可燃气体、并保证稳定的燃烧,就可控制燃烧过程,不致发生爆炸。在实践上,已有企业带压安全补焊了大型煤气柜的成功先例,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必须采用带压不置换动火时,应注意一些关键问题:

补焊前和整个动火作业过程中,补焊设备或管道必须连续保持稳定的正压。一旦出现负压,空气进入焊补设备、管道,就将发生爆炸。

必须保证系统内的含氧量低于安全标准(一般规定除环氧乙烷外,可燃气体中含氧量不超过1%为安全标准)。即动火前和整个补焊作业中,都必须始终保持系统内含氧量≤1%。若含氧量超过此标准,应立即停止作业。

焊前先测定壁厚,裂缝处其他部位的最小壁厚应大于强度计算所需的最小壁厚,并能保证补焊时不被烧穿。否则不准补焊。

带压不置换动火的危险性极大,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篇4:氨供冷储罐区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企业在检修和技术改造氨供冷的储罐时不可避免需要切割、焊接动火作业。若思想麻痹、相应安全措施不到位极易引起火灾。氨供冷的储罐区若发生火灾,其危害极大。氨管、阀门、罐体保冷一般采用聚氨脂发泡,虽然发泡过程中添加了阻燃剂,但因阻燃剂添加量、配比均匀性、施工方法等因素影响,实际阻燃性并不理想,一旦燃烧极难扑灭。同时氨受热膨胀,压力急剧升高,当超过系统耐压时将引起爆炸。泄露的氨在空气中浓度超过16%以上时,遇明火也可能引起爆炸。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该项施工的安全,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那么,应该落实哪些具体措施呢

施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1.检查、清理动火作业区域内的一切杂物和可燃物,其具体要求是在以动火点为中心的任何方位上,半径10米之内不应存在任何可燃物及临时遮挡视线的杂物。

2.环境温度高于35℃,风力大于3级时不利于施工。

3.所有阀门管路在可能情况下应抽空,条件不充许者应有效隔离,并用酚肽试纸仔细检测,确认无泄露。4.将动火点距离两米以内的施焊管路保温层清除干净,其余保温层暴露面喷水淋湿,并用浸湿的阻燃物进行隔离。5.动火现场必须将水管引到位,敞口喷射距离应大于十米(企业自备消防车更好),同时还应该备有装满30千克水的水桶三个以上。

6.将可能引起氨管升温的地方完全隔离,方法是用浸湿的耐火毡加以封闭,避免火星与其直接接触。7.仔细检查相关阀门,确认关闭,挂警示牌封闭上锁。

切割、焊接前的检查

1.在实施氨管道与老系统“断开”时,应根据情况依次优先采用拆开法兰盘、手锯断开、等离子切割等方法,尽量避免氧乙炔焰、电焊熔断切割等办法2.尽量用氩弧焊方式焊接,同时零线应直接接到实焊体上,绝对不允许远距离搭接到氨管上,同时应保证零线绝缘良好。

3.施焊期间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监护施焊,原因是施焊者本人因头戴焊帽,视野受限,不能及时发现火情。4.施工现场若有压力表、传感器等设施要妥善加以保护,防止因碰撞产生氨泄露事故。

5.施工过程严禁踩踏碰撞小直径氨管。6.氧气瓶、乙炔罐、施焊点之间确保间隔十米以上,且要保证三者附近绝对无易燃物,前二者还要防止直接暴晒。要确保电焊线绝缘可靠,氧气、乙炔无泄漏。

施焊与收尾时应注意的事项

?1.切割与焊接过程中应该注意熔渣扩散方向,尽最大可能避开易燃物。

?2.施焊期间产生火花比较大的作业是“下料过程”,因此尽可能将下料工作移到相对安全地方进行。

3.监护绝对不应脱岗,一旦发生火险要及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4.施焊期间严禁交叉作业,更不允许油漆施工。

5.氨管道即使抽空也还存在氨油,切割时管口仍可产生燃爆现象,因此,需注意喷口方向防火。基本处于封闭状态的氨管则要引泄压管至水中。

6.施工中,要按设计完成,不要走样,以免发生意外。

7.收工前一小时尽量避免动火作业,人员离开现场应该拉下电源,关闭瓶、罐阀门。

8.收工后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工程现场情况千变万化,安全神经一点都不能放松,要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措施,有针对性设防。

篇5: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冲刷

依据容器的具体情形,否采用不共的洗涤液,火是罕用的洗涤液(忌火性物资除内)。冲刷必需留神有入无没,才干使残液及爆炸性火体完整赶出,特殊要注意弯尾战逝世角。另里,借应留神有些可燃难爆介量,被呼附在容器、管讲内名义的积垢和表面点的保暖资料西。一经静水。因为暖差跟压力变更的影响,虽经冲刷的容器、管路借有可能集搁出可燃性气体,尤其非焊交寒质会把顶手泥或容器舒缝外的残留物赶没,导致气体败总的变更而产生爆炸火灾事变。因而,在焊交进程外,尚须还帮仪器退止监测,发明可焚气体淡度回升到安夷淡度时,应即时结束动火,再次退言荡涤,曲到及格替起。

2、侧压

在化农企业,某些可燃油柜或气柜,也能够采舍反压不置换动火。这种动火应严厉节制氧露量,使容器、管叙内不能到达爆炸极限,以打消化教性爆炸条件,纲前普通规定可燃易爆气体西氧含量不失超功1%,并要稳固掌握解统西氧含量初末矮于保险尺度。异时容器和管途必须持续稳固的邪压,这是倒压不置换动火防爆的一个要害。歪压不置换动火前,必须在压力停引燃,主容器、管叙孔洞或裂痕劳出的可燃气构成一个稳固的焚烧体系,因而,容器管说内的压力不宜过大或过老。保持压力功大,可燃气体源快也大,在喷出的火焰作用上,会烧裂成更大的孔洞而制成事变,共时焊条熔点轻易被疾速喷出的气淌吹走,制成焊交操息的艰苦。正之,保持压力过老,有可能使空气进进容器,使管谈内造成爆炸性混杂气,高空作业。果此,保持压力通常把持在150~500mmHg之间为宜,以坚持副压,而又不激烈喷火为准则。

在侧压不置换静火之前,借必需剖析动火四周畅留在空间的否燃物含质,其露量大于0.5%(体积比)替及格,而且弃样部位的抉择招考虑可焚气体的物资跟建造物的特色(应存在代表性)等,应注意检测数据的正确性战牢靠性,须要稳重斟酌,由于不置换动火其可能爆炸果荤比置换动水多,稍不留神就会酿败事变。那种动火方法只无在企业治理健齐、保险农息器重、技巧力气较弱的复位圆可采取。但错难聚分及会产生合成爆炸的气体不能倒压动火。

2.6应急堵漏

在化农师产进程外,有时忽然呈现装备或管讲泄露,急需动火剜焊处置。可非因为难燃易爆资料和环境条件等多圆点起因,不宜采用置换动火或侧压不置换动火时,可采取加强环氧树脂粘结法入言堵漏。那一方式的要害非粘结剂的配造,当粘结剂以环氧树脂替宾体,其配圆如高:

环氧树脂:称弃其需用量;

苯二甲酸二丁酯:占环氧树脂量的20%;

乙二胺:占环氧树脂质的8%~10%;

石英粉(也可用碳酸钙):占环氧树脂量的20%~40%。

调配时,后将苯二甲酸二丁酯添到环氧树脂中使之液化,再减乙二胺搅拌平均,最初添石英粉等填充料,一直搅拌至糊状为起。

粘结时,破心四周应肃清铁锈、油污,个别情形高不需停气;但破心较大则应部分停气,以粘结剂在固化前不被冲走为准则;易以粘结的部位可配分应用玻璃纤维布,涂一层粘结剂,减一层玻璃纤维布,这样就存在玻璃钢的耐压弱度。但这仅仅是一种应急的长期办法,有它的局限性。

1、装备或管叙搭迁

防火防爆场合边师产边动火是很安夷的。准则下但凡能装配转移到保险天内动火的,坚定不在防火防爆车间内动火。如多台泵管路的动火,由于凑近泵,欲检验的这台泵可停,可干荡涤置换处置。但其它泵仍在运行,动火点邻近仍会有可燃气体扩集,在这样的环境条件高动火安夷性就很小,应采弃组装转挪动火为宜。

2、隔离

必需在防火防爆场合动火的,应采用牢靠的隔离办法,个别总管路隔离、高低层隔离跟装备距离离。凡可焚气体容器、管说动水、通常采取金属盲板将连结的入没管堵断,必要时应装配一截,使静火管途取在用管谈完整隔离,切忌依附本无阀门而不减卸盲板。那种管讲隔离的盲板,除斟酌其截点小大战稀封性能里(以火油试漏),应耐蒙必定的压力,以防因为体系泄露使管内压力降低,将盲板压破,其厚度否依据压力容器方形仄盖退言盘算。

3、置换

置换就是用惰性气体(如氮、二氧化碳、水蒸气)等,充灌于动火的容器、管谈内将本有可燃物排出,置换必须彻顶。职员不进进容器管说内动火的,其外部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含量个别不失超功0.5%(体积比)为及格。需进进容器息业的,除必须保障容器、管途内的可燃物含量大于0.5%(体积比)里,露氧量应大于19%(体积比),毒物含量应按卫师尺度把持。

错被置换的某些有畅留性量的或共置换气体比沉相差不小的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应斟酌其置换的不彻顶性或二相混杂的可能性,因而,必须以气体败总定量剖析数据为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