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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乙炔,俗名电石气。它是不饱和的碳氢化合物。五色气体。工业乙炔因含有杂质(磷化氢)而具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气体相对密度0.91(空气=1)。液体相对密度0.6181(-82℃)。稍溶于水,溶于乙醇,易溶于丙酮。乙炔的化学性质活泼,能起加成反应,容易聚合。乙炔在氧中燃烧可产生高温(3500℃)和强光。

乙炔是易燃气体,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为2.55%~80.00%(体积)。当压力超过0.15MFa时很易发生爆炸。乙炔的点火能很小,其最小点火能为0.02mJ。

最常见的乙炔一氧焰,用于金属的切割、焊接及金属表面喷镀。乙炔还作为石油化工的原料,用来制造聚氯乙烯、氯丁橡胶、醋酸、醋酸乙烯酯等。

工业上制取乙炔的方法很多。如电石法、甲烷裂解法、烃类裂解法等。我国目前主要采用电石法生产乙炔。电石法生产乙炔按电石和水接触的方式分类,可分为电石入水式(又称湿式)、水人电石式(又称干式)和排水式三种,国内目前以电石入水式居多。从节约能源,提高电石利用率、减少污染并有利于安全管理的角度看,溶解乙炔气瓶与移动式乙炔发生器相比有较大的优越性,我国正推广使用溶解乙炔气瓶。电石法生产乙炔工艺如图所示。加入到发生器中的电石和水反应生成乙炔气,生产的粗制乙炔气经气液分离后进入气柜储存,气柜内的乙炔除去硫化氢、磷化氢等杂质后成为精制乙炔,再除去水分后进入压缩机,加压至2.5MPa的乙炔气再经除油和除水后送至用气装置或乙炔充装台。

电石法生产乙炔工艺流程图

职业危害乙炔的爆炸极限范围很宽,最小点火能的数值很小,因此极易引起燃烧、爆炸。

乙炔与空气或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氯和氟也发生爆炸性反应。乙炔含磷化氢越过0.15%时,遇空气容易自燃。

乙炔聚合时放出热量,温度越高,聚合速度越快,如不加以控制,会因温度过高而发生乙炔分解爆炸反应。一般物质分解时是吸热的,而乙炔分解时却是放热的。

常压乙炔一般不会分解,加压乙炔则极易分解。压力越高,越容易发生分解、爆炸,且分解温度随压力的升高而迅速下降。

乙炔与多种金属接触能生成危险的金属炔化物。在—定条件下生成的乙炔银、乙炔铜或乙炔汞等,受到撞击摩擦或在干燥状态下升温都可导致强烈的分解、爆炸。

乙炔具有弱麻醉作用。高浓度吸人可引起单纯窒息。暴露于20%浓度(乙炔)时,出现明显缺氧症状;吸人高浓度时,初期兴奋、多语、哭笑不安,后出现眩晕、头痛、恶心、呕吐、嗜睡;严重者昏迷、紫绀、瞳孔对光反应消失、脉弱而不齐。当混有磷化氢时,毒性增大。

预防措施:

1.预防火灾、爆炸事故

(1)生产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避免阳光直射。

(2)按防爆规定配置电气设备及照明设施等,严格控制明火及其他火种。

(3)按规范设置安全阀、单向阀、水封及阻火器等安全装置,并应保持完好。

(4)要用惰性介质(如氮气)置换设备和管道,所有设备死角及管道末端均应有单独排放口,排放气体经分析含氧量小于3%时,方为合格。

(5)为防止生成有爆炸危险的乙炔铜、乙炔汞等,乙炔发生器上的附件及与乙炔接触的计量仪器、测温筒、自动控制设备等其含铜量都不得超过70%。为防止水银温度计破裂后,将有汞流出与乙炔生成乙炔汞,因此禁止使用水银温度计。

(6)采用电石法生产乙炔时,要严格控制电石加料量和电石的粒度,防止超压。加料过多过快,会使电石与水反应生成的乙炔量急剧增加;电石粒度过小,与水的接触面积增大,反应剧烈,容易引起局部过热而发生意外。

(7)乙炔发生器顶部的储料斗及顶盖等处应内衬铝或橡皮,要经常检查,若发现脱落应及时修补,以防铁器之间碰撞产生火花。向敞开式发生器投入电石时,勿使电石投入过剩,并防止电石碰到入口金属部分,以防产生火花。要使用专用工具,动作要轻、要慢。

(8)向乙炔发生器加料中加装电石时,应先通氮气充分置换,彻底除净料斗中的乙炔后,才能打开顶盖加料。

(9)严格控制乙炔发生器的工作压力和温度。既要防止压力过高,也要避免出现负压,以免空气漏入。发生器工作温度过高虽能使反应速度加快,减少耗水量,但会给生产带来不安全因素,发生器反应温度一般应控制在70℃左右,不应超过80℃。

(10)乙炔发生器排渣时,容易将乙炔带出。如排渣太快,发生器容易形成负压,吸入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在排渣管路上安设两个阀门,以有效控制排渣速度。排渣管发生堵塞可用水冲洗,严禁使用金属工具通凿。

(11)乙炔储气柜的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规范》和《乙炔站设计规范》的要求。

(12)由于高压乙炔有易分解的特性,所以乙炔压缩有其专用压缩机,不能用其他压缩机替代。防止负压和防止高压的限压装置及其他安全装置要齐备。

(13)乙炔压缩机开车前,应对整个系统用氮气吹扫,使系统内的含氧量小于3%。要确保压缩系统的密封,使压缩机既不会有乙炔逸出,也不会漏人空气。

(14)干燥处理后的乙炔,含水量很低,其危险性比干燥前增大,充装气瓶和使用时应注意安全。

(15)灌装乙炔前,应对乙炔气瓶认真检查。初次灌装时,应用乙炔气置换,直至瓶内乙炔浓度大于98%为止。

(16)灌瓶时,乙炔溶解于气瓶内的丙酮溶剂中是放热过程,溶解1kg乙炔约产生热量545kJ。必须严格执行最大灌装量和温度、压力控制标准。乙炔气瓶的充装容积流速应尽量小于0.6m3/(h.瓶)。

(17)灌装后的乙炔气瓶必须用肥皂水逐个检查瓶阀和易融合金的气密性。灌装后必须静置8h以上,并按国家标准检验乙炔质量,合格后方可出厂。

(18)乙炔钢瓶在运输时,应避免强烈冲击和碰撞,严禁摔、砸、滚、抛。

2.预防中毒

乙炔虽然无毒,但含杂质的乙炔可危害健康。所以应对乙炔的成分加以检验。一般不要求使用呼吸防护用品,但当设备发生故障时会迅速出现高浓度乙炔,这时应备有自给式呼吸保护器,以供急救之用。

如接触乙炔后出现症状,则应将患者移至无污染的新鲜空气处。如呼吸已经停止,则须进行人工呼吸,特别是乙炔从发生器逸出时,应考虑急性磷化氢中毒的可能。

篇2:物料处理安全控制措施

物料处理是指物料的精制、分离、过滤、调配、水洗、研磨、干燥、包装以及物料的捕集、回收等非化学反应性的处理过程。其安全控制措施:

1.各种物料的处理、输送装置,须有可靠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处理或输送不同的物料,应有不同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例如,液体物料若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的特性,其安全防护措施应有防挥发、逸散设施,静电消除、接地装置,符合现场防爆级别的机电设备等。如果进行粉料处理或输送,则应有防止粉尘逸散的捕集或滤尘装置。输送装置为较长距离输送时,应有多点停车开关或故障下自动信停车装置;压力下处理或输送物料,易产生压差或发生物料倒流情况时,应装设防止物料倒流的音单向阀或阻火]液封等安全装置。所有防护设施应当完好有效。

2.可燃、易燃或有毒物排放口,须有安全、卫生处理措施。

3.各种物料的包装、须符合储运安全要求,有必要的安全标志和详细准确的说明。

4.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岗位,须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

5.物料捕集、回收装置或设备,须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良好捕集、回收效果,并有其保证措施。

6.处理物料和输送物料的装置、设备、管道,须随时检查,定期维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篇3:压缩天然气(CNG)汽车安全技术措施

1.前言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燃油供给矛盾和汽车尾气带来的城市环境污染日益突出,积极发展天然气汽车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举两得的有力措施。其中,发展压缩天然气(CNG)汽车技术是最为现实可行的。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的CNG汽车技术到普遍的推广和应用,CNG汽车相对于燃油汽车的诸多优越性已得到证实。四川省是天然气的产气大省,发展CNG汽车有广阔的前景。四川省人民政府早在1986年颁发的川府发(1986)255号文件就发出了以气代油的通知,1999年省政府又发布了川府发(1999)2号文件,对我省发展CNG汽车技术进行了规划布点并制订了相关的优惠政策。

但是,由于压缩天然气(CNG)着火范围宽、在封闭环境中扩散慢。对贮存系统有腐蚀性等特征以及高压贮存的特殊性,使之更容易形成易爆混合气,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危险性。过去,我省已发生过多次天然气高压贮气瓶爆炸事故,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因气瓶质量问题的,有因气质不过关的,如H2S含量超标,或含水量过高,也有因全盘秒当的,如使用压力超标等诸多原因。几起事故虽幸无人员伤亡,但给CNG技术的推广和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CNG汽车的安全技术问题是发展天然气汽车的首要问题,它对于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正确引导CNG汽车迅速发展和推广有着深远的意义。

2.天然气的安全技术问题

天然气的主要成份为甲烷CH4,无色无臭,常温常压下呈气态,比空气轻,易燃易爆。沸点为一161℃(1atm下),其可燃混合气着火范围较宽,热值和自燃温度较高,在封闭环境中扩散系统小,因此泄漏的天然气易形成可燃混合气,遇明火易爆炸燃烧。

未经处理的天然气中含少量的硫化氢H2S,H2S有臭味和毒性,另外还含有流水份,这些硫份和水份会对压缩天然气装置造成腐蚀,引起各种阀门和管路连接处腐蚀并影响密封性。甚至使减压器功能失效,燃料供给系统结构布置不合理等问题,最终导致内、外泄漏,成为不安全的火灾或爆炸气源,所以压缩天然气汽车用的燃料天然气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脱硫脱水,保证气质达到要求。

3.CNG加气站的安全技术问题

CNG加气站同加油站一样,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所以CNG气站的建设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场站建筑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如通风条件不好应采取强制通风;

2)所有电机、电器采用防爆型;

3)容易形成积气的死角地方装设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4)按消防要求设置足够的有效消防灭火器材。

4.CNG汽车的安全技术问题

1)已发生过由于个别单位和个人缺乏改装和使用天然气汽车和安全技术知识,盲目自选改装车辆而发生事故的事件,社会影响极坏。所以CNG汽车一定要规范改装,要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在有关部门认可并指定的改装点,有可靠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改装。

2)改装后的CNG汽车第一次充气时,要注意先用天然气进行“冲洗”(或N2气置换),即将天然气充入气瓶使瓶内压力达到以0.5—0.6Mpa,然后放出天然气减压至0.2—0.3Mpa,如此反复三次再充气至气瓶的额定工作压力。

3)气瓶中的天然气量不允许用尽,应保持压力在0.3Mpa以上,防止空气进入气瓶。

4)出车前先缓慢开启气瓶阀门,后缓慢开启高压总阀,观察高压气表,检查燃料供给系统的泄漏情况,若没有泄漏再检查汽车电气系统是否漏电,在确认没有漏电、漏气时方可起动。开启气瓶阀门时不允许站在气瓶阀正面。

5)压缩天然气汽车进入加气位置后,发动机必须熄火,驻车制动,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充气完毕后在加气站工作人员的指挥下,缓慢驶离,不得猛踩油门。

6)行驶中一旦发现漏气,应立即关闭所有电源,查出漏气部位和原因,及时处理,如泄漏严重,应关闭气瓶阀门,待天然气散发后再作处理,必要时放掉全部天然气。

7)停车时,严禁接近火源。夏天温度高,停车应尽量在阴凉通风处,关闭高压总阀,严禁在太阳下曝晒。

8)平时加强CNG汽车的维护和保养,特别要防止气体管线和管件连接处的泄漏。维护和使用时要严防产生静电和电火花。

5.天然气贮气瓶的安全技术问题

1)规范设计制造,建立安全卡片。

2)加强出厂检验,除常规试验外,要求进行特种试验,如抗冲击、碰撞、枪击、火烧、爆炸等试验。

3)第一次充气严格按照气瓶管理规程执行。

4)加强气瓶定期检验制度。

6.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加强人员技术培训

压缩天然气(CNG)汽车的使用、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全面、系统的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方能上岗。使用、维修和检验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能力,且具有高度自觉性、积极性和强烈的责任感

7.结论

CNG汽车因其燃料天然气的自身特性和高压贮存的特殊性,存在一定的潜在危险,其安全性问题是发展和推广CNG汽车的关键问题。

CNG汽车的推广和发展,希望能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做到合理规划,规范设计,建站与改车同步,组织先进可靠的设备,配套成龙,使之有序、全全、稳健发展,避免一哄而上,确保CNG汽车的使用安全。综上所述,请大家一定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牢记严防泄漏,杜绝明火,就能确保安全。

篇4:油品的防静电措施

(一)静电的产生

油品在收发、输转、灌装过程中,油品分子之间和油品与其他物质之间的摩擦,会产生静电,其电压随着摩擦的加剧而增大,如不及时导除,当电压增高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在两带电体之间跳火(即静电放电)而引起油品爆炸着火。

静电电压越高越容易放电。电压的高低或静电电荷量大小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1)灌油流速越快。摩擦越剧烈,产生静电电压越高。

(2)空气越干燥,静电越不容易从空气中消散,电压越容易升高。

(3)油管出口与油面的距离越大,油品与空气摩擦越剧烈,油流对油面的搅动和冲击越厉害,电压就越高。

(4)管道内壁越粗糙,流经的弯头阀门越多,产生静电电压越高。油品在输转中含有水分时,比不含水分产生的电压要高几倍到几十倍。

(5)非金属管道,如帆布、橡胶、石棉、水泥、塑料等管道比金属管道更容易产生静电。

(6)管道上安装滤油网其栅网越密,产生静电电压越高。绸毡过滤网产生的静电电压更高。

(7)大气温度较高(22~40℃),空气的相对湿度在13%~24%时,极易产生静电。

(8)在同等条件下,轻质燃料油比润滑油易产生静电。

(二)防止静电放电的方法

(1)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油品的油罐、管线、装卸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把静电导入地下,并应经常检查静电接地装置技术状况和测试接地电阻。油库中油罐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其余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包括静电及安全接地)。立式油罐的接地极按油罐圆周长计,每18m一组,卧式油罐接地极不少于二组。

(2)向油罐、油罐汽车、铁路槽车装油时,输油管必须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底,以减小油品的冲击与空气的摩擦。

(3)在空气特别干燥、温度较高的季节,尤应注意检查接地设备,适当放慢灌油速度,必要时可在作业场地和导静电接地极周围浇水。

(4)在输油、装油开始和装油到容器的四分之三至结束时,容易发生静电放电事故,这时应控制流速在1m/s以内。

(5)船舶装油时,要使加油管线出油口与油船的进油口保持金属接触状态。

(6)油库内严禁向塑料桶里灌注轻质燃料油,禁止在影响油库安全的区域内用塑料容器倒装轻质燃料油。

(7)所有登上油罐和从事燃料油灌装作业的人员均不得穿着化纤服装(经鉴定的防静电工作服除外)。上罐人员登罐前要手扶无漆的油罐扶梯片刻,以导除人体静电。

(三)接地装置的设置

(1)接地线

接地线必须有良好的导电性能、适当的截面积和足够的强度。

油罐、管线、装卸设备的接地线,常使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积不小于48mm2的扁钢;油罐汽车和油轮可用直径不小于6mm的铜线或铝线;橡胶管一般用直径3~4mm的多股铜线。

(2)接地极

接地极应使用直径50mm、长2.5m、管壁厚度不小于3mm的钢管,清除管子表面的铁锈和污物(不要作防腐处理),挖一个深约0.5m的坑,将接地极垂直打入坑底土中。接地极应尽量埋在湿度大、地下水位高的地方。接地极与接地线间的所有的接点均应栓接或卡接,确保接触良好。

篇5: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凡进入塔、釜、槽、罐、炉、器、机、筒仓、地坑或其他限定空间内进行检修、清理,称为限定空间内作业。石油化工装置限定空间作业频繁,危险因素多,是容易发生事故的作业。人在氧含量为19%—21%空气中,表现正常;例如降到13%—16%,人会突然晕倒;降到13%以下,会死亡。限定空间内不能用纯氧通风换气,因为氧是助燃物质,万一作业时有火星,会着火伤人。国外一家工厂,两名工人在富氧罐内钻孔作业,借助火花氧气引燃衣服,把两名工人烧死在罐内。限定空间作业还会受到爆炸、中毒的威胁。可见限定空间作业,缺氧与富氧,毒害物质超过安全浓度,都会造成事故。因此,必须办理许可证。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基本原则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车间(基层单位)安全技术人员统一管理,各二级单位和车间(基层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审批。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与该设备相关的试车、试压、试验等工作及活动。

(4)在对进入装有催化剂等有特殊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时,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要经厂领导审查、批准。

(5)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设备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通畅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6)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人口处设置“危险!严禁人内”警告牌。

(7)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1)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建立作业人与监护人有效可靠的联络方式。

(2)在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所有与其相连的管线、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相连的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合格。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应挂牌标识。

(3)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4)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h)。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分析报告单应附在作业许可证存根上。

(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严格执行用火、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作业许可证,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人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9)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人员每次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0)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11)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2)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进入受限空间,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13)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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