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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车化工车等危险品运输车安全注意事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危险品运输车有:油罐车(运送各种汽油、柴油、原油、润滑油及煤焦油等油品)、化工液体运输车(运送酸、碱、盐等具有腐蚀性、危险性介质)、爆破器材运输车(运送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物品的专用车辆)等车辆。随着国民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各行业对危险货物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且因道路运输具有机动、灵活和“门对门”运输的明显特点,大部分危险货物是通过道路运输来完成的。由于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性,对人们的安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完成运输任务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强的工作,在运输过程中稍有不慎,便可对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损失。以下是8种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配备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纵观近几年发生的危货运输事故,大多数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因为车辆方向盘是掌握在人的手里,人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因此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才能上岗作业。危险货物驾驶员和其他车辆驾驶员还不太一样,除了掌握一定的驾驶技能外,还要学习掌握一定的化工知识,熟悉承载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特性、注意事项,如货物的比重、闪燃点、毒性、膨胀系数等,成为半个“行家”。出车时要带齐驾驶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证和押运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体检验合格证等证件,以备检查。

二、车辆安全状况和安全性能合格

车辆是运输危险货物的载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好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性。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置好不得承运。要保持驾驶室干净,不得有发火用具,危险品标志灯、标志牌要完好。

三、装载货物要注意细节

装载货物要到现场负责监督,详细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要按照堆码整齐、靠紧妥帖、平整牢固、均匀平衡、易于点数的基本要求进行。各种危险化学品不能混装,做到一车一货。如果一定要混装,也要参照《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配装表中进行。承载易燃易爆品时,车辆排气管应安装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并配装符合JT230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桶装危险品的桶与桶之间要用编织袋充填空隙。容器罐装液体时,应预留容积不得少于总容量5%的膨胀余量。装载有毒有害货物时,要站在上风处。更要注意,装载的任何化工产品都要加盖雨布,以防交会车时飞落的烟头。

四、精心驾驶,平稳行车

行车要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礼让三先”,在恰当的情况下,主动避让各种车辆,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安全距离,严禁违法超车。不能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赌气车、霸王车,使车辆保持平稳、中速行驶。驾驶中要尽量少用紧急刹车,以保持货物的稳定,确保行车安全。

五、行车途中勤检查

危险品运输的事故隐患主要是从泄漏开始的。由于行车途中车辆颠簸震动,往往容易造成包装破损,因此,行车途中要勤于检查。当行驶两小时后要查看一下桶盖上有无溢出,用专用扳手拧紧,如密封圈失效应更换;铁桶之间的充填物有无跌落,车箱底部四周有无泄漏液体,如有应查出漏点,将漏点朝上;捆绑的绳索是否松动等。在高温季节时,液体会膨胀,更换密封圈时要注意慢慢开,等放走气体后再完全打开,以避免开盖过急液体喷出伤人。

六、选择行驶路线得当,行车时间恰当

运输危险品要选择道路平整的国道主干线,不能为了路近而走复杂的路段。行车要远离城镇及居民区,非通过不可时,要再检查一次,确认安全无泄漏再过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区停车吃饭、休息。提倡白天休息,夜间行车,以避让车辆、人员高峰期。万一发生泄漏,个人力量无法挽回时,要迅速将车开往空旷地带,远离人群、水源。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扩大隔离范围,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

七、小心卸货,防止污染

危险物品大多具有毒性、腐蚀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环境。特别是液、气态产品容易污染空气、土地和水源。卸货时尤其要注意,经过长途运输,外包装都会有一定破损,在没有专用站台的地方卸货时要铺跳板或木杠,用绳拉住桶缓缓落地,或用废轮胎垫地,以起到缓冲作用。并要告知货主,对危险品不要急于使用,要搁置一段时间,等各种性能平稳后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发现车箱里有泄漏的痕迹,不要急于清洗,要先用锯末或沙子清扫一遍。

八、应急处理准备充分

要检查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数量及有效性。要随车携带不发火的工具、专业堵漏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钉子鞋和化纤服装。押运员要携带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交通事故、治安、消防、救护、环保等报警电话。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质检部门报告,并应看护好车辆、货物,共同配合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救援措施。

篇2:油罐车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为减少因为不良操作引发的油罐车事故,在这里提醒广大油罐车驾驶员,操作员,操作使用油罐车一定要牢记和注意以下事项:

⑴作业人员应穿能导除静电衣着和鞋。

⑵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

⑶暴风雷雨天禁止作业。

⑷注意观察防止溢油。

⑸严禁在付油场地修车。

⑹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只应由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的以前,不得恢复装油。

⑺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8)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曾经有一辆车在车库内自行着火燃烧,事后经调查,原来是上次出车回来后,点火开关仍处于开启状态。如长时间开启,既造成蓄电池长时间放电,又有引起火灾的危险。

(9)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10)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篇3:油罐车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

为了减少油罐车装卸事故的发生,现特将油罐车装卸作业的几条注意事项登出:

一、安全技术措施:

⑴汽车油罐车装卸设施包括鹤管、输油管线、金属装油台等之间,应作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

⑵装卸油场地的地衡、鹤管、加油枪、管线等均应跨接并设置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0Ω。

⑶汽车油罐车付油场地,应设置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2铜芯软绞线一端连接能破漆的鳄鱼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等,以便与装卸油罐车车体连接;而另一端应连接接地装置。

⑷用于运输成品油的汽车油罐车应使用橡胶拖地带,禁止使用金属拖地带。

⑸汽车罐车的油罐内应装有挡板。禁止使用无挡板的汽车罐车装运易燃油品。

⑹油罐与车体之间的电阻不得大于106Ω。金属管路中任意两点间或油罐内部导电部件上及拖地胶带末端的导电通路电阻值不大于5Ω。

⑺汽车罐车装油时,对不同直径鹤管的最大安全流速,应符合下表规定。

汽车罐车最大安全装油流速(括号内的数字为对应的流量m/s)

鹤管直径

装油方式

顶部装油6.0(110)5.5(125)5.0(140)4.5(155)4.2(170)3.3(210)

⑻静电接地线与汽车罐车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连接应紧密可靠,不准采用缠绕连接。

②在打开罐盖之前进行连接。

③要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等处,不准接在装卸油口1.5m之内。

④在关上罐盖之后拆除连接。

⑼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轻质油品装卸作业。严禁不稳油2min即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或将其他物体插入罐内。

⑽罐车采用顶部装油时,装油鹤管应深入到罐底部,距罐底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m。严禁喷溅式装轻质油。

⑾原装有高挥发性油品的油罐(含罐车)换装低挥发性油品时,要检测罐内油气浓度。当油气浓度超过爆炸下限的25%时,应进行通风排气或清洗处理。

⑿在进行易燃油品装卸作业过程中,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引燃火花的现场试验或测试。

⒀严禁在作业场所擦试车辆、物品或地面等,进行有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各种临时性作业。

二、安全注意事项

1、作业人员应穿能导除静电衣着和鞋。

2、使用不产生火花工具。

3、暴风雷雨天禁止作业。

4、注意观察防止溢油。

5、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只应由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的以前,不得恢复装油。

6、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7、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曾经有一辆车在车库内自行着火燃烧,事后经调查,原来是上次出车回来后,点火开关仍处于开启状态。如长时间开启,既造成蓄电池长时间放电,又有引起火灾的危险。

8、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9、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篇4:大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规定

大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大厦业主(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严禁非法储存、使用危险品。凡是储存、使用危险品的业主(用户)必须按照规定,经物业公司保安部审查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2.任何业主(用户)装修材料、施工方案须报消防部门审批经牧业公司认可后方施工,严禁私自修改煤气管道。

3.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不得混存,也不得超量储存,大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对于使用易燃、易爆等物品的业主(用户)必须建立严格的登记使用、保管制度,并选定责任必强的人员专门管理,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

5.对保管、使用等情况要经常检查,一旦发现丢失、被盗要及时向保安部报告。

6.对违反规定,因工作失职造成丢失、被盗或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领导人疏忽职守、忽视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7.经常使用危险品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干部分管这项工作,把危险物品管理作为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篇5:小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5)

小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五)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爆炸,保障小区人员和财产安全,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业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的使用.运输

危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

(1)业主.物业由于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维护.试验等活动需要使用危险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物业保安部门申请,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相应的灭火器材;

(2)下列物品禁止进入小区,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雷管.炸药.火药.导爆索等具有爆炸能力和杀伤性军用.民用物品;具有放射性材料;剧毒;

(3)在使用危险品的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和使用材料的名称.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特性.监护人的姓名;不得将危险品倾倒至下水管道.垃圾站点以及其它部位;现场应定量使用危险物品.并将多余危险品按规定储存.放置;

(4)使用现场应消除火种.导除静电.远离电源.高温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条件;不得同时或在同一现场使用相互抵触的危险品;

(5)使用人应设法消除危险品引发的异味.腐蚀.污染.气体的扩散.挥发等影响人身健康和潜在的火灾和爆炸,必要时协调物业公司协助处理;

(6)得到准许进入小区的危险物品应分批,并确保储存容器密闭.完好.安全泄压装置完好、有效,由消防电梯进入预定位置,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在小区公共部位.危险场所临时存放,并确保在搬运.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因故危险品泄露,应及时报告物业保安部门,并及时控制危险品的泄露.采取安全措施;

(7)不得在小区地下空间使用罐装液化气体做饭.取暖及储存,必须使用时应经过严格的审批;

(8)使用的危险品应持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并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使用;

(9)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周围停泊.滞留;

2.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危险物品应分类.隔离储存,并应确保无相互抵触.使用灭火剂不相容的储存;

(2)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应确保通风.恒温.防潮.防爆.无火种.静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照明灯具);

(3)储存危险品周期不能超过因故使用周期,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储存数量应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物品的储存管理要求;并确保堆垛.墙距.柱距等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4)应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品检查等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险品及其储存容器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在危险品储存场所设置宿舍.厨房.加工间等;

3.任何业主.个人不得在小区从事经营.生产危险品的活动。

4.应当将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纳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立防火.防暴.禁烟标志;建立防火.防暴制度和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5.不得在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火.吸烟和进行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的其它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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