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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制度格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单位在辖区内“动火”管理,切实保证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及外单位在公司辖区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办公室等处)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动火。

③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④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⑤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

⑥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正常。

篇2:消防检查基本内容制度

1.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是否把好关等。

2.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3.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装修是否符合《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

5.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符合“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7.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或酒精炉,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8.对烟火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9.仓库、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炮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10.使用的电器是否合格,电器设备动力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动作,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11.使用易燃品、油类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留油气、抹油布、纱布的处理情况。

12.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程度。

13.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总结。

篇3:消防标识管理程序制度

《消防标识管理程序》《消防标识管理》

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保安部应对项目公共区域内的消防标识进行管理。

一.消防标识、标志

1.消火栓标识

保安部按消防法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应对项目公共区域的消火栓进行检查和管理。应在消火栓玻璃门门面上粘贴“消火栓”字样的标识。在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后贴好物业封条,以示此消火栓完好。如项目消火栓已上锁(必须为玻璃门),在消火栓板面上应设置“击碎板面”标志。

2.灭火器标识

项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公共区域配置灭火器材。应在灭火器上喷涂或粘贴上项目标识,并进行编号管理,定数量定位置。根据消防机关要求,经过年检的灭火器应贴有年检标识。

3.疏散指示图

根据有关消防法规保安部应在各单元门后或各楼层的显着位置张贴该楼层区域的《疏散指示图》,并定期检查疏散图是否完好、无污损。

4.疏散指示灯

根据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建筑物出入口必须设置“紧急出口”标志。在远离紧急出入口的地方,须设置含有指向箭头的疏散指示标志,箭头方向应指向紧急出口。疏散指示标志作为应急照明,断电后的照明时间不应小于20分钟。

5。防火门标识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单向门(防火门)必须在门上设置“推开”标志,在其方面应设置“拉开”标志。

紧急出口或疏散通道中的防火门应设置“禁止锁闭”标志。

滑动门上应设置“滑动开门”标志,标志中的箭头方向必须与开门的方向一致。

6.疏散通道及楼层标号

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禁止阻塞”标志。

在楼梯各层应设置有永久的楼层标号,以便疏散人员能够准确识别楼层。

7.消防器具码放处标识

在消防器具(如消防梯、消防桶、消防钩、灭火器等)的集中存放点应设置“消防器具,非火勿动”标识。

堆放“消防砂”的地点,应有“消防用砂,非火勿用”的标识。

8.消防井、水泵结合器标识

设有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结合器和不易被识别的地下消火栓的地方,应设置“地下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的标志。在消防井盖上加醒目的标注(刷红漆)。

9.消防管理标识

在项目的非吸烟区应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在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带火种”等标志。

10.特殊警示标识

在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质或不能用水灭火的场所,应设置“禁止用水灭火”的标志。

二.消防标志设置要求

1.消防安全标志应设置在醒目的位置。标志正面或临近位置不得有妨碍公众视读的障碍物。

2.除不得已情况以外,标志一般不应设置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也不应设置在经常被其它物体遮挡的位置。

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标志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用尽量少的标志把标志需表达的信息表达清楚,

4.方向辅助标志应设置在公众选择方向的通道处,且指向位置为最短距离。

5.设置的消防安全标志,应使大多数观察者的观察角接近900,。在普通照明下,标志的颜色不易变色或产生反光。

6.疏散标志的制作材料应为不燃材料制作,否则应在其外面加设玻璃或其它不燃透明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7.室外附着在建筑物上的标志,其中心点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3米。室外用标志杆固定的标志牌的下边缘距地面高度应大于1.2米。设置在道路边缘的标志牌,其内边缘距路面(路肩)边缘不应小于0.25米。

三.标志的检查与维修

项目保安人员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标志的故障、损坏情况应及时通知保安部、工程部进行更换、维修。消防安全标志牌及其照明灯具应每季度检查一次(法规要求至少半年检查一次)。

篇4:保安消防员制度

1、保安消防员不准无故缺席公司安排的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2、当值保安消防员立岗期间如遇小区发生火灾,不准擅自脱离岗位。

3、当值保安消防员在小区遇到火警时,不准擅自脱离岗位。

4、当值监控中心保安消防员不准擅自脱离岗位。

5、当小区遇到中级以上火灾时,在职岗和不在岗保安员接到公司电话时后,必须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听后调动。

6、保安消防员在小区遇到火警时,不准任何人在现场抽烟。

7、消防人员在遇火警时,不准逃脱事故现场。

8、保安消防员、手机、家宅电话,必须在公司记录在案,在遇到事故时,听从公司调遣。

以上各条保安消防员必须遵守“救人先救己的原则”,在小区遇到火灾时,保安消防员必须懂得在自保的前提下救火救人。

篇5:消防报警处理程序制度

1、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主管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报告。

2.巡楼保安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先按门铃,向用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商场内,与商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5)报警地点在商场独立商铺内且已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留守现场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和商场当值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6)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主管,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主管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

3、当值主管接到消防监控中心保安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若进入写字楼单元内、商铺内、停车场内检查,需向用户解释清楚,致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写字楼单元内或商场独立铺位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必须破锁进入现场检查,排除险情后加锁,并通知用户。

(3)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4、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收到当值主管指令后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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