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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3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范本13

1、服务登记

顾客车辆需要较长时间停放在停车场时,保安队长应通知车主到管理处办理车位作用手续,以月、季、年为单位到管理处缴纳场地使用费,领取《车位使用卡》。

2、车辆进入管理

2.1车辆进入

汽车进入住宅区时,岗亭值班员填写《车辆出入卡》相应栏目后派发给车主按"填卡、敬礼、发卡、放行"流程进行。岗亭值班员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2.2车辆驶出

2.2.1汽车驶出时,由岗亭值班员收回《车辆出入卡》,没有办理车位使用卡的车辆按规定收取费用。按"敬礼、收卡、收费、给票、放行"流程执行。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

2.2.2对大件物品运出、岗亭值班员应查验管理处签发的《大件物品放行条》,核查运出物品无误后放行,若有疑问及时报告。

3、车辆在辖区内行驶管理

3.1为确保车辆在辖区内的行驶安全,由管理处根据有关交通规划,设置各种道路交通标况。

3.2管理处在道路上适宜之处设置减速条,控制区内车辆行驶速度,减少区内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3辖区内行驶机动车辆严禁鸣喇叭、超速,安全巡逻员对违章者给予教育或警告。

3.4机动车辆在辖区内行驶造成服务设施或他人财产损失的,由安全巡逻员协调处理。

4、车辆停放管理

4.1汽车停放管理

4.1.1为方便汽车停放,辖区内设置停车场,(库)或停车区。

4.1.2对临时进入辖区停放的车辆安全巡逻员实行"照章择位停放"。

4.1.3对辖区内汽车的违章乱停放,由安全巡逻员发出口头或书面违章通知,对车主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报主管采取相应措施。

4.2摩托车、单车停放管理

4.2.1摩托车、单车全部停放在管理处指定的停放区内。

4.2.2必要时管理处设管理员、对摩托车、单车进行管理。

5、车场管理

5.1安全巡逻员巡查停放车辆情况,发现车辆门、窗未锁好,车灯未关或漏油、漏水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处理,并填写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5.2安全巡逻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车库消防、道闸等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填写在《岗位交接班记录表》中。

5.3安全巡逻员协助清洁工维护好停车场(库)、停车区内的清洁,保持整洁。

6、收费管理

6.1实施停车收费的管理个,保安队长填写《停车场发票领取单》,经保安主管审核,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向出纳员领取发票。

6.2岗亭值班员按规定收入临时停放车辆的车位使用费用,每用完一本发票后由保安队长向出纳员结清。

7、监督检查

7.1负责车辆管理的保安班在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岗位交接班记录表》。

7.2保安队长每天检查各保安岗位的执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3保安主管不定期巡查(每周至少一次)填写《周检记录表》。

篇2:工商局职工小区车辆管理方案

EE工商局职工小区车辆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及地面车辆管理方案、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1、交通管理的原则

(1)依法办事的原则。(2)文明服务的原则。(3)规范管理的原则。(4)时效性原则。

2、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安全防范管理

(1)监督进入辖区的车辆不超过5km/h慢行、禁鸣喇叭,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

(2)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

(3)巡检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等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

(4)留意进入辖区内的一切车辆情况,对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车辆禁止入辖区,对两轮摩托车营运或两轮摩托车超载的车辆严禁进入辖区。

(5)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避免意外的发生。

(6)禁止出租的士出入小区。

(7)指导行人走人行道,自行车靠右侧道路行驶。

(8)对辖区内路面的一切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二)警示标志管理措施

1、保安班长在每班交接班前对辖区各道路标志、禁鸣喇叭标志、禁止驶入标志等交通标志牌、减速线、停车线等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予以记录并及时报部门主管处理。

(1)保安主管对班长报告的交通标识的损坏进行核实,并报公共事务部处理。

(2)保安班长负责检查交通设施的状态,发现有损失、歪斜移位和风化变色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以便公共事务部、维修部修复或更换。

(3)保安主管对整个辖区内的交通设施作出评价,报管理处以便为便为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提供依据。

(4)保护各种交通设施不被破坏。

2、交通设施的管理,除保安班长进行系统管理外,还应将此项内容纳入当值保安员的责任范围;

3、对有意或过失造成交通设施损毁的责任者,要按公司有关进行处罚或令其赔偿。

4、保安班长将辖区交通设施的管理状况填写在《交通设施检查保养记录表》上。并由部门归档保存两年。

篇3:X温泉车辆管理制度

御温泉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有效地使在渡假村范围内的车辆运行正常,在检修、废弃物的排放等业务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节约资源的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为目的而制订的。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渡假村范围内运行的一切车辆。

3.职责

3.1渡假村内车辆由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3.2渡假村车辆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4.工作程序

4.1定义

车辆管理:指渡假村有关责任部门对渡假村内的车辆的运行、停放、修理、洗车、尾气排放等业务进行的管理。

4.2车辆管理分类

4.2.1私人车辆的管理;

4.2.2渡假村私人车辆的管理;

4.2.3渡假村自备车辆管理;

4.2.4外来车辆管理;

4.3渡假村自备车辆的管理:

渡假村自备车辆主要用于渡假村员工的上下班、因公外出(市内或市外短距离长途)、小型货运、电瓶车。

4.3.1建立严格的车辆调度制度

(1)一般用车提前申请,车队统一调度;

(2)长途用车提前申请,渡假村总(副总)经理审批,车队统一调度;

(3)分配到各部门的车辆由部门主管负责管理。

4.3.2教育驾乘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尽量使用高效、低污染能源;车辆运行中不随意抛洒废弃物和乱按喇叭,作好安全、节能工作;

4.3.3建立完整的车辆检修、维护制度

(1)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车辆的年检,特别是车辆尾气的排放检查工作,对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进行技术改造;

(2)加强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大、中修后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车辆性能的检查,保证车辆的运行状态良好,不带故障运行车辆,做好检修、维护记录;

在渡假村自备车辆不能满足度假村日常运行所需车辆时,由渡假村主管部门申请,报经渡假村领导批准向外单位租用车辆。租用的车辆参照渡假村自备车辆进行日常管理。

(3)加强车辆日常检修、维护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参照有关程序进行,废弃液体、油类排入指定污水管道或放入专用容器集中处理;

(4)车辆定点清洗时应注意节约用水,洗车水排入指定污水管道。对专用的洗车水龙头定期检修,杜绝"长流水"。

4.4游客车辆管理

4.4.1游客在渡假村内驾驶车辆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禁止鸣喇叭。管理员发现违章情况,应立即纠正。

4.4.2游客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禁止乱停乱放。

4.4.3对于游客噪声过大或尾气,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纠正。

4.5外来车辆管理

4.5.1对于频繁来往的相关方外来车辆,由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其进行环保教育,必要时签定有关协议;

4.5.2外来车辆不得在渡假村内洗车;

4.5.3外单位车辆不得在渡假村内进行检修业务。

篇4:X小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内车辆管理规定

为保证小区内车辆的安全,各车主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一、一切车辆进出住宅小区的岗亭、门卫室,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和登记。违者不予进出小区。

二、凡机动车必须整齐地停放在停车场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户的单车不得停放在楼梯口、走廊,必须整齐地排放在各栋门口统一单车棚里。

四、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

五、车辆进出小区必须凭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时后驶出小区的车辆,一定要凭出入卡和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身份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律不予进出本小区。

篇5:X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制度

物业辖区车辆出入管理规范

1.0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0范围

辖区停车场

3.0定义

4.0权责

4.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规定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照单放行。

4.2车库保安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进出记录。

4.3管理中心派专人负责车场管理的监督、指导。

5.0作业内容

5.1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设保安岗、实行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

5.2地下停车场

5.2.1车辆进入管理

5.2.1.1认真检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阻止超高车辆进入车场,遇有强行驶入者,及时报部门直属主管。

5.2.1.2禁止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

5.2.1.3车辆进场时,发放电脑收费IC卡,并登记好访客车辆的车牌及访客的身份证、去处、人数。

5.2.1.4如遇停电或收费系统出现故障,马上进入紧急状态,采取人工打单收费制度,登记好人工单的首尾号,核对数量,及时报给管理员和收款员,便于核算。

5.2.1.5指挥好交道,手势要规范,正确疏导车辆进入。

5.2.1.6认真检查进入车辆的外观情况,并记录在案。

5.2.2车辆出场管理

5.2.2.1凭工单或人工收费单放行。

5.2.2.2当有车辆出场时,应仔细核对出场车辆车牌号码与人工收费单填写的是否相符(如是IC卡,则由电脑监控查看);如不符,应立即向司机有礼貌的询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业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应放行;若询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队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处理事件,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5.2.3摩托车进出管理

5.2.3.1禁止漏油或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摩托车进入车场停放。

5.2.3.2指挥车辆按临保、月保分类停放在指定区域,保持车道畅通。

5.2.3.3月保、临保车辆进场时,经保安检查车辆。符合进场条件的,月保车辆要核对停车证与车牌号码是否相符,并在《车辆进出收费记录表》上登记;临保车辆在收取保管费后,发给停车证与发票,并在记录表上登记,写明车牌号码、停车证编号。

5.2.3.4临保车离场时,检查其停车证与发票,并核对停车证编号与车牌号码与记录的是否相符。停车证,发票如有遗失或与车牌不符,立即报告值队长,查清楚后作出相应处理。

5.2.4车辆收费管理

停车场收费由公司财务部派专人收费管理。

5.2.5停车场消防管理

5.2.5.1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及漏油漏水的车辆进入。

5.2.5.2按区域配置灭火器材,消防栓定期检查,时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5.2.5.3严禁车场内有人吸烟或任何明火作业。

5.2.5.4严禁司机在小区车场内维修、加油、加池水。

5.2.5.5严禁乱占车道,堵塞走火通道及安全出口。

5.2.5.6发现车辆漏油、门窗照明灯没关好、附近有遗留火种的,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同车主联系,妥善处理,避免事故发生。

6.0支持性文件及记录

6.1《停车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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