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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总则

1.1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1.3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方案管理

2.1方案编制

2.1.1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2.1.2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2.2审核论证

2.2.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下列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2.2.2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2.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是否完整、可行;

(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2.2.4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2.2.5监理单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重点审核内容、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

3验收管理

3.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3.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

3.2.1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3.2.2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3.2.3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3.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施工管理

4.1一般规定

4.1.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4.1.2搭设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1.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4.1.4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2搭设管理

4.2.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4.2.2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4.2.3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4.2.4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2.5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4.3使用与检查

4.3.1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4.3.2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4.3.3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二)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三)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四)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五)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六)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4.4混凝土浇筑

4.4.1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4.4.2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

4.4.3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4.5拆除管理

4.5.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4.5.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4.5.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4.5.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5监督管理

5.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

5.2监理单位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3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将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重点,加强对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

6附则

6.1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除执行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篇2:路基工程施工安全规则

第一章总则

1、路基施工应全面安排,做好前期准备,正确选用施工方法。

2、路基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和新的施工方法时,必须制订相应技术安全措施。

3、从事爆破、电力、高处、起重锅炉压力容器与作业的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4、施工所用各种机械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试验,保证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5、施工中应常和气象站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风沙、雨雪、水文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

一、?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段必须旋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二、工地布置

1、工地布置,应全面规划妥善安排,遵守有利施工生产,方便职工生活原则,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防暑等安全和卫生要求。

2、机械施工时应制订作业程序,运行线路,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照明。

3、工地应设工人休息避雨棚,爆破作业区应设人员掩蔽所。

4、爆破材料库必须符合防爆、防火、防雷、防潮、防鼠要求,必须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施。

5、爆破作业必须设爆破加工房,其位置应隐蔽安全,起爆体加工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应有专人负责看管,并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6、汽油等易燃品库建成半地下结构,电石库的室内地面应高出地面至少50cm,严禁积水浸泡。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在库内存放,临时存放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0m。

三、工地道路

1、开工前应按规定修建人行和运输便道,经常保养,保持畅通,人行道宽度,不得小于1m。特别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6m。在陡坡上应制成台阶,每台阶的高度为0.2~0.25m,宽度不小于0.3m。在“之”字型转其处应设置不小于1×1m的平台,并按需要设置栏杆和加铺防滑材料。

2、用汽车运输时,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应设置安全标志,便道及其桥涵应据通行车辆的要求,进行设计养护。

3、铲运机运土道路应设在施工场区,与城乡公路分开。严禁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如必须行经城乡公路与其交叉时,应设立各种警告标志,并应设专人看守,铲运机运土道路严禁与既有铁路平面交叉。

4、所有道路的便桥,应在桥头树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5、冬季施工时,所有道路均应及时清除滑雪和采取防滑措施。

6、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及渡口处,应设立标志。施工便道和铁路交叉,应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要求铺设临时道口。

四、安全用电

1、所有电器设备的绝缘状况必须良好,凡有裸露部位的电气设备都应有围栏、护网、箱、匣等屏护设施。

2、手持电动工具、符合条件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安装触电保安器。

3、严禁将电器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

4、各种机床、金属设备上,所有局部照明及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应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在金属容器内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安全电压的电源应有双线圈变压器,手持行灯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5、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必须定期测试,手持电动工具专人管理每月检查1次,绝缘用具每3日测试1次,变压绝缘用具,每半年测试1次,凡不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6、变配电室不应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门向外开,建的结构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漏、防小动物串入和通风良好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沟通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

第三章施工作业

一、路堑开挖

1、路堑开挖时,应经常注意坡面的稳定。如发现裂缝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如不及时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应暂停施工,报告上级处理。

2、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坡面应接近设计坡度,坡面上松动石应及时清除干净,人力挖掘时,两人操作距离不应小于2-3m,严禁在危石下方工作、休息、存放机具。数人同撬一石,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4、开始工作应与装运工作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5、路堑弃土下方及滚石及范围内如有运输道路,应采取防护措施,及时清弃土,并设专人指挥交通。

6、在高于3m的坡面上作业,必须栓安全绳,在路堑内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在高陡斜坡、冰冻、泥泞地方作业,注意防滑,,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拴几根安全绳和在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

7、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炮雷管等,要及时报告,由爆破人员处理。

8、严禁有间发性癫痫、高血压、心脏病和恶性贫血患者担任撬石和高坡作业。

9、开挖淤泥,应事先测量其深度,采取安全措施后施工。

10、边坡开挖如遇地下水出露,应采取临时措施排水后方可继续开挖。

11、弃石应保证路堑边坡和弃土堆自身稳定,其位置与高度,应考虑对附近水田、水利、河道、建筑物的安全影响,采取措施后方可弃土。

二、路堤填筑

1、路堤应自上而下分层填筑,土与石运、卸与填筑压实的工作面应错开进行,砌筑边坡应与填心大致保持在同一高度,以防石头翻滚。

2、采用机械填筑时,为保证机械的安全,场地必须平整,并在填土边缘设安全标杆。

3、在易粘附的土质路基上打夯,应随时将粘附在夯具面上的泥土除去,防止夯具歪斜倾倒。使用打夯机应经常检查各种构件,遇有脱榫、劈裂、折断现象应及时修理。使用内燃打夯机时,应确认机械完好后,两人协同作业。

4、使用电动蛙式打夯机,电源线必须完好无损,并装有保安器,操作时,应戴绝缘手套,不得夯打电源线,不得在斜坡上打夯,严禁杜绝拖拉前进,使用或搬运时应切断电源。

5、在泥沼附洼地带填筑路堤,应先做好排水防洪工作,在施工期间,控制填土速度并使左右对称,以防突然坍塌。

三、爆破作业

1、将边坡上松动土石清除干净,并将锤楔、锤把或打眼机各部件检查确认完好。

2、打眼人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3、人工打眼时,举锤人立脚处必须稳固。严禁穿高跟鞋,并应站在掌杆人的侧面,严禁打对面锤。

4、严禁利用胶管内的高压风直接吹散灰尘和石屑。

5、爆破用品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段,应按燃烧速度决定,燃烧速度应分批分卷试验。引线与雷管的接连,应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

6、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电雷管还须检查电阻,生铜绣的雷管严禁使用。

7、起爆药包必须在装药时制作,严禁事先作好放在一边,制作时严禁直接用雷管插入起爆药包,必须用雷管直径相同的木条或竹钎在药包一端插入一个深为1.5倍的雷管长度,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孔口。

8、药包量必须经计算,浅孔小炮必须采用松土爆破,不得采用抛掷爆破。

9、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负责人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工执行。

10、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人员,严禁穿摩擦产生静电的衣服。

11、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用凭证到库提取。

12、有车船通过施工路段,需与有关运输部门联系,规定爆破时间。

13、爆破线路必须与带电的照明线或动力线分开。

14、处理瞎炮必须设警戒区,方法:

(1)?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通,再行起爆,严禁在残眼中继续打眼。

(2)?距瞎炮0.6米打一平行眼进行诱爆。但须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之裂缝。

(3)?能安全地取出堵塞物时,可重装起爆药包,再行起爆。

第四章路基支挡工程

一、规定:

1、砌筑脚手架搭、拆的安全要求符合规定

2、挡护伸缩缝制作符合规定。

二、挡护工程

1、严禁上面砌筑下面勾缝,片石砌筑工作,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坡脚下严禁站人。

2、严禁在砌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有爬梯。

3、砌筑用片石,最大电量不宜超过50kg。

4、支顶危石悬岩,或采用嵌补综合防护等工点,按专门工点要求制订相应措施。

5、喷射砼防护岩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劳保品,不得单独作业,并严格按操作顺序施工,工作区域其他人员不得入内,发生故障时,必须先停后处理,用机械手操作时,悬臂下严禁站人。

6、坡面锚杆挂网必须设脚手架,严禁攀登锚杆露头。

7、护坡挡墙的提升作业符合要求。

(1)?护墙面坡度在等于或陡于1:0.5时,可采用普通脚手架施工。

(2)护墙面坡度缓于1:0.5时,应采用台阶式脚手架施工。(3)使用吊斗提升时,装载物不得超过吊斗帮。

二、支撑渗沟

1、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必须加设临时支撑。

2、渗沟施工,应在准备好填筑材料后再行开挖,挖完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引起塌方,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四、抗滑挖孔桩

1、挖孔桩口,必须设有防止地表水和雨水流入的设施。

2、人员上下可用软梯和其安全设施,软梯一侧应设安全绳,人员上下不带任何工具材料,孔下放炮时,先收梯子,防止损坏。

3、桩据地质条件,确定护壁支撑,分节高度0.6-2.0m,挖一节,支一节,不应在土石层变化处分节。

4、基坑土应由卷扬机吊起,每次吊不超过0.2m3。

5、孔下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必须戴安全帽。

6、孔下照明须采用安全电压。

7、钢筋进孔必须吊装入内,严禁抛掷。

8、钢箍从下向上顺序绑扎,绑扎时应加设脚手架,并栓好安全带,严禁攀着钢匝上下。

第五章施工机械

一、一般规定:

1、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超劳,严禁在患病和精神失常时驾驶操作机械。

2、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作业前,对机械作详细的检查,严禁机械带病工作。

4、机械发动时,用手摇动时,必须五指并拢,用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在操作机械前,如确认机械周围和作业场地没有闲人和障碍时,发出信号后,方可开始作业。

5、机械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驾驶室内不得超员,驾驶室外严禁搭乘人员。

6、严禁机械超荷作业,不得随意扩大机械使用范围。

7、夜间作业时,机械上应装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作业场地应有辅助照明设备。工作视线不清时不得作业。

8、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指挥。

9、应保证机械的喇叭、雨刮器、转向指挥灯、倒车警报器和其他报警装置正常工作

10、在埋有电缆管道地点作业,施工前应设安全警示标志。

11、履带式机械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应

①?与附近车站或工务段联系。

②?设防护。

③?有专人在轨面铺垫木材保证绝缘。

④?严禁改变方向和制动。

⑤通过后立即拆除木板,恢复线路。

12、机械在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在陡坡上严禁换档掉头,在山丘弯道或斜坡上,应降低行驶速度,转弯不宜过猛。

13、对机械保养时,应停车制动,关闭发动机。

14、机械添加燃油、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15、不应在坡道上停放机械或检修,如需停放或检修时,必须放下工作机构,拉好制动并在轮胎的下方垫上三角木。

16、液压系统发生故障,如停止工作检修时,必须释放压力。

17、液压转向机械,在发动机运转时严禁用方向盘作为抓手上下机械,以避免机身摆动而发生事故。

18、在边坡、水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使轮胎压在坚实地面上。

19、牵引机械时,不得猛拉,牵引速度不得大于8km/h。

二、挖掘机

1、发动机启动后,严禁任何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上。

1、?挖掘机在行驶中严禁:

①?超速行驶。

②?突然起步、突然制动、突然转变。

③?迂回前进。

④?空挡滑行。

⑤在纵坡>200横坡>150的路面上行驶。

3、挖掘机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并将履带制动住。

4、挖掘机工作时,严禁在回转半径内清底、平整、修坡等工作。

5、若停放在地面泥泞松软有渗陷危险时,应用树木或其他材料将覆垫好。

6、挖土与回转操作过程应正确分开,在回转未终止时不得落斗铲土,向挖土面回转时,应防止铲斗碰撞挖土面。

7、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以防偏载或砸坏车厢。

三、推土机

1、推土机下土坡时,其坡度不得小于30°在横坡上作业时,横坡坡度不得大于10°。

2、下坡时,应压低油门,用发动机辅助制动,转向操作应与平地行驶相反。

3、推土机下陡坡时,宜采用后退下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4、在陡坡高坎上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

四、装载机

1、铲斗满载运行时,必须使铲斗保持在低位置(距地面40cm左右)。

2、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已时可倒退下坡,另应避免满载倒退下坡。

3、卸料时铲斗应有合适的高度。过高会使所卸料物砸坏车厢或粉尘飞扬。铲斗过低会在倾翻时碰撞车厢。

4、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自由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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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武广客运专线*xtJ?VI标二工区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篇3:人工挖孔桩施工安全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下同)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砂土、厚度较大的淤泥和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2、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25m。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

挖孔桩护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护壁每节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0.3~1m。

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断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存在。

?5、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或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6、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第二节

施工安全措施从事挖孔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须经健康抽查和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在施工图会审和桩孔挖掘前,都应认真研究钻探资料,分析地质情况,对可能出现流砂、管涌、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应予重视,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对安全施工存在疑虑,应在事前向有关单位提出。

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4、工作人员上下挖孔所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必须是合格的机械设备,同时应配备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以防突然停电。不得用人工拉绳子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上下桩孔。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上班前、下班后均应有专人严格检查并且每天加足润滑油,保证开关灵活、准确,铁链无损、有保险扣且不打死结,钢丝绳无断丝。支承架应牢固稳定,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桩孔内必须放置软爬梯或设置尼龙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或危房时,必须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余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做出预防措施或暂停孔内作业,以防挤压塌孔。

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也可用简易办法,如在鸟笼内放置鸽子,吊放至桩孔底,放置时间不得小于10min,经检查鸽子生态正常,方可下孔作业。

每天开工前应将孔内的积水抽出。并用鼓风机或大风扇向孔内送风5min,使孔内空气排出,才准下人。孔深超过1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的专门设备,风量不宜小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为防止地面人员和物体坠落桩孔内,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10、桩孔内的作业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绝缘胶鞋;(2)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井内抽烟,不准在孔内使用明火;(3)作业人员每工作4小时应轮换一次;(4)开挖复杂的土层时,每挖深0.5~1m应用手钻或不小于ф16钢筋对孔底做品字形探查,检查孔底面以下是否有洞穴、涌砂等,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进行挖掘;(5)认真留意孔内一切动态,如发现流砂、涌水、护壁变形等不良预兆以及有害气体时,应停止作业并迅速撒离;(6)当桩挖孔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0m左右处的护壁上设置半圆形防护罩,防扩罩可用钢(木)板或密眼钢筋(丝)网做成;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罩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若遇起吊大块石时,孔内作业人员应全部撒离至地面后才能进行起吊;(7)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8)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撒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风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9)在中途抽水之后,必须先将地面上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孔作业。

孔口配合人员应集中精力,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在孔内上下递送工具物品时,严禁有抛掷的方法。严防孔口的物件落入桩孔内。

施工场内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后经验收合格后才准接通电源使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孔上电线、电缆必须架空,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绝缘,并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孔内作业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应停止,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暂停施工的桩孔,应加盖板封闭孔口,并加0.8~1m高的围栏围蔽。

第三节挖孔桩的施工

1、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检查各项施工准备,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上都得到落实。

?2、开挖前,应从桩中心位置向桩四周引出四个桩心控制点,用牢固的木桩标定。当一节桩孔挖好安装护壁模板时,必须用桩心点来校正模板位置,并应设专人严格校核中心位置及护壁厚度。

修筑第一节孔圈护壁(俗称开孔)应符合下列规定:(1)孔圈中心线应和桩的轴线重合,其与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2)第一节孔圈护壁应比下面护壁厚100~150mm,并应高出现场地面0.15~0.20m。

修筑孔圈护壁应遵守下列规定:(1)护壁厚度、拉结钢筋或配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2)桩孔开挖后应尽快灌注护壁混凝土,且必须当天一次性灌注完毕;(3)上下护壁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4)灌注护壁混凝土时,可用敲击模板或用竹杆木棒反复插捣;(5)不得在桩孔水淹没模板情况下灌注护壁混凝土;(6)护壁混凝土中宜使用速凝剂;(7)护壁模板的拆除,应根据气温等情况而定,一般可在24h后进行;(8)发现护壁在蜂窝、漏水现象应及时加以堵塞或导流,防止孔外水通过护壁流入桩孔内;(9)同一水平面上的孔圈二正交直径的极差不宜大于50mm。

遇到流动性淤泥或流砂时,孔圈护壁的施工可按下列方法进行处理:(1)减少每节护壁的高度(可取0.3~0.5m)或采用钢护筒施,工,采用上述方法后仍无法施工时,应迅速用砂回填桩孔到能控制塌孔为止,并速报有关技术部门及设计单位处理;(2)对塌方施工段应即挖、即验收、即灌注护壁混凝土;(3)开挖时流砂严重的桩孔,应先将附近无流砂的桩孔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应选在地下水流的上方。(4)当抽水影响邻近原有建(构)筑物基础及地面下沉时,应即在原有建(构)筑物附近设立灌水管,或利用已开挖但未完成的桩孔进行灌水,以保持水压平衡与土体稳定。

当挖至设计持力层岩(土)面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单位和质检(监)部门对孔底岩(土)性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按设计要求进行入岩挖掘或进行扩底端施工。

当风搞挖掘岩层难于作业时,可采用无声爆破方法。若用少量炸药爆破,应订出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经有关公安部门批准,严格按爆破作业规定进行。孔内爆破时,现场其它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撒离。

终孔时,应清除护壁污泥、孔底的残渣、浮土、杂物和积水,并通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质检(监)部门对孔底形状、尺寸、土质、岩性、入岩深度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迅速封底、安装钢筋笼、灌注桩身混凝土。孔底岩样应妥善保存备查。

钢筋笼的直径除按设计要求制作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笼外径应比设计孔径小140mm左右;(2)钢筋笼在制作、安装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3)钢筋笼的主筋净保护层不宜小于70mm,其允许偏差为+20mm;(4)吊放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灌注混凝土时应采取措施固定钢筋笼位置;(5)钢筋笼需分段连接者,其连接焊缝及接头数量应符合国标GBJ204-83的规定。

钢筋笼的制作允许偏差,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灌注桩身混凝土时,混凝土必须通过漏槽及串筒离灌注面2m以内下落,不得在孔口抛铲或倒车卸入。在灌注过程中,混凝土表面不得有超过50mm的积水层,否则,应设法把积水排除,才能继续灌注混凝土。混凝土应边灌注边插实,宜采用插入式震动器或人工插实相结合的方法,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度。当渗水量过大(>1m3/h)可考虑采用水下混凝土灌注法,时,或采用先封底后灌注的方法。内径大于1.8m的挖孔桩,其水下混凝土灌注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灌注的质量。

灌注桩身混凝土时应留置试块,每根桩不得小于一组。

第四节

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挖孔桩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护壁类型现浇混凝土长钢套管挖孔桩施工允许偏差桩径允许偏差(mm)垂直度偏差-500.5%-201%桩位允许偏差(mm)501002、挖孔桩的质量检查,除对原材料、混凝土、钢筋笼等项内容按国标GBJ204-83、国标GBJ107-87以构及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检测外,尚应对各孔段地质、护圈结构与质量、孔径、孔底标高、孔底地质、渗水情况、入岩深度、桩端扩大头尺寸、桩孔垂直度、桩身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灌注量、桩顶及钢筋笼标高、桩位偏差、成桩质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填写挖孔桩成孔验收记录表和灌注混凝土记录表,并保留孔底岩样备查。当设计要求时,可对桩底岩(土)体进行原位抗压强度试验。

人工挖孔桩的桩身质量的检查可采用钻孔取芯或埋管超声波(Υ射线)等非破损检测方法,检测孔的数量和位置由设计、建设、施工及质检(监)等到单位共同研究确定。检测孔最后应以压力灌浆切实灌满。

4、挖孔桩基础竣工验收时,应具备的资料除符合本规程外,尚应有挖孔桩的孔底基岩检验记录。挖孔桩桩基工程的质量检查和工程验收除按本附录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尚应按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4:喷射砼施工安全作业一般规定

1、喷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并要保证作业现场的良好通风和照明。

2、喷射作业时要设专人指挥监护,负责监督作业人员使用防护用品,并做动态观察,防止井口物体掉入、井身围岩垮塌伤人。

3、注意松石、危石伤人,施工前要及时处理。

4、施工机具应定时检修、保养维护,保证其良好的作业状态。

5、设备停放部位要安全平稳,支腿须着落在坚实稳固的地面上。

6、喷射作业前要认真检查输料管及其接头等有无破损、松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配电线路必须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线路布设要整齐规范,不得混拉乱接线路,施工场地严禁使用裸露闸刀,所有接线头必须绝缘包扎。

8、施工人员在爬梯上梳理输料管时必须系安全带,堵管时及时处理,风压不能大于0.4Mpa。

9、喷枪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一当发生堵管时,应立即断电停机检修,并要妥善放置喷枪头,严禁枪头对人。

10、喷射结束要对施工机具进行清洁、检修、保养,理顺各种分水管路。

篇5:客服中心外包队伍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客户服务中心外包队伍在工作期间安全文明施工监督和管理行为,为实现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编制依据

总承包管理制度汇编文件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网总〔2003〕407号)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不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因外包队伍施工导致的电网停电及设备事故;不发生工程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由于施工产生的投诉事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施工场地,争做安全管理标准队伍。

4、外包队伍相关制度规定

4.1工作开始前

4.1.1形成班前会制度,布置当天工作内容及对工作中涉及的危险点进行安全交底。班前会内容要形成可查的台账,并且由施工人员全员进行签字,客户服务中心装拆班负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班前会开展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

4.1.2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必须在合格期内,如安全帽、绝缘地垫、个人工器具等。

4.1.3施工人员在工作现场前应穿统一的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佩戴工作牌、工作监护人戴好工作监护袖套。

4.1.4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施工前应确认已经对该区域用户进行标记轮换高志,应在需轮换的表箱旁贴好告知单,并告知相应的社区或小区物业。调表通知单应最少提前15天进行张贴。

4.1.5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电表安装前应确认电源无电,并且有可靠明显的断开点。

4.2工作进行中

4.2.1在工作过程中施工人员应注意用有效手段隔离可能的危险点。

4.2.2工作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工艺,电表相线和零线不能反接;相线和零线相应的进出线不能接反;电表接口螺丝必须逐个拧紧;电表与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相连的485接线必须正确,其螺丝必须拧紧;无线采集器或载波采集器电源线必须牢固,接通良好,不能反向。

4.2.3对于表计轮换工作,一定要注意装接单上拆除电表表计局号要与实际安装电表相对应,单上新装电表表计局号应与即将安装表计局号相对应,有条件的单上户名应与实际用户进行对应。

4.2.4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装表过程中应做到装接单上与要安装表计对应、表计实际安装位置与表箱位置图或开发商在表箱上标出位置相对应、相应表计出线与相应空气开关对应、空气开关与实际送电用户相对应,实现装接单、表计、表位、空开、用户全对应。

4.3工作完成后

4.3.1在工作完成后应立刻打扫施工现场,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扫,避免由于表箱内杂物等产生着火等安全隐患,同时也避免居民用户由于施工后现场脏乱产生投诉问题。

4.3.2对于表计轮换工作,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表计轮换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抽查量为全部轮换表计的15%,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后台采集管控主要为江伟或黄沁负责,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4.3.3对于新装批量用户,在工作完成后,中心应对批量装表的施工质量进行管控,现场管控班组为装拆班,检查量为全部二级负荷和全部三级负荷的20%-30%,主要检查螺丝是否拧紧、485线是否接反、485接线是否牢靠、表计是否装错、极性是否反接等等,并详细对表计、表位、用户空气开关及用户家进行对应性排查,排查应认真填写排查记录表,并进行施工单位、检查单位、用户物业或负责人三方进行签字确认。后台采集管控主要管控是否在流程结束后采集是否成功。

5、工作奖惩(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1采集器的维护工作

每名外包每日工作需要进行量化,无线采集器每日维护每人5到8个(非用户数),载波采集器每日需要维护每人15到20个(用户数)。根据成功率计算当日维护成果,无线采集器成功率在8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80%以下每降低10%,扣除5%的相应绩效,如果维护成功率在80%以上,奖励5%的相应绩效;载波采集器成功率在70%以上算当日维护合格。维护成果低于70%扣除5%绩效,在80%以上奖励5%绩效,在90%以上奖励10%绩效。

5.2表计轮换工作

一是施工时间考核,应对外包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考核,轮换超过1天扣除绩效10%,超过2天扣除绩效20%依次类推。二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8%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

5.3房地产小区的批量装表

一是施工质量考核,现场检查和抽查合格率需要在99%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采集合格率需要在95%以上,否则按实际情况进行扣除相应绩效。(相关绩效部分需要进行探讨细化)

5.4投诉工单

根据工单内容及是否属实进行相应的考核。

6、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1施工期间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工作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必要时直接报告中心领导、市公司领导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24小时内提交出书面事故报告;并应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2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6.3外包单位应在施工期间的事故月报和年报的报送程序,应按《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外,还应向中心安检部门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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