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前施工安全规程范本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钻前施工安全规程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塔型井架的工程质量与交接(一)浇筑基础工程质量1.基础尺寸必须符合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要求。2.基础表面不得有砂斑、裂纹和起皮。3.基础表面高差不大于5mm。4.基础表面要刻画设备摆放中心线。5.当井架整拖时,基础面与周围地面平齐,其他情况按图纸施工。6.基础用水泥标号,春、夏、秋三季不低于400号,冬季不低于500号。7.做到工完料净,余土铲平。(二)预制基础工程质量1.根据地层承载能力,由技术部门确定是否选用预制基础。2.摆预制基础要符合图纸要求。3.基础面以最低点找平,只许挖方不许填方,不得铲高填低,基础块下不许存在松土。4.基础块周围要培土夯实。5.基础块完整,无裂缝。6.基础表面高差不大于6mm。7.井架整拖时,新井基础上表面应低于周围地面5-6cm,并用土覆盖。(三)井架底座1.各部位齐全完好,不许有严重变形、断裂和腐蚀等现象。2.底座与基础接触面应贴实,不得悬空,局部间隙要小于5mm,特殊情况允许加垫钢板消除间隙。3.底座销子、卡子、螺栓、拉筋及连接杆要齐全、有效、牢固。4.销子要涂润脂,并加别针,螺栓均带弹簧垫圈。5.底座总装后,四条大腿的和尚头水平高差小于3mm,对角线误差小于5mm。(四)井架主体1.井架大腿要直,全长弯曲度小于20mm。2.拉筋平直齐全、无扭曲、断裂和严重腐蚀现象。3.大腿连接板齐全,规格型号符合图纸要求,并与大腿靠实,不留间隙。4.使用规定型号的螺栓,并配弹簧垫圈一个,做到不松、不缺、三靠一平(大腿、连接板、拉筋三者靠紧,弹簧垫圈紧平)。预计连续用6个月以上的井架全部螺纹均涂上润滑脂。5.12块拐子铁装齐上牢。6.主体上的所有部件均不许随意烧割螺孔或另加连接板。(五)井架附件1.操作台完好,用角铁固定牢,角铁的规格为<60×5,其外身端面距二层台面200-300mm,操作台担铁要平直,无变形,两端用M24的螺栓固定。2.指梁完好,位置适合,应与操作面相距250-300mm,前后指梁间距400mm,每根指梁要用2只M24的“U”型卡子和4个M24螺栓固定,并配有规格为<60×5的斜撑,指梁的位置不影响游车滑动上下运动。指梁担铁平直,两端用M16螺栓固定。3.立管台平稳,栏杆齐全、无弯曲,用M16螺栓固定。4.大门钻杆要直,其规格是φ114.3mm或φ127mm的钻杆,并无严重锈蚀等现象。5.天车台、二层台平整完好,撑铁、栏杆齐全无弯曲,螺栓按规格上全,均配弹簧垫圈一个,花纹钢板完整,其厚度不小于3mm,并焊接牢固。6.梯子挺直,脚踏板、内外栏杆、斜撑齐全完好,并牢固。第一、二节梯子各卡2只卡子,第三节梯子卡1只卡子,均垫木板,并用铁丝绑牢。7.梯子栏杆不许装反,可用角铁做连接板,但每节栏杆只准用一块。8.全部附件螺栓均要由里向外穿。(六)绷绳及地锚坑1.绷绳用不小于φ19mm的钢丝绳制作。2.绷绳与花兰螺丝连接外,必须使用钢丝绳卡卡固,与井架主体连接外,必须使用绷绳双卡瓦。每根绷绳两端各用三个钢丝绳卡固定,绳卡压板在长绳一侧,间距为200-300mm。3.绷绳在井架主体上的固定位置,上绷绳一号角在8层半处,2、3、4号角在9层顶部,下绷绳均在5层顶部。4.地锚坑位置在井架对角线的延长线上,上绷绳的地锚坑距井口中心45m处,下绷绳的地锚坑距井口中心42m处,误差不超过2m。上下坑分离,坑间距3米。5.地锚坑深度为1.5米,口小底大,地锚桩放进后,分层填土夯实。特殊情况按设计执行。6.地锚桩长度不小于1.5米,规格为200×200mm方木或<125×10角铁。7.地锚桩绳套用φ18.5mm钢丝绳制作,拉紧结死,或用2只钢丝绳卡卡死。8.地锚坑表面要有1.2×0.4×0.3m的梯形土面。9.8根绷绳拉力均匀,松紧适度。(七)天车1.天车完好。轮子转动灵活,注足润滑脂。2.天车中心线与底座中心线偏差不大于20mm。3.天车用四只“U”型卡子配双帽上紧固定,压板下垫木板,其厚度不小于75mm。(八)工字梁1.工字梁完好,无裂纹、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2.8个M30螺栓齐全,均配弹簧垫圈上紧。(九)井架验收交接1.新井验收交接时间为:一开之前。2.验收交接内容:按以上工程质量规定,逐项进行检查验收。3.井队为验收接受方、井架安装队为验收交出方。4.完井后的验收交接时间为:井队搬迁的当天。5.验收交接内容:井架、座底、基础的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6.井队为验收交出方,井架安装队为验收接受方。7.工程验收交接规定及要求:(1)在安装队所交工程的验收中,井队提出的问题,井架安装队要认真及时整改。整改完后井队认为工程合格,便在交接书上签字。(2)在井队向安装队所交工程的验收中,所发生损坏与丢失,责任明确以后,便在交接书上签字。(3)双方都要按时参加工程交接。(4)安装队没有向井队办理交接手续的井架,井队不得开钻使用。(5)井队没有向安装队办理交接手续的井架,井架安装队不得拆卸。(6)填写交接书,一式两份,井队和安装队各一份,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双方签字后生效。二、钻井队使用井架有关规定(一)井队要经常教育职工爱惜使用井架,保持井架完好,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井架,井队无权使用。(二)上下钻机时,必须由井队干部组织指挥,力求达到平稳施工。(三)井队要定期、定人、定部位对井架进行检查。1.定期:白班检查,并紧螺丝。井深1000米、2000米,下套管前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整改。2.定人:四个井架工每人承包一条大腿,实行三班倒的要均衡检查,不得漏查,值班干部要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3.定部位:上白班的井架工负责对井架的每一个部位及绷绳、附件进行全面检查。上夜班的要对底座、绷绳进行检查。4.风季、雨季井队要班班对井架绷绳及绷绳坑进行检查。5.天车、猴台、指梁,死绳固定器、转盘、钻机、钻杆盒大梁、立管台、二层台的固定情况,由井队安全监督每周检查一次。凡井队不能整改的问题,要记在当天班报表上,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6.天车在正常运行时,每100-120小时打一次黄油。(四)不准随便割、拆、换井架的拉筋螺丝、卡子、零件、附件,违者按钻前公司有关条例在交接时罚款处理。(五)下套管时做到:1.下套管之前对井架进行全面检查,井队不能整改的问题,要及时通知钻前公司。2.钻具要分立两边,尽可能使井架受力平?。3.封闭指梁,防止大绳进入。4.下完套管后,若发现井架无安全保障,应立即将套管坐在转盘上,停止活动套管。(六)在风力超过8级时,不要把钻具全部起出,已起出的,也要下入部分钻具,把井架垂直拉紧,以保持井架稳定性。(七)井场值班房应在离井口50米以外摆放。(八)立管不准硬挂在井架拉筋上,必须上吊下垫,用立管固定胶块卡牢卡紧。(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由井队承担经济损失:1.搬家车辆压坏、压歪活动基础;2.因超负荷操作,致使井架损坏、倾斜;3.冲鼠洞时排量不要过大,防止井口处冲垮地基,造成基础下沉。因表层套管未固好水泥,发生水串,致使基础及井架倾斜;4.使用活动基础,因井口、排水沟、水刹车下方没有抹水泥面而造成基础下沉、倾斜;5.要求井队将底座下的泥浆污水及时排出,不要使之浸泡基础,防止基础下沉、受力不均;6.因上、下钻机操作不当,使前后大门拉筋损坏;7.大门钻杆未上,井架绷绳未绷,底座拉筋未穿齐时,严禁上钻机或绷重物。高悬猫头绳,气动绞车绳,禁止绕过井架大腿或拉筋进行拖拉重物;8.因操作不当,造成游车挂坏指梁及平台;9.因转盘校正不对,造成校天车台返工;10.在底座上乱割眼或焊死大梁、挡头、固绳器等;11.交接后井架附件及钻台花板损坏或丢失;12.井架中途因没有按规定及时检查、紧固各部螺丝造成事故;13.因设备底盘的地脚螺丝抽出而拖坏活动基础;(十)钻台附件的螺丝必须安装齐全,不准随意拆卸。(十一)处理卡钻事故前必须仔细检查死绳固定器的固定情况,为确保安全,对于超深井??关键井,井队必须在开钻前将死绳固定器加固牢靠。(十二)要求设备安装时做到:根据井架中心找正转盘,再根据转盘中心校正钻机,依次类推。井架型号类别井架型号TJ—41TJ1—41TJ2—41井架类别一?二?三一?二?三一?二?三井架安全负荷170?150?130170?150?130220?180?150设计井深3200?2400?三、“A”型井架的安装与拆卸1.装、拆人字架与装拆井架时,必须用两部吊车,吊车千斤必须全部打好,吊车有专人指挥,同起同放,并拴好扶正游绳。2.起吊井架底座、转盘、天车应使用Φ22mm钢丝绳套,其它各节井架用Φ19mm钢丝绳套,绳套长度适合,绳套挂在主管柱中间位置,禁止吊拉筋。3.全部组装后,如需起吊天车端调整井架时用30吨吊车,使用Φ28mm或Φ22mm钢丝绳套起吊,吊车千斤要绝对可靠。4.四节组合吊装时两台吊车协调配合,用Φ19mm以上钢丝绳四股起吊。5.井架用的支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底面积,支架上端长度不少于1.8m,支架上端为槽铁并垫厚0.1m的木板。6.支架数量不少于三个,第一个大支架位于天车附近,其余两个位于大腿绞链21米处的两腿之下,井架应位于支架中心。支架下的土要铲平垫实,不许用不稳定的物品叠摞支撑。7.起吊安装天车时,要在天车两侧拴好扶正游绳,井架上的人员要等天车稳定后开始工作。8.井架所用销子要光滑规格,不得弯曲,应先涂黄油后安装,销子要加保险锁销。9.井架各处螺栓应按出厂规格使用,不许用小直径的代替,所有螺栓必须加弹簧垫上紧或穿保险销。10.井架的方梁和圆梁,必须装全,各部螺栓上紧,以免减弱负荷或变形。11.井架绷绳不小于Φ19mm钢丝绳,位于井架对角与地面成45o-50o角,用反正螺丝绷紧,绷绳坑不浅于1.6米,绷绳坑别木长度不小于1.5米,规格为150mm×250mm方木或125×10角铁,分层填土夯实。12.井架拆卸次序从天车开始,不许提前将螺栓全部松开,销子全部或部分抽掉。特别是支撑扶正两大腿的方梁和圆梁螺栓,更不准提前卸掉。常用D—6×19+1钢丝绳性能绳径(毫米)拉断力(吨)一级二级三级105.715.264.79128.957.586.901411.2010.409.391614.6013.5012.301818.5017.0015.502022.8021.0019.202227.7025.4023.102432.8030.2027.602638.6025.5032.402844.7041.2037.60白棕绳规格和强度直径(毫米)股数破断拉力(公斤)特级甲级乙级四、起放井架安全措施1.起井架前,钻机滚筒开槽的初始绳不少于13/4层,不开槽的初始缠绳不少于11/8层,游车摆放在大门前2-2.5米处。2.检查起井架动力滑轮的转动情况和动绳两端绳头的卡固情况,每端必须使用同绳径绳卡7只全部正卡,长距250mm为合适。3.对柴油机、传动装置、钻机进行试运转,确保在起井架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事故。4.对气控制系统进行检查,起井架时,气瓶应保持0.8-1Mpa压力。5.检查提升系统、气控制系统及其它部位的连接、润滑与固定情况。6.检查刹车系统,保证起放井架时刹车灵活可靠。7.检查刹车在安装时有无未取下的工具及其它金属物。8.检查动力绳、动力滑轮、辅助滑轮是否牢固,转动是否灵活。9.检查井架的就位锁紧、固定及缓冲气缸是否灵活、牢靠。10.必须有司机以上岗位专人负责柴油机操作,保证动力输出,运转符合要求,严防作业中途熄火及发生其它事故。11.起井架时,必须有公司安全人员与井队领导共同协商,成立临时起、放井架小组,并负责起放井架的统一指挥。12.起放井架时,应专门确定一名操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在钻台统一指挥,刹把操作人员必须技术过硬,精力集中,并有另一名操作熟练的人员协助作业、护理。13.起放井架时,井场前面及两侧20米以内不准站人或通过。14.起井架时用Ⅰ档低速,柴油机转速控制在1100转/分左右,当井架起离支架0.2~0.3m时刹住滚筒,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各绳卡固定,各绳套与井架之间有无连挂,刹车系统的可靠性及天车固定情况,迅速检查完毕,将井架慢慢放在支架上,确认无误时,方可正式起升。15.正式起井架时,必须用Ⅰ档车两台柴油机转速控制在1200转/分左右,当井架逐渐升起超过45°后,柴油机转速降至800转/分左右。16.起井架时,要平稳操作,不得猛刹,起至75°时要慢,使其慢慢靠拢人字架,起架子中途严禁刹车,柴油机中途不得熄火。17.井架起到位后,应立即将销紧装置锁紧,并将人字架与井架用四副U型卡子卡好,然后对角用两台拖拉机同时拉紧绷绳卡固。18.遇有下列情况不得起放井架:(1)五级风以上不起放;(2)大雨、大雪天不起放;(3)浓雾天不起放;(4)夜间不起放;(5)各滑轮转动不灵活不起放;(6)安装不符合标准不起放。19.放井架前要检查刹车与气路系统与绞车固定,将架子上不用的东西全部取下,不用的绳索取下或绑好。20.放井架前,检查井架底座与机房爬犁的连接,柴油机、联动机及固定,人字架及各部位固定螺丝有无松缺现象,严禁拆除各联动皮带和泥浆泵皮带及固定。21.放井架前,必须把各绷绳松开盘好,以免在放井架过程中,绷绳挂住其它物体发生意外。22.放井架时司钻操作要平稳,缓缓慢放,当井架接近三角支架时,刹住车调整好支架为止,使井架平稳准确地放到三角支架上。23.放井架前的组织准备及检查,参照起井架安全措施执行。五、整拖井架安全措施1.凡是整拖井位,油层套管接箍要低于井架底座横拉筋100~200mm。2.整拖前必须把大小鼠洞拔出。立在井架上的钻具全部甩下,方钻杆入钻盘用钢丝绳固定在转盘大梁上绷紧,并将刹把刹牢固。3.检查四个井架大腿与底座连接螺丝不松、不缺、井架底座拉筋、钻机大梁、转盘大梁等各部连接销子齐全、紧固、可靠。4.详细检查井架上有无未取下的工具和其它金属物品,井架各种绳索要归拢捆绑好。5.钻台各种工具要归拢到合适位置,防止滚动,吊钳不准悬空。6.详细检查井架底座和机房底座的顶杠、传动链条护罩、高压管线、各种电缆线等所有连接部位是否拆、卸掉。7.机房同时前拖时,应检查各处连接是否可靠,受力是否平?。8.检查井架双层底座各“U”型卡子是否齐全、紧固。9.用地锚整拖时,检查地锚固定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松动现象。10.详细检查地锚钢丝绳及游动滑车是否安全可靠、灵活、好用。11.松井架绷绳前,必须经钻前公司施工指挥人员同意方可松开。12.整拖前停止供电,由水电队提前将电源线拆卸、整理正轨,并有专人负责管理。13.整拖前将Φ127mm钻杆横穿井架底座底部前侧,使用Φ28mm钢丝绳每侧四股与地面游动滑车连接后,再与底座钻杆连接,受力平?。14.整拖前,公司安全人员要到现场会合钻前、井队干部再进行一次检查,确认准备工作就绪无误后,方可整拖。15.发出整拖信号前,除现场指挥人员外,其他人员必须撤离危险区域。16.整拖时,所有现场施??人员必须听从钻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拖完后立即把井架绷绳按标准卡固牢靠。

篇2: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篇3:营业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营业线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及《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08]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站场改造、连接岔线、上跨下穿营业线桥梁施工、线路拨接等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线施工作业主要包括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隧道加宽、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在既有线设备上进行直接施工以及其他影响既有线设备安全的开挖、吊装、爆破等施工。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三条指挥部成立以指挥长梁月胜为组长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梁月胜

副组长:杨万仁?李世伟?李小全?王柳新?刘世凯?赵选利?颜立宏

组?员:朱?伟?赵小朋?王?建?刘战刚?张静敏?宋荣华?曹斌水?闫新辉?贾玉栋?白?鹏?张向前?闫玉发?孙业峰?樊?荣常占伟?党小峰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环保部

值班电话:0771---4012105

第三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第四条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指挥部审核,报铁路局或铁道部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指挥部按照国家及铁道部有关规定审查施工技术人员和机械设备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组织技术交底、资料交接、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第五条在铁路营业线施工,指挥部应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签订相关施工配合协议、施工安全协议。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对施工安全关键实施卡控。

第六条指挥部、架子队管理人员及各部室负责人认真履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文)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共同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中各分部必须严格按业主、铁路局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做到先防护后施工。严格执行、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南宁铁路局《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管理规定。

第七条对营业线线有影响的施工,必须首先探明施工范围内的通信、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互相交底,并签字留存。针对营业线施工的特点,架子队应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不经培训或经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第八条指挥部、架子队应按规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给水等设备施工时,必须选配符合任职条件、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职工担任施工负责人;加强对劳务架子队施工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选配合格的人员担任关键岗位,强化劳务工管理,劳务工不准单独上道作业;指挥部要定期组织施工架子队关键岗位参加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分析、查找、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九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的专职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要求进行防护,未设好施工防护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第十条防护人员必须由指挥部所属正式职工担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必须配备相应器材,如:信号旗(灯等)、减速信号牌、对讲机、火炬、号角、口笛、响墩、防护记录本等,防护设备应经常检查,保证正常使用。施工期间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施工工点与相邻车站采用可靠通讯方式联系,在视线不良地段增设中间联络员或信号传递设备。

第十一条指挥部、施工架子队在营业线施工中应选择与营业线施工相适应、保证营业线运输安全的机械设备。

第十二条严禁施工机具、材料以及临时设施侵入限界。严禁施工人员上、下班时在线路及轨道上行走、横跨既有线或坐、卧轨道上休息。严禁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施工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材料、机具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十三条在营业线路基坡脚(堑顶)10米范围内使用大型施工机械、车辆及路料搬运等施工,指挥部、架子队需在设备管理部门专人监护指导下进行施工,并设专职防护人员,施工中随时确认限界安全,本侧列车到来前停止作业。

使用挖掘机作业或施工机具、车辆靠近线路通过的地段,必须实行1人1机监控制度,并在现场设置拉线、警示标、防护桩等强化措施,防止机械侵限,监控人员不在现场监控时必须停止作业,且机动车钥匙交由监控人员保管。

第十四条在施工中如遇到因施工需拆除既有防护栅栏、增设临时道口等扰动营业线设备的情况,指挥部、架子队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按照设备管理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设备接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在申报手续批复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指挥部、架子队要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开展预想活动。要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涉及营业线基建、更新改造项目的施工必须遵照“建成一段,投产一段”的原则,及时验收交接、开通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开通使用。

指挥部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已完工程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开通。工程经检查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程缺陷未修复完成的,不准验收。

第四章?防护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及作业标准

第十七条防护员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施工作业的性质和内容、施工作业的地点及施工负责人的指令,能正确地办理各种施工作业的登、消记手续,能正确地设置、撤除和显示各种防护信号。

2、维护列车运行秩序,及时制止盲目抢点施工、拖延下道的现象;有权制止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的条件而开通线路的现象;有权制止或纠正施工负责人的错误指令。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细致、迅速、准确”的八字方针,迅速准确地发出或转达各种列车信息和指令,确保施工中的行车和人身绝对安全。

4、防护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加强瞭望,严格纪律,认真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八条各类防护员作业标准

1、驻站联络员作业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带齐防护信号用品,按规定的时间到行车室办理登记签认手续。

(2)负责校对钟表,使车站行车室、驻站联络员、工地防护员三者时间一致。

(3)能熟知常用的行车术语,经常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看懂车站控制台的信号显示,了解列车(调车)运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向工地发出预报和确报。

(4)能根据不同的施工性质和作业内容,依照规定要求,在“运统-46”上正确办理登、消记手续。

(5)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不影响行车室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不擅离岗位。

(6)按工作要求,做好施工防护日志记录。

2、工地防护员作业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2)保持与驻站联络员的沟通,了解列车运行情况,监督施工现场作业情况。邻、本线来车及时督促人、机下道,并注意限界。

(3)讯速、准确地传达施工负责人的指令,用视、听信号显示各种施工防护命令,正确地设置各种施工防护,并及时向施工负责人反馈信息。

(4)按规定要求,做好施工防护日志记录。

(5)坚守工作岗位,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汇报,并正确、果断处理。

3、工地两端防护员作业标准

(1)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证、臂章、根据不同的施工作业内容,带齐防护信号用品。

(2)根据施工性质,到达规定防护位置。

(3)根据指令,正确设置各种施工防护,并及时反馈信息。

(4)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瞭望,邻近本线来车及时通知工地防护员。

(5)按规定要求,做好施工防护日志记录。

第五章?防止施工惯性事故的安全管理重点

第十九条控制软土路基坍塌下沉规定

严格控制软土路堤填土速率,加强边桩位移观测及营业线两侧路肩位移观察。

对于未作处理的软土路基,根据地基检算的要求,要保证设计对铺轨前预压沉降的固结期。

第二十条与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作业安全规定

1?在营业线邻近、并行地段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作业或停留,施工机械均不得侵入铁路限界。机械施工作业时,工地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员。火车通过施工地段时,必须停止机械施工作业。

2?施工机械在营业线路堑边上推土作业时,在靠营业线一侧应留出不少于2m厚的隔墙,以防止施工机械向营业线滑落。

第二十一条既有桥涵改建施工安全规定

改建施工中应随时观测既有线路与桥涵状态的变化。当需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时,不得影响原有建(构)筑物的稳定。

在加固线路时,应保持轨道线路绝缘良好。在无缝线路施工前,当需变更线路锁定范围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条涵洞接长施工安全规定

既有线涵洞接长施工前,应及时进行既有线的加固、防护,根据每个涵洞的具体情况,采用钢便梁进行既有涵洞卸载,在涵洞接长施工时保证既有涵洞的稳定性。

第二十三条桥涵顶进施工安全规定

1?顶进应是不间断地连续作业,以减少顶进阻力和对行车的干扰。为防止发生意外,应备足一定数量的抢修材料,如道碴、片石、方木、木板、草袋等以防万一。

2?设计单位对桥涵顶进的便梁选用、便梁支墩以及工作坑的位置和开挖放坡率,应根据桥梁的跨度、高度和地质情况,检算路基稳定,在指导性施工方案中提出确保营业线稳定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措施。

3?施工便梁架设后,施工前指挥部、架子队应派专职人员24小时监看检查,坚持每趟列车通过后,检查施工便梁的受力、支墩及施工边坡的稳定情况。以及轨道几何状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指挥部、架子队必须严格按设计对营业线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得任意简化和变更、降低安全措施标准。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软土地段地下水位高,抽水时要特别注意防止路基及其它建筑物下沉、开裂。

第二十四条铺设临时道岔施工及使用的安全规定

1?确保行车安全,铺设临时性道岔必须符合以下技术条件。

⑴在站内铺设。

⑵岔线衔接处,应按《技规》第50条规定设安全线或隔开设备。

⑶衔接正线、到发线的道岔、安全线道岔,须与有关信号机联锁,并且道岔必须加锁。

⑷岔线警冲标内方50米处应设置一度停车牌。

⑸凡工程线接轨道岔,均应装道岔表示器。

2?临时道岔施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1条规定,插入临时道岔的施工,施工负责人应由行政职务不低于领工员(队长)的人员担任,负责统一指挥,确保施工质量与行车安全。

⑵施工负责人应在施工前根据线路状况,做好施工准备并设好防护后方可开工,在施工中掌握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处理突发性问题。

⑶成段更换轨枕时,应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条、第2.2.2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轨道拨移安全规定

1?施工前组织技术人员对既有线进行调查,及时组织施工测量,备齐轨料及施工机具,满足施工改建要求。

2?线路拨移到设计位置后用起拨道机进行拨道作业,抬、拨道时应有专人指挥,使用起道机时要同时升降,不得私自速降,要统一行动,以防起道机伤人,确保人身安全。

第二十六条轨道拨接安全规定

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制订施工方案,并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技术交底、施工用电、劳动力安排、材料、机具设备的配备、车辆的配备、现场安全防护和通讯联络等。

第二十七条道岔拆除安全规定

1?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在封锁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得过头,严禁扩大施工范围及作业面。

2?当施工架子队负责人确认已经封锁后,下达封锁施工命令,施工人员拆除扣件,插入滑轨,将道岔迅速拨离线路,同时将岔枕清除。

第二十八条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的劳动安全规定

1?路工或劳务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业,必须由工(班)长或由段、队批准,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在曲线和站内调车繁忙的股道或道岔群作业必须设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路工担任防护员方可上道作业。

2?新工人和劳务工上道前,必须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有专人带领方准上道作业。

3?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离列车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4?作业开始前,施工领导人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合格,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5?应根据作业情况严格按照《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条至第2.2.5条规定设置防护。

第二十九条施工中维护营业线通信信号电力设备安全的规定

在营业线施工时,除应严格遵守《技规》、《行车组织规则》、《通信、信号、电力维修规则》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新开点开工前,指挥部、架子队应根据设计图、设备管理单位的现场交底,详细了解核实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并在地面作出明确的标记。

2?如设计文件对地下管线没有明确标注或地下管埋设复杂时,指挥部、架子队应采用管线探测仪或人力挖探,查明径路,设立标志,并向施工人员交底,在确认不妨碍既有地下管线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方准施工。

3?如因施工须迁移管线、电杆等设备,指挥部、架子队应提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签订迁移协议,待迁移完毕后方可施工。

4?严格禁止挖掘机、推土机、履带式拖拉机等机械在地下管线径路2米以内动土及运行。人工作业时应做到逐层轻插浅挖,并请维修单位派人协助处置暴露的管线。

5?因施工影响既有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时,应事先通知设备管理单位,联系派员配合。并按《技规》第305条规定办理登记签认手续后方可开始施工。

6?架空电线路电杆3周围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当在架空电线路附近弃土、推土时必须保证导线与建筑物距离不少于2米,电杆、拉线的根部留土墩半径不少于2米。

7?架空电线路两侧各10米范围内及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不准建房、搭棚。

8?不准在埋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钻探、机械化推土、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或倾倒含酸、碱、盐的液体。

9?施工须挖坑、沟、运弃土时,应确保不影响既有设备的正常使用,也不应造成设备隐患,如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等。

10?不准在既有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搭挂各种临时线,如确需在既有架空电线路上附挂施工电力线、广播线、施工电话线时,事先应取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11?在站内施工时,当信号开放后,应停止有关工作,严禁扳动(或撬动)已锁闭的道岔,杜绝人为造成轨道电路不能正常工作。

12?因施工造成通信、信号、电力设备损坏或地下设施外露,以及设备处于不正常状态时,施工人员应采取措施,并立即通知车站和电务段、供电段、铁通等有关单位派员抢修,防止扩大损失,保证行车安全。

13?当架空线离地面高度不足4.5米时,严禁机动车辆在下面通过。

第六章工程线及卸料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工程线管理安全规定

工程线和工程线道岔的管理应按《行规》第7条等规定执行。

1?在营业线正线、到发线或其他站线需铺设工程线道岔时,应按规定办理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工程线在区间或站内与正线、到发线衔接时,应铺设安全线。如确因地形条件限制无法铺设安全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报铁路局批准。

3?营业线站场改造工程中,凡新接入或移设的道岔,必须按信号过渡工程设计、施工,将道岔表示纳入车站联锁后方可开放相应的进出站信号。否则,只能按非正常情况办理接发车作业。

4?衔接正线、到发线的工程线道岔,必须与有关信号机有联锁关系。同时,道岔握柄及尖轨处均须加锁锁闭。握柄处,锁闭后的钥匙,由车站值班员保管;尖轨处,锁闭后的钥匙,由施工负责人保管(集中联锁车站,车站值班员通过控制台能控制该道岔时,只由施工负责人在尖轨处加锁锁闭)。进入工程线调车前,须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道岔使用后双方共同确认加锁,并将相关安全线道岔定位开通安全线方向。

5?衔接正线、到发线和其他站线的工程线道岔,均应装设道岔表示器。

6?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工程列车卸料或调车,工程列车进车速度一般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⑴与营业线的线间距≥4米;

⑵工程线尽端设有临时车挡;

⑶与营业线衔接的工程线道岔警冲标内方50米处设一度停车牌;

⑷设有安全线道岔时,该道岔定位为开通安全线方向;

⑸线路状态符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1.7条要求;

⑹营业线和工程线之间的超限设备已迁移。

第三十一条在邻近营业线的工程线卸料的规定

1?指挥部、架子队卸路料的施工负责人:凡卸敞车,行政职务应不低于领工员(队长),卸K车应不低于工长(分队长),敞车卸料时必须在每辆车上指定一名职工担任组长,负责指挥卸车、开关车门、组织检查限界、清道及做好未卸完余料时的整理工作。

2?工程线靠营业线一侧不准卸轨枕、钢轨等长大路料、机具,并不准使用蒸汽吊作业,必须使用时,须派专人要车站联系,利用营业线列车间隔时间设好防护后才能进行,并且必须在列车通过前五分钟停止作业及清理好侵入营业线限界的机具和材料。

3?笨重材料(如条石、片石、钢轨、混凝土轨枕等)禁止边走边卸,在甩车卸料时,车轮应打楔,并有专人清道。

4?卸车负责人要密切掌握路料卸车情况,确保营业线一侧路料堆放稳固和不侵限。

5?卸车过程中,卸车负责人要认真检查车内材料不偏载,应尽量避免在曲线上单侧卸料(如确需单侧卸料时,在卸料过程中不准动车);卸车完毕,要按规定全面清道,确保无材料侵限方准动车;当卸车地段较长,卸下砂石料较多,特别是卸片石时,指挥部应留下适当人员,在列车开走后再次复查限界,按《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6.6条的规定检查卸下路料的堆放情况。

6?列车通过时,不得在靠营业线一侧开关车门并必须停止作业;车门打开后采用车门钩固定外,必须加“U”型卡卡住,确保营业线开车通过不致使车门震下侵限,当在线间距为4米的地段卸道碴时,靠营业线一侧车门打开不准超过45度。

7?禁止在线路两侧堆放的河砂、石碴、炉碴等松散料上再堆卸其它笨重的料具。

8?风动卸碴车不得推进运行卸车,不得突然停车或后退;使用风动石碴车卸盛极一时,需边走边卸时,应行在卸碴地点一度停车,然后发出卸车通知,车速不超过10km/h。

9?如果发生车辆掉道,指挥部应通知相邻车站及列检部门;掉道的车辆未经列检检查认可不准挂运。

第七章施工考核

第三十二条安全质量履约保证金

为严格考核,进一步强化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对属于营业线监督范围的新建、改建项目,实行施工安全质量履约保证金制度,指挥部各施工架子队按工程交纳一定的安全质量履约保证金,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枢纽Ⅱ标工程指挥部代为保管。在施工期间如因发生问题被扣罚时,须重新补充交纳。工程竣工验交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返还分部和施工架子队。

第三十三条考核办法

1?对发生责任事故的分部施工架子队,依据责任大小另按以下规定处罚: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70~100%;发生一般A类及以上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0~70%;发生一般B类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30~50%;,发生一般D类交通事故,每件扣罚履约保证金的5~10%

2?施工造成设备故障影响正常使用但未定责任事故时,同时按铁路局行车设备故障考核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3?对运输生产造成恶劣影响(包括施工期间和销点后的影响)时,同时按照《南宁铁路局天窗修考核奖惩办法》中关于施工延时、运行条件和施工质量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第三十四条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和处罚办法必须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发生以上问题时,按违约处理,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下发通知书,财务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当本办法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指挥部安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4:土方施工安全作业规定

1.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2.每日工作前,必须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并检查施工作业面无安全隐患后才能进行施工;

3.开挖前应作好场地的排水措施,特别是基坑(槽)边界的排水沟;

4.分析地勘及设计资料,结合现场情况对可能产生流砂现象的土方开挖前,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5.在山顶斜坡上施工时,必须检查、清除施工作业面上方影响安全的松动石块;

6.基坑(槽)周边严禁超堆荷载,土方的堆放必须距离基础边沿1m,1m外堆土的高度不应超过1.5m;

7.对土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基坑(槽)或边坡的土质特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基坑(槽)与附近的建筑物距离不得小于1.5米,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9.基坑(槽)内土方开挖时,两人之间的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应由上而下,严禁采取挖空底脚(挖神仙土)的施工方法;

10.基坑(槽)挖土深度超过3m以上,如使用吊装设备吊土时,起吊后坑内人员应立即离开吊点的垂直下方,起吊设备距坑边一般不少于1.5m,坑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1.人工挖孔桩开挖时,护壁须高出地面150-200mm,防止杂物滚入孔内;

12.人工挖孔桩孔下有人时孔口必须有监护;

13.人工挖孔桩开挖深度超过10米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换气的设备;

14.基坑(槽、孔)开挖中须用电力时,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并且电线、电缆必须架空2.0米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压土中;

15.挖孔桩孔内须用电或照明时,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16.基坑(槽、孔)上下应设置靠梯或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不得脚踏坑(井)壁凸缘或者土壁支撑件上下;

17.基坑(槽、孔)的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或悬挂危险标志或警示标志;紧邻交通道路时,夜晚还须设置警示照明;

18.土方作业时必须经常对基坑(槽、孔)土壁或护壁支撑进行检查,是否存在土壁变形开裂、支撑松动等不安全迹象,特别是雨后,必须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才能继续作业;

19.作业人员不得在基坑(槽、孔)内进行工间休息。

篇5:模板施工安全作业规定

1.所有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技术标准以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等岗位要求的培训教育;

2.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严禁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

3.模板及支架的材料使用前应检查其强度能承受砼及施工荷载,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a、木支架及木模板无腐朽和影响安全的断裂纹;

b、钢管的规格、型号必须一致,严禁将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c、钢管所用的扣件无裂纹、变形,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4.每班工作前应检查材料、人员以及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影响操作的安全隐患,扳手等使用工具必须用绳链系在身上,以免掉落伤人;

5.基坑内搭拆模板时,应有专人观察基础土壁的变形位移情况;

6.模板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进行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搭设模板支撑立柱,严禁将模板支撑立柱直接支承在回填土或松散的堆土上;

7.高处模板搭拆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8.高空作业搭拆模板工程时,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9.模板装拆传递材料、工具时必须互相配合,材料、工具的上下应有人接应,模板及配件应随装随拆运送,严禁乱扔乱掷;

10.不得在支架上堆放大批量的模板等材料;

11.工作时要思想集中,注意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12.雪、霜、雨后必须检查支架是否出现沉陷、倾斜、变形等安全隐患,并清扫施工作业面的霜雪、积水和采取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13.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高空作业;

14.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必须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必须将已活动的模板、钢管等运走或妥善堆放,以防止踏空、扶空或坠落伤人;

15.模板拆除时,砼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16.模板的拆除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与安装时相反的顺序进行,严禁无序拆除;

17.拆除屋面混凝土底模板时,作业人员必须注意防止整块模板突然掉落伤人。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