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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概述

为规范施工现场宿舍管理,保障职工住宿安全方便,营造文明健康的宿舍环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包括房舍接管与分配、住宿秩序与安全、环境卫生等。

3职责和权限

3.1项目部有一名领导分管后勤工作,包括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工作。

3.1.1负责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制度的实施细则。

3.1.2负责审批宿舍分配方案,落实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必要的资源条件。

3.1.3负责检查考核本制度实施效果,领导本项目部不断改进和完善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1.4组织处理本项目部的突发社会治安事件。

3.2项目部应有具体的职能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宿舍管理。

3.2.1分管部门负责制定宿舍分配方案,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并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3.3项目部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宿舍管理的相关工作:

3.3.1安全、保卫部门,应做好施工现场宿舍防火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

3.3.2财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费用的收支和结算。

3.3.3机务部门,应配合做好施工现场宿舍有关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3.3.4项目部负责与租用宿舍的民工队和在施工现场自建宿舍的工程分包单位签订《宿舍管理责任书》和《治安防火责任书》。

4实施要求

4.1施工现场宿舍启用前应进行全面验收,证实符合以下安全性和适用性要求:

4.1.1布局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与生产施工区相对分离,有分隔带和安全措施。

4.1.2符合防台、防洪、防涝要求。

4.1.3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的配置验收合格。

4.1.4宿舍区周围的围墙、围网等防盗设施可靠。

4.1.5宿舍区已具备通水、通电条件。

4.1.6厕所、冲凉房等公共卫生设施能正常使用,厕所应建有化粪池。

4.1.7生活垃圾处置途径已落实,污水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4.1.8宿舍与山坡、围墙、塔吊、高压电线、拌和楼等之间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无坍塌或高空坠物等危及宿舍安全和员工健康的隐患。

4.1.9每栋宿舍最多分10个房间,每间房住宿人数不得超过4人,栋与栋之间间隔不少于5米。

4.2?住宿人员入住前,应按项目部分管领导批准的宿舍分配方案分配房间,做到定编、定员,事先制作安装宿舍门牌。

4.2.1定编:每个房间应按上述规定人数住宿,采用单人床或双层床,禁止搭“通铺”。

4.2.2定员:每个房间住宿人员应相对固定,定员应与施工班组建制相适应,方便员工休息,有利宿舍管理。

4.2.3制作宿舍门牌:

4.2.3.1宿舍门牌制作材料可因地制宜,满足经济实用要求。

4.2.3.2宿舍门牌应按规定格式制作。

4.2.3.3宿舍门牌应标明房号、住宿人姓名及所在班组。填写内容字迹应工整,易识别。

4.2.3.4宿舍门牌应贴在每间宿舍房门的显眼位置。

4.3住宿人员应遵守的若干规定

4.3.1住宿人员应按分配的房间住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因工作原因确需调整房间时,由住宿人员所在班组长与宿舍管理部门研究确定。

4.3.2房间内做到整洁、干净。家具统一布置,不随意变动。用具用品和衣物等不乱堆乱放。

4.3.3?房间无人,应关门上锁,注意提防盗贼。

4.3.4遵守门卫制度,做到:

4.3.4.1出入宿舍区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接受门卫值班员的检查和询问。晚上11:00时后,不得擅自出入。

4.3.4.2带人来访应自觉出示证件,按规定办理登记,晚上11:00时前必须离开。不得擅自留客人在宿舍住宿。确需留客住宿时,应向宿舍管理部门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

4.3.4.3住宿人员不得无故擅自在外留宿。

4.3.5遵守防火公约,做到:

4.3.5.1不在宿舍区生火、烧香、燃放鞭炮。

4.3.5.2不得擅自改动插座、开关、灯具和配备的电器,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电线。

4.3.5.3不使用明火、电炉。

4.3.5.4不躺在床上吸烟,不乱扔烟头和火种。

4.3.5.5不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4.3.6遵纪守法,文明住宿,做到:

4.3.6.1服从宿舍管理,自觉办理暂住有关证件。

4.3.6.2按时就寝,晚上11:00时后及午休期间,停止娱乐活动。

4.3.6.3不在宿舍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4.3.6.4自觉抵制“七害”,发现宿舍区内有违法乱纪行为,主动举报。

4.3.6.5住宿人员之间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做到举止文明,相互关照,和睦相处。不吵架,不斗殴,遇事协商解决。

4.3.7节约能源,做到:

4.3.7.1冲凉洗手后,自觉关好水龙头。

4.3.7.2洗衣不得用自来水自流漂洗。

4.3.7.3离开房间及时关灯、关电器。不点长明灯,上班和外出不得长开通风空调设备和电热设备。

4.3.7.4不私自配置和使用大家电。

4.3.8爱护公物,做到:

4.3.8.1领用宿舍用具用品应妥善保管,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4.3.8.2离开宿舍应关好门窗,防止刮风下雨损坏。

4.3.8.3节水节电,发生水电等共用设施设备故障,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4.3.8.4共用物品应按功能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功能或挪用。

4.3.9保持宿舍区公共卫生,做到:

4.3.9.1建立公共卫生轮值制度,宿舍区公共卫生应实行责任区包干制。

4.3.9.2清洁工应定时清除垃圾,洗刷垃圾桶和厕所,保持公共场所环境卫生。随时疏通下水道,污水井,化粪池,保持排放通畅。

4.3.9.3住宿人员应每天打扫宿舍门前当然责任区卫生,保持无垃圾,无杂物。

4.3.9.4不向门外和窗外乱丢废弃物,不在走廊过道堆放杂物。

4.3.9.5不准在宿舍区饲养家禽家畜和宠物。

4.3.10讲究室内卫生,做到:

4.3.10.1同宿舍人员实行轮流值日,自觉搞好房间内清洁卫生。

4.3.10.2保持地面无烟头、无垃圾、无痰迹。

4.3.10.3换下的衣物及时清洗,保持床上用品清洁无异味。

4.3.10.4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4.3.10.5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暴和有毒物品。

4.4宿舍检查

4.4.1施工现场宿舍实行日常巡查与每月安全卫生大检查相结合。?

4.4.2日常巡查由宿舍管理部门派员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4.4.2.1消防设施设备;

4.4.2.2防火安全;

4.4.2.3安全用电;

4.4.2.4“三废”排放;

4.4.2.5室内外卫生;

4.4.2.6防盗重点部位;

4.4.2.7其他季节性和阶段性重点事项。

4.4.3巡查发现问题,应有记录,应在当天通知责任人和有关班组,并跟踪解决。做到处理故障不拖延、整改隐患不隔夜。

4.4.4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由项目部安委会组织的安全卫生检查小组进行,负责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和督促整改。

4.4.4.1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每月例行一次,可与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合并进行。

4.4.4.2检查内容包括宿舍管理和安全卫生各个方面。对当月宿舍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重点检查。

4.4.4.3检查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整理公布。并在检查当天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不查明原因不放过,不落实整改不放过,不彻底解决不放过。

4.4.4.4整改完成后,应由宿舍管理部门负责复查,整改情况应在每月员工大会上通报,并上墙公布。

4.5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处理

4.5.1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与工作考核挂钩,扣减奖金。故意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行政处罚。

4.5.2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项目部受到业主、监理单位投诉,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的,应从严处理。

4.5.3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造成企业或他人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4.5.4违反施工现场宿舍管理制度构成违法的,应依法查处。

5相关支持性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1986年9月5日通过);

5.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12月26日通过);

5.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5.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11月1日通过);

5.5《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常务会议2003年5月9日通过)。

6记录与归档

6.1《宿舍巡查记录》由巡查人保存一年。

6.2《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3《安全卫生检查记录》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4《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6.5《住宿人员登记表》由宿舍管理部门保存至工程竣工退场,项目部撤销。

7附录

7.1《宿舍巡查记录》参考格式;

7.2《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参考格式;

7.3《安全卫生整改通知书》参考格式;

7.4《住宿人员登记表》参考格式;

7.5《宿舍门牌》参考格式;

7.6《宿舍财产保管卡》参考格式;

7.7《宿舍启用前验收记录》参考格式。

篇2:电力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1、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电力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中的安全,保证公司安全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依据《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结合电力施工的具体情况而制定。

1.3本办法适用于新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范围内所有的电力施工单位和个人。

1.4各单位必须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工作同时进行,使现场施工安全工作逐渐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5电力施工应实行科学管理。通过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逐步做到对事故进行科学预测,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加以预控。

2、管理机构

2.1电力施工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公司主要领导为全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公司、安监科及生产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电力施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并负责指导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2电力施工实行公司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原则。各施工单位现场必须确定并落实好工作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3、责任制

3.1施工项目负责人职责:

1.施工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4.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本工地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

6.按时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7.指导本工地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充分支持安全监察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履行职责。

8.负责本工地职工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9.负责组织不定期安全施工检查与整改。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在本工地施工范围内做到文明施工。

10.认真执行安全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2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工地负责人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组)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5.协助工地负责人督促班(组)加强安全建设。

3.3施工人员安全施工责任: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5.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8.对无安全施工措施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4、安全施工措施

4.1所有电力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必须在开工前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待清楚,并有施工文字记录,否则不得开工。

4.2重要的临时设施、重要的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多工种交叉作业、重大起重运输作业、在运行生产区域内的带电作业等工程,都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出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专责人负责,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执行。

4.3施工负责人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并有针对性的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5、考核与奖惩

5.1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野蛮施工,违章作业,不履行施工安全管理,依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对不按时提前上报施工信息的班组,作每次200元处罚。

5.2同类习惯性违章行为从重处罚原则,对同类安全违章行为在上次处罚金额的基础上按双倍进行处罚。一年内同一班组发生三起及以上习惯性违章行为,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审议,将对责任人进行下岗1-3个处理,对班组负责人作降职处理。

5.3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措施到位,无违反安全规程、无违章行为发生,通过安全督查核实,公司将对施工班组给予200-500元奖励。同一班组一年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6、附则

7.1本办法若与上级颁发的规定相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7.2本办法由公司安监科负责解释。

7.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现场安全考核办法规定

为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完善自身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施工现场符合市建委对保障房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依据办法中对安全文明评比要求,每月进行现场安全评比检查。同时根据检查结果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规范要求,对及时改正的单位及时进行鼓励,对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改正不好的单位,将进行处罚,最大奖励额度为3000元,最高处罚额度为3000元。

评比时间:每周进行联合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打分,月末进行评比检查考核,确定单位名次。

(一)安全文明施工最低标准部分:

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封闭施工:

(1.1)施工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且结构坚固,造型美观;

(1.2)大门口或临街处施工围墙应采用砂浆砌筑,围墙临路临街悬挂广告牌;

(1.3)现场出入口应设置大门,门扇采用双扇平开,开启灵活且高度不低于1.8米;每个标段门头安装到位。

(1.4)围墙外必须做到无建筑垃圾,无积水,无建筑材料。

2.施工现场内的各种机械设备、临时设施、建筑材料以及场区道路等,必须严格按照各阶段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3.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地平整,道路通畅,严禁停放各种非施工车辆;场区道路施行分配管理,施工单位应每天对分配的道路进行清洁,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4.围墙、挡板离开路面一米,挡板与道路之间进行绿化。

5.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必须做到,散材成方,型材成垛,并标明标识。

6.施工现场固定机械设备要及时清洗养护,且必须搭棚防护,设备旁必须悬挂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

7.施工现场各作业面材料应堆放整齐,并做到“工完、料尽、脚下清”。

8.安全网:施工到二层时必须挂上安全网,安全网应整洁,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5米。

9.标语、条幅:标语、条幅规范、统一、醒目,不合规的条幅必须撤换。

10.加强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理,做到无常流水、常明灯。

11.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必须做到:结构坚固,室内宽敝明亮,通风良好;现场办公室、仓库、宿舍、厨房、厕所,必须做到地面硬化,且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现场办公室室内应做到整洁有序,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现场办公室墙面至少应悬挂如下内容:

(11.1)岗位责任制;

(11.2)网络计划图;

(11.3)施工平面布置图;

(11.4)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1.5)工作量逐月实际完成进度图;

(11.6)工程施工天气晴雨表。

12.施工现场仓库内各种袋(箱)装材料应码放成垛,小、散材料应上架存放;墙面应悬挂材料管理制度、材料员职责。

13.施工现场职工宿舍无地铺、通铺,室内床铺、职工衣被及其它日用品排放整齐;

14施工现场厨房:灶台必须贴瓷片,纱门、纱窗、纱罩齐全;室外生活垃圾入池,泔水缸加盖密闭。

15.现场厕所设专人管理,管理制度及责任人须在墙上明确;周围打扫及时,地面无积水、污垢,灭蝇措施得力。

16.施工现场应做好消防保卫工作,成立治保机构,制订现场保卫制度和门卫制度,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发生治安事件;制订消防措施,配齐消防器材,专人负责管理。

?上述不符要求每一项扣2分,最高100分

?

(二)安全用电消防管理规定部分:

A.安全用电部分:

1.施工单位进入工地,首先向甲方项目部提交施工用电申请表与机械设备明细表,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核实后,确定供电方案。

2.供电方案确定后,乙方将施工电缆引到甲方供电配电柜前,由甲方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电工操作接线,电缆下端由乙方电工操作接线接入乙方配电柜,双方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送电。

3.送电前,甲、乙双方共同核对施工用电电表读数,并做签字记录。以后每月双方同时现场抄表,核对电量,签字认可,做为分摊电费的依据。

4.施工单位临时供电配电柜要安装在固定的基础上,基础需高出自然地坪300mm以上,安装要牢固,门锁可靠,箱体周围要设防护栏,上方要设防砸防雨棚,接地可靠。

5.乙方配电柜主开关,必须采用漏电开关,配电柜到运行设备,必须采用三级保护,实行一闸一机制,严禁一闸多机运行,接线压接要牢固,16mm2以上电源线必须用接线鼻,严禁采用挂线。

6.进线电源零线,必须作重复接地,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或接零(在同一个系统中,只能采用一种保护措施),接地电阻不大于4Ω。

7.现场施工主电缆,采用地埋方式,埋深不得低于700mm,做铺沙、盖砖保护或者穿入电缆保护套管内,电缆走向路径及转角处必须加装指示标牌,字体为红色,高度为1m左右,每30m设一标牌。

8.施工单位现场所有线路入地暗埋,必须架空的应采用橡套电缆,固定在瓷瓶上,严禁挂绑在脚手架上,采用地拖线临时施工时,只允许使用橡套电缆,所有架空线、临时线,不允许使用花线、铜塑线、铝塑线、黑皮线、电话线等做电源线,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施工单位临时检修,警示标志牌应配全,检修时应先停电,验电无误,悬挂警示牌后,方可进行维修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必须有专业人员监护,保护措施齐全方可作业。

10.各施工单位办公室、民工住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等,一经发现除没收电炉外,每次罚施工单位200元。

11.民工住房内应统一安装照明线路,线路必须穿绝缘套管,加装漏电保护开关,每套房内合理的安装手机充电插座,严禁个人私拉乱扯,不经电工同意,不许私自加装电源插座。

12.民工住房内应统一安装降温排风设施,严禁个人私自安装小型床顶小电扇,一经发现私自安装,每次罚款50元。

13.甲方及监理有关人员不定期的配合乙方电工对各施工单位现场和生活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即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经过监理下发)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罚款或者进行停电整改,停电期间发生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

14.施工单位所用的计量装置,必须经过相关技能部门的检验,并在检测有效期内,严禁施工单位私自改动电表和表箱接线等,一经发现,除追缴正常电费外,并按正常用电负荷的5-10倍罚款。

B.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部分:

1、要求承包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规定的建筑工地防火措施,施工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设消防值班人员,指定安全用火制度。

2、要求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消防安排及配套措施。如是否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并保持了规定的防火间距。是否能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是否配图示意消防用水管网和消防栓,保证水栓射程能遍及可能着火物体的一切部位。控制现场使用明火,必须时要有用火审批表;电气焊要有足够的防火措施,并防止断路打火,引爆易燃气体。吊顶内的焊割作业,必须在易燃材料装上之前完成;注意办公生活区生火取暖的防火安全。

3、施工现场沿围墙四周每隔120米设一消火栓,内配水龙带及水枪并设预警装置。

4、每区设置一个消防竖管,一个加压水泵,管径为65㎜,并随楼层的升高每区设二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保证消防供水水枪射到最高、最远点。

5、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在办公区、宿舍区配备消防器材,临时动火地点必须预备灭火器。

6、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各专业队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单独设库存放,并上锁。特别是在工程精装修阶段,易燃材料必须按要求单独存放,现场内严禁吸烟,易燃材料喷涂作业区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7、现场消防道路必须畅通,在基坑四周设消防栓及环形水管,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8、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上述不符要求每一项扣2分,最高100分。

篇4:经营户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经营户的权益和公共秩序,保持市场的整洁美观;避免损坏建筑结构、外貌、设施设备,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装修申报

经营户须提前十天向******场管理方提出装修申请,并附装修设计方案;甲方接到装修申报材料的当天即对装修方案中涉及承重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的内容及可能的消防隐患进行审验;对符合要求的装修申报,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沿街店面门头装饰等凡需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乙方负责报批,其相关费用亦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前需向甲方缴纳装修保证金:壹仟元/每间。

二、装修管理

1、经营户装修的施工单位由经营户自主选择,经营户对所选定的施工单位的一切行为负责,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的所有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对不服从管理,野蛮施工的装修单位,甲方有权禁止其在中华五金机电城内的继续施工。

2、乙方二次装修、门头装饰的施工方案必须报甲方审核同意,否则,乙方不得进行施工。如乙方违规装修或损害房屋结构,甲方有权责成其整改,恢复原状或要求赔偿,且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装修时如需改变房屋内、外部结构及平面布置,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改变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及平、立面布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的费用。乙方装修时不得取消、隐蔽该物业的消防设施或改变消防设施的位置。

4、装修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日产日清。若乙方不及时清理装修垃圾,甲方从维护中华五金机电城整体形象出发而进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缴或甲方从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缴。乙方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且在乙方正式对外营业一个月后,装修保证金在扣除有关违约金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三、装修要求

1、未保持市场商铺楼的完美统一,不得在商铺楼的外墙上随意安装空调室外机、晾衣架、遮光帘、横幅标语、广告牌等或其他任何伸出物。

2、严禁拆除室内承重墙、柱、梁、板,需对非承重墙作部分拆修该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封闭管理,以免噪音与粉尘影响市场环境,严禁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内,严禁向室外抛垃圾,应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4、不得随意改变商铺楼的外立面形状和色彩,不随意在墙上打孔、开窗,维护市场商铺楼外貌整齐美观;任何破坏或影响商铺楼外观的行为都将被制止。

5、不得在楼面放置或加建超过楼板设计荷载的物件;不得将装修垃圾、油漆、溶剂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道路上堆放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以及堵塞道路。

6、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市场内严禁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使用危险品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造成第三者伤害的均由经营户、装修单位承担责任。

7、装修时应在供水管的阀门处及排水管的存水弯处预留检验口,不得对原建筑机构、外墙、屋面防水、卫生间防水、公共设施及共用部位等造成破坏,如因装修施工造成破坏的,经营户、装修单位应承担一切责任。

8、装修期间,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进入施工现场,对装修内容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经营户、装修单位必须配合。甲方对违章装修的经营户,有权责令停工,恢复原状。

篇5:脚手架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本办法的编制依据

1.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工程的各种脚手架、支撑架、施工作业平台的安全防护。

4总原则

4.1安质部负责对各项目部脚手架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4.2各项目部负责组织编制脚手架搭设、拆除施工方案(措施),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批准,项目部组织实施。

4.3工程部负责编制搭设方案、并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脚手架搭设可能为分包施工,分包时按照《分包管理控制程序》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合格的分包单位。

5脚手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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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工作内容和要求

5.1.1架子工属于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5.1.2架子工作业必须按照要求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确保作业安全。

5.1.3架管、扣件、安全带、安全网属于特种用品,国家实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采购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钢管/扣件材质检验报告、外观符合要求。旧架管要每年检查一次锈蚀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处理;剪力墙结构施工用外架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制作、安装,并负责施工技术安全,根据施工需要项目部应作好安全技术交底。

5.1.4落地式单排脚手架在外墙承载力符合要求,搭设高度小于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小于40m,可按照《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程》的构造要求搭设,单排脚手架超过24m或外墙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双排脚手架大于40m时,必须并经过计算,采用技术措施,编制架子工程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搭设。

5.1.5所有脚手架搭设前,均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

5.1.6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以上不准进行高处外脚手架搭、拆作业。

5.1.7吊运脚手架子构件等材料,要长、短分开,码放整齐、绑扎成束,并用绳两点启运,落放应平稳。搭、拆脚手架要上下配合,零配件要用绳索提拉,严禁抛掷。

5.1.8脚手架使用中,要按着施工方案及设计计算书的要求严格控制荷载,放置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堆放。

5.1.9所有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搭拆班组、使用班组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办理书面验收手续。

5.1.10在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后,项目部要对架子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架子安全使用。

5.1.11在空旷或周围无高于在施工程建筑物地点施工时,脚手架超过30m顶端要设红色障碍灯,20m以上要设防雷接地,接地电阻不小于4Ω。

5.2架子安全防护措施

5.2.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包括扣件和碗扣式)

a)在使用前应对钢管、扣件连接件、脚手架、安全网进行外观检查。

--钢管外径为48mm-51mm,壁厚3mm-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扣件无脆裂、变形、滑丝;

--脚手板可用杉、松木质板,长度应为2-6m,厚5cm,宽23cm-25cm,木脚手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的木板不可用做脚手板。钢质脚手板长度为1.5m-2.6m,厚2cm-3cm,肋高5cm,宽23cm-25cm,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安全网应无损坏或腐蚀,立网和平网不能颠倒用。

b)架子基础必须更化或土质层分层夯实,高出地面15cm,应作好排水设施。立杆要设垫块。高层建筑施工立杆应加扫地杆。

c)结构层搭设脚手架,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1.2m,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m;装修用脚手架立杆间距不大于1.5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8m,小横杆间距不大1.5m。高度大于20m以上的外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以5-7根立杆为宜,与水平面夹角应为450-600,高度在20m以下的设正反斜支撑或连墙杆。

d)脚手架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材料的强度不得低于双股8号铅丝的强度,高大架子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e)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距墙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

f)结构用里、外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646N/m2。装修用里、外脚手架,

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1960N/m2。

g)在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于建筑物1.5m。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

须超过女儿墙1m。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

h)落地式脚手架必须搭设供施工人员上下的通道,其要求如下:

--运料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不得大于1:6(高:长),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

--通道的立杆、横杆的间距与脚手架相适应,基础按脚手架要求处理,立面设剪刀撑。

--小横杆间距:运料道不得超过1.5m。

--脚手板应满铺,可采取对接和搭接。对头搭设脚手板应双排木板,端搭过小横杆150mm-200mm。脚手板上钉防滑条,防滑条的厚度20mm-30mm,间距不大于300mm。

--“之”字通道拐弯处设平台,平台及通道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并立挂安全网。

i)在作业中禁止随意拆除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整体性杆件、连接紧固件和连墙点。确因操作要求需临时拆除时,必须经项目部专业施工员和安全员同意,采取相应弥补措施,并在作业完成完毕后,离开时予以恢复。

j)脚手架拆除需项目部组织编制脚手架拆除方案(措施),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k)脚手架拆除,应先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和杂物,设置警戒范围并设专人监护。脚手架的拆除应按规定的拆除程序进行,接点应在位于其上的全部可拆杆件都拆除之后才能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凡已松开连接的杆配件应及时运走,避免误扶和误靠已松部件、杆件,拆除作业中有需加固的部位,应加固再拆除,防止架体倒塌。拆下的零部件、杆件,应按规格分批运到地面,严禁抛掷,并按规格、品种码放整齐。作业人员应相互呼应,动作协调,中间不换人,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做详细交底,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作业。

5.2.2高处作业防护

a)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支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高层建筑物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还应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的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的缝隙不大于100mm,并且外边沿明显高于内边沿。无法支搭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设立网全封闭。水平安全网须待高处作业完成后方可拆除。

b)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m-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双层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

c)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高处作业,严禁投掷物料,确保人和物的安全。

5.2.3施工中如需设置吊篮架子、井字架等应按照《吊篮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定》、《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技术规定》以及现行技术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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