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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厦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大厦意外伤亡应急预案

1、服务中心管辖范围内出现人员意外伤亡事件,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向秩序维护主管及服务中心主任汇报。

2、者尚未死亡,应在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对骨折伤员一定要注意尽量不要搬动,防止使伤情加重。

3、伤亡事故系由触电引起,秩序维护人员应就近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如干燥的木杆、竹竿或塑料、橡胶)将电源拨离触电者,再施进行抢救。严禁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用手直接去拉触电者或用金属杆去拨离电源,以防自身触电。

4、若伤亡事故系由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秩序维护员应立即通知工程部主管及服务中心主任到场,共同制订抢救方案。

5、伤亡事故系由溺水引起,秩序维护员或其他员工应立即抢救,若落水者喝水较多,应让伤者头朝下倒立,按压腹部,使其吐出喝入之水,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6、若伤亡事故系由高层坠落、物品砸伤引起,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保护好现场,摄下照片或录像,留下目击者,同时向警方报警。

7、若伤亡事故系由交通肇事引起,应在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的同时,记录肇事车辆,留下驾驶员和目击者,如有监控录象,保存相关录象,报请警方处理。若交通事故引起交通堵塞,应开辟旁行通道,积极疏导交通,并设立警戒线,防止破坏现场。

8、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时,应记录下救护车号码、送往医院以及伤者情况。

9、详细记录意外伤亡经过。对由于设备故障或设施损坏引起的伤亡事故,以及由于管理原因引起的触电事故,服务中心在事发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给公司总经理,以便公司总经理视情况向有关方面汇报并查找原因,落实责任。

篇2:人员伤亡应急预案格式

为提高汽车维修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有效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能,制定本预案。

1、培训和演练

(1)劳动安全专员负责主持、组织全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人员伤亡事故的模拟演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演练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劳动安全专员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打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3、事故发生后,

(1)事故发现第一人,立即疏散事故现场的群众,并开展伤员救援,在有人员伤亡的情况时,如果伤员能移动,立即转移伤员,离开事故发生的危险区,如果伤员不能移动,尽量在伤员所处位置点清理出一块相对较安全的区域,并拔打120急救电话(注意:急救电话中必须讲清事故发生地址、发生原因、目前状况、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附近的交通情况)。

(2)通知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同时,对伤员采取紧急的急救措施。

4、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篇3:供电公司人身伤亡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本预案根据《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规定》、《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写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河南省电力公司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应对和处理电力生产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1.3.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公司各单位制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框架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本单位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作为人身事故应急处理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员工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

1.4.2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人身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企业、员工应对人身伤亡事故的能力。

1.4.3统一指挥。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社会救援、维护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1.4.4分级管理。除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外,人身轻伤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电力生产人身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主要职责为:

2.2.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供电公司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2.2组织制订**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改。

2.2.3发布**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

2.2.4指挥协调**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2.2.5报道、通报和发布**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

3事件定义

3.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3.1.1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

3.1.2公司聘用人员、公司雇用或借用的外企业职工、民工和代训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企业的车间、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3.1.3职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公司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3.1.4政府机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公司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

4应急响应

4.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公司安全监察部。

4.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严格保护事故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事故单位应立即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相、录像、绘制草图、收集资料。因紧急抢修、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需要变动现场,必须经公司领导和安监部门同意,并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写出书面记录,保存必要的痕迹、物证。

4.3**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安全监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市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同时立即上报市公司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和电网停电影响的初步情况;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4事故发生后,突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现场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新闻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4.5现场救援处置

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公司报告,必要时提请公司申请社会支持与援助;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监察部负责,承接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处理工作;协调社会支持与援助;及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卫组:由保卫部负责,协调组织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管理、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新闻报道组:由政治工作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物流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察部负责,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善后处理组:指挥部责成有关单位与部门负责,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5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5.1.1公司应建立医疗紧急救护小组,建立人员抢救体系,制定紧急救护工作计划,落实培训及紧急救护工作,明确分工及任务,熟练掌握各种急救技术。

5.1.2急救小组要随时接受重大急救指令及对现场紧急救护进行咨询,负责和指导伤员转送。接到急救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出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开展紧急救护工作,同时立即与当地急救中心或就近医院取得联系,以得到下一步的急救指导。

5.1.3现场事故发生后,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在班组安全员或受过紧急救护培训人员的带领下,组成现场临时急救小组,立即开展现场紧急救护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急救医疗支援。

5.1.4现场作业人员应学会紧急救护法、心肺复苏法,会止血,会包扎,会转移搬运伤员,会处理急救外伤或中毒等。

5.1.5公司应定期组织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落实人身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5.2装备保障

5.2.1公司保证事故应急经费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5.2.2紧急救护设备要常备不懈。紧急救护小组应配备专用急救箱、急救车辆及必要的通讯设备。

5.3人员保障

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救护技能。

6改进措施

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后,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7附则

7.1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发生后,本预案与同时发生的其他事故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7.2公司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方案。

7.3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篇4: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热电厂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着发生火灾、爆炸、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电梯及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振动伤害等多种事故危险。这些危险对工作人员均可构成威胁,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将严重影响电厂的正常生产。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事故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事故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核心,以全力保证人身、供热、电网和设备安全为目标,以建立事故的长效管埋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以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为基本原则。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应急组织体系见图19-1。

图19-1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图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现场应急指挥部组长:厂长副组长:副厂长、副书记职责: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工作。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副厂长成员:各处室领导职责:负责沟通情况和汇总信息,并及时向电厂应急指挥部或电厂领导汇报。3.2.2现场设备隔离组组长:运行分场副主任成员:当班运行值长、各专业班组长(单元长)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人身伤亡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3.2.3引导疏散组组长:生产设备处处长成员:生产设备处各专业工程师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相关设备、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3.2.4安全保卫警戒组组长:生产设备处负责安全管理的处长成员:电厂安全监察、消防专干、运行分场安全员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3.2.5现场施救组组长:运行分场主任成员:值长、专工、义务消防队员等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事故的施救方法、所涉位置水源、消防器材、通道等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3.2.6救护后勤保障组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成员:总务员、保洁班班长、工资员、打字员等职责:熟悉人身伤亡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3.2.7应急值班室电厂设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值班室,值班地点为主控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预防与预警4.1危险源监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和电厂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检查、整改,不断完善电厂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4.1.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运行分场加强培训,提高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力度,规范操作,杜绝违章,严禁超参,防止重大危险源发生任何事故。4.1.2加强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严格落实集团公司《消防管理标准》和电厂有关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火源和动火管理,提高巡回检查力度,发现隐患立即整改。4.1.3加强特种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各项使用管理规定,坚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违章行为,在用的特种设备要定期检验,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在进行特种设备操作中,要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4.1.4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电厂使用的酸、碱、氨水等化学用品具有腐蚀、有毒等危害,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行为;加强上述设备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禁止设备带病运行;工作中工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4.1.5加强高空作业的管理高空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严格落实电厂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正确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止高空坠落。4.1.6加强转动或移动设备安全设施的管理严格落实电厂各项检查制度,发现转动或移动设备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时,应立即整改,保证安全设施的完好率。4.1.7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严格落实电厂各项检查制度,发现电气设备有缺陷,立即整改;加强电气人员的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临时电源的使用管理;加强高压设备的安全管理等,防止发生触电事故。4.2预警行动4.2.1预警电厂内任何工作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发生伤害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发观人应及时向运行当班值长报告。人身伤亡事故报警要点:事故地点、人身受伤情况、现场人员受困情况、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4.2.2接警运行当班值长在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警后,应立即向有关专业发出“现场危险”的警告,并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报告。倘若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运行当班值长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接警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应赶赴事故现场,辨析事故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厂部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厂内其他值班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协同运行当班值长进行应急处置。5信息报告程序电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必须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同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的,电厂应当及时向上述部门报告。应急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人身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公室人员报告,并做好记录。接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后,根据应急指挥部指示,各处室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一旦出现事故报告且经查实,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且对事故可能涉及的生产区域以及周边的人员进行紧急通报,说明事故性质、采取的防护措施以及疏散撤离方案。6应急处置6.1响应分级按照人身伤亡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造成电厂发电、供热系统完全瘫痪,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人身伤亡事故。(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响应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造成电厂全停,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人身伤亡事故。(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且超出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的人身伤亡事故。(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人身伤亡事故时启动Ⅳ级响应。6.2响应程序电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并通过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等上报集团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决定启动相应级的响应。制定施救方案,并安排、联系相关施救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尘、防毒面具;防护服等)进行救援。应急管理机构必须备有电厂各专业设备系统图和人身伤亡应急处理流程图。根据现场位置和情况,以保人身、保供热、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决定停电的范围,采取措施切断事故部位设备的汽源、水源、电源。在切断电源时,因小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切除,施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爆发部位区域时应与电气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预防触电。6.3处置措施6.3.1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伤亡信息向值长汇报,值长是救灾现场的指挥员,到达现场后要迅速掌握造成事故的情况,根据电厂的设备运行工况,果断指挥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确保人员、设备安全运行。值长负责联系电厂人员和相关单位人员迅速赶赴生产现场,组织救灾工作。如事故不能控制,在电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汇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时讲明伤亡发生地点、情况、人员安全、设备损坏等详细情况,听从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指挥部要对受到威胁的工作人员进行疏散,疏散的通道以厂内的消防通道为主。6.3.2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展开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各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戴明显的识别标志。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人员伤亡、损坏设备、人员受困等情况,下达施救、疏散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火灾等事故,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预案。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就近警察或武警人员增援,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事故应急中,根据事故程度、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消防、医疗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事故消除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人员恢复生产中的安全。制定恢复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坏的部分设备,尽快恢复生产。以全部主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人身伤亡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状态的命令。7应急保障集团公司和电厂的财务部门应储备一定的资金作为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根据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可以采取物资联储等方式对事故备件进行储备,保证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提供事故备件。7.1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中使用的对讲机频道、有关人员的电话号码见后附表格。7.2应急队伍及装备保障应急队伍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员及外部救援部门人员。应急装备包括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防毒面具、防尘面具、对讲机、水带、防噪耳罩、防护服等。

篇5:电力股份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防止电力生产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消除和减少各类事件可能产生的人员伤害,建立事故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保证公司系统职工及在公司所属区域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生命安全,降低事故损失。

1.2依据本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办法制定。

1.3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企业及在所属区域内作业的承包商所从事的电力生产,多经、服务单位,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1.4工作原则本预案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

2危险有害因素与风险分析公司电力企业涉及的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交通运输作业过程中存在一些危险有害因素,具有一定的人身伤害事故风险。各类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主要原因有:高温、高压汽水系统、风烟系统、压力容器、受限空间、中高压电气系统以及高空和有毒有害场所作业造成烫伤、烧伤、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以及中毒等伤害,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有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下设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室。

3.2公司所属各发电厂、检修公司成立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及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有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3.3公司各部门及人员职责

3.3.1公司事故应急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批准应急响应预案、响应计划。

3.3.1.2安监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3.3.1.3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3.3.2事故应急现场组织机构(电厂)及部门职责

3.3.2.1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编制、审定本单位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审批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响应计划。

3.3.2.2在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工作。

3.3.2.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协助组长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3.3.2.4保卫部门负责灭火、现场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3.3.2.5行政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3.3.2.6卫生部门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3.3.2.7物资部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3.3.2.8根据事故情况、职责分工,事故现场的应急工作分别由下列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成立各应急小组。

(1)警戒疏散引导小组,由事故单位副职任小组长,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现场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指导群众疏散,各种物资保卫等;

(2)技术咨询小组,由事故单位副职任小组长,负责研究确定现场事故抢救、抢险方案,提出应急的安全技术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现场抢救小组,由事故单位副职任小组长,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开展现场事故抢救、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的性质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立即切断电源、热源、水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4)后勤保障救护小组,由事故单位分管副职任小组长,根据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其他有关部门配合。负责交通运输,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

负责监测现场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指导现场群众疏散以及提供应急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负责为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等;

(5)善后处理小组,由事故单位和当地政府牵头,工会、卫生、民政、劳动保障、保险、公安等部门配合,主要任务是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按照有关政策负责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等。

(6)宣传报道、对外接待小组,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负责统一口径,如实、客观地向上级机关和新闻媒体反映人员伤亡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与预防

4.1.1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体员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安全责任。

4.1.2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各级员工安全素质。以预防人身事故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教育职工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别人不被伤害),切实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规避事故风险的能力。

4.1.3认真开展危险源点分析预控工作。建立健全危险源点分析与预控措施,实行危险作业预控制度,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4.1.4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督到位。积极开展安全互保活动,做到工作中互相提醒、互相保护。

4.1.5狠抓习惯性违章的纠正、治理,切实做到无管理性违章,消除装置性违章,杜绝因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4.1.6完善生产现场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楼梯、平台、栏杆、井、坑、孔洞是否完整;确保工器具、各类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符合安全要求;保证生产厂房照明充足、完善;检查生产设备是否存在漏汽、漏水、漏电等不安全隐患,不断消除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

4.2预警行动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不同业务及其阶段性、季节性特点,结合环境、气象灾害预报信息,按照早预想、早通报、早布置的原则,开展好各类人身伤害相关风险的分析、评估。在安排重要操作、作业前,如大型机具组装与拆卸、锅炉钢架或汽包吊装、锅炉打焦、热力系统吹管等,及时了解气象信息。在得到极端气象条件如天文大潮、强台风、强雷暴、强降雨、高温天气等红色警报后,启动预警。预警命令由各企业安全监察部门发布,经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发后以传真形式逐级上报公司安全监察室、经理工作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命令也可由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发布,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签发后以传真形式下发各有关企业的安全监察室、行政部。进入预警状态后,预警区域的有关单位应当采取如下措施:

4.2.1按照各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个人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工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和照明的备用电源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料等配备齐全。

4.2.2检查确认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规定明确,救援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4.2.3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4.3信息报告

4.3.1即时报告

4.3.1.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公司及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即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4.3.1.2即时电话报告程序规定如下:

(1)事故现场向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报告,主管部门、安全监察室向分管副经理(副厂长)、经理(厂长)报告;

(2)事故单位向地方安监部门、电监会区域电监局或地方电监办报告,并按公司“三个渠道”上报的有关规定上报公司。

4.3.2事故快报

4.3.2.1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在完成即时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电监会上报事故书面快报,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初步情况;对社会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应急响应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4.3.2.2事故快报报告时限及报告流程:(1)事故单位安全监察室向公司安全监察室报告;(2)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报告。

5应急响应

5.1事故分类、事故分级

5.1.1人身伤亡事故有如下几种主要类型:

造成烫伤、烧伤、窒息、触电、高空坠落、机械伤害、中暑、中毒等伤害,建筑物、构筑物倒塌、塌陷,大型施工机械倒塌,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等。

5.1.2人身伤亡事故分级如下:

5.1.2.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5.1.2.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5.1.2.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5.1.2.4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5.1.3响应分级发电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响应分级如下:

5.1.3.1Ⅳ级响应:一般人身事故,为企业级应急,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2Ⅲ级响应:比较重大人身事故,为县市级应急,公司、县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3Ⅱ级响应:重大人身事故,为地市级应急,集团公司、公司、地市级政府、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1.3.4Ⅰ级响应:特大人身事故,为省级应急,集团公司、省市级政府、公司事故单位组织事故应急工作。

5.2应急启动响应程序

5.2.1应急启动

5.2.1.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向各单位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本预案。

5.2.1.2现场救援总指挥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的应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时通知专业救援队伍施救。

5.2.2应急处置

5.2.2.1各部门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本职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2.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必要的应急专业组,并展开救援。

5.2.2.3针对不同类型人身伤亡事故的特点,应采取必要的现场应急措施,包括紧急疏散、人员急救等。

5.2.2.4现场人员救治的措施包括烫伤急救措施、创伤急救措施、触电急救措施以及中毒急救措施等,具体措施应在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中明确。

5.2.2.5现场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根据研究确定的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事故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确认对抢险过程中的危险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研究,并有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抢险抢救时戴好能确保安全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应至少2-3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5.2.2.6确保事故指挥者与应急队员之间、应急队员之间、应急系统各机构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单位之间的通讯信息畅通。

5.3应急结束现场应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完成后,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会议,了解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根据现场实际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的消除工作,布置好现场警戒,并将有关情况逐级向公司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应急结束。

应急工作结束后,事故单位应着手准备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情况,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工作情况,以及经验教训。

6信息发布有关事故救援、处理情况的信息由事故单位组织并逐级上报公司经理工作部,由公司经理工作部负责发布。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抢险、抢修以及处理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逐级向公司报告。

7后期处置

7.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有关政府部门汇报事故及其救援情况,安抚遇难人员家属,看望慰问伤员和事故抢险人员,布置恢复生产工作。

7.2事故单位研究确定生产恢复方案,经请示上级公司同意,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尽快恢复生产.

7.3事故调查及追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执行。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1.1通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在应急行动中派员值守,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8.1.2本预案各应急机构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和企业单位置备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8.1.3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由各单位发布。

8.2应急队伍保障为确保人身伤亡事故应急的快速、正确、有效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伤亡,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及人身伤亡事故的类别,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由电力工程电气、热能动力、岩土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机械工程、化学、环境卫生、安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具体研究确认事故抢险方案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各单位按照企业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所需的各类物资和装备,其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应在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中明确。

8.4经费保障各企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所需资金由“事故检修维护费用”中列支,按实拨付,具体参考公司《成本管理办法》,确保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8.5其他保障各企业制定各类保障措施,并在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中明确。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各单位定期组织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教育工作,具体由各单位安全监察室负责。

9.2演练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按照各单位各类人身伤亡事故

应急预案执行。

10附则

10.1应急预案备案本应急预案经审批后,报集团公司、电监会区域电监局备案。

10.2维护和更新本应急预案应根据公司实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定期补充、更新、完善。

10.3本预案由公司安监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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