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8)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6
小区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八)
为了小区摩托车的摆放有序、统一整齐、美观,对小区摩托车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摩托车进入小区时,刷卡进入,车主对车卡要妥善保管,对遗失卡的车主,要进行核对、查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二、对遗失车卡的车主,出现异常情况时,车主要负直接责任;
三、摩托车驶入小区后,必须按指示牌指定的车位停放,不得随意乱摆乱放,影响走道的畅通和其他车辆停放;
四、车辆停放,敬请车主上好防盗锁,对未上防盗锁的车辆,小区巡查人员要签发车辆的防盗警示提醒,并对未上锁的车辆推到统一的保管地点,车主认领时,需确认签名无误后方可领取;
五、对小区停放的车辆,巡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核实、以便规范车辆的摆放;
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管理处。
篇2: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凡需提供车位的摩托车、自行车,车主必须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并交纳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文件规定),凭缴款单发给月卡。
三、摩托车、自行车出入存放处,实行发卡、收卡制度,业主凭月卡存车,凭保管卡取车。
四、不准在存放处内洗车和维修摩托车,以防发生火灾。
五、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车主及时报案、管理处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六、无执照的单车遗失时,管理处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