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土石方施工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叉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交通危险路段要悬挂“危险、限速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夜间用红灯示警。

二、土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管道、电缆和危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采取安全措施。

三、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械、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车辆驾驶上方回转。

四、在靠近建筑物、设备、设施、电线杆等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或支撑,人工挖方必须保持横向2米,纵向3米安全距离,放坡须自上而下进行,严禁采用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带,弃土下方或有滚石危及的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的块石、松动土时应从上而下进行,作业人员需带安全帽,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六、施工中如发现小体滑动,坍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时停工,撤出人员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滑坡路段、开挖挡墙基槽,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七、人、机配合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应交替进行,如必须在机械工作范围内进行人工作业,应停止机械作业。

八、沟槽(坑)回填土、石时必须在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严禁从一侧直接填入,槽(坑、沟)下方不得有人作业。

篇2: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机械厂所属各单位:

近斯以来,省内外相继发生了几起安全事故,尤其是兴平市小区锅炉爆炸事故,造成了六死一伤的局面。我单位9月5日的高空坠落事故,教训及为沉痛,为此兴化集团公司安全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12年10月30日,公司依据(陕油安发【2012】105号)精神,制订了《兴化集团“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为积极响应公司活动方案,结合机械厂实际情况,现就机械厂夜间施工作业,制定如下规定,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1、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原则上夜间22点后不得进行动火、高处、起重(吊装)等九大危险作业,若生产需要必须作业的,要升级管理,各种作业票证升级办理。

2、因公需要夜间施工作业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上报生产科批准备案。现场施工负责人对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3、夜间20点以后严禁单人独自现场作业,每个作业点必须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的施工作业方案要切实有效可行。

4、生产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生产记录,安全员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5、夜间施工作业,要实行分级上报制,22点之前要向生产副厂长报告,22点之后要向厂长报告。

6、厂长、生产副厂长在接到有夜间施工的报告后,要认真检查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随时指挥调度人员、物资和装备,确保夜间生产施工安全。

7、生产科要加强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按照报告级别遂级上报,认真落实夜间施工方案和安全责任人,检查生产值班记录并于第二天向厂长报告前日夜间施工情况。

8、机械厂2011年12月1日下发的《关于加班的规定及实施细则》仍然有效,若有与本规定相冲突的执行本规定。

9、本规定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若有违反纳入考核。其他未尽事宜由厂长决定。

机械厂

2012年12月1日

篇3:送电线路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1基本规定

1.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1.2现场施工人员应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

1.3所有工器具及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均应认真检查,确保运转良好。

1.4坑深超过2m时坑下作业人员应使用爬梯上下。

1.5严禁无证操作机械。

1.6坑内、坑外同时作业时,坑外必须设专人对坑内作业进行监护,坑外作业人员不得向坑内抛掷材料和工器具。

2.复测分坑及基坑开挖

2.1在测量交叉跨越带电线路时,应注意花杆或塔尺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0m。

2.2在开挖过程中随时注意土壤边坡情况,如果发现边坡出现裂缝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适当加大放坡或对坑壁加以支撑。

2.3基坑开挖时坑边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密切注意坑口土质变化,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坑下人员撤离。

2.4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在坑四周用硬质安全围栏,设置警示标志。在坑边工作或行走时,注意落脚处的可靠性,防止人员坠入坑内。

2.5坑口边缘0.8m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具。掏挖基础应以基础扩大头边沿计算。

2.6挖掘机运转时,其回转半径内不得有人。严禁在伸臂及挖斗下面通过及逗留。严禁人员进入斗内。

2.7挖掘机开挖时,其工作处地面应内高外低,防止挖掘机滑入坑内。

2.8基坑开挖如不能及时浇制,应采取防止土体塌落的措施。

2.9开挖前应仔细查看施工范围内有无地下电缆、地下光缆及管道等设施。

3.运输安全

3.1大件材料和机具的搬运和移动,应有统一指挥协调,防止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坏。

3.2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遵守下列规定:

1)?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2)?车厢拦板应牢固,拦板高度有低于1m。

3)?车上应指定安全监护人。

4)?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拦板;车厢拦板上严禁坐人。

3.3乘车人员应注意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方的障碍物。

3.4各类拖拉机挂车不宜作为载人交通工具,如作为载人交通工具,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挂车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刹车装置必须可靠。

3.5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抬运时应步调一致,同起同落,并应有人指挥。

3.6严禁自卸车载人。

4.材料存放

4.1水泥堆放的地面应垫平,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2包。储存、堆放水泥应做好防潮、防雨措施,在施工现场水泥应堆放在地形较高处,底部垫竹架板、铺油毡,盖防雨帆布,四周挖好排水沟。

4.2钢材应设防潮遮雨措施,底部用圆木担空,上部用彩条布遮盖。

4.3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的存放和保管遵守下列规定:

1)?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

2)?严禁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靠近火源或在烈日下曝晒。

4)?醒目处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标志。

5.施工用电

5.1现场所用电器设备的接线应由取得电工证的人员担任,严禁私拉乱接;接线必须可靠,防止漏电伤人。

5.2低压施工用电线路的架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采用绝缘导线。

2)?架设可靠,绝缘良好。

3)?架设高度不低于2.5m.

5.3开关负荷侧的首端处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5.4熔丝的规格应按设备容量选用,且不得用其他金属线代替。

5.5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好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

5.6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使用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超铭牌使用。

2)?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3)?严禁一个开关或一个插座接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

4)?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软橡胶电缆;电缆不得破损、漏电;手持部位绝缘良好。

5)?不得用软橡胶电缆电源线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具。

6)?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

7)?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

5.7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设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

5.8照明灯的开关必须控制相线;使用螺丝口灯头时,中性线应接在灯头的螺丝口上。

5.9电气设备及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部分。

5.10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机电装置完整,绝缘良好,接地可靠,方准使用。电气设备所用接地体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软铜线。

5.11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器火灾时应首先先切断电源。

6.基础浇制、养护及回填

6.1模板应支撑牢固,高出坑口的立柱模板应根据其高度或用斜支撑或搭设支架,使其不致倾覆或晃动。

6.2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采用绳索人工起吊模板时,绳尾部应绕到木桩或角铁桩上,防止绳索在缓松时突然滑跑。

6.3基础支模时搭设的平台必须稳固可靠,竹甲板两头不得悬空,并用铁丝进行固定。

6.4绑扎钢筋时,作业人员应戴手套,绑扎回头应压平。

6.5地脚螺栓安装就位时,其吊点应绑扎牢固。

6.6搅拌机应设置在平整坚实的地基上,装设好后应由前、后支架承力,不得以轮胎代替支架,机械传动处应设置防护罩。

6.7搅拌机在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扒料。加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严禁有人。

6.8搭设的工作平台应稳固,支撑牢靠,竹甲板应用铁丝进行固定。

6.9运送材料的手推车便道应平整,且无急转弯,倒料平台口应设置挡车措施,倒料时严禁撒把。

6.10使用电动振捣器时,电源橡皮线应绝缘良好,振捣器运转过热或暂停使用时应切断电源,且振捣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11雨雪天不宜在露天浇筑混凝土。

6.12拆除模板应自上而下的进行,拆下的模板要集中堆放。

6.13基础养护人员不得在模板上或在易塌落的坑边走动。

6.14基础回填土时,如采用机械回填,必须严格控制每次回填的土方量,且应四周均匀回填,防止基础发生偏移。

篇4:地下层施工安全规定

一、?施工人员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进入负一层时施工现场必须凭施工人员出入证或人脸识别指纹打卡机方验证施工单位后可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施工无关人员逗留。特别注意总包单位每天施工开始及结束前必须通过人脸识别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登记。

2、?施工着装区分:各租户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从管理办公室统一领购反光背心马夹,以方便识别管理。

3、?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内煮食、留宿、酗酒、赌博、睡觉及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禁止随地大小便。

4、?施工人员禁止在购物中心区域赤膊上身施工,禁止穿拖鞋、洞洞鞋进入施工区域。

5、?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区域抽烟。

6、?进入施工区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高度超过2.5米高度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施工时必须要有安全带。脚手架上施工必须使用安全带,脚手架移动时,脚手架上人员必须下架。脚手架重叠最高不超过2层(含2层)。

7、?拆除墙体等实体墙时应先检查有无承重墙、大梁和承重柱,拆除时应小心注意承重墙、大梁和承重柱。

8、?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施工现场负责人2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员视施工区域大小配置、电工1名、消防灭火器材按照每25平方/瓶计算。动火作业时,每处作业区域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配置。

9、?施工区域禁止带易燃易爆物品。

10、?施工区域内的燃气管道拆除墙体时应注意安全防范。

11、?施工区域内的电信网络信号要注意保护,违规施工造成商场网络信号为中断的,商场预以重罚。

12、?施工区域内的所有下水管道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防堵保护措施。

二、?安全施工规范:

1、?用电管理:

1.1、?严禁施工期间私拉乱接电线,接电等操作?必须要持有电工证人员才可以接拆电。送电停用等必须要有商场管理办公室工程物业部操作票并且商场管理方电工在场,按照管理方电工指定的位置接线。

1.2、?用电设备必须保证一线一闸一漏保,电源线必须要绝缘。电源线接电必须接入漏保内,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插头才可以使用。

1.3、?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接线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驳到用电箱内,用电箱进出线必须走接线箱底部,箱门必须关好。不得超负荷使用。

1.4、?使用大功率施工工具时应提前申报。

2、?动火安全管理:

1.1、?施工方如需使用动火作业(焊接、打磨、切割、氧焊等)时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出申请。

1.2、?动火前后必须做好“四须、四要、一清”:

1、动火前“四须”:

a.必须办理“动火证”;

b.必须落实防火、灭火措施;

c.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

d.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动火中“四要”:

a.动火中要有现场监护人时时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火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b.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c.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动火后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施工完毕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施工现场。

3、消防安全:

1.1、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1.2、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安放物品和施工材料等

1.3、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在拆除墙体时,禁止将建筑垃圾堵占消防通道门区域,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拆除建筑垃圾应划区域堆放,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1.4、施工拆除前首先检查拆除区域内墙面、天花等有无消防设施、设备。如有应提前对施工区域的烟感、温感、消防手报、警铃、广播、喷淋做相应的保护。如施工需要拆除消防设施、设备应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拆除。

三、施工违规行为处理

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区域内施工,应自觉遵守新一城购物中心工程物业部制定的“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工程物业部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同时违规施工单位及违规施工个人保留停工权利。如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带头违规未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违规级别增加一级。

1、有下列一级违规行为将处以100-200元违约金:

(1)未佩带施工出入证,保安查验时态度恶劣的。

(2)在施工区域内追逐、打闹的,乱扔废弃物、,在施工区域内就餐、留宿、饮酒、睡觉、躺卧、赤足赤背施工的。穿拖鞋、洞洞鞋施工的。

(3)吸烟(100元/烟蒂)施工方监管人员未制止的按双倍处理。

(4)?施工人员未佩带安全帽的,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

2、下列二级违规行为将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1)?随地大小便;

(2)?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

(3)?施工期间私拉乱接电线,接拆电等违规操作的,接电设备不符合施工用电规定的;

(4)?脚手架移动时,脚手架上人员未下架的;

(5)?故意堵塞电梯门的,损坏电梯两侧、轿门的按实际维修价格处理并处双倍违约金。

3、有下列三级违规行为将处以1000-2000元违约金:

(1)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2)施工人员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工种(电工、焊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使用不合格电动工具,使用老化、破损、裸露电源线。

(4)未经管理中心批准使用明火作业的,未按要求违章操作动火作业(未设置安全员、未配备灭火器材、动火现场未清理杂物),未经许可擅自消防水源及动用消防设施设备,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消防卷帘门下方有建筑垃圾、物品的;

(5)施工现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酒精、油漆、稀料等);

(6)在施工过程中,故意破坏公共区域设备和设施的,高空坠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施工期间施工区域下水管道未做防堵保护致使管道堵塞的。

(8)不服从各级物业管理人员管理的;

4、有下列四级违规行为将处以2000-5000元违约金,

(1)施工单位违反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偷盗物品的一律报警处理;

(3)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或未经备案擅自拆除施工区域内消防设施的;

四、交叉作业成品保护要求

各参建单位及施工人员需自觉并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各类成品保护的醒示、提示,自觉爱护他人劳动成果。未经管理方或施工方许可,野蛮作业,破坏他人成品的,除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受损方外,管理方按1000元/次的标准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五、卸货平台及货运电梯使用以及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鉴于施工高峰期,电梯运行紧张,各参建单位、租户需要使用卸货平台、货梯运送大宗材料、散装材料时,须填报《服务梯及卸货平台使用申请表》向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请,预约时间段。

2、使用电梯时应注意电梯使用须知,禁止长时间卡住电梯门,运送建筑垃圾时注意电梯两侧门框及轿门。

3、总包单位以及各租户的建筑垃圾须严格按管理办公室要求指定地点倾倒,禁止私自乱倒建筑垃圾,未按要求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任人须自费清除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并按500元/次标准予以处罚。

篇5: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总述

1、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与各施工单位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施工单位确定安全负责人,承担承包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

3、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必须健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考核办法,认真落实。

4、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施工措施及作业票、动火证、临时电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等。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以上管理制度。

5、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1为规范外墙、中庭、垂直运输等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高空坠落、脚手架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1.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附近有坑、井、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1.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强度合格的安全梯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室外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1.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1.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1.1.5进行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做好拆除方案,防护措施落实到人。

1.1.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工具等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1.1.7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1.8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材料碰触电线。

1.1.9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1.10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1.2高空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1.2.1作业负责人职责: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1.2.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应拒绝高处作业。

1.2.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1.2.4作业所在门店相关安保人员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平面布置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不旦能够大大减少火灾事故隐患,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也便于灭火。项目部必须要求各施工单位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问题,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平面布置,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施工、堆放区)、仓库区(易燃材料或废料堆放区)、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问距。

2.1.1动火区距离生活区不小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1.2易燃、可燃材料和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2.1.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2.1.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2施工现场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高压架空电线下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2.3基建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设计有消防系统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2.4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等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季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2.5动火区和临时生活区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5.1生活区应尽可能搭建在建筑物2Om以外的地区,且不要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5.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2.5.3动火区、仓库等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8米,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外开。

3、竖向施工防火措施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竖向蔓延基本上都是沿建筑外墙、幕墙、中庭、天井、竖井等部位上下蔓延扩大的,极易形成立体火灾,不利于快速疏散和扑救,竖向施工时的防火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3.1为把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沿建筑物高度方向划分竖向防火分区,其主要防火分割物为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其中一级耐火等级耐火时限不小于1.5小时,二级耐火等级耐火时限不小于1小时。

3.2防止建筑外墙构造材料引发火灾或助燃材料引发立体火灾,尤其在建筑外围护构造中大量使用不完全符合规范的保温节能材料,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杜绝采用不符合安全等级的建筑材料。

3.3防止火灾由玻璃幕墙竖向蔓延的措施有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无窗间墙、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高度不低于0.8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和隔墙处的缝隙,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3.4中庭及天井发生火灾,烟尘蔓延扩大快,易造成人员恐慌、疏散困难;另由于空间较高,火灾探测和自动灭火较为迟缓,极易形成立体燃烧,易形成烟筒效应。在进行中庭及天井的防火分区、防排烟设计时均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3.5建筑竖向井道可分为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烟井、送风井、排气井、垃圾道,因竖井贯通建筑的上下各层,火灾时极易形成烟筒效应,造成火势沿垂直方向迅速蔓延扩大。

3.5.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管线等。电梯井道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空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向大开间开门的电梯宜设置甲级防火卷帘将电梯和大空间隔开。

3.5.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井、送风井、排气井、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均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道壁应为耐火时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烧体,开设在井道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5.3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空洞,其空隙部分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3.5.4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

3.5.5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且垃圾斗采用不然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程序

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整体规划、合理设计,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可靠且责任明确。

4.2相关单位责任

4.2.1门店物业部负责与电源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施工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及使用中安全方面的审批、检查验收和督促整改。

4.2.2项目部负责施工用电的组织设计,协调施工用电单位和用电设施安装单位间的关系及相应工作的布置,配合门店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2.3施工用电总电源安装单位:负责严格按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的布设和安装;负责总电源投入运行前设立运行维修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负责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用电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完毕后的及时拆除;负责施工用电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4.2.4施工用电单位:负责向门店物业部申请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保管、签字、验收;配合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负责使用期内用电设施的报废和更新。

4.3操作程序

4.3.1项目部给总电源安装单位出具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4.3.2总电源安装单位按设计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出具系统图纸、布置图等资料。

4.3.3项目部配合门店物业部对竣工后的施工用电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4.3.4总电源施工单位负责对投入运行的施工用电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4.3.5施工用电单位向门店物业部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由总电源安装单位负责主电源的施工,用电单位负责主电源以外用电设施的施工,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用电单位签字验收。

4.3.6用电单位负责所用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3.7用电单位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门店物业部提出拆除申请,由施工单位负责主电源的拆除。

4.3.8项目部和门店物业部对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