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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层施工安全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施工人员注意事项:

1、?施工人员进入负一层时施工现场必须凭施工人员出入证或人脸识别指纹打卡机方验证施工单位后可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施工无关人员逗留。特别注意总包单位每天施工开始及结束前必须通过人脸识别指纹打卡机进行考勤登记。

2、?施工着装区分:各租户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从管理办公室统一领购反光背心马夹,以方便识别管理。

3、?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区域内煮食、留宿、酗酒、赌博、睡觉及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禁止随地大小便。

4、?施工人员禁止在购物中心区域赤膊上身施工,禁止穿拖鞋、洞洞鞋进入施工区域。

5、?施工人员禁止在施工区域抽烟。

6、?进入施工区域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施工高度超过2.5米高度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施工时必须要有安全带。脚手架上施工必须使用安全带,脚手架移动时,脚手架上人员必须下架。脚手架重叠最高不超过2层(含2层)。

7、?拆除墙体等实体墙时应先检查有无承重墙、大梁和承重柱,拆除时应小心注意承重墙、大梁和承重柱。

8、?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施工现场负责人2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员视施工区域大小配置、电工1名、消防灭火器材按照每25平方/瓶计算。动火作业时,每处作业区域按照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配置。

9、?施工区域禁止带易燃易爆物品。

10、?施工区域内的燃气管道拆除墙体时应注意安全防范。

11、?施工区域内的电信网络信号要注意保护,违规施工造成商场网络信号为中断的,商场预以重罚。

12、?施工区域内的所有下水管道口施工期间必须做好防堵保护措施。

二、?安全施工规范:

1、?用电管理:

1.1、?严禁施工期间私拉乱接电线,接电等操作?必须要持有电工证人员才可以接拆电。送电停用等必须要有商场管理办公室工程物业部操作票并且商场管理方电工在场,按照管理方电工指定的位置接线。

1.2、?用电设备必须保证一线一闸一漏保,电源线必须要绝缘。电源线接电必须接入漏保内,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插头才可以使用。

1.3、?用电设备必须要有接线箱,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接驳到用电箱内,用电箱进出线必须走接线箱底部,箱门必须关好。不得超负荷使用。

1.4、?使用大功率施工工具时应提前申报。

2、?动火安全管理:

1.1、?施工方如需使用动火作业(焊接、打磨、切割、氧焊等)时必须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出申请。

1.2、?动火前后必须做好“四须、四要、一清”:

1、动火前“四须”:

a.必须办理“动火证”;

b.必须落实防火、灭火措施;

c.必须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

d.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2、动火中“四要”:

a.动火中要有现场监护人时时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火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b.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c.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动火后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施工完毕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施工现场。

3、消防安全:

1.1、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

1.2、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安放物品和施工材料等

1.3、严禁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在拆除墙体时,禁止将建筑垃圾堵占消防通道门区域,以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拆除建筑垃圾应划区域堆放,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1.4、施工拆除前首先检查拆除区域内墙面、天花等有无消防设施、设备。如有应提前对施工区域的烟感、温感、消防手报、警铃、广播、喷淋做相应的保护。如施工需要拆除消防设施、设备应提前向商场管理方提出申请。得到允许后应有专业人员进行拆除。

三、施工违规行为处理

施工人员进入商场区域内施工,应自觉遵守新一城购物中心工程物业部制定的“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工程物业部根据情节轻重,将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同时违规施工单位及违规施工个人保留停工权利。如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带头违规未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的,违规级别增加一级。

1、有下列一级违规行为将处以100-200元违约金:

(1)未佩带施工出入证,保安查验时态度恶劣的。

(2)在施工区域内追逐、打闹的,乱扔废弃物、,在施工区域内就餐、留宿、饮酒、睡觉、躺卧、赤足赤背施工的。穿拖鞋、洞洞鞋施工的。

(3)吸烟(100元/烟蒂)施工方监管人员未制止的按双倍处理。

(4)?施工人员未佩带安全帽的,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

2、下列二级违规行为将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1)?随地大小便;

(2)?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公共设施、设备的;

(3)?施工期间私拉乱接电线,接拆电等违规操作的,接电设备不符合施工用电规定的;

(4)?脚手架移动时,脚手架上人员未下架的;

(5)?故意堵塞电梯门的,损坏电梯两侧、轿门的按实际维修价格处理并处双倍违约金。

3、有下列三级违规行为将处以1000-2000元违约金:

(1)聚众赌博、打架斗殴

(2)施工人员未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工种(电工、焊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的,使用不合格电动工具,使用老化、破损、裸露电源线。

(4)未经管理中心批准使用明火作业的,未按要求违章操作动火作业(未设置安全员、未配备灭火器材、动火现场未清理杂物),未经许可擅自消防水源及动用消防设施设备,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消防卷帘门下方有建筑垃圾、物品的;

(5)施工现场存放过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酒精、油漆、稀料等);

(6)在施工过程中,故意破坏公共区域设备和设施的,高空坠物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施工期间施工区域下水管道未做防堵保护致使管道堵塞的。

(8)不服从各级物业管理人员管理的;

4、有下列四级违规行为将处以2000-5000元违约金,

(1)施工单位违反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2)偷盗物品的一律报警处理;

(3)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的或未经备案擅自拆除施工区域内消防设施的;

四、交叉作业成品保护要求

各参建单位及施工人员需自觉并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各类成品保护的醒示、提示,自觉爱护他人劳动成果。未经管理方或施工方许可,野蛮作业,破坏他人成品的,除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受损方外,管理方按1000元/次的标准对违规方进行处罚。

五、卸货平台及货运电梯使用以及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鉴于施工高峰期,电梯运行紧张,各参建单位、租户需要使用卸货平台、货梯运送大宗材料、散装材料时,须填报《服务梯及卸货平台使用申请表》向管理办公室进行申请,预约时间段。

2、使用电梯时应注意电梯使用须知,禁止长时间卡住电梯门,运送建筑垃圾时注意电梯两侧门框及轿门。

3、总包单位以及各租户的建筑垃圾须严格按管理办公室要求指定地点倾倒,禁止私自乱倒建筑垃圾,未按要求私自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任人须自费清除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并按500元/次标准予以处罚。

篇2: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总述

1、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与各施工单位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施工单位确定安全负责人,承担承包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

3、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必须健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考核办法,认真落实。

4、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施工措施及作业票、动火证、临时电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等。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以上管理制度。

5、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1为规范外墙、中庭、垂直运输等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高空坠落、脚手架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1.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附近有坑、井、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1.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强度合格的安全梯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室外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1.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1.4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1.1.5进行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做好拆除方案,防护措施落实到人。

1.1.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工具等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1.1.7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1.8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材料碰触电线。

1.1.9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1.10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1.2高空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1.2.1作业负责人职责: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1.2.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应拒绝高处作业。

1.2.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1.2.4作业所在门店相关安保人员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平面布置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不旦能够大大减少火灾事故隐患,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也便于灭火。项目部必须要求各施工单位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问题,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平面布置,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施工、堆放区)、仓库区(易燃材料或废料堆放区)、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问距。

2.1.1动火区距离生活区不小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1.2易燃、可燃材料和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2.1.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2.1.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2施工现场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高压架空电线下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2.3基建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设计有消防系统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2.4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等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季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2.5动火区和临时生活区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5.1生活区应尽可能搭建在建筑物2Om以外的地区,且不要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5.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2.5.3动火区、仓库等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8米,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外开。

3、竖向施工防火措施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竖向蔓延基本上都是沿建筑外墙、幕墙、中庭、天井、竖井等部位上下蔓延扩大的,极易形成立体火灾,不利于快速疏散和扑救,竖向施工时的防火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3.1为把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沿建筑物高度方向划分竖向防火分区,其主要防火分割物为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其中一级耐火等级耐火时限不小于1.5小时,二级耐火等级耐火时限不小于1小时。

3.2防止建筑外墙构造材料引发火灾或助燃材料引发立体火灾,尤其在建筑外围护构造中大量使用不完全符合规范的保温节能材料,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杜绝采用不符合安全等级的建筑材料。

3.3防止火灾由玻璃幕墙竖向蔓延的措施有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无窗间墙、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高度不低于0.8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和隔墙处的缝隙,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3.4中庭及天井发生火灾,烟尘蔓延扩大快,易造成人员恐慌、疏散困难;另由于空间较高,火灾探测和自动灭火较为迟缓,极易形成立体燃烧,易形成烟筒效应。在进行中庭及天井的防火分区、防排烟设计时均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3.5建筑竖向井道可分为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烟井、送风井、排气井、垃圾道,因竖井贯通建筑的上下各层,火灾时极易形成烟筒效应,造成火势沿垂直方向迅速蔓延扩大。

3.5.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管线等。电梯井道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空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向大开间开门的电梯宜设置甲级防火卷帘将电梯和大空间隔开。

3.5.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井、送风井、排气井、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均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道壁应为耐火时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烧体,开设在井道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5.3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空洞,其空隙部分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3.5.4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

3.5.5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且垃圾斗采用不然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程序

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整体规划、合理设计,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可靠且责任明确。

4.2相关单位责任

4.2.1门店物业部负责与电源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施工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及使用中安全方面的审批、检查验收和督促整改。

4.2.2项目部负责施工用电的组织设计,协调施工用电单位和用电设施安装单位间的关系及相应工作的布置,配合门店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2.3施工用电总电源安装单位:负责严格按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的布设和安装;负责总电源投入运行前设立运行维修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负责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用电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完毕后的及时拆除;负责施工用电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4.2.4施工用电单位:负责向门店物业部申请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保管、签字、验收;配合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负责使用期内用电设施的报废和更新。

4.3操作程序

4.3.1项目部给总电源安装单位出具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4.3.2总电源安装单位按设计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出具系统图纸、布置图等资料。

4.3.3项目部配合门店物业部对竣工后的施工用电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4.3.4总电源施工单位负责对投入运行的施工用电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4.3.5施工用电单位向门店物业部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由总电源安装单位负责主电源的施工,用电单位负责主电源以外用电设施的施工,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用电单位签字验收。

4.3.6用电单位负责所用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3.7用电单位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门店物业部提出拆除申请,由施工单位负责主电源的拆除。

4.3.8项目部和门店物业部对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篇3: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针对季节性施工特点,明确防暑降温、防冻保温以及对风、汛、雷、电、火等灾害的防范工作要求,保障季节性施工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季节性施工安全控制与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2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3安监部门负责对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夏季施工基本要求:

4.1.1各级领导要切实关心、爱护一线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防暑降温措施;

4.1.2项目部负责为施工现场人员供应充足的饮用水,并根据气温变化和施工需要提供清凉饮料;

4.1.3各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设立饮水点;

4.1.4每天上午8:00以前,下午2:30以前将饮用水送到工地饮水点;

4.1.5由职工医院发放灭蚊、蝇药及防暑降温用品,准备必要的防暑用品,以备急用。加强防暑降温知识宣传,让职工了解防暑降温基本知识和采取的措施,负责对各供水点饮水桶的定期消毒工作;

4.1.6职工食堂要确保饭菜质量符合卫生标准,禁止出售霉变食品;

4.1.7在高温时期,由安监部门根据气温和湿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议调整作息时间;

4.1.8露天作业集中的地方,应搭设临时休息凉棚,特殊高温作业地点应采取防暑降温的措施;

4.2夏季防风、防汛:

4.2.1夏季来临各项目部都要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抗洪抢险突击队,做到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出击,实施抢险工作;

4.2.2从每年6月1日开始指挥中心、各项目部都要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所有值班人员要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兢兢业业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发生汛情立即及时组织指挥抢险,并及时向公司和地方防汛指挥部汇报。

4.2.3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职工、外包生活区的排洪、雨水沟道,由工程部门安排有关单位清理疏通,保证汛期畅通无阻;

4.2.4雨季来临前,各单位对各自工具房、仓库、车间、宿舍、办公室等临建进行一次防雨、防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5夏季多雨季节,厂区工程挖地基要采取防坍塌措施。道路两侧开挖时,要设安全警戒区,夜间安装警戒灯;

4.2.6台风和汛期到来之前,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临建设施及高架机构均应进行修缮和加固,防汛器材尽早准备;

4.2.7对于大型起重机械,资产管理部门要牵头、组织做好防风、防倾覆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做到责任到人。对机械的制动、限位装置进行检查和检修,保证安全可靠。在风雨季节机械操作工下班时卡好轨道钳,谨防机械出轨和倾覆;

4.2.78烟囱、水塔等高层建筑物的竖井架应及时挂设缆风绳并定期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4.3夏季防雷击及防触电:

4.3.1夏季雷雨季节到来之前,施工现场的全部防雷装置均要投入使用;

4.3.2烟囱、水塔、井架、升压站、油罐等各种高层建筑物及高架施工机具避雷装置由由工程管理部门在雷雨季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试验,并对接地电阻进行测定,确保接地合格;

4.3.3生活区域的防雷接地装置要定期检查试验,保证完好,户外电视天线采取有效的防雷措施;

4.3.4各项目部在雨季前组织一次现场施工用电专项安全检查,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

4.3.4.1室外配电盘及电焊机设置防雨罩;

4.3.4.2各类闸刀开关的外壳防护盖必须配齐;

4.3.4.3现场电缆、电线绝缘较差和破损的要及时检查消缺,确保绝缘良好;

4.3.4.4起重机械电气部分绝缘良好,不合格者及时更换;

4.3.4.5项目部对生活区用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4.3.4.6现场所用小型电动工具(磨光机、手电钻、潜水泵、砂轮机等)每次使用前认真检查,且必须经漏电保护器方可使用;

4.3.4.7大雨过后各有关部门要对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检查,确保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4.4夏季防火、防爆:

4.4.1各项目部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消防栓必须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

4.4.2各木工车间要加强对木屑、刨花、带油棉纱等易燃物的清理工作,保证做到“五清”;

4.4.3油库、锯木场、木工房、乙炔房、氧气站、主厂房、设备仓库、生活区液化气存放间作为重点防火部位,要进行经常性的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4.4加强易燃仓库、油库、油漆工具房的的隔热和通风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4.4.5压力气瓶妥善放置,采取有效的防爆晒措施;

4.4.6主厂房、锅炉房等主要施工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水桶,有条件的设消防水系统。

4.5各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在6月中旬对夏季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存在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4.6冬季施工基本要求:

4.6.1冬季到来之前,各单位领导要制定切合部门实际的防冻保温措施;

4.6.2入冬前,主厂房扩建端、固定端、屋顶及门窗孔洞应尽早封闭。如果来不及做永久性封闭,要采取临时封闭。

4.7冬季保温措施:

4.7.1入冬前,项目部对取暖设施进行一次防冻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防冻保温措施,并于入冬前完成保温防冻工作;

4.7.2物资管理部门入冬前负责准备充足的防寒服、棉安全帽等御寒用品,及时发放给新入厂人员、到期需更换的人员及室外从事高处危险作业的人员等;

4.7.3从11月上旬起,所有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的水箱每天必须放水,各种管道、压力容器等设备停用必须将水放尽。此项工作由各有关部门、资产管理部、安监部门做不定期检查;

4.7.4物资管理部门于入冬前做好冬季燃油及防冻剂的供应工作;

4.7.5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踏板和走道等,应及时清除积水、霜、雪,采取防滑措施。现场道路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其它由所在施工单位负责。

4.8冬季防火防爆

4.8.1入冬前各项目部组织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并做好消防设施的防冻保温工作;

4.8.2对冬季取暖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施工现场禁止明火取暖。

4.8.3厂房内施工防火要求:

4.8.3.1加强厂房内防火监督,由公安保卫部门配齐配足各类消防器材;

4.8.3.2消防水系统在机组启动前必须达到使用条件;

4.8.3.3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制度;

4.8.3.4蒸气管道周围易燃物应清理干净,以防引起火灾;

4.8.4电火焊作业应检查周围及下方有无易燃物,并采取可靠的措施,下班前必须检查火种是否全部熄灭,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4.8.5油库、木工场、乙炔站、设备仓库、氧气站、生活区液化气存放间等地点做为重点防火部位,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火措施落实到个人。

4.9冬季防触电

4.9.1入冬前,由各分管部门对现场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规要求的,全面整改;

4.9.2对开关室、集控室的门窗进行检查,墙洞、电缆间等要堵严,以防小动物进入引起电气设备短路跳闸;

4.9.3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票制度,带电作业有专人监护;

4.9.4严禁使用电炉子和碘钨灯取暖.

4.10冬季防设备损坏:

4.10.1机组试运期间,由工程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启动方案,各部门、各专业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实施细则》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联络与协调;

4.10.2冬季吊装作业,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必须停止施工;

4.10.3现场清理、拆除临时设施时,严禁抛掷材料及工器具;

4.10.4油箱或容器内油料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化冻,严禁用火熔化;

4.10.5汽车及轮胎式机械在冰雪路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或采取防滑措施。

4.11各项目部经理组织有关部门于11月中旬对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篇4:交岔点巷道开口施工安全技术规定

一、交岔点巷道开口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如果有恢复利用的老巷,必须制定巷修措施,返修后的巷道质量必须达到质量标准化要求。

二、开口处采用架棚、锚网、锚喷、砌喧等支护的巷道,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开口处交岔点或抬棚施工放大图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其施工方式应依具体条件在措施中明确规定。

三、架棚巷道交岔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备料,其抬棚梁腿严禁以短料焊接,作业规程和现场施工图中,必须有抬棚、插梁规格,并应有交岔点或抬棚施工图。

四、凡施工交岔点或翻修抬棚,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体的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报矿有关部门审批、经总工程师签字后,贯彻到每一个施工人员,并签字,未签字者不得参加施工。

五、施工交岔点或抬棚前,必须清理现场障碍物,并对作业地点的管线、电器及设备妥善保护,保证工作地点安全及退路畅通。

六、施工交岔点抬棚前,必须对抬棚作业点及其邻近的所有的支架进行维修加固,其加固方法及范围都要在措施中具体规定。

七、在施工交岔点或抬棚时,应给出主巷、分巷的中心和腰线,并按中心及腰线进行施工。抬棚插梁应按设计要求逐架施工,抬棚施工必须符合“高、暗、双”的要求,各插梁及抬梁下均应及时打好牢固的临时顶柱,摘掉开口侧原棚腿时防止片帮煤(矸)伤人。

八、砌墙、浇筑混凝土牛鼻子时,混凝土构筑体内应埋金属结构物进行加固,混凝土及砌体凝固期应在措施中规定,超过凝固期后方可摘掉临时顶柱,使抬棚承载。

九、在压力较大的大断面交岔点施工抬棚时,应对交岔点帮顶打金属锚杆或锚索等方法加固围岩,以确保施工安全、减轻抬棚压力。

十、抬棚处及开口5m内掘进施工,应坚持小循环放小炮方法爆破,其炮眼深度、装药量及一次起爆炮眼数等爆破参数应在措施中具体规定。放炮前应采用顶柱加固抬棚,使用前探梁、防倒器或其他方式使棚与开口处的棚子进行连锁,防止倒棚冒顶,棚子必须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并做到一次成巷。

篇5:民爆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民用爆炸物品是国家安全管理部门严格管理、严格控制使用的特殊商品,同时也是桂三高速公路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重点管理的工程材料,为了保证民爆物品的及时供应和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民爆物品管理的漏洞及事故隐患,预防“意外爆炸”和“涉爆”案件发生,保证爆破施工工作顺利进行。

二、编制根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

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GA837-2009》;

5、《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6、《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管理条例》;

11、《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广西自治区桂林市各级公安机关和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爆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

根据本标段施工路线长,爆破作业点多的特点,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特殊强调如下事项:

1、为确保民爆物品采购、储存、使用各环节的安全。各相关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联合施工指挥部和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的规定,做好民爆物品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爆炸事故和“涉爆”案件的发生。工区经理、施工队长必须和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管辖工区、施工队全过程监控职责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同时工区、施工队应与爆破作业单位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所管辖施工点全过程监控职责及各自的岗位职责。

2、施工单位及爆破器材仓库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每个爆破点必须配备至少一名爆破员和一名安全员(监炮员)。

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必须由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爆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证》和爆破员、保管员IC卡的人员担任,押运员必须由持有相应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严禁非爆破作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作业单位领取民用爆破物品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根据爆破设计的实际用量审批,由爆破员领取且负责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炸物品,严禁私自藏匿、转让、赠送、销售、转借所领取的爆炸物品,否则,一经发现将移交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惩处。

3)各爆破作业单位应建立台帐,每天应如实登记领取、使用和退库的爆炸物品数量、品种、规格和雷管编码,做到帐物相符,在登记簿上要有爆破员、安全员的签名,否则按非法使用、存储处理。爆破施工作业点必须遵守民爆物品管理的相关要求,未经许可严禁露天堆放民爆物品。

如经公安机关允许使用民爆物品防爆柜(以下简称防爆柜),必须存放在符合存放民爆物品条件的地方。防爆柜必须实行双人双锁制度,防爆柜内存如有民爆物品,爆破员或安全员必须有一名负责守护,现场爆破结束后,及时通知作业单位将剩余民爆物品回库,严禁民爆物品在作业点过夜。

经公安机关同意少量的民爆物品在工地过夜,必须按退库手续办理,并做好退库台帐,统一在民爆物品存放站的防爆柜中保管。

4)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

爆破作业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坚持“三次警戒信号”的使用,严禁无警戒信号实施爆破,无爆破作业解除信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爆破作业区。加强对爆破作业产生的爆破震动、飞石、空气冲击波、噪声、烟尘等不良现象的控制,避免对人员、设备、房屋、居民其它财产和环境产生危害。如因地质情况不明、环境复杂、工作中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不慎产生了不良影响,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影响,使得爆破作业得以顺利进行。

5)加强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管理。

爆破器材仓库所在地(工区、施工队)的安全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爆破器材存储仓库和爆破作业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配合本单位和公安机关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6)工区和施工队根据各自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四、处罚

工区下属施工队的爆破作业单位在工作中如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或产生不良后果,受到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处罚,需及时、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配合项目经理部妥善处理,尽快消除影响,且自愿接受相

关处罚。

附件:1、爆破施工组织机构

2、爆破作业人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3、爆破人员申报使用及领取民爆物品流程

广西桂三高速公路工程GSTJ01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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