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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保安工作职责(签字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酒店保安工作职责(员工签字版)

1.确保所有下属员工都能按照酒店规定的仪容仪表要求执行,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等各方面都完全符合酒店标准(服装要求:白衬衫,黑西装,黑领带,黑皮鞋,若不符合标准每次罚款5元)。

2.合理安排本部门内部员工的作息,保证部门内部的正常运作,并确保每一名都能做到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或早退现象不可在工作时间内善自离开岗位,违规每次罚款10元。

3.工作时间内不可以睡觉,违规者罚款50元

篇2:S酒店巡逻岗保安职责

酒店巡逻岗保安职责

1、巡逻人员在领班的领导下,定时轮流到各楼层和重要地点巡逻检查。

2、巡楼层时要坚持每小时到楼层巡逻一次,注消防登记工作,同时巡楼必须做到闻、听、看三要点。

3、闻有无特殊气味、听有无异样的响声,看有无闲杂人员及离职的员工在楼层逗留,防止作案份子进入酒店作案,对可疑人员应有礼貌的查问,发现情况及时汇报保安部办公室处理。

篇3:某某酒店保安员守则

某酒店保安员守则

一、对上级的指令要绝对服从,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治安、消防工作,决不玩忽职守。

二、熟悉本岗位的职责与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的地形、消防设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

三、严守法纪、文明礼貌,一不打人骂人;二不贪脏枉法;三不刁难群众;四不包庇坏人;五不陷害好人。

四、果断、正确处理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有礼貌的进行盘查或监控,遇有火警及其它事故应及时报告,迅速扑救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前及时报告上级。

五、提高警惕,保守机密,执勤时不准与陌生人长谈,不侵犯或损害客人的合法权益。

六、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责任制度,自觉执行酒店的规章制度,发扬团结战斗精神,勇于同违法犯罪份子作斗争。

七、加强职业道德,保护酒店财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己任,遇事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把自己的行为同酒店的利益结合起来。

八、值班时,不准喝酒、看书报、吃东西、会客、打瞌睡、离岗等不良行为,违规者按酒店制度处理,认真做好交班及记录工作。

九、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岗位内外清洁卫生,爱岗敬业,自觉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篇4:某某酒店保安员工作守则

某酒店保安员工作守则

1、保安岗位实行三班制,保安员的休息时间由主管根据日常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2、熟悉酒店和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并能自觉遵守,协助做好对各部门员工的纪律稽查工作。

3、当值时要精神饱满、仪表端正,提前10分钟到保安部报到,接受当天的工作任务和领取对讲机等工作用具,前往工作岗位接班。

4、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检查岗位范围内的情况,发现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汇报工作。

5、当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脱岗、离岗、睡岗现象;值班主管到岗位巡查时,应汇报岗位最新工作情况。

6、做好对需要帮助的客人的扶助工作,尽量满足客人,待客做到以情感人,执行宾客至上的的服务原则。

7、主动帮助特殊需要的客人乘坐电梯,尽量满足客人需求。

8、熟悉岗位范围内各类设备、物品摆放位置,发现移动和破坏的可疑情况,要迅速查明原因及报告主管。

9、密切注意在酒店区域不消费而到处乱串的客人,并通知监控协助监控跟踪,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10、对衣冠不整、精神病患者、酒醉者婉言劝离,如酒醉者呕吐,要做好现场控制,尽快通知PA到场清洁处理。

11、在酒店区域大声喧哗和多人聚集的现象应干涉疏散,确保酒店正常营业秩序。

12、当值时酒店发生任何突发事件,保安员必须坚守岗位,服从当班主管的临时工作调动,及时赶往出事现场协助处理。

13、接到监控中心发现问题通知时,有关岗位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处理,并对可疑人员进行跟控或截查。

14、在岗位上拾到遗留物品时,应及时报告主管到场处理,与大堂副理当面清点好,并交管家部服务中心保管,由大副联系客人。

15、礼貌规劝客人在公共场所的一切不雅行为,树立酒店形象。

16、熟悉酒店各营业项目、消费水平和经营特色,能及时准确地回答客人的询问。

1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响应上级赋予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篇5:某大厦物业保安工作规范

大厦物业保安工作规范

(一)必须明了和掌握大厦内各种保安设施之操作和效能。例如:对讲机、警钟、密码锁、闭路电视等。更须善用以有设施,以免减弱防盗效果,特别强调大门必须紧闭,住户出入可自备防盗门钥匙或密码锁,访客则可用对讲机。严禁大门敞开,防止坏人有机可乘。

(二)应熟悉大厦内各住户、识记住户之姓名、年龄、家庭成员、职业及联络电话。此等资料必须保密,不得泄露。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四)各更管人员交接时应传达防盗信息,做好交接班记录,以备核查,务令保安人员高度警惕。

(五)严禁借推销之人士进入大厦。尤其是自称公务人员或公共机构人员,更应查验身份证、文件,如有疑问,应致电有关机构查询。

(六)应有礼貌询问进入大厦的来访客人,登记身份证或工作牌照。如有怀疑,应用对讲机与有关住户联系。如访客携带可疑物品时,更需提高警觉。

(七)当值管理人员至少每两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固定时间),以免坏人乘隙而入。巡楼时必须有警觉性,特别注意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通道等,以确保无可疑人物匿藏大厦内伺机作案。留意公众地方之间边暗角,后巷水渠侧、水箱底是否预先暗藏盗窃工具等。

(八)如听到住户呼救或发现可疑人物,须立即报警并封闭大门及通道,以待警方人员到场处理。切勿采取鲁莽行动而不知会警方。

(九)切记管理人员只有一般市民之拘捕权,并无搜查权。因此拘捕疑犯后,应尽快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1.立刻报案,并留在现场制公安人员到达,遇有伤员(被害人、案犯)应立即抢救和监护。

2.切勿移动、也不许他人移动、触摸、践踏现场物品,协助公安部门保留证据,方便调查工作。

3.切勿开动风扇、冷气机或其他电器用具,以免证据破坏。

4.禁止任何人在现场走动,以方便公安部门到现场调查。

5.向公安人员提供有关罪案详情,如案发经过,与本案有关人物之相貌、衣着、有关之车牌号及坏人逃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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