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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基础工程施工前,首先应掌握地基泥岩层和承载力及地下水位等各项安全技术资料,制定施工方案。

2、基坑开挖后,把基坑的周边用?48的脚手钢管搭设两道防护栏杆,栏杆的高度为1.2m、0.6m,底部使用20cm的木板作挡脚板并固定,立杆间距为不大于2m,栏杆距坑边不小于50cm,整个栏杆的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3、为了便于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有利于特殊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在基坑内设置两处上下人扶梯,使用脚手管搭设,两侧边的防护设置方法与基坑边防护栏杆相同,钢扶梯的踏步每踏不大于30cm。

4、基坑施工中,经常检查四周边坡的土方稳定情况,发现松动和不稳定时,应及时采取稳固措施,防止土方塌方,基坑周边1m内严禁堆放材料及机械设备,基坑周边的准载标准为:FK=250kpa,严禁超过基坑工程设计时考虑的允许加荷载,建筑材料堆放(如钢筋等)的进场,大型机械设备需要行至坑边或停留时,必须征得项目经理的同意。否则,不允许超载设备的进入。

5、制定和编制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根据基坑开挖后的土层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篇2:挖孔桩基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事先应充分了解现场的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并查明施工现场内是否有地下电缆或天然管道等地下障碍物,是否与勘察情况吻合,否则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开挖后每个桩孔采取支护措施浇护壁砼。雨季时要注意观察发现有裂缝、落土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按规定进行桩基支护变形观测,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3、在夜间或光线不足时,要设置照明。

4、2米以上桩孔上下人员要用梯子上下。

5、桩孔四周要支搭两道护栏,并加警告标志。

6、下井前要对孔内进行监测,发现井内有毒气或缺氧时,及时送风排毒。

7、孔内有人挖、扩孔或打护壁砼时,孔上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必须离开时要暂停作业。

8、孔口上的提土人员要根据孔径铺垫厚5cm,宽30~50㎝的木脚手板,脚手板端头探出孔径不得小于1米,弃土与孔口净距1.5米至3米,并要及时清走。

9、桩基施工采用坑外降水,并采取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

10、吊置钢筋笼时,要合理选择捆绑吊点,并要拉好尾绳,保证平衡起吊,准确入孔,严防伤人。

篇3:地基与基础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2.5米。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在挖土机工作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挖土方不得在贴近未加固的危险建筑物的下面进行。

3、基坑开挖应严格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稳固和土壁变化。当采取不放坡开挖,应设置临时支护,各种支护应根据土质及基坑深度经计算确定。

4、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机事故。

5、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并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安全栏杆。

6、用自卸汽车运土,运输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7、重物距土坡安全距离,汽车不小于3米;起重机不小于4米;土方堆放不小于1米,堆土高不超过1.5米;材料堆放,应不小于1米。

8、当基坑较深或晾槽时间很长时,为防止边坡失水松散或地面水冲刷、浸润影响边坡稳定,应采用边坡保护方法。

篇4:基础工程安全控制措施

基础工程管理:

1、严格执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及《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

2、桩基施工必须由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深基坑施工必须由岩土工程一、二级专业施工资质或经认可的建筑工程一级以上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

3、深基坑、桩基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公司技术部门经组织过专业论证审核同意后,监理公司盖章,方可实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安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基础工程控制措施:

1、工作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显示的土质情况及开挖深度确定合理的支护方式。

2、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土方开挖应严格按照从上而下分层段依次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无序大开挖施工,在开挖过程中基坑边堆置土方任何时候都不能超过设计荷载,开挖时注意不要碰撞和损坏支护结构和降水措施。

4、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两台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禁止在挖掘机的工作范围内作业。

5、人工开挖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6、在土方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负责人应对支护结构,周围建筑和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现象,项目部应及时报公司现场管理科和其它技术部门及时处理,待一切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7、边坡防护按施工方案用钢筋钉+钢筋网片+细石砼作防护,且边坡上2.5米用同样防护并不得堆载。

8、第一层土方开挖后立即时用防护栏在四周围护,边坡上口5米范围不得堆载。

9、参加挖孔作业人员,事先必须检查身体,下孔作业人员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作业时孔上监护人员要随时与孔下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离职守,孔口边1m范围内不得有任何杂物,堆土应离孔口边1.5m处。

10、正在开挖的井孔每天上班工作前,应对井壁、混凝土支护,以及井孔中气体等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下井前应对井孔内气体进行抽样检查,必须先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再下井作业。

11、挖孔作业中,作业人员,下班休息时,必须盖好孔口,或设800mm高以上的护身栏,夜间禁止挖孔作业,井下作业人员连续工作进间,不宜超过4小时。

12、每天作业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吊运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绳索吊柱等处于安全状态。

篇5:基础工程安全技术施工措施

1桩基施工的安全要求

1.1打混凝土预制桩的安全要求利用桩机吊桩时,桩与桩架的垂直方向距离不应大于4m,偏吊距离不应大于2.5m:吊桩时要慢起,桩身应在两个以上不同方向系上缆索,由人工控制使桩身稳定。吊桩前应将锤提升到一定位置固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要平稳,必要时桩架应设缆风绳。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禁止人员在桩下通过。吊桩与运桩发生干扰时,应停止运桩。

插桩时,严禁手脚伸入桩与龙门架之间。用撬棍或板舢等工具矫正桩时,用力不宜过猛。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应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锤击不宜偏心,开始落距要小,如遇贯入度突然增大,桩身突然倾斜、位移,桩头严重损坏,桩身断裂,桩锤严重回弹等应停止锤击,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套送桩时,应使送桩、桩锤和桩三者中心在同一轴线上。

拔送桩时应选择合适的绳扣,操作时必须缓慢加力,随时注意桩架、钢丝绳的变化情况。送桩拔出后,地面孔洞必须及时回填或加盖。

1.2沉管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高到4m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筑混凝土。耳环及底盘上骑马弹簧螺丝应用钢丝绳绑牢,防止折断时落下伤人。耳环落下时必须用控制绳,禁止让其自由落下。沉管灌注桩拔管后如有孔洞,孔口应加盖板封闭,防止事故发生。

1.3冲、钻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钻孔灌注桩浇筑混凝土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允许堆放重物。冲抓锥或冲孔锤操作时,严禁任何人进入落锤区范围内。各类成孔钻机操作时,应安放平稳,以防止钻机突然倾倒或钻具突然下落而发生事故。

2人工挖孔灌注桩施工的安全要求

2.1一般安全要求人工挖孔灌注桩(简称挖孔桩)适用于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且持力层埋藏较浅、单桩承载力较大的工程。如果没有可靠的技术和安全措施,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的沙土或厚度较大的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40m。挖孔桩护壁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15。在岩溶地区或风化不均、有夹层、软硬变化较大的岩层中采用挖孔桩时,宜在每桩或每柱位处钻一个勘探钻孔。钻孔深度一般应达到挖孔桩孔底以下3倍桩径,以判别该深度范围内的基岩中有无孔洞、破碎带或软弱夹层存在。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其他情况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场地及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方案。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2.2施工安全措施从事挖孔桩作业的工人以健壮男性青年为宜,并需健康检查合格,经过井下、高空、用电、吊装及简单机械操作等安全作业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为防止孔壁坍塌,应根据桩径大小和地质条件采取可靠的支护孔壁的施工方法。孔口操作平台应自成稳定体系,防止在护壁下沉时被拉垮。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及其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等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工作人员上下桩孔必须使用钢爬梯,不得用人工拉绳子的方法运送工作人员或脚踩护壁凸缘上下桩孔。桩孔内壁设置尼龙保险绳,并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作为救急之备用。

桩孔开挖后,现场人员应注意观察地面和建(构)筑物的变化。桩孔如靠近旧建筑物或危房时,必须在对旧建筑物或危房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施工。还应加强对孔壁土层涌水情况的观察,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口四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淤泥杂物。机动车辆通行时,应作出预防措施和暂停孔内作业,以防因挤压而塌孔。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用气体检测仪进行有毒气体的检测,确认孔内气体正常后,方可下孔作业。

3沉井和地下连续墙施工的安全技术

3.1沉井施工安全技术沉井下沉时,在四周的影响区域内,不应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m。特殊情况需要加高时,必须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规定顺序进行。在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以防沉井突然下沉时被拉倒发生事故。沉井顶部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设施,必须架设牢固,以防坠落伤人。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道应编号,供气控制应有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的拉杆螺栓和圆钉割掉。特别是在不排水下沉时,应全部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而酿成事故。当沉井面积较大,采用不排水下沉时,在井内隔墙上应设有供潜水员通行的预留孔。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血。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的人员和设备应事前撤出。如不能撤出,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进行妥善保护。采用人工挖土机械运输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工人躲开,并发出信号,方可起吊。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通信联系。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必须严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质粘土或亚粘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严禁固定在井壁、隔墙和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上升。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沉井如由不排水下沉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后才允许下井作业。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在加载或卸载作业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

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沉井内外应有足够的照明,井内应采用36V低电压。沉井施工人员体检应合格,并应控制在井内作业时间。

3.2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技术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的调查。挖槽开始之前,应清除地面和地下一切障碍物,做到场地平整、无积水,挖好排水沟,方能进行施工。导沟上开挖段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止人员和工具杂物等坠落入泥浆内。

挖槽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止时,应将挖槽机械提升到导墙的位置。在特别软弱土层、塌方区、回填土或其他不利条件下施工时,应按施工设计进行。在触变泥浆下工作的动力设备,如无电缆自动收放设施,应设有专人收放电缆,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经常检查电缆,防止破损漏电。

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表仪器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并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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