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拆除法类型及方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爆破拆除法类型及方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爆破拆除用于较坚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高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其基本方法有三种:控制爆破、静态爆破、近人爆破。

(1)控制爆破:通过合理的设计和精心的施工,严格控制爆破能量和规范,使爆破声响、飞石、振动、冲击波、破坏区域以及破碎体的散坍范围和方向,控制在规定的限度内。这种爆破方法不需要复杂的专用设备,也不受环境限制,能在爆破禁区内爆破。用于拆除房屋、构筑物、基础、桥梁,具有施工安全、迅速、不受破坏等优点。

(2)静态爆破:将一种含有铝、镁、钙、铁、氧、硅、磷、钛等元素的无机盐粉末状破碎剂水化,产生巨大膨胀压力(可达30MPa~50MPa),将混凝土或岩石胀裂、破碎。

这种爆破的特点是:

(1)破碎剂非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保管、使用安全。

(2)爆破无震动、声响、烟尘、巨石等公害。

(3)操作简单、不需要堵炮机,不用雷管,不点炮等操作,不需要专业工种。

(4)经过适当设计,可进行定向破碎,可用于某些不宜使用炸药爆破的特殊场合,对大体积脆性材料的破碎及切割效果良好。适用于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和砖石构筑物、结构物的破碎拆除及各种岩石的破碎或切割,或作二次破碎,但不适用于多孔体和高耸结构。本办法存在一些问题:能量不如炸药爆破大;钻孔较多;效果受气温影响大;开裂时间不易控制及成本稍高等。

(3)近火爆破:又称高能燃烧剂爆破。采用金属氧化物(CuO、MnO2)和金属还原剂(铝粉)按一定比例组成混合物,将其装入炮孔内,用电阻丝引燃,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能产生2192士280℃的高温膨胀气体,而将混凝土破坏。但当出现胀裂、遇空气后压力急骤下降,可使混凝土不致飞散,达到切割破坏的目的。这种爆破具有以下持点:

(1)爆破音响较小,震动轻微,飞石、烟尘少,安全范围可至3m内不伤人。

(2)成分稳定,不易燃烧,能短时间防潮防水,能用于760℃以下高温,加工制作简单,不用雷管起爆,炮孔堵装作业安全,瞎炮易于处理:保存、运输及使用安全可靠。

(3)切割面比较整齐,保留部分不受损坏。

(4)采用粗铝粉(40目~160目)和工业副产品的氧化剂配制,价格低于岩石炸药。这种爆破方法适用于一般混凝土基础、柱、梁、板等的拆除及石料的开采。不宜用于不密实结构及存在空隙的结构。

篇2:洞身开挖爆破安全措施

(1)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加工、现场装药、联线、起爆及瞎炮处理,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进行爆破时,人员应撤至受爆破影响范围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200M。

爆破期间,除引爆电路外,所有动力及照明电路均应断开或改移到距爆破点不小于50M的地点。

(3)当开挖面与衬砌面平行作业时,应根据混凝土强度、围岩特性以及爆破规模等因素确定其距离,一般不宜小于30M。

(4)爆破后必须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应按《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无误后才能出渣。

篇3:电力线路开洞与爆破作业技术措施

1挖坑前,应与有关地下管道、电缆等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取得联系,明确地下设施的确切位置,做好防护错施。组织外来人员施工时,应将安全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并加强监护。

2挖坑时,应及时清除坑口附近浮土、石块,坑边禁止外人逗留。在超过1•5m深的基坑内作业时,向坑外抛掷土石应防止土石回落坑内。作业人员不得在坑内休息。

3在土质松软处挖坑,应有防止塌方措施,如加挡板、撑木等。不得站在挡板、撑木上传递土石或放置传土工具。禁止由下部掏挖土层。

4在下水道、煤气管线、潮湿地、垃圾堆或有腐质物等附近挖坑时,应设监护人。在挖深超过2m的坑内工作时,应采取如戴防毒面具、向坑中送风等安全措施。监护人应密切注意挖坑人员,防止煤气、沼气等有毒气体中毒。

5在居民区及交通道路附近开挖的基坑,应设坑盖或可靠遮栏,加挂警告标牌,夜间挂红灯。

6塔脚检查时,在不影响铁塔稳定的情况下,可以在对角线的两个塔脚同时挖坑。

7进行石坑、冻土坑打眼或打桩时,应检查锤把、锤头及钢钎。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打锤人不得戴手套。钎头有开花现象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8变压器台架的木杆打帮桩时,相邻两杆不得同时挖坑。承力杆打帮桩挖坑时,应采取防止倒杆时的措施。使用铁钎时,应注意上方导线。

9炸药和雷管应分别运输、携带和存放,严禁和易燃物放在一起,并应有专人保管。运输中雷管应有防震措施。

携带雷管时,应将引线短路。电雷管与电池不得由同一人携带。雷雨天不应携带电雷管,并应停止爆破作业。在强电场附近不得使用电雷管。

如在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不超过10kg)和雷管(不超过20个)。携带雷管人员应坐在驾驶室内,车上炸药应有专人管理。

10爆破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爆破工作应有专人指挥。

11运送和装填炸药时,不得使炸药受到强烈冲击挤压,严禁使用金属物体往炮眼内推送炸药,应使用木棒轻轻捣实。

12电雷管的接线和点火起爆应由同一人进行。火雷管的导火索长度应能保证点火人离开危险区范围。点火者于点燃导火索后应立即离开危险区。

13爆破基坑应根据土壤性质、药量、爆破方法等规定危险区。一般钻孔闷炮危险区半径应为5Om;土坑开花炮危险区半径应为1OOm;石坑危险区半径应为2OOm;裸露药包爆被的危险区半径不小于300m。

如用深孔爆破加大药力时,应按具体情况扩大危险范围。

14准备起爆时,除点导火索的人以外,都应离开危险区进行隐蔽。

起爆前要再次检查危险区内是否有人停留,并设人警戒。放炮过程中严禁任何人进人危险区内。

15如需在坑内点火放炮时,应事先考虑好点火人能迅速、安全地离开坑内的措施。

16雷管和导火索连接时,应使用专用钳子夹雷管口,严禁碰雷汞部分,严禁用牙咬雷管。

17如遇有哑炮时,应等2Omin后再去处理。不得从炮眼申抽取雷管和炸药。重新打眼时,深眼要离原眼0.6m;浅眼要离原眼0.3-0.4m,并与原眼方向平行。

18爆破时应考虑对周围建筑物、电力线、通信线等设施的影响,如有砸碰可能时,应采取特殊措施。

篇4:岩石坑爆破施工规程

一、施工方案

1、校核分坑或降基面尺寸:根据杆塔中心桩和分坑辅助桩校核分坑和降基面尺寸。

2、打辅桩:在顺线路和线路垂直方向打辅桩,辅桩与中心桩的距离应保证在爆破过程中不被损害。

3、选炮眼位置:按照坑口位置和现场地质条件选择炮眼,沿坑的开挖轮廓线应布置间距较小的平行炮眼。

4、打眼:人工打眼或机械打眼。

5、装填炸药、雷管、导爆索:按照作业指导书装填,开挖轮廓线处的平行炮眼要减少药量,进行不耦合装药。

6、填塞炮泥:炮眼装药后,其余部分用炮泥填起来。

7、引爆:其它人员撤到安全区后,在监护人监护下由专人引爆。

8、清坑、恢复中心桩。

9、记录施工记录。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起爆人员必须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起爆时必须设监护人。

2、爆破材料的存放、发放、领取、回库等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对于爆破材料的管理规定。

3、炸药、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放在专用箱内,不地放在衣袋内,多人携带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米以上。

4、导火索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燃速实验,燃速速度不得低于110秒/米,在同一次爆破中不得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

5、人工打孔时,打锤人应在扶钎人的侧面,注意避免滑锤伤人。

6、利用凿岩机或风动机打孔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操作时应戴口罩和风镜。

7、向炮眼内装填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填轻送,不得用力积压药包,严禁用金属工具向炮眼内捣送炸药和雷管。

8、安全警戒范围:一般顺抛掷方向200米,逆抛掷方向100米。

9、起爆前必须把爆破物品全部拿出危险警戒区,除监护人和点炮人外,其他人必须撤到安全区,双方联系确认危险区内无人后方可引爆,点炮后点炮人和监护人必须马上撤到安全区。

10、装药和起爆必须由一人担任,严禁由两人操作。

11、发生哑炮数不清时,必须等20分钟后方可进场处理,处理哑炮严禁直接从炮孔内掏取炸药和雷管,重新打孔时,必须与原孔方向一致,其间距离孔深不得小于0.6米,浅孔不得小于0.3—0.4米。

12、爆破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较近时,应采取安全可行的措施后方可起爆,特殊爆破,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和安全措施。

13、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对于失效的爆破材料应采取可靠的方法处理,不得任意销毁。严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4、爆破施工必须与附近警戒人员和居民取得联系,交通路口应设专人看守,并鸣笛预告,待危险区内无人后方可点炮。

15、施工中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部分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

篇5:岩石坑爆破施工方案范本

一、施工方案

1、校核分坑或降基面尺寸:根据杆塔中心桩和分坑辅助桩校核分坑和降基面尺寸。

2、打辅桩:在顺线路和线路垂直方向打辅桩,辅桩与中心桩的距离应保证在爆破过程中不被损害。

3、选炮眼位置:按照坑口位置和现场地质条件选择炮眼,沿坑的开挖轮廓线应布置间距较小的平行炮眼。

4、打眼:人工打眼或机械打眼。

5、装填炸药、雷管、导爆索:按照作业指导书装填,开挖轮廓线处的平行炮眼要减少药量,进行不耦合装药。

6、填塞炮泥:炮眼装药后,其余部分用炮泥填起来。

7、引爆:其它人员撤到安全区后,在监护人监护下由专人引爆。

8、清坑、恢复中心桩。

9、记录施工记录。

二、安全技术措施

1、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起爆人员必须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起爆时必须设监护人。

2、爆破材料的存放、发放、领取、回库等必须由专人负责,并作好记录,严格执行国家对于爆破材料的管理规定。

3、炸药、雷管必须分别携带,并放在专用箱内,不地放在衣袋内,多人携带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应保持15米以上。

4、导火索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燃速实验,燃速速度不得低于110秒/米,在同一次爆破中不得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索。

5、人工打孔时,打锤人应在扶钎人的侧面,注意避免滑锤伤人。

6、利用凿岩机或风动机打孔时,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操作时应戴口罩和风镜。

7、向炮眼内装填炸药和雷管时,必须轻填轻送,不得用力积压药包,严禁用金属工具向炮眼内捣送炸药和雷管。

8、安全警戒范围:一般顺抛掷方向200米,逆抛掷方向100米。

9、起爆前必须把爆破物品全部拿出危险警戒区,除监护人和点炮人外,其他人必须撤到安全区,双方联系确认危险区内无人后方可引爆,点炮后点炮人和监护人必须马上撤到安全区。

10、装药和起爆必须由一人担任,严禁由两人操作。

11、发生哑炮数不清时,必须等20分钟后方可进场处理,处理哑炮严禁直接从炮孔内掏取炸药和雷管,重新打孔时,必须与原孔方向一致,其间距离孔深不得小于0.6米,浅孔不得小于0.3—0.4米。

12、爆破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较近时,应采取安全可行的措施后方可起爆,特殊爆破,应制定相应的施工和安全措施。

13、严禁使用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对于失效的爆破材料应采取可靠的方法处理,不得任意销毁。严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14、爆破施工必须与附近警戒人员和居民取得联系,交通路口应设专人看守,并鸣笛预告,待危险区内无人后方可点炮。

15、施工中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的有关部分和《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部分。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