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委外安全施工作业管理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主题内容

为加强对公司及委外施工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有序、规范、守法,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按照“谁委外、谁申报”、“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和“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管理职责、安全资质等级认定、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施工作业程序、检查程序与处罚等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或委外单位对公司所属设备、设施(含建筑、消防)需检修、搬迁、安装、拆除等施工作业,以及生产经营场所出租和建设施工项目。

三、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

济柴[2000]厂发字54号《关于闲置报废资产变卖处理的暂行规定》

济柴有关安全、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一)职责

1、安全保卫处:

a)负责对项目施工单位报送的方案或计划中的安全内容和措施进行预审和审批;

b)负责对施工单位作业等级、安全资质的确认和审查、批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并备案;

c)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对施工单位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2、项目委外(或管理)单位:

a)按照“在哪个区域作业由哪个区域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负责整个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b)委外项目应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c)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用电、用火、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安全施工方案、措施和相应制度、操作规程,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和备案。

d)负责指导和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的安全、消防申请。

e)负责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风、气等管线等与项目有关的真实、准确的完整资料。

f)对重大危险项目的施工,应监督施工单位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g)在生产现场施工时,负责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保卫处审查、备案。

3、综合服务公司负责提供对所属设备、设施供电、供水线路的资料情况,并负责所属供电、供水线路的安装和拆除。

4、工厂管理处负责对委外项目合同内容中有关安全责任和义务的界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安全、消防手续。

5、监察处负责对委外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6、项目合同审批人按照“谁签合同、谁管理”、“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签订的合同认真审查,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7、监护人主要职责是:

a)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它救护器具;

b)监护人对安全消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消防设施到位情况,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c)监护人应坚守岗位,并熟悉应急预案,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施工队伍监护人必须携带动火、临时线等审批报告。

(二)安全资质等级认定

1、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2、参加施工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签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到安全保卫处进行资质确认,登记备案后,方可参与施工作业。

(三)安全、消防手续的审查和批准

1、施工单位需动火施工作业的,须向安全保卫处提出申请,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送安全保卫处审查批准。

2、施工单位需安装临时电源线的,须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分别到机动资产处、安全保卫处审查批准后进行作业。

3、施工单位应到安全保卫处签订《外来劳务团体治安、消防协议书》,缴纳治安、消防保证金后进行作业。

4、安全保卫处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消防申请报告及施工现场进行认真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消防规定和要求的,应当立即要求其整改,直至达到安全消防要求,方可批准施工。

(四)施工作业程序

1、一般要求

(1)凡各单位或委外单位施工项目确定后,负责签订合同的部门(或单位)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切断水、电、气和风的各项工作,并填写“设备、设施安全施工作业确认表”,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2)委外(或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彻底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3)委外(或管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安全、消防审查、审批手续,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应将工期、施工安全方案和批准后的安全、消防手续及参与施工队伍的情况向委外(或管理)单位通报。

(5)施工前,安全保卫处应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和施工单位一起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

a)施工现场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b)施工现场是否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了有效的清除和采取了隔离措施;

c)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正确使用情况;

d)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置是否合理、数量是否足够;防火措施是否到位;

e)施工人员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常识,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

f)登高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是否使用和正确佩带安全带;

g)电工、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和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和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可靠的接地、接零;

h)露天施工时是否有可靠的防雨设施和措施。

(6)对查出的不符合安全、消防规定和要求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并经复查确认达到安全施工要求后,方可施工。

(7)施工中,施工单位、委外(或管理)单位应分别指定监护人。监护人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现场安全监护,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8)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9)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机械、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使用产生污染、噪声超标等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除尘、降噪措施才能施工作业。

(10)两家以上施工单位同时交叉作业时,双方应共同协商制订施工作业计划或方案,明确双方承担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11)电、气焊、动火、搬运、装卸、安装、运输等作业,应遵守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12)施工作业完毕,施工单位应向委外(或管理)单位报告,由机动资产处、工厂管理处、安全保卫处和委外(或管理)单位等部门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后,施工队伍才能撤离现场。

2、特种设备和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的施工要求

(1)特种设备施工要求

a)处置尚未报废、在用特种设备,由机动资产处会同中标方到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后,再进行拆除。

b)处置已报废的特种设备,机动资产处须提前到济南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后,再进行发标拍卖。

(2)易燃易爆设备、设施

委外(或管理)单位应协助施工单位了解和掌握原易燃易爆设备、设施所使用危险物质的理化特性及使用情况。

(五)检查程序与处罚

1、检查程序

(1)委外(或管理)单位应指定专门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

(2)施工单位指派的监护人应坚守岗位,认真做好现场监护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安全保卫处应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解决。

(4)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安全、消防规定行为之一的,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a)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b)动火作业时,没按照要求清理现场的;

c)安全消防通道不畅通的;

d)消防安全距离不够的;

e)消防器材配备不合理的;

f)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g)现场安全、消防监督员脱岗的;

h)水、电、风、气等管路没有切断的;

i)违反临时线使用管理规定的;

j)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5)对于施工方案、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安全消防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2、处罚

(1)安全消防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安全、消防规定行为的,应当责令其停止施工作业,限期改正,并给予施工单位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a)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b)消防安全责任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c)电气设备、电气焊设备等安装、使用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d)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

e)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2)委外(或管理)单位擅自将施工项目、生产经营场所、房屋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的,其责任由委外(管理)单位负责,并责令取消该项目的施工,还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3)安全保卫处对发现违反安全消防规定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其改正外,并对委外(或管理)单位扣安全分1~10分的处罚,并追究该委外项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安全保卫处实施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以及没收施工工具和违法所得等处罚时,应当依据国家和公司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处罚。

(5)对于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后,施工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施工单位向安全保卫处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安全保卫处在收到申请后内应当进行复查。当确认单位已经整改合格,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或生产。

(6)因施工中发生事故,造成公司或另一方施工单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肇事单位应按照双方协议中的规定和责任,给予经济赔偿;造成重大事故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追究肇事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安全保卫处起草并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安全施工作业审批表》

篇2: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明确盲板的制作与管理和盲板抽堵作业的程序及安全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系统各车间。

三、盲板的定义

盲板是用于装置开停工、临时性检修、局部检修期间,隔断检修设备与生产设备,防止发生介质互串的隔断设施。

四、盲板的管理与制作

1、各车间对常规性盲板进行编号,分类管理。

2、对已编号的盲板由车间建立台帐,禁止用错。

3、需临时性制作的盲板,应由车间提供相关工艺技术参数(如介质、温度、压力),由维修部门按盲板制作的标准制作,制作好的盲板由车间归类保管使用。

4、盲板在保管过程中要防锈和防损坏。

五、盲板的要求

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使用和维修部门共同检验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要经检验合格。

2、盲板的直径应根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符合要求。

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便于辩别、抽堵。

4、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六、盲板抽堵作业程序及安全要求

1、车间提前在盲板抽堵记录表上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

2、车间根据作业设备、管道内介质、温度、压力等情况进行危害识别,对相应安全措施逐项检查,签字确认。

3、车间必须现场指定盲板作业的具体位置。

4、抽堵作业前应先确定设备、管道内是否有介质、压力、温度高低等情况。

5、如管道内气体压力为零或负压时,需根据情况通入蒸汽或氮气保持管道内正压。

6、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要佩戴防爆面具。

7、设备、管道内介质有毒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适的防毒面具。

8、根据工艺技术参数,选定合适的盲板和垫片。如作业人员对盲板和垫片的材质、规格有疑问时,应由车间进行确认。

9、严禁在同一管道或设备上同时进行两处或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10、在非停工检修或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车间应制定应急预案。

11、抽堵多个盲板时,应由一人统一指挥作业。

12、每个抽堵盲板处应悬挂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编号一致。

13、抽堵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详细填写盲板抽堵记录表,先由班长现场确认,后由车间确认签字。

七、考核管理

违反本管理办法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八、管理记录

各车间<>一式两份,一份车间存档,一份交生产部存档,存档期一年。

生产部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篇3:安全文明精细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本方案是以高压线下施工安全方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机械安全使用操作规程》为依据。二、编制思路针对高压线下抗滑桩及土石方开挖爆破施工安全为主,对高压线下机械成孔、钢筋笼吊装及土石方爆破施工,制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三、工程概况?“恒立都市新天地”项目由贵州恒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拟建场地位于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与南厂路交叉地带,其西北侧紧邻武岳酒店,西侧紧邻南厂路、省人防中心及省军区后勤部综合楼。根据场地现状地面标高、设计地下室底板标高场地红线,场地开挖后北、东、南、侧将形成1.5~42.5m的基坑边坡。施工区在整个坡面上,分为2-3个台层梯形开发。本工程土石方开挖量约6万方。施工区内上空有东西方向110KV高压线穿过。四、施工方案1、受高压线影响施工范围根据现场实测情况,受高压线影响主要是东侧基坑边坡6-10#抗滑桩成孔施工、钢筋笼安装施工及线路下方土石方爆破施工,经我项目部测量工程师测量施工区域内高压线到现地面的最小安全距离为28.14m,按电网(110千伏)要求高压线的最小安全距离为8m,因此抗滑桩的安全施工空间为20.14m,为确保高压电线路与下方抗滑桩施工机械的安全净空,6#-10#抗滑桩成孔已改为人工挖孔桩,孔内严禁爆破,采用水磨钻进行成孔。2、土石方爆破施工方案施工区内上空有东西方向11万伏高压线穿过。因此防止飞石损伤和振动损害时本工程安全控制重点。整个爆区严禁使用电雷管,必须使用普通毫秒导爆管雷管。根据现场环境情况及相关法规规定,本次爆破方案选定为“城市控制爆破(露天浅孔台阶松动爆破)方案”。为防止爆破飞石伤害,爆破区采用3层以上胶皮网覆盖。现场覆盖的防尘网用铁丝连接,上面用石块等重物压实,防止刮风卷起形成危险。爆破作业严格按照贵阳市审批通过的本工程爆破设计说明书进行施工。(爆破设计说明书附后)3、钢筋笼吊装方案北侧基坑边坡6#-10#抗滑桩设计直径为1.5m,桩长42m,单根钢筋笼总长为42.5m,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安全作业高度,将钢筋笼(原21.3米)分四节制作安装,第一节为12.5m,其它每节长10m,利用汽车吊吊装施工。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作业“九不吊、起禁止”制度。具体步骤:首先将25吨吊机引领到施工现场,将起吊臂定位16m;然后把第一节钢筋笼吊起放入孔内(长12.5m),钢丝绳长度为2m,总长小于15m吊机吊起离地不超过1.5m,将钢筋笼沉入孔内,在孔口外露1m长的钢筋笼(错错缝1米),用φ50mm钢管做扁担零时支撑在钢护筒上,拆除吊绳,然后吊装第二节钢筋笼(笼长10米、钢丝绳2.5米、离地1.5米)到孔口并与第一节钢筋笼错缝焊接好,抽出支撑扁担,下沉钢筋笼。以同样的方式进行下节钢筋笼的安装。4、线路通道下方保护措施阴雨、雪、雾天及大风等恶劣性天气停止高压线下及附近施工,防止高压电弧触电。施工现场在明显处设立警示牌,写明高压线电压、安全操作距离,并在线路通道下方道路水平距离10米处设置围挡,禁止大型车辆、机械通行。施工期间发现异常或者检测出机械感应电集中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不得自行处理,必须立即上报,由项目部专业人员进行解决。五、施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在110KV刚压线下吊车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要求沿垂直方向,沿水平方向大于6米,方可作业。吊装作业时严格控制此限界,不允许任何机械超越此界限。2、雷雨、大风天气严禁吊装施工。3、每次吊装作业前,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对司机、操作人员等进行安全教育,并派专人24小时现场监护看守(佩戴安全员袖标)。4、施工现场设安全警戒区域,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5、吊装钢筋笼时,现场停止其它任何作业,非安全人员一律撤出安全线外,并且有专人负责指挥吊装。6、汽车吊安装限位装置。每次起吊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存在裂伤,滑线,防止钢丝绳突然断裂引起钢丝绳反弹触碰高压线。7、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应急备份,发生紧急情况立即更换。六、安全保证组织体系为保证该工程生产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项目安全部是该工程安全生产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生产监督和检查工作;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安全员负责,三级管理由各专业班组长负责;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道边,各自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建立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上岗操作行为;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项目经理部安全主任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技术复杂、施工危险性大、多发易发事故的工程项目,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安全;树立安全消费巡逻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逻,对查出的效果,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整改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七、触电应急工作预案1、坚持以国家和贵阳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指导思想,加强班前教育,强化防范意识为原则,以预防为主,发生事故逐级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解决。2、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指挥的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参加救援小组指?挥:杨方俊副指挥:王杰成?员:魏友祥、郭朝阳、雷永强、李兆全3、主要成员通讯电话项目部安委会人员表名称姓名联系电话主任杨方俊副主任王杰成员雷永强成员郭朝阳成员魏友祥成员李兆全4、伤员抢救医院医院联系电话地址距离宏康医院0851--5515511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附近600m南明区人民医院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兴隆东巷新华路23号附近1000m

篇4:承发包合同安全管理办法

一、范围

为加强承发包工程中安全施工的管理,明确承发包业务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范围内需对外签订及执行承发包合同的乙方

二、引用标准

《合同法》

三、术语和定义

?无

四、培训和资格

公司各办理承发包业务的合同草拟、流转、审核及批准签认人员需熟悉并掌握本办法的管理要求。

五、职责

1、乙方用工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负责

1)乙方根据业务承包的具体内容调整安全协议内容并报甲方项目部审核;

2)乙方负责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方对录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保存记录。

6.管理要求

1、在下列业务活动中,必须签订安全协议:

1)施工过程中相关承包业务;

2)建筑、安装承包业务;

3)设备、设施租赁业务;

4)实习、培训业务;

5)委托检测、检验、维修、保养业务;

6)后勤、服务等承包业务;

7)其他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业务活动。

2、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在业务活动开始前必须签订安全协议并作为承包合同附件。

3、乙方在对外签订发(分)包合同时,必须根据《供方评定管理程序》的要求和分工组织对承包方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合同中的承包内容;

2)对政府明文规定需具备资质才可以承接的工程和作业,如:建筑吊装、拆房、起重吊运、起重机制造等都必须有相对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3)承包方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员必须是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4、若发(分)包工程是在公司和由公司提供的场所内或由公司总承包的工程范围内(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作业的,还必须增加审查承包方以下内容:

1)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并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具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

4)各类劳动防护用品齐全;

5)各类作业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所从事作业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6)承包方为我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员的保险情况、各种车辆人、机械的检验保险情况。

5、发(分)包工程是在公司范围内作业的,在安全协议中必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界限。安全管理责任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乌海市天宇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方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施工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方面的整改建议。

6、在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的有效期,有效期要考虑工程的延长和脱期,安全协议的有效期与承包合同同步。

7、承发包合同签订后,若工程内容需要增加或作较大修改时必须增订补充。

8、公司有关部门在对外签订承揽合同和安全协议时应考虑安全生产的风险。

9、安全协议的签订

(1)凡发(分)包工程在公司范围内作业的,必须在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商务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附录A,以下简称《安全协议》),《安全协议》原则由甲方用工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代表公司与乙方签订,加盖公司公章,承包方签订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代人,盖承包单位公章。

(2)《安全协议》中要求填写的承、发包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的姓名、联系号码必须如实填写,且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

(3)《安全协议》中的“其他未尽事宜”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4)公司各有关部门,在签订好《安全协议》后,必须将一份《安全协议》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同时报一份至承包合同签订部门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保存。

10、合同的执行?

(1)公司各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后,应根据承发包合同和《安全协议》所规定的承、发包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公司与项目有关部门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以《罚款通知单》、《整改通知单》或备忘录等形式通知承包方(签收),必要时抄报公司领导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

(2)公司发包给承包方的项目原则不得转包、分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转包、分包的,必须向原承包合同签订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原签订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必须按《供方评定管理程序》的要求各分工组织对分包商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总包方与分包方必须签订安全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同时报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3)承包方对所承包的项目未经项目管理部门书面同意擅自转包分包的,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全部由总包单位承担,同时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执行。

(4)公司有关部门在对外签订承揽合同或安全协议时,若有明确规定由公司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的,必须按规定落实措施,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安全环保部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附录?

(1)《安全管理协议》(附录A)

篇5:加气混凝土安全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完善保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的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较好地扼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频率。公司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成立安全保障基金。

内容:

一、基金的提取

根据部门及岗位的不同,由公司总经办自计提工资中,按5%的比例逐月提取安全保障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户存放,逐月累计。

二、基金的使用及管理

基金的使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一是用于支付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二是用于支付员工在公司内发生的工伤费用(诊察费、治疗费),基金余额不足的由公司研究解决。

基金的管理。由总经办定期公布基金余额及每月的收支情况;财务部门根据总经办每月核算的数据逐月提取基金,分别记入生产事业部、生产保障部基金账户中,并对账户的收支情况每月进行盘点。

三、基金的清算

基金账户每年清算一次。根据财务结算年度,如基金账户中有余额的,作为安全奖发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提报制定分配方案及发放名单,在内部公示后由公司批准发放。

四、附则

1、为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2、为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目标。

3、各部门各岗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记录(由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