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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室内配线一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潮湿场所或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做等电位连接,且必须与PE线相连接。

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4、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铝线截面应不小2.5mm2,铜线截面应不小于1.5mm2。

5、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35mm,瓷夹间距应不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应不小于100mm,瓷瓶间距应不大于1.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时,允许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篇2: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装置一般要求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0.2.9条和第10.2.11条的规定。

2、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达不到规定安全距离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做防水弯。

4、荧光灯管应采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荧光灯的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

5、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6、投光灯的底座应安装牢固,应按需要的光轴方向将枢轴拧紧固定。

7、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

2)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8、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9、暂设工程的照明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控制,开关安装位置宜符合下列要求:

1)拉线开关距地面高度为2~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拉线的出口向下;

2)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m。

10、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11、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总电源开关的前侧,并应设置外电线路停止供电时的应急自备电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临时用电施工安全技术档案编制要求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b)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c)技术交底资料;

d)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e)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设备生产商或专业维修者提供);

f)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g)定期检(复)查表;

h)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i)各类配电、用电设备、电气材料的合格与进场资料。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项目临时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篇4:临时用电施工日常维护管理基本要求

1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2供用电设施的清扫和检修,每年不宜少于2次,其时间应安排在雨季和冬季到来之前。

3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内。

1)低压配电装置、低压电器和变压器,有人值班时,每班应巡视检查1次。无人值班时,至少应每周巡视1次。

2)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

3)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月不应少于1次。

4)设置的1KV以下的配电箱,每季度应进行1次停电检查和清扫。

5)室外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除经常维护外,遇大风、暴雨、冰雹、雪、霜、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巡视和检查时,必须穿绝缘靴且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4现场需要变更供电线路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项目电气责任师和安全总监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施工。

5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项目电气责任师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篇5:临时用电施工电器使用维护一般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2、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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