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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施工电器使用维护一般要求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配电箱、开关箱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系统接线图。所有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2、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3、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4、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

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严禁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强腐蚀介质和易燃易爆物接触。

篇2: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照明供电一般要求

1、一般场所宜适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

3)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

4)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

5)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4、远离电源的小面积工作场地、道路照明、警卫照明或额定电压为12~36V照明的场所,其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10%~5%;其余场所电压允许偏移值为额定电压值的±5%。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7、携带式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应采用橡皮护套或塑料护套铜芯软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长度不宜超过3m,其中绿/黄双色线只可用PE线使用,电源插销应有保护触头。

8、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1)单相二线及二相二线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器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当照明器为气体放电灯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载相的电流选择;

3)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最大负载相相线截面相同。

篇3:临时用电施工电缆线路一般要求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应沿道路路边或建筑物边缘进行,并宜沿直线敷设;埋设深度应不小于0.7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转弯处和直线段每20m处应设电缆走向标志。

4、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7、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8、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9、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0m。

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应补充编制单项施工用电方案。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和电火措施。

10、施工现场配电箱、设备、室外灯具、流动灯具的电源线、负荷线均不得采用塑料线和普通橡皮线。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篇4:某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能长兴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管理、设施及使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基建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参加电厂基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J4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DLT5009.1-2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

施工用电规定和组织管理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施工用电组织管理施工用电的布设应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并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施工用电设施应有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施工用电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建立管理机构,设立运行、维修专业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根据用电情况制订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专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规程制度。凡需接引或变动较大的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接引或变动。接引或变动前应对设备做好电气检查记录。进行接引或变动电源工作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监护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电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配电室的值班巡视工作应按《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断开电源应如下规定执行。对准备停电进行作业的电气设备,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在停电电气设备上作业前,做到:运行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必须视为带电设备。严禁在只经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作业;必须拉开刀闸,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必须将高、低压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挂警告牌。在靠近带电部分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静电报警安全帽,作业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大于表3.2.11.4的规定。

表3.2.11.4工作人员工作时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设备电压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设备电压

kV

距离

m

≤13.8

35

110

0.35

0.6

1.5

220

330

500

3.0

4.0

5.0

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恢复送电如下规定执行。停电设备恢复送电前,必须将工器具、材料清理干净,拆除全部接地线,收回全部工作票,撤离全部作业人员,向运行值班人员交办工作票等手续。接地线一经拆除,设备即应视为有电,严禁再去接触或进行作业。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作业。施工用电设施管理35kV及以下施工用电变压器的户外布置。变压器采用柱上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得小于2.5m;变压器安装应平稳牢固,腰栏距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2m。变压器在地面安装时,应装设在不低于0.5的高台上,并设置高度不低于1.7m的栅栏。带电部分到栅栏的安全净距,10kV及以下的应不小于1m,35kV的应不小于1.2m。在栅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变压器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接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应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变压器可就近装设防雨型的密闭式配电柜;当馈电回路多或容量大时应设配电室。钢筋混凝土电杆不得掉灰露筋,不得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得有腐朽、劈裂。铁横担、铁包箍不得锈蚀或有裂纹。组立后的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应有防护措施。架空线路的路径应合理选择,避开易撞、易碰的场所,避开易腐蚀场所及热力管道。低压架空线路一般不得采用裸线;采用铝或铜绞线时,导线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其他情况下的架设高度应满足表4.6.1—表4.6.3的要求。

表4.6.1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1

2

2.5

表4.6.2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

线路电压

kV

<1

1~10

架空导线与地面的最小距离m

人员频繁活动区

6

6.5

非人员频繁活动区

5

5.5

极偏僻区

4

4.5

公路及主要道路

6

7

铁路轨顶

7.5

7.5

构筑物顶部

2.5

3

表4.6.3边导线在最大风偏时与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最小水平距离(m)

1

1.5

3

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距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几种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电力线必须位于弱电线上方。线间距离应满足表4.8的要求。

表4.8同杆线路最小距离m

杆型

直线杆

分支(或转角)杆

10kV与10kV

0.8

0.45/0.6a

10kV与低压

1.2

1.0

低压与低压

0.6

0.3

低压与弱电

1.2

a距上面的横担取0.45m,距下面的横担取0.6m

通信、广播等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时,弱电线路应悬挂在钢线上,悬挂点的间距不得大于1m,钢线应接地。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筑物等的边缘直接埋设,埋深不得小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管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且不得小于100mm电缆沿构筑物架空敷设时,其高度不得低于2m。电缆接头处应有防水和防止触电的措施。现场集中控制的开关柜或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应平整,不得被水淹或土埋,并应防止碰撞和物体打击。开关柜或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开关柜或配电箱应坚固,其结构应具备防火、防雨的功能。箱、柜内的配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固定牢固。导线剥头不得过长,压接应牢固。盘面操作部位不得有带电体明露。导线进出开关柜或配电箱的线段应加强绝缘并采取固定措施。杆上或杆旁装设的配电箱应安装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维修;引下线应穿管敷设并做防水弯。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做到一机一闸一保。用电设备的电源引线长度不得大于5m。距离大于5m时应设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便携式电源箱或卷线轴至固定式开关柜或配电箱之间的引线长度不得大于40m,且应用橡胶软电缆。施工用电的运行及维护班组应配备足够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及要求见表4.17。

表4.17?常用电气绝缘工具试验要求

序号

名称

电压等级

kV

试验

周期

试验时间

min

交流耐压

kV

泄漏电流

mA

附注

1

绝缘棒

6~10

一年

5

44

2

绝缘夹钳

≤35

一年

5

三倍线电压

3

绝缘手套

高压

六个月

1

8

≤9

4

绝缘手套

低压

六个月

1

2.5

≤2.5

5

橡胶绝缘鞋

高压

六个月

2

15

≤7.5

6

验电笔

6~10

六个月

5

40

发光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25%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施工用电使用规定电气设备不得超铭牌使用,闸刀型电源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闸。多路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应采用密封式的,开关旁应标明负荷名称,单相闸刀开关应标明电压。不同电压的插座与插头应选用不同的结构,严禁用单相三孔插座代替三相插座。单相插座应标明电压等级。严禁将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手动操作开启式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戴绝缘手套或使用绝缘工具。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熔丝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更换熔丝、装好保护罩后方可送电。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或插座,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应使用橡胶软电缆。电源线路不得接近热源或直接绑挂在金属构件上,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施工照明使用规定现场的临时照明线路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检查、维修。照明灯具的悬挂高度应不低于2.5m,并不得任意挪动;低于2.5m时应设保护罩。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及危险品仓库内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开关必须装在室外。在散发大量蒸汽、气体和粉尘的场所,应采用密闭型电气设备。在坑井、沟道、沉箱内及独立的高层构筑物上,应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碘钨灯等特殊照明灯的金属支架应稳固,并采取接地或接零保护;支架不得带电移动。工棚内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的墙面或顶棚不得小于2.5cm。穿墙时应套绝缘套管。管、槽内的电线不得有接头。行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应有保护罩,其电源线应使用橡胶软电缆。行灯电源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其一、二次侧都应有熔断器。行灯变压器必须有防水措施,其金属外壳及二次绕组的一端均应接地或接零。采用双重绝缘或有接地金属屏蔽层的变压器,其二次侧不得接地。锅炉燃烧室内的工作照明采用220V的临时性固定灯具时,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灯具必须有保护罩,电源线必须用橡胶软电缆,穿过墙洞、管口处应设保护套管,装设高度应为施工人员触及不到的地方。严禁用220V的临时照明作为行灯使用。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上应装设路灯。接地及接零对地电压在127V及以上的下列电气设备及设施均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及变压器的金属外壳。开关及其传动装置的金属底座或外壳。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配电盘、控制盘的外壳。配电装置的金属架构、带电设备周围的金属栅栏。高压绝缘子及套管的金属底座。电缆接头盒的外壳及电缆的金属外皮。吊车的轨道及铆工、焊工、铁工等的工作平台。架空线路的金属杆塔。室内外配线的金属管道。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及工具间。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的电气设备应采用接地保护,接地线应接至接地网上;总容量为100kVA及以上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总容量为100kVA以下的系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当施工现场采用低压侧为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时,应按GB50194的规定,采用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分工的接零保护。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应并联接地,严禁串联接地。接零保护的规定架空线零线的终端、总配电盘及区域配电箱的零线应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起重机轨道接零后,应再重复接地。接引至电气设备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必须分开,保护零线严禁接任何开关或熔断器。接引至移动式和手提式电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必须用软铜绞线,其截面积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积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地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零线,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兼作保护零线。同一系统中的电气设备,严禁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另一部分采用接零保护。使用外借电源时,电气设备所采用的保护方式应与外借电源系统中的保护方式一致。起重机械行驶的轨道两端应设接地装置。轨道较长时,每隔20m应补设一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严禁利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的自然接地体。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电厂安质部负责检查与考核。本标准按《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违章考核细则》和《华能长兴电厂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篇5:旧城改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安全电压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组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4、电气设备的安装

(1)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并且电器设备之间、设备与板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且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型号及截面应严格执行临电图纸的标示截面。各种仪表之间的连接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2的绝缘铜芯导线。导线接头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各种箱体的金属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6)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盘板上,盘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过长,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不应盘圈压接,应加装压线端子(有压线孔者除外)。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刷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5、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①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②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③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④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⑤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一级相应的电源

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第二节施工现场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一、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

1、电气线路超过负荷引起火灾。线路上的电气设备长时间超负荷使用,使用电流超过了导线的安全载流量。这时如果保护装置选择并不合理,时间长了,线芯过热使绝缘层损坏燃烧,造成火灾。

2、线路短路引起火灾。因导线安全间距不够,绝缘等级不够,年久老化、破损等或人为操作不慎等原因造成线路短路,强大的短路电流很快转换成热能,使导线严重发热,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导线熔化,绝缘层燃烧,引发火灾。

3、接触电阻过大引起火灾。导线接头连接不好,接线柱压接不牢等造成接触电阻增大,随着时间增长引起局部氧化,氧化后增大电阻。电流流过电阻时,会消耗电能产生热量,导致过热引起火灾。

4、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火灾。变压器长期过负荷运行或制造质量不良,造成线圈绝缘损坏,匝间短路,铁芯涡流加大引起过热,变压妻绝缘油老化、击穿、发热等引起火灾或爆炸。

电动机发生线圈短路,转子扫膛,单相运转等故障时,都会使电动机过热,绝缘燃烧引起火灾。

5、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炉等设备表面温度很高,如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具等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

6、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回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

施工现场由于电气引发的火灾原因决不止以上几点,还有许多,这就要求用电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加强检查。

二、预防电气火灾的措施

1、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采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小于电缆或空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2、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再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3、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测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

4、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5、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6、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击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7、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8、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9、设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相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应有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0、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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