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控钢结构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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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钢结构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一、工程概况

数控加工中心工程由主厂房和附楼组成,占地面积为88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750平方米,高度为12.3米,主厂房采用门式刚架结构,跨度为单跨36米,长度为187.5米,柱距为7.2米,屋架最低点标高12米,设置起重量为5吨、10吨的桥式吊车各一台,刚架采用变截面900~1000*250*8*14H型钢,钢柱采用等截面850*400*10*20H型钢柱。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沪建(2003)第605号文关于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的通知;

3、沪建管(2003)第170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4、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定《实施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3-2003;

5、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安全生产规范,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

6、设计文件、委托监理合同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7、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钢结构吊装安全控制要求:

1、吊机起重核载必须在允许范围内;

2、吊车机械性能必须正常;

3、吊装所用钢绳规格必须于规定之内;

4、专人指挥吊车,吊点必须在合适位置上;

5、吊臂下方,转动范围严禁站人;

6、钢梁下方用麻绳牵引;保证在上升过程的稳定和顺利就位;

7、施工人员严禁手放于钢梁底板与基础面之间;

8、钢梁安装好后松吊机前必须先锁紧地脚螺帽,垫好垫板并安装好缆风绳;

9、第二榀钢柱必须在安装好第一榀与第二榀之间的支撑后才可松勾。;

10、第一支钢梁抗风绳必须在第三支钢柱安装好后方能取消;

11、严禁施工人员在钢梁桁架上行走;

12、吊装使用的钢绳及锁扣必须完好无损;

13、吊车垫腿必须牢固,符合受力要求;

14、严格按照“十不吊”进行施工;

15、钢绳必须完好,不得有断痕和断丝的现象。派专人每天检查,直至所有钢构件安装作业完成;

16、在吊装作业区域外围挂好安全警示带,并有专职安全员值守,闲杂人等严禁进入;

17、每日派有专职安全员巡视工地安全,对违规作业者和违规现象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四、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根据钢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以及施工单位施工方案,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吊装和安装的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质;

3、审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单位报验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设施;

4、检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情况;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与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交底;

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场的安全教育。

五、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批准的钢结构吊装、设备安装方案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现场日常安全巡查。查处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3、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违章施工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整改合格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予施工;

4、组织每周三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帽、安全带、交接班安全记录,现场灭火装置等,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对临时顶替或无证操作人员,立即指令停止作业。

5、监控承包单位是否认真执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记录要在针对性内容记载和交底人签字,避免麻痹大意,做到不进行安全交底不施工,没进行安全教育不能进场。

6、对安全意识薄弱,制度不健全或有章不循的承包单位,监理要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的形式令其整改,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理将报告业主并令其暂停施工。

7、对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如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气焊工、起重工、场内车辆驾驶员、信号工、机工等,监理要监督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上岗。

8、大型钢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要加强安全检查关键工序要进行旁站监理;

9、做好每天安全监理日记,每月对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且月底定时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

六、安全监理日常巡查监控要点

1、按照JB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

2、钢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加强施工机械、施工设备安全检查。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作业规定;

3、加强对施工用的各类安全设施检查,高处安装、高处焊接必须由可靠的安全保证;大型钢结构吊装、设备安装必须结合现场搭设临时脚手架,或拉设钢丝绳;

4、要求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现场的机械保管、修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定期维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5、加强防火防爆安全检查,高温季节要做好乙炔瓶、氧气瓶等可燃、助燃物的管理;

6、做好设备吊装、安装现场的安全检查。设备安装须进行交叉作业的,必须设置安全网或其他隔离措施,否则不允许在同一垂直线下面作业。

上海上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大客研保一期工程数控加工中心监理组编制

2011年8月28日

篇2:顶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监理工作的依据

2.1已批复的《监理规划》;

2.2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安顺路(通燕路~温榆河西滨河路)管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3设计图

2.3.1《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安顺路(通燕路~温榆河西滨河路)排水工程(2010J335-SS00PS0701PS)

2.3.2《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安顺路(通燕路-温榆河西滨河路)给水工程施工图(含初步设计)》(工程编号:2010J335-ZB00GS0701GS)

2.3.3《北京通州运河核心区市政配套工程安顺路(通燕路-温榆河西滨河路)再生水工程施工图(含初步设计)》(工程编号:2010J335-ZB00ZS0701ZS)

2.4相关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

DBJ01-83-200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011年版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

《顶管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实施日期2012年3月)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DBJ01—72—2003

《建筑沟槽内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

《岩土工程监测规范》YS5229-96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808-201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部87号文件;

三、顶管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测量放线→工作坑开挖→锚喷支护→顶管架安装→顶管后背制作→顶管导轨安装→挖土顶管→触变泥浆减阻注浆→挖土顶管→粉煤灰、水泥浆充填置换。

四、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值

审核施工单位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施工过程中结合专家论证意见:1、套管高程在满足距电力管底净距不小于1m的前提下,尽量避免管顶进入砂层。2、工作坑开挖过程根据土质情况,采取缩小开挖步距或注浆加固措施,开洞口部位注意设置加强筋,保证支护结构的整体性。3、明确穿砂层采用的工具管形式,顶管过程严格按照短开挖、勤顶进的原则进行施工管理,同事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5、按施工内容与施工环境,完善监测项目及监测控制标准。

4.1测量控制

顶进过程中应勤监测、及时纠偏,在第一节管顶进200~300mm时,应立即对中线及高程测量进行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以后的顶进过程中,应在每节管顶进结束后进行监测,每个接口测1点,有错点时测2点;在顶管纠偏时,应加大监测频率至300mm一次,控制纠偏角度,使之满足设计要求,避免顶管发生意外。

4.2工作坑及设备安装

4.2.1工作坑的平面位置除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要求外,还应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①、应避免设置在高压电线下、里弄或单位的车辆出入口及交通繁忙场地狭小处。

②、应尽可能避让或离开地下管线、建筑物、水体、铁路等有一定距离,减少施工扰动的影响。

③、工作坑与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最小平面距离,应根据土质、场地条件并结合工作坑的施工方法而定。采用钢板桩或沉井法施工的工作坑,地面沉陷的影响范围,一般可按基坑深度的1.5倍考虑,否则应采用必要的技术保护措施。

④、工作坑的施工机械设备或脚手架等设置,与架空输电线路之间的最小距离,应满足有关电业规定。

4.2.2顶进工作坑的后靠设施和土体的最大允许反力必须经过计算,并满足最大顶力的需要,必须结构稳定,无位移,必要时对结构后靠及土体予以加固。

4.2.3在顶管进出预留洞的一段距离范围内,视土体特性、机头类型、周边地下管线、建筑物的情况,应采取井点降水、土体加固及特设的保护措施,保持土体稳定,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的安全,确保机头顺利进出洞口,防止水土流失、机头下沉磕头。

4.2.4工作坑的洞口必须设置止水圈和封门板,止水圈应在整个顶管过程中能有效防止水土和触变泥浆的流失,封门板应抽拔方便。

4.2.5导轨、顶机、千斤顶、油泵站、后靠的布置、安装,应顺序进行,达到导轨稳定,顶机平稳,轴线、标高、坡度符合顶管设计要求。顶机及相关设备应进行单机、单系统调试,并进行整机系统运行试车,操作运行正常后才能拆除封门机头顶入土体。在顶进过程中,全部设备应有专人维护和保养。

4.2.6多个千斤顶同时使用时,必须规格、型号一致,油路并联,行程同步,若有偏差应查明原因,调整合格后才准予使用。

4.3管节出洞

4.3.1出洞前,监理必须对顶管整个系统的安装、单机调试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并检查设备联动调试,确认设备系统运转正常,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才准于开顶出洞。未经监理批准,不准开顶。

4.3.2检查洞口止水圈的安装必须符合施工要求,应安装牢固、尺寸准确,能完全封堵机头与洞口的空隙,无渗出水土与触变泥浆。

4.3.3洞口前方的土体已采取措施得到稳固,确保拆除洞口不会产生水土流失。

4.3.4洞口前方的地下管线、地面构筑物,采取技术措施有效保护,并建立了沉降监测。

4.3.5机头出洞时,顶进操作应谨慎平稳、匀速推进,首节管出洞口后即应开始均匀压注触变泥浆。在管节出洞10~20m范围内,监理应检查并督促施工人员将切土、出泥、顶速、土压、轴线、标高等技术参数和操作,逐渐调整至正常状态。

4.3.6若机头出洞即遇到异物、机头下沉“磕头”等现象,应暂缓顶进,查明原因经处理再予顶进。特殊情况,有相应措施保护才可将机头退出,经处理后再次顶入出洞。

4.4管节进洞

4.4.1管节进洞前,必须严格监控机头轴线和标高并对准洞口,控制平稳顶进和纠偏量,确保机头、管节顺利顶入接收坑洞口。

4.4.2对洞口处的土体、地下管线及地面构筑物,应采取必要的稳定和保护加固措施,并监测土体的变形情况。

4.4.3检查接收坑内支承机头和工具管的导轨必须安装稳固,轴线与标高应与机头入洞方向一致。

4.4.4只有当机头端面临近洞口时,才准予拆除洞口砖封墙和开启洞口封板。洞口封门拆除后,应随即将机头顶入洞口至导轨上,应防止机头在洞口前方土体中长时间停滞,发生“磕头”等弊病。管节入洞后,检查管壁与洞口间隙的封堵,防止水土流失。

4.5管节顶进

4.5.1机头顶进入洞后,必须按土质及时调整操作并监控各类技术参数,使顶管尽早进入正常状态。

4.5.2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检查设有压浆孔的管节和中继环的布置,检查并督促触变泥浆的压注应贯彻“机尾压浆、管中顺序补浆、随顶随压浆、特殊地段或地面沉降增量时增大压浆量”的原则,对压浆时段及浆量应作分析。

4.5.3检查纠偏措施并必须贯彻“勤测、勤纠、微调”的原则,经常检查机头内的照准板,以确定机头顶进的轨迹走向。若发生较大偏差,应分析原因,并督促分次逐步纠偏,防止纠偏过量,造成反复纠偏,影响顶管质量。机头内设的两组纠偏千斤顶的纠偏行程差值不能大于50mm。

4.5.4监理人员应随时掌握顶进状况,及时分析顶进中的土质、顶力、顶程、压浆、轴线偏差、地面变形等情况,针对发生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发现地面有冒浆,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封堵及减压措施。

4.5.5使用的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管材合格证、使用许可证、试验资料、外观及几何尺寸,必须达到顶管的质量标准和强度指标。发现管壁有裂缝、接口缺损等弊病的不准使用。

4.6起吊设备

4.6.1起吊机械的选型、设备的场地平面布置、起重能力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并报监理审核批准。超吊重量、吊臂长度、吊臂角度、起吊稳定性等与设备能力、现场施工条件、起重安全性等直接相关,必要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核算和加固。

4.6.2审核进场设备的合格证及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督促施工单位在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调试和试吊,并检查调试和试吊的情况,确认安全可靠方可使用。起重设备应按规定,必须经劳动安全部门检验核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4.6.3起重机械严禁超负荷工作,并不得同时进行升降、变幅、旋转或行走的动作。严禁非工种人员操作设备。

4.6.4严禁在起重机回转半径范围内有人或物,严禁重物在人头上越过或人站立在被吊物体上工作。

4.6.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现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制度,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7触变泥浆

触变泥浆减摩是顶管施工中减少顶力的一项重要技术措施,在顶进过程中,通过顶管机尾部的同步注浆与管道上的预留孔向管节外壁压注一定数量的减摩泥浆,采用多点对称压注使泥浆均匀地填充在管节外壁和周围土体间的空隙,来减小管节外壁阻力。能否形成完整的泥浆套,将直接影响到泥浆的减摩效果。减摩泥浆采用触变泥浆,该浆液能稳定,且有良好的触变性,又有一定的稠度(浆液配比见下表)。施工过程中,泥浆应保证不失水、不沉淀、不固结,泥浆的配比应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要作相应的调整,使泥浆适应不同土层的特性,起到预期的减摩效果。施工过程中还可配制特殊的泥浆以满足顶进施工中特殊要求。

浆液配比

膨润土水纯碱CMS

40040062.5

注:此配比为重量比,用水量要根据现场土质情况要作相应调整。

浆液质量指标:a、稠度12~14㎝

b、PH9~10

c、析水率<2%

压浆时,储浆池内的触变泥浆由地面上的压浆泵通过管路压送至管道内各压浆总管,并到达连通各压浆孔的软管内,通过控制压浆孔球阀来控制压浆。压浆孔球阀布置在工作井内。在地面压浆泵的出口处,装置压力表,便于观察和调节控制压浆压力。

4.8水泥、粉煤灰补浆

为防止地面下沉,顶管完毕后对顶管全线进行水泥浆粉煤灰置换充填,为保证压浆充足,注浆压力0.25Mpa,浆液配比为水泥:粉煤灰:水=1:2:7,第一次水泥浆粉煤灰置换充填后,经过水分流失又产生一定的空隙,因此必须进行第二补浆,必要时还应进行第三次补浆,直至其饱满充实无空隙,以保证地面无沉陷。

4.9完善顶管监测

4.9.1在施工前做好监测点的设置和初始值的测定。主要就是检测中线管内底前后端高程,顶进方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当确认无误并检查穿墙措施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始顶进。在顶进过程中应勤监测,及时纠偏。在第一节管顶进200~300mm时,应立即对中线及高程测量进行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以后的顶进过程中应在每节管顶进结束后进行监测,每个接口测1点,有错口时测2点;在顶管纠偏时,应加大检测频率至300mm一次,控制纠偏角度使之满足设计要求,避免顶管发生意外。本工程在顶管施工期间每天早晚各一次。顶管施工结束后,每3天监测一次。在工程施工监测期间,若变化量较大,需根据施工要求,进行加密跟踪监测。

4.9.2每一次测量成果都及时汇总给现场施工技术部门,以便于施工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施工现状和相对区域地面变形情况,确定新的参数和注浆量等信息和指令,并传递给顶管施工工作面,使施工现场及时作相应调整。随后通过监测确定施工效果,反复循环、验证、完善,确保沿线建筑物的安全和工程施工质量。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在施工过程中对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工具进行质量控制,对施工人员及其组织活动的控制,施工过程的控制,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检验。

5.2严格工序交接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包括“三检”即“自检、互检、专检”)完成后报监理进行工序检查决定是否同意下道工序施工。

5.3认真对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对关键的工程部位按工序进行检查验收。

5.4要特别加强施工现场观察和巡视,防止发生意外事情,保持旁站过程的完整性。

5.5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5.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

5.7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

5.8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5.9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5.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5.11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12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

六、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6.1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起动前的位置。

6.2起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运转。

6.3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接好,输气管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送气时,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6.4发现以下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找出原因待故障排除后,方可作业。

①漏水、漏气、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②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

③排气压力突然升高,排气阀、安全阀失效;

④机械异响或电动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

6.5停机时,应先卸载,然后分离主离合器,再停止电动机的运转。

6.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过程中必须有专职信号工负责指挥。

6.7环保与文明施工

6.7.1控制噪声,顶管设备施工作业、施工运输车辆特别是夜间施工所造成的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由于顶管进行连续顶进施工,采取必要的减噪措施,同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

6.7.2加强环境保护,控制空气污染,对施工作业机械,运输车辆作业时所产生粉尘进行控制,并定期对施工现场周围地面进行淋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同时做好对城市绿化、地下管线、地下文物的保护。

6.7.3保持每天24小时对工地范围内的交通通道进行维护、清扫。工地范围与各主要通道加强照明设施,保证车辆司机、行人能充分看清路况、警示标志以及施工围栏。

6.7.4当天的余泥尽量当天运走,避免污染环境。

七、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

八、雨季施工措施

顶管施工工期安排在汛期期间,监理部成立防汛小组,组长由总监担任,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任组员,切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检查防汛物资及施工单位防汛小组成员,确保顶管施工期间安全。

8.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把雨期对重要结构物影响压缩到最低程度,确保工程质量。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根据天气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土方作业、锚喷等施工避开雨天。

8.2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防汛情况,确保防汛物资到位,防汛人员到岗,确保临时用电电源能满足排水设备要求。机械设备、临时电源搭设工作棚,防止下雨期间淋湿故障。

8.3工作坑周围做好挡土埂、排水沟等截水排水设施,防止区域以外的水流入。

8.4雨后及时做好抽水工作。

篇3:监理单位领导安全监理责任

(一)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

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根据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研究、解决在监理工作中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3)负责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检查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和领导惯彻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及各项活动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二)总经理

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在企业内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领导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掌握公司的安全监理工作动态,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把安全监理工作列入公司的主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安全奖励保障退休和考核制度、奖惩规定,使安全监理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惩。

(3)确定公司的安全管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运行和持续改进行决策,保证管理体系的实施所需必要资源的提供。

(4)任命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者代表,批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颁布与修改。

(5)负责组织建立、适时地持续改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主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6)组织研究、解决在安全监理工作中的最大问题。

(三)主管副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开展安全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及对公司安全监理人员的管理,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及各项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3)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相关工作情况、体系运行情况及改进需求,通过会议等多种方式进行信息沟通、传递及反馈。

(4)领导组织安全监理部门对各咨询部、监理部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检查,督促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5)具体组织安全监理系统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评比工作,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监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6)具体领导组织对公司各部门和人员在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评比和考核工作,并根据评比和考核结果,按规定实施奖励和处罚。

(7)负责追踪监理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安全监理方面的责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防止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

(四)经营副总经理

经营副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组织落实公司经营工作的安全监理责任,负责与外部相关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协议的签订。

(2)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完善、运行和持续改进在本部门进行贯彻和落实。

(3)做好信息传递工作。及时将相关对公司安全监理工作的信息传递到公司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信息工作的上下传达;向相关方传递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方针、目标和体系建设情况。

(五)其他副总经理

其他副总经理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在自己负责范围内督促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护用品费、防暑降温等费用的规定,保证经费到位,专款专用。

(3)组织落实公司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责任,配合对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的评比和考核工作,执行安全监理奖惩规定,保证奖惩资金的及时兑付和管理。

(4)在与所属各部签订经济合同时,要明确安全监理工作方面职责。

(六)总工、副总工

总工、副总工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从技术上把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法规、技术规范、工艺标准的有效版本,对公司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编制和持续改进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公司的《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

(3)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日常运转工作;做好体系内审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并跟踪与验证各项纠正、预防措施。

(4)收集各职能部门及各项项目监理部按照管理体系要求执行情况的记录,协助最高管理者做好管理评审工作。

(5)为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提供技术支持。

(6)审查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转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

(7)协助人力资源部门编制培训计划、实施岗前培训。

(七)安全监理主管部门

安全监理主管部门主要承担以下安全监理责任:

(1)负责及时了解国家和地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文件精神,并进行相关信息的搜集整理。

(2)工程公司领导班子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决定,承担安全监理业务管理工作,并及时汇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3)组织拟定、编写和修改公司关于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文件和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监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组织对各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考核,掌握安全监理情况,调查研究监理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安全监理人员在巡视中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6)负责各项目监理部与公司之间的协助与沟通;负责接受相关方的意见及投诉,并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回复。

(7)指导各项目监理部开展对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性评价工作,制定公司的《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名录》,并出台《管理方案》。

(8)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组织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篇4:外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特点

(一)工程概况

(二)专业特点

结构类型:

设计使用年限:

结构安全等级:

结构抗震等级:

建筑物耐火等级: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年6月29日主席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19*第3号令)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年第15号令)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

10.《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程》(JGJ88-92);

11.《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GB13955-92);

12.已审批的本项目的监理规划;

13.已审批的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

三、督促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方案实施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脚手架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必须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考虑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4)脚手架的承包商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1、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符合方案要求。

搭设高度在25cm以下时,可素土夯实找平,上面铺50mm×20mm厚木板,长度为2m时垂直于墙面放置;长度大于3m时平等于墙面放置。

?(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底座应有可锻铸铁制造与焊接底座两种,搭设时应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不准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否则将改变垫板受力状态。底座下设置垫板有利于荷载传递,试验表明:标准底座下加设木垫板(板厚5cm,板长≥200cm),可将地基土的承载能力提高5倍以上。当木板长度大于2跨时,将有助于克服两立杆间的不均匀沉陷。

?(3)当立杆不埋设时,离地面20cm处,设置纵向及横向扫地杆。设置扫地杆的做法与大横杆及小横杆相同,其作用以固定立杆底部,约束立杆水平位移及沉陷,从试验中看,不设扫地杆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也有下降。

?(4)脚手架基础地势较低时,应考虑周围设有排水措施,木脚手架立杆埋设回填土后应留有土墩高出地面,防止下部积水。

2、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高度在7m以下时,呆采用设置抛撑方法以保持脚手架的稳定,当搭设高度超过7m不便设置抛撑时,应与建筑物进行连接。

I、脚手架与建筑物连接不但可以防止因风荷载而发生的向内或向外倾翻事故,同时可以作为架体的中间约束,减少立杆的计算长度,提高承载能力,保证脚手架的整体稳定性。

II、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按表中规定距离设置。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较高需要缩小连墙杆间距时,减少垂直间距比缩小水平间距更为有效,从脚手架荷载试验中看,连墙杆按二步三跨设置比三步二跨设置时,承载能力提高7%。

III、连墙杆应靠近节点并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

IV、连墙杆应靠近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

?(2)连墙杆必须与建筑结构部位连接,以确保承载能力。

I、连墙杆位置应在承包商方案中确定,并绘抽作法说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严禁在脚手架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

II、连墙杆与建筑物连接作法可作成柔性连接或刚性连接。柔性连接可在墙体内预埋φ8钢筋环,用双股8号(φ4)铅丝与架体拉接的同时增加支顶措施,限制脚手架里外两侧变形,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

III、在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基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体。最后一道连墙杆拆除前,应先设置抛撑后,再拆连墙杆,以确保脚和架拆除过程中的稳定性。

3、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杆、大横杆、小横杆等杆件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和承包商案要求。当遇门口等处需加大间距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加固。

?(2)杆是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间距应均匀设置,不能加大间距,否则降低立杆承载能力;大横杆步距的变化也直接影响脚手架承载能力,当步距由1.2m增加到1.8m时,临界荷载下降27%。

?(3)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合理设置剪刀撑还可以增加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

?I、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数为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

?II、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

?III、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

?IV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续,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V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2个旋转扣件。

4、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施工人员的作业平台,必须按照脚手架的宽度满铺,板与板之间紧靠。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设两根小横杆;采用搭接时,接槎应顺重车方向;竹笆脚手板应按主竹筋垂直与大横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角应用φ1.21mm镀锌钢丝固定在大横杆上。

?(2)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基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竹脚手板应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竹板必须是穿钉牢固,无残缺竹片的;木脚手板应是5cm厚,非脆性木材(如桦木等)无腐朽、劈裂板;钢脚手板用2mm厚板材冲压制成,如有锈蚀、裂纹者不能使用。

?(3)凡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的称为探头板。由于目前铺设脚手板大多不与脚手架绑扎牢固,若遇探头板有可能造成附坠落事故,为此必须严禁探头板出现。当操作层不需沿脚手架长度满铺脚手板时,可在端部采用护栏及立网作业面限定,把探头板封闭在作业面以外。

?(4)脚手架的外侧面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密目网必须用合乎要求的细绳将网周边每隔45cm(每个环扣间隔)系牢在脚手管上。

?(5)遇作业层时,还要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防止作业人员坠落和脚手板上物料流落。

5、交底与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施工负责人应按照承包商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的交底,并有专人指挥。

?(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承包商案和规范分段进行逐项检查验收,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3)验收标准:(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I、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

II、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

III、扣件紧固力距为:40-50N?m,不大于65N?m。抽查安装数量的5%,扣件不合格数量不多于抽查数量的10%。

IV、扣件紧固程度直接影响脚手架的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当扣件螺栓扭力矩为30N?m时,比40N?m时的脚手架承载能力下降20%。

?(4)对脚手架检查验收按规范规定进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应按实测数据进行记录,并由施工承包商验收人签字挂牌使用。

6、小横杆设置

?(1)规范规定应该在立杆与大横杆的交点处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紧靠立杆用扣件与大横杆扣牢。设置小横杆的作用有三:一是随脚手板传来的荷载;二是增强脚手架横向平面的刚度;三是约束双排脚手架里外两排立杆的侧向变形,与大横杆组成一个刚性平面,缩小立杆的长细比,提高立杆的承载能力。当遇作业层时,应在两立杆中间再增加一道小横杆,以缩小脚手板的跨度,当作业层转入其他层时,中间处小横杆可以随脚手板一同拆除,但交点处小横杆不应拆除。

?(2)双排脚手架搭设的小横杆,必须在小横杆的两端与里外排大横杆扣牢,否则双排脚手架将变成两片脚手架,不能共同工作,失支脚手架的整体性;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两端应固定在立杆上,大横杆搁置在小横杆上固定,大横杆间距≤40cm。

?(3)单排脚手架小横杆的设置位置,与双排脚手架相同。不能由于半砖墙、18cm墙、轻质墙、土坯墙等稳定性差的墙体。小横杆在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18cm,小横杆伸入墙体过小不仅影响支点强度,而且在单排脚手架产生变形时,小横杆容易拔出。

7、杆件搭接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及大横杆的接长应采用对接方法。立杆若采用搭接,当受力时,因扣件的销轴受剪,降低承载能力,试验表明:对接扣件的承载能力比搭接大2倍以上;大横杆采用对接可使小横杆在同一水平面上,利于脚手架搭设;剪刀撑由于受拉(压),所以接长时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cm,接头处设置扣件不少于两个。考虑脚手架的各杆件接头处传力性能差,所以接头应交错排列不得设置在一个平面内。

?四、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铺设脚手板一般应至少两层,上层为作业层下层为防护层,当作业层脚手板发生问题而落人落物时,下层有一层起防护作用。当作业层的脚步手板下无防护层时,应尽量靠近作业层处挂一层平网作防护层,平网不应离作业层过远,应防止坠落时平网与作业层之间小横杆的伤害。

?(2)当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15cm)已构成落物、落人危险时,也应采取防护措施,不使落物对作业层以下发生伤害。

五、卸料平台

外脚手架吊物卸料平台和井架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

吊物卸料平台、井架卸料平台应按照设计方案搭设,应与脚手、井架断开,有单独的支撑系统。

卸料平台要求采用厚4CM以上木板统一铺设,并设有防滑条。外架吊物卸料平台应采用型钢做支撑,预埋在建筑物内,不的采用钢管搭设。井架卸料平台可以由钢管从基础上搭设,但基础必须采用砼,地立杆垫型钢或木板。

吊物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限载牌。

卸料平台临边防护到位,设置1.2M高防护栏杆和30CM踢脚杆,四周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篇5: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1、基坑特征本工程地下室建筑面积m2,地下层,长m,宽m,深度为?m(天然地面以下),最深为?m。地上层,檐口高度m。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状况3、基坑周边状况?市政管线种类、直径、埋深、数量、与基坑距离等。?公用设施,周边状况(如建筑物、道路),有无障碍物等。4、基坑支护结构体系5、地下降水与排水体系6、施工时间7、施工工期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1、监理规划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建建[1999]190号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7、基坑支护体系设计施工图及其有关说明及专家论证的审查意见;8、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的审查意见;9、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三、安全监理工作的特点随着城市建设大批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兴起,开发地下空间已成为一种趋势,因此高层及超高层建筑的基础工程越来越深,一般达10~20m。同时,人们对软土地区深基坑工程的有关技术不够重视,缺乏全面的认识,以及管理上的滞后,致使深基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出现过不少失误,造成重大工程事故。如围护结构体系失稳,导致基坑壁坍塌;工程桩被挤压,严重位移与折断;支撑折断;挡土结构严重位移;隔水帷幕选用不当,围护结构严重漏水等。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因而,监理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在预控,对设计给予必要的关注,依靠信息化施工管理,加强巡查、观测,组织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1、监理准备工作(1)审查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2、现场检查(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进行旁站监理。(4)加强观测,地下降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试运转,如发现井管失效,应采取措施使其恢复正常,并每天观测地下水位情况,对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7)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8)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监理跟综结果。五、安全监理工作措施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防台、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六、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准备工作阶段(1)向建设单位建议,基坑支护、降水与排水工程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并提供设计方案说明书、设计图纸及计算书。(2)督促承包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按论证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同时监理对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完善。(3)审查承包单位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基坑监测方案、排水与降水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4)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5)审核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机械报审表,并签署意见。(6)对周围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文物等采取的保护措施已经实施。(7)监督承包单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后再上岗的制度。2、工程实施阶段(1)基坑支护工程①一般采用排桩墙;水泥土桩墙;锚杆及土钉墙;钢或砼支撑;地下连续墙等支护。②上述支护结构施工质量控制参见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并按旁站监理实施,其验收标准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③坑体钢筋砼压顶梁、钢筋砼支撑或钢支撑施工质量控制参见相应监理实施细则。钢筋砼支撑应采用砂石垫层,不应采用素砼垫层,以防掉下伤人。④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委托具有相应的监测资质单位承担。其监测内容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监测项目以一级基坑为例。1、自然环境;2、边坡土体顶部的水平位移;3、边坡土体顶部的垂直位移;4、围护结构的水平位移;5、围护结构的垂直位移;6、基坑周围地表沉降;7、基坑周围地表裂缝;8、围护结构的应力应变;9、围护结构的裂缝;10、支撑与锚杆的应力与轴力;11、地下水位;12、周围建筑物的沉降;13、周围建筑物的倾斜;14、周围建筑物的裂缝;15、周围重要设施(包括市政管线)的变位与破损;16、基坑周围地面超载情况;17、基坑渗漏水状况等。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如无设计指标时,按下表数据监控基坑类别围护结构墙顶位移监控值围护结构墙体最大位移监控值地面最大沉降监控值一级基坑353二级基坑686三级基坑81010监测频度应在监测方案中明确,并将监测资料(包括图表)按规定交给项目监理机构。(2)降水与排水工程①审查降水、排水用材料、管道、阀门质保资料;空压机、真空泵、潜水泵等报验资料。②对管道、阀门等试压进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③检查排水沟、集水井断面、坡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④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试运转,排除不正常因素,确保系统运转正常。⑤在实施基坑开挖降水前,应调查周边环境,预计可能受到的影响,建、构筑物、道路、管线进行现状测量,做好记录和照相,用于以后判定是否因本次施工而引起变形。这些测量应有建设、施工、物业、监理多方代表在现场见证,并会签测量记录。⑥加强巡视、测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土方开挖开挖阶段①土方开挖安全监理详见土方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②井点降水过程现场检查井管出水量、降水效果,注意在降水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发现不良现象,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③土方开挖顺序、坑内支撑架设与拆除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④依靠信息化施工管理,确保安全。土方开挖每一阶段(指设计工况),应认真审核基坑监测和降水资料,尤其挖到基坑底部时,其各部分结构都处于最不利阶段,易产生安全事故。因而,应增加监测频度,一般每天不少于一次,出现异常,应增加次数,如发现数据达到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请设计人员来现场召开“四方”分析讨论会,采取对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基坑安全。(4)施工险情应急措施:当周围地面出现裂缝并不断扩展;环梁或排桩、挡土墙的水平位移较大并持续发展;大量水土不断涌入基坑;支护系统出现松动和局部失稳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选用如下应急措施:①坡脚被动区临时压重;②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③做好临时排水,封面处理;④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⑤险情段加强监测;⑥尽快向业主、勘察、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反馈信息,制定加固抢险方案。⑦最快的速度实施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七、安全监理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的目标。八、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1、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1)“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2)“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3)“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4)“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5)“方案”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若有不符或相悖,必须立即修正至符合为止。3、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按“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进行监挖。4、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进行跟综,发现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应及时向当地质安监督总站报告。5、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并对落实措施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签证,对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违规行为进行督促纠正。6、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上。每月汇总到监理月报中,必要时出安全技术措施在某些方面的检查专题报告。九、工程竣工后,监理人员应及时整理安全监理资料,主要应包括: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资料;2、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验收单及相关指令;3、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审查验收资料;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收资料;5、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每天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其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总监应定期检查并签署意见;6、在监理月报表中,应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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