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作业防护规定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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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作业防护规定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06

1、脚手架的原材料及搭设标准a.扣件式钢管脚手材料要求名称规格备注钢管直径48~51mm壁厚3.0~3.5mm钢管中部弯曲不得超过20mm扣件直角扣件、回转扣件、对接扣件扣件不得有裂纹、变形、滑扣b.钢脚手架搭设要求名称要求说明立杆基础垫板厚50mm长应大于两跨立杆竖立前应将基础地面整平、夯实、加以垫板,如地面为砼硬垫层,可直接采用底层立杆跨距横杆步距不得大于2m应小于12m步距与跨距最小间距均不得小于1.2m立杆与横杆接头距主节点间距a立杆a≤H/3横杆a≤L/3其中H---指立杆接头至其相邻最近的主节点的距离L---指横杆接头至相邻最近的主节点的距离c.剪刀撑和连墙件名称要求连墙件脚手架搭设至第三步架后就应设连墙件,连墙件应钢性联接剪刀撑脚手架搭设至第四步架后就应设剪刀撑,剪刀撑间距≤15md.铺脚手板和防护栏杆名称要求脚手板铺设作业面层脚手板应满铺且用铁线绑固于脚手杆上脚手板外伸度对接外伸度应130~150mm,搭接外伸度应≥100mm脚手架护栏脚手架各作业面层上方1.2m高处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作业面层四周应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为200mm2、脚手架作业安全防护a.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缝的钢管。脚手杆件严禁外径48—51mm两种钢管混合使用,更不得钢木混搭;b.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联接必须使用合格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c.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铺满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兜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应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2m;d.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e.按国家建设部213号文件规定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f.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履行交接验收手续。3、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篇2:高层脚手架搭设工程安全技术规定

(1)凡高度超过15m的脚手架均为高层脚手架

(2)支搭高层脚手架前,必须有设计、结构计算书和架子工程施工图。搭设方案要有文字说明。

(3)高层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除了要严格遵守一般脚手架的规程规定外,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挑、撑、吊等分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上的技术措施。

(4)高层架子的方案及技术安全措施应由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位负责审批。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要重新制定方案,由原方案审批者审批后方可实施。

(5)架子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施工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6)在架子基础、卸荷措施和架子分段完成后,应由制定架子方案的单位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使用等有关单位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或使用。

(7)搭设过程中的高层架子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

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后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作局部拆改时,需经施工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篇3:钢管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一、选材:

1、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8~51mm,壁厚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及2.1~2.8m为宜。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己严重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凡有脆裂、变形或滑丝的严禁使用。

3、脚手架立杆顶层外不允许采取搭接形式,大横杆及斜撑的接头应错开,接头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4、高层钢管脚手架应安装避雷装置。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

5、木脚手板应用5cm厚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Cm为宜,长度以不超过6m为宜。凡腐朽、扭曲、破裂的;或有大横透节及多节疤的严禁使用。板的两端8cm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二、一般规定:

1、结构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3kN/m2。装饰脚手架的荷载不得超过2kN/m2。脚手架搭设后应经施工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2、荷重超过3kN/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计算,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在构筑物上搭设脚手架均应验算构筑物强度。

4、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钢管立杆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横杆必须平行与立秆成直角搭设。

5、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秆,应设支杆及剪刀撑。支杆和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支杆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cm。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竖向每隔4m、横向每隔7m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

6、脚手板的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6.1脚手板应满铺,不应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与墙面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6.2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6.3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错搭接。

6.4脚手板应铺设平稳并绑牢,不平处用木块垫平并钉牢,但不得用砖垫。

6.5在架子上翻脚手板时,应由两人从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工作时必须挂好安全带,下方应设安全网。

6.6脚手架走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楼层及屋面周边、阳台边、大的预留孔洞防护栏杆不得少于两道,上杆高度110-120cm,下杆高度55-60cm,里脚手的高度应低于外墙20cm。

6.7斜道坡度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m,并应钉防滑条。防滑条的问距不得大于30cm。斜道和休息平台应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6.7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问距不大于30c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物品。

6.8在通道及扶梯处脚手架的横杆应抬高加固,不得阻碍通行。在搬运器材的或有车辆通行的通道处的脚手架立柱应设围栏并挂设警示牌。

6.9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及解冻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安监部门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0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递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施工区周围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安排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6.11拆除脚手架应自上而下进行,拆除的脚手架材料不得向下抛扔,应用绳索和容器传递,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6.12脚手架的立杆、大横杆及小横杆的间距应根据所承受载荷进行计算确定。

篇4:脚手架搭设工程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1.1为贯彻落实JGJ130-2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预防操作人员高处坠落、脚手架倒塌、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1.2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用脚手架工程。2.职责2.1施工总承包单位2.1.1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搭设脚手架和各类操作平台;2.1.2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办理各分包单位的各类脚手架搭拆审核、申报手续;2.1.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工作;2.1.4负责组织检查各分包单位的脚手架、操作平台及其各施工部位的安全措施;。2.2分包单位2.2.2企业安全部门每月、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和架体安全防护进行不少于一次的专项检查,并做好记录;2.2.3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脚手架的安全状况和操作平台的防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各班组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2.2.4架子工班组按施工进度及时搭设脚手架,搭设脚手架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完毕后要由搭设班组、使用班组长、安全管理人员等最少三人以上签字验收。2.3监理单位2.3.1监理单位和现场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及操作平台进行全面监督管理;2.3.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脚手架的搭拆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批;2.3.3监理单位对脚手架施工方案的实施和施工安全管理负有监理责任;2.3.4监理单位负责对脚手架工程的检查,发现脚手架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必须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3.脚手架的管理3.1脚手架材质的要求3.1.1脚手架钢管必须使用无锈蚀、无焊接、无变形的直径为SC48,壁厚为3.5mm的同一规格的焊管,材料必须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的要求。3.1.2钢管扣件应使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重量不低1.2KG,螺栓拧紧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规定。3.1.3脚手板可使用钢、木、竹材料制作,钢脚手板应符合国家标准《炭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并有防滑措施;木脚手板材质应符合国标《木结构设计规范》(GBJ5)中Ⅱ级材质规定(200mm宽、50mm厚、长度不小于2m)。3.1.4脚手架杆底座、垫木。垫木应采用(200mm宽、50mm厚、长度不小于两跨,且不小于2m)的木材;底座应采用150×150×10mm的钢板,在中心点焊接长度100mm钢柱或套管制作。3.1.5所有建筑物外脚手架,必须按双排脚手架搭设。3.2脚手架的方案编制和审批3.2.1编制搭(拆)脚手架专项方案内容要全面,措施安全、可靠,可操作性强,绘制的脚手架搭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连墙件和剪刀撑必须符合JGJ130-2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的专项方案必须经本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实施。3.2.2在搭拆脚手架前,作业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请脚手架搭拆作业票,经审批后方可实施。3.3操作人员上岗条件的要求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的登高搭设的架子工上岗证,并且身体健康、无恐高症、癫痫病、高血压等病症。3.4脚手架施工技术要求3.4.1脚手架在搭设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先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要容全面、有针对性,必须针对脚手架的搭设方法、要求及操作人员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书面交底双方签字确认,而且具有可操作性;3.4.2脚手架的基础要夯实、平整,然后铺设200mm宽、50mm厚、长度不少于两跨的通长垫木,再在垫木中心按照尺寸弹立杆位置线(立杆间距1.5米),放置钢板底座;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底座和垫木上,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并且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毫米,各接头的中心至主结点的距离不得大于步距的1/3。架体上的扣件螺丝必须拧紧,严禁用其他材料绑扎,更不能钢木混搭。3.4.3搭设第一步脚手架时,应每隔5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设置可靠后方可拆除,在搭设完一步架后,立即按要求设置连墙件,连墙件可按方案二步三跨或三步三跨成“矩形”或“梅花形”进行设置,脚手架应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得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且高出操作层1.2米或一步架。3.4.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纵向在上横向在下,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标高上时必需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伸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3.4.5架体剪刀撑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转角处必须设置剪刀撑),中间每隔15m设置一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小于4跨且不大于6跨,且不小于6米,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并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剪刀撑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并且不少于3个扣件,端部不少于100MM。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3.4.6主结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3.4.7脚手架在塔设时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3.4.8立杆接头必须采用对接,严禁搭接。3.4.9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距离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3.4.10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3.4.11对高度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到顶连续设置。3.4.12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3.4.13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3.4.14拆除脚手架时严禁将各构配件抛投到地面。3.4.15剪刀撑、横向斜撑塔设应随立杆、纵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3.4.1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4.上人斜道的搭设上人斜道搭设宽度不得小于1米,坡度比为1:3,斜道转角处应设置休息平台,平台宽度不小于斜道的宽度,在斜道上每隔300mm设置50×30mm的防滑条一道。斜道及平台内侧边设置180mm的挡脚板,斜道两边1.2m高的位置设置扶手,并在距斜道平面上方500-600mm处设置一道横杆。上人斜道要与脚手架分开设置且必须与建筑物可靠连接。5.对安全网的要求5.1密目式安全立网的设置要求5.1.1密目式安全网在使用前必须要三证齐全,密度不低于2000目/100c㎡,网体各边缘固定眼距离不大于400MM,密目式安全网进场时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并将样品封存,送到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待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5.1.2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张挂在脚手架的内侧,上下边用专用尼龙绳与大横杆缠绕固定在一起,左右的接缝也必须用尼龙绳连接,封闭必须严密平整;5.2水平网(大眼网)要求及设置5.2.1大眼网要用耐候性强的材料制成,同一张网的同种材料、规格和制作方法须一致,外观要平整;5.2.2网的宽度不小于3m(1.5m),重量不超过15kg(8kg),菱形或方形网目,网目边长不得大于80mm;5.2.3网体纵、横向应设有筋绳,筋绳分布应均匀合理,边绳与网体连接必须牢固,筋绳固定端长度应不小于0.8m,横向相邻两系绳间距应不大于0.75m,网长度方向中间部位(3m网设3根筋绳、1m网设1根筋绳)。

篇5: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脚手架搭设、拆除及使用,保证使用脚手架时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确保公司HSE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脚手架的搭设、验收和使用等方面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类脚手架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脚手架搭设单位是脚手架搭设、拆除的安全责任主体。脚手架搭设单位对搭设、拆除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2?脚手架使用单位对脚手架进行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对脚手架的合格性负责,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脚手架使用作业安全全程负责。

2.3?分厂设备管理人员(点检)参与脚手架验收,并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进行监督检查。

2.4?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对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现场使用监督和检查。

2.5?HSE管理部监督检查脚手架搭设、使用及拆除安全措施的落实。对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脚手架验收确认单上签字。

3?管理流程

3.1?总体要求:

3.1.1?脚手架的负载不得超过270kg/m2。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搭设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3.1.2?脚手架搭设前,搭设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或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例如;架子的高度、大小、负载情况及其它要求等),并经全员签字确认。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1.3?15米以上的脚手架、承重脚手架、大型脚手架搭设、拆除前必须告知分厂、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和HSE管理部。各级审核中发现不合格项目,须进行整改后重新审批。

3.1.4?脚手架必须由架子工搭设、拆除。架子工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3.1.5?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脚手架搭设负责人、脚手架搭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脚手架使用单位负责人和脚手架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督人员验收,并填写脚手架验收单。

3.2?脚手架验收

3.2.1?脚手架搭设完毕,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严禁使用。

3.2.2?搭设的脚手架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应在脚手架显著位置悬挂“脚手架合格”牌。验收人员要在“脚手架合格”牌上签字。验收程序为:

3.2.2.1?脚手架搭设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脚手架使用单位。

3.2.2.2?脚手架使用单位验收确认后,在脚手架验收单上签字后报分厂、车间。

3.2.2.3?分厂、车间设备管理人员检查后在验收确认单上签字批准。

3.2.2.4?对于15米以上的脚手架及承重脚手架必须报HSE管理部审核签字批准。

3.3?脚手架使用

3.3.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均衡,严禁超负荷使用,避免集中堆载,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3.3.1.1?不得将缆风绳、泵送砼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后架上,禁止在脚手架上悬挂起重设备。

3.3.1.2?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随意拆卸绑扣、架杆、跳板,严禁擅自拆除剪刀撑以及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墙件。

3.3.1.3?在冬季应清理脚手板上冰雪,必要时要在脚手板上撒上砂子。

3.3.1.4?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得开挖;必要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3.3.1.5?脚手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护。

3.3.1.6?脚手架上不能乱拉电线,必须安装临时照明线路时,木竹脚手架应加绝缘子,金属脚手架应另设木横担。附近有电气线路及设备时,应符合安全用电距离,并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3.3.1.7?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脚手架的安全情况,发现绑扣松动或架子不稳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停止作业,联系搭架人员进行整改。

3.3.1.8?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它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3.3.1.9?外架第一步(1.8m高)开始拉设兜网和立网,以后每隔4步架子拉设一道兜网,施工层脚手板和施工层临边必须设兜网和立网,以保证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3.4?脚手架维护

3.4.1?脚手架搭好后,搭设单位要派专人管理,每月至少维护一次。恶劣天气后,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维护。雨后要检查架子的下沉情况,发现地基沉降或立杆悬空要马上用木板将立杆楔紧。在6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有防滑措施。

3.4.2?脚手架搭设单位、使用单位、所在单分厂(车间)及HSE管理部等安全管理人员要对所辖施工区域的脚手架进行监督检查。

3.5?脚手架拆除

3.5.1?脚手架使用完毕,使用单位立即通知搭设单位拆除。拆除脚手架时,先拟定作业计划:拆除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材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报请批准。

3.5.2?如遇强风、雨、雪等特殊天气,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3.5.3?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工具。

3.5.4?拆除前,应对拟拆脚手架进行作全面检查,清除剩余材料、工器具及杂物。

3.5.5?脚手架的拆除应遵循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从顶层开始(后装的先拆,先装的后拆)。

3.5.6?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立警戒标志。地面设专人指挥,并派专人监护,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3.5.7?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3.5.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3.5.9?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3.5.10?拆下的脚手架构配件,按规格整体堆放整齐并及时出场,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铁丝要集中回收处理。当天未完工,应及时加固存在隐患部分。

3.6?脚手架如需部分保留时,对保留部分应先加固,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对需拆除部分实施拆除。

4?相关文件

4.1?《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2000]230号)

4.2?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3?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4.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2010]17号)

4.5?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集团[2010]38号)

5?记录

《脚手架验收单》

6?术语和定义

7?附则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王继刚。

本规定审核人:李?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38-2011。

本规定自2011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Q/GL-HSE-038-2009)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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