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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设备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二、?设备使用前的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三、?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必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应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的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以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良好。

五、?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大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六、?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现金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生产部审核,经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的。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作。

八.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照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篇2:如何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要完全消除物质系统的潜在危险是不可能的,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因素又非常之多。并且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往往又是相互关联的,很多不安全状态(机器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可以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又会引起或扩大不安全状态。此外,任何事故发生都是一个动态过程,即人与物的状态都是随时间而变化的,事故的形成和发展是时间的函数。所以,加强安全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安全管理好,可能使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减少,反之,则会使不安全状态和不安全行为增加;安全管理不好,有时甚至会成为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考试大|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考试大|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篇3:燃气管道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管理方针:在施工中,始终如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下发的相关规定和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管理目标: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严格控制轻伤频率在6‰以内。

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面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组织机构:1、成立由工程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工程部负责人与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2、班前检查制。施工队长和专业安全员必须督促与检查施工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3、安全验收制。大中型设备安全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4、周一安全活动制。工程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上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员工能做到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工程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6、管理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险情,要紧急停工。

篇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管理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持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某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在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内不得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

9本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塔吊安拆、施工用电、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篇5: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排洪设施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与防汛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水位控制、防汛及排洪工作。

第二章水位控制安全管理

第三条尾矿库的排水井、排水管、排水洞必须保持完好,防止淤堵,并经常检查和维修,以保证排洪、排水设施运行工况正常。

第四条在日常尾矿库运行和汛期应严格控制尾矿库水位。

第五条在满足澄清水不混蚀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区水位。

第六条当回水与坝体安全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应确保坝体安全。

第七条水边线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第三章汛期安全防范

第八条汛期每班必须了解雨情,掌握本地区气象资料。并认真进行水位观测。

第九条尽早调整库内尾矿澄清水水位,使排水塔堵板顶面和库区水面高度保持在0.4-0.5m。

第十条检查配备的防洪物品,如编织袋、土工布等。

第十一条检查配备的筑坝机械,完善坝面照明和通讯设施。

第十二条坝顶、坝坡及坝两肩每班必须检查,了解渗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第十三条汛期前(6月上旬)进行坝体现状实测,提供实测数据及实测平断面图,作为抢险措施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汛期前(4月中旬)对尾矿库各构筑物、尾矿输送系统、排洪及供电、通讯进行一次全面的汛期防洪安全检查,写出检查报告,拟定抢修工程报告,抢修工程必须在6月中旬汛期到来前完成。

第十五条进行坝体渗流水监测,统计分析坝体浸润线变化规律,判定坝体渗流稳定状况。根据浸润线的变化情况及时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十六条汛期坝上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十七条尾矿滩顶至库内最高洪水位水边线的距离不小于50m。

第十八条保证库区沉积干滩距离≥150米,沉积滩安全超高≥1米。

第四章排洪设施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除冰冻季节外采用坝前均匀放矿保持滩面的平整,防止出现矿浆流沿坝的横向流动。冬季必须采用冰下独管集中放矿,避免在冲积滩出现永冻层造成浸润线的升高。

第二四条汛期前必须对排洪系统(排洪塔、排水方形涵管、排洪隧洞及坝面排水沟等)进行全面检查,洪水过后对损坏的部位及时进行修整。

第三十条汛期注意收听当地天气预报,做好必要的抢险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第三十一条排洪塔必须按设计进行封堵。如水位上涨,要立即卸掉溢洪塔水下部分塔堵,排水降低库区汇水面积。

第三十二条尾矿库的通讯、照明及上坝道路建设与尾矿堆积坝同步设置,确保畅通。

第三十三条降雨后必须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地检查和清理,发现问题应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暴雨发生垮坝事故。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选矿厂安全组。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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