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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编辑:制度大全2019-05-05

1.新购机械必须严格履行验收制度,按照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逐项检验,性能不合格的机械不准入库,不得以降低价作交换。

2.每种机械都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或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

3.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4.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严禁拆除监测、指示、仪表、报警及警示装置。上述装置的调试及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5.新机(进口机械设备按原厂说明书规定)和大修后的机械设备要注意做好机械走合期的使用保养;机械设备冬季使用,应按机械设备冬季使用保养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械作业区和操作室内。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操作人员及配合作业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9.对于违反本规程的指挥调度,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10.机械设备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隧道、跨线桥的通行净空,确保机械安全通行。

11.机械设备在施工作业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遵守现场施工安全规则。

12.下挖工程,施工作业区域内有地下电缆、光缆及其他管线时,应查明其位置与走向,用明显记号标示,严禁在离上述管线2m距离以内作业。施工前,应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取得配合,方可施工。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或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3.配合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回转半径之外作业。如需进入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之内时,必须停止机械设备回转并可靠制动,机上机下人员密切联系。

14.机械设备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近旁作业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机械设备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范围与架空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15.机械设备在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16.在有碍机械设备安全及人身健康的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具。

17.机械设备必须按要求配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检定合格的消防用品。

18.公路施工机械应按《公路筑养路机械保修规程》的规定,按时进行保养,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19.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的观察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1)、工作前的检查制度:

a.机械设备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b.油、水、电机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好。

c.安全机构是否正常可靠。

d.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e.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f.油温、水温是否已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工作中的观察制度:

a.指示仪表、指示灯有无正常。

b.工作机构、操纵机构有无正常。

c.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d.工作质量是否符合工程技术要求。

(3)、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a.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障碍。

b.按照保修规范或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保养作业。

c.做好次日或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20.操作人员应认真准确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或工作日志。多班作业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润滑保养情况及施工技术要求等。

21.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

有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拉上。坡道上停机时,要打好掩木或石块。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22.机械设备在保养或修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禁止在机械设备运转中冒险进行保养、修理、调整作业。禁止在工作机构没有保险装置的情况下,在工作机构下面作业。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电源开关处应挂设:“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设专人负责监护。

23.要妥善保管长期停放或封存的机械设备,并定期发动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4.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篇2:施工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新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二)距地面2m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四)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五)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以外。

(七)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八)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九)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十)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十一)塔吊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载人。

(十二)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木板、梯子等物垫在石棉瓦上面,才能走人,防止石棉瓦坠落。

(十三)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十四)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十五)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十六)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十七)遇有六及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八)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篇3: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规程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1、物(包括机器、设备、工具、物质等)本身存在的缺陷;

2、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

3、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

4、作业环境场所的缺陷;

5、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

6、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

7、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三、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技术上的缺陷;

2、教育上的缺陷;

3、生理上的缺陷;

4、心理上的缺陷;

5、管理工作上的缺陷;

6、教育和社会、历史上的原因造成的缺陷。

四、挖孔桩施工常见事故:

1、孔口石块或杂物掉入孔口砸伤正在孔中的施工人员;

2、孔口操作人员被地下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昏迷甚至死亡,孔壁支护不当而坍塌砸伤甚至活埋操作人员;

3、孔内电缆、电线受潮导致工人触电伤亡;

4、深孔中突然涌水淹没操作人员。

五、挖孔桩施工孔口围护措施:

1、孔口四周必须浇筑砼护圈,并在护圈上设置围栏围护,应高出地面0.8m。

2、孔内作业时,孔口上面必须有人监护。

3、挖出的土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砼围圈上不得放置工具和站人。

4、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头戴安全帽、身系安全带。

5、利用吊桶运土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制动防范措施,以防落物伤人。

6、施工中应随时检查垂直运输设备的完好情况和孔壁情况。

篇4: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

篇5:井场基础施工安全规程

1、井场

1)定井位时,井场边缘距铁路、高压线、高大建筑物及其它大型设施不少于50m,井口距民房距离不小于100m,远离地下管线。

2)确定井位应避免定于易受暴雨冲淹的低洼地或河水上涨淹没之处。

3)井场中部应稍高于四周,坡度一般为0.5%-1%,,以利于排水。

4)井架大门方向应考虑司钻工作方便,尽量朝南或东南方向。

5)在苇塘钻井时,井场周围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小于20m。

6)各类钻机占地标准:

3200钻机:65m×35m

4500钻机:75m×35m

5000m钻机:80m×40m

6000m钻机:95m×45m

7)井位确定以后,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更改大门方向。

2、基础与基础施工

1)井架基础确定采用固定基础、活动基础或薄壳基础,应根据地基地耐力和井的深浅与负荷进行选择。

2)一般活动基础对坑底土坎的压强不得大于0.38MPa,死基础对坑底的压强不得大于0.2MPa。

3)基础只准挖方不准填方,如地基地耐力设计较低时,用人力夯实打桩加固或加大承压面积后,方可打基础或摆活动基础。

4)挖坑做到基坑上小下大,填石要求先大后小,石头要填平,不准落入土块。

5)对特殊井场,如海滩地、淤泥、沼泽地、盐丘以及高压井或有特殊工程要求的井,施工前都要经公司技术部门与钻前大队共同作出具体设计。

6)死基础填石灌浆时,将直径为D150mm-D300mm的毛石分层填放(每层约400mm-500mm),分层灌浆。待水泥砂浆返上后,再投入第二层毛石。

混凝土的比例(水泥:砂子:石子体积)

井架基础部分:1:2:4

机泵房设备基础部分:1:3:6

基础表面层0.1m:1:2

7)分层灌浆过程中应用撬杠反复捣实,防止出现疏松组织、气孔或裂纹。一个基础必须当天作业完毕,必须使用搅拌器下灰,一律不准人工冲洗下灰。

8)浇注死基础时,砂子要采用石英砂,其粒度一般用中粗砂(中砂直径为D0.2-D0.5mm,粗砂直径平均为D0.4-D0.5mm)。

9)灌浆最好用淡水,水中不能含有大量盐分、泥浆、油污等。

10)在死基础找平时,对连通在同一水平面的基础用1:0.8的水泥砂浆自然找平。

11)一般夏季基础高出周围地面10cm,冬季高出地面20cm,泵基础与地面相平。

12)井架、柴油机与泵基础,按各型钻机标准基础图施工,水平高差允许不超过±3mm。平面位移以中心线为准,偏差不得超过±20mm。

13)冬季基础施工时,需挖掉基础部分的冻土层,置坑底冻土之下,根据负荷大小一般挖坑深不少于0.5m。

14)冬季基础施工时,混凝土应用温水搅拌并加催凝剂、防冻剂,一般可采用氯化钠或食盐催凝,温水配浆等措施,基础周围堆以麦草或锯末保温。

15)做到工完料尽,余土倒平。

16)活动基础按图纸施工,只准挖方,不准填方,坑底用砂找平,不得垫入松土,坑底要求夯实、平整、无凹陷,摆好活动基础后要再次找平,基础四周培土应无间隙。

17)活动基础中心桩应明显准确,活动基础的水平高差不超过±5mm,机泵房的活动基础水平高差不超过±6mm。活动基础应高出地面(夏季10cm,冬季20cm)。

18)钻井队接收井架后,基础四周空隙应填土夯实,井口挖圆井,设备四周挖排水沟,防止泥浆及水浸泡基础。

19)井架整拖时,活动基础的上面底低于地面50mm-60mm,并用土覆盖,防止整拖井架及设备时损坏基础表面,当采用死基础时,基础上面与四周地面要保持平整,其标准达到:

a井架与基础中心线偏差不大于20mm.

b钻台对角线误差不大于20mm。

c大梁与基础允许间隙不大于5mm。

20)整拖的井架及设备就位后,应及时检查基础是否有局部下沉或压裂现象,并再次用水平仪及时对基础测平。

3、水泥搅拌

1)工作前,检查轮胎气压是否保持在0.46MPa/cm2以上。

2)四只撑脚应稳固支在地面,并能承受全机负荷。

3)机体放平时,应尽量保持平衡及水平状态,并将牵引杆放倒地面上。

4)用电动搅拌机时应做到按“一机一地一保护”,对内燃机搅拌机的燃料、冷却水、润滑油、蓄电池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操作中勿使砂石等落入机器的运转部位,以免运转中零部件卡住、损坏。

6)手摇把用后应及时取下,以免运转时发生危险。

7)进料起升时严禁任何人在斗下通过或停留,如起升钢丝绳缠乱不能起放而必须检修时,应停机将进料斗保险链条扣住,然后进行检修。

8)搅拌机移动位置时(或牵引运输时),必须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并用保险链条扣住。

9)在搅拌筒运行时,严禁用铁铲或其它物体去拨动筒内的其它物体,发现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10)使用时注意安全,防止电机受潮而漏电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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